关于设立选民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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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村委会换届选举选民登记日期公告-word范文 (1页)

【2018最新】村委会换届选举选民登记日期公告-word范文 (1页)
这个世界,唯文字可与生命相媲美。文字,活色生香,生命,踏过茉莉一样的芳香,遇见一份柔情,辗转一念执着;文字,如梦似幻,生命,跨过童话一般的世界,美妙一份梦幻,陶醉一份温馨;文字,五味人生,生命,尝过酸甜苦辣,遥看一席芳华,落满轻舞飞扬的缤纷枝叶,在风景如画的年华,筑起一份坚强与洒脱,如痴如醉,笑看人生。
村xxxx年村民Βιβλιοθήκη 举委员会(公章)年月日以下文字仅用于测试排版效果,请使用时删除!
岁月如烟,流年似锦。一份烟火,一度春秋。左手染墨,右手繁华。只言片语,哪能写得尽五味人生?只道是文字如弦,拔动心的音律。用文字记录花的芬芳,美妙心的花朵,绽放楚楚动人的姹紫嫣红,在流年深处,让文字的河流浅浅流淌,流过花朵依然芳香的冬夏,流过灯火阑珊处那个我日夜思念的他,流过绚烂如梦的年华,在心底留下深深浅浅的足迹。
一不小心,爱上了文字,将它深深地永存于心底;一不小心,跌落文字的温柔乡,让它吻我千百遍;一不小心,跌落在文字的芬芳里,沉醉不知归路;一不小心,跌落在文字的花海里,看不尽的诗词歌赋,享受不尽的唐风宋雨;一不小心,跌落在文字的故事里,入神地听它讲缠绵悱恻的爱情,听它讲如诗如画的家乡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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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换届选举选民登记日期公告
经区农委同意,我村xxxx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定于x月x日开始,选举日为x月x日,选民登记日期为x月x日-x月x日。望村民互相转告,做好准备,届时及时进行登记。

民政部公告第142号――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公告-民政部公告第142号

民政部公告第142号――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公告-民政部公告第142号

民政部公告第142号――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公告正文:---------------------------------------------------------------------------------------------------------------------------------------------------- 民政部公告(第142号)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成立登记公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的规定,下列社会团体的分支(代表)机构准予成立登记,现予以公告。

名称登记证号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海参分会3780-6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城市建设投融资研究专业委员会3980-4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客户服务委员会4844-3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科技特派员创业工作委员会3483-4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天然气水合物专业委员会3141-154549-6中国电子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分会3901-8中国电子企业协会电子环保分会3519-7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企业人力资源工作委员会3519-8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企业信用工作委员会3519-9中国未来研究会评估与预测分会4067-10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4495-3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制香分会3161-12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冶金产品质量检验专业委员会3251-6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高速公路服务区专业委员会4219-1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海量存储标准工作委员会3518-6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移动存储标准工作委员会3518-7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企业信息化标准工作委员会3518-8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广州办事处3518-9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市场专业委员会3266-103266-11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远程与继续教育分会3882-4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计算机网络教育分会3882-5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软件与微电子教育分会3882-6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乡镇卫生院分会4177-3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市场营销分会3347-8中国航空运输协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人委员会4773-12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科技工作委员会3165-5中国力学学会促进工程应用与产业结合工作委员会3333-28中国力学学会力学史与方法论专业委员会3333-29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涂装技术分会4348-31中国照明学会半导体照明技术与应用专业委员会3538-20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农村电影院线分会3073-2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政治研究分会3571-1中国欧洲学会欧洲经济研究分会3571-2中国欧洲学会欧洲一体化史研究分会3571-3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分会3571-4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上海办事处3359-3中国社会学会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4458-14中国水利学会地下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委员会3387-42中国历史唯物主义学会改革研究专业委员会3937-5中国五金交电化工商业协会上海办事处3208-5中国金融学会金融采购专业委员会4094-6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技术交流与信息咨询工作委员会4596-1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铁合金分会3392-37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科学发展观研究专业委员会3864-7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家居集成专业委员会3508-10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水电施工分会4668-9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电力工程保温防腐施工分会4668-10中国海洋学会海域和海岛分会3007-23中国农业科技管理研究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委员会4141-4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工程热力学分会3754-1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热机气动热力学分会3754-2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传热传质学分会3754-3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燃烧学分会3754-4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能源利用专业委员会3754-5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多相流热物理分会3754-6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流体机械分会3754-7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分会3377-5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宠物食品用品检验检疫分会3377-6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进出口化学品检验检疫分会3377-7中国港口协会港口铁道分会3626-6中国港口协会汽车滚装码头分会3626-7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危险化学品专业委员会4416-4中国县镇经济交流促进会小额信贷发展研究分会3979-5以上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选民登记阶段需说明的

选民登记阶段需说明的

选民登记阶段需说明的几个问题和注意事项一、选举机构各选区都要设立登记站,要有牌子,有专门登记本,由专人负责登记。

二、选民1、选民登记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选民登记”;二是“登记选民”。

2、选举法规定,在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也就是出生日期至当地规定的选举日为止。

即11月16日为选举日,因此1993年11月15日24点以前出生的方可登记为选民。

3、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要予以登记(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办理有关手续,届时会送达各个选区登记)。

对于死亡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应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三、选民登记1、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不得重登、漏登和错登。

选民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登记。

注意的几种情形:(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校学生都在单位所在选区进行选民登记。

一句话,拿财政工资的人员在单位所在社区登记,如林业局,含干部、职工、合同工、临时工。

(2)条管单位:中央、省、地属条管单位由所在选区登记(主要指税务、工商、邮政、银行、信用社、铁路、移动、751台、供电等单位)。

条管单位坐落在乡镇的由乡镇选区登记。

但这些单位部门只参加市人大代表的选举,不参加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

因此,在公布选民时要分开公布。

(3)国有企业的职工在单位所在社区登记;私企管理人员在单位所在社区登记;一线工人回户籍所在地登记。

(4)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由原所在单位登记;企业离退休干部职工由所在社区登记。

(5)企业等单位外来打工选民取得户籍所在地选民关系转移证明的,可以由现居地进行选民登记。

没有选民关系转移证明的,一律不予登记。

(6)选民登记期间确实无法联系的,暂时不进行选民登记;但要另行造册,无法联系的选民在选举日之前返回原籍或者通过电话、书信与选区联系的,应该补办选民登记。

(7)精神病患者、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在取得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或者征求其监护人同意,并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列入选民名单,也就是不必登记。

居委会 换届选举 公告样式

居委会  换届选举  公告样式

吴航街道XX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调整居民小组的公告(第1号)根据便于自治和管理的原则,经社区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现行的居民小组作以下调整:第一居民小组:XXX、XXX、XXX、XXX……第二居民小组:XXX、XXX、XXX、XXX…………特此公告吴航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2012年8月11日吴航街道XX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关于确定选举日的公告(第2号)经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研究决定, XX社区居民委员换届选举日确定为月日,请大家互相转告,准时参加投票选举。

特此公告吴航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2012年8月12日XX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公布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第3号)为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意见(实行)》规定,成立XX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经居民会议确定,其成员由X人组成,并设候补成员X人。

成员候选人由本社区居民代表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提出,现将所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如下:XXX、XXX、XXX、XXX、XXX、XXX特此公告XX社区居民委员会2012年8月15日XX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选举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公告(第4号)本社区定于XX月XX日XX时,在XXXX地点,召开由居民代表参加的居民会议,选举产生XX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请居民代表互相转告,准时参加选举。

特此公告XX社区居民委员会2012年8月15日XX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果的公告(第5号)经居民会议选举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XX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1人,委员X人,候补成员X人。

现将名单公布如下:主任:副主任:委员:XXX、XXX、XXX、XXX候补成员:XXX、XXX特此公告XX社区居民委员会2012年8月18日XX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选民登记工作的公告(第6号)本社区定于8月19日8:00时至8月24日8:00时为选民登记时间。

人大选举系列样表1-11、13

人大选举系列样表1-11、13

样表一××镇选举委员会关于设立选民登记站的公告为了便于本地选民和外来人员参加这次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根据年月日吴江市选举委员会公告的规定,现将我镇各选区所设选民登记站的具体地点公布如下:××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设在××××单位;××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设在××村××选民小组××处;……特此公告。

××镇选举委员会年月日注:此公告应与市选举委员会公告同时张贴样表二选民榜根据选举法第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将××镇××选区选民名单公布如下:××××××××××××××××××对上述选民名单,如有不同意见,可按选举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从今日起,五日内向××镇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吴江市选举委员会××镇选举委员会年月日(注:此榜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样表三选民补正榜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镇××选区选民榜公布后选民增减情况补正公布如下:增加的选民:×××××××××迁出除名的选民:×××××××××死亡除名的选民:×××××××××被剥夺(停止行使)选举权利除名的选民:×××××××××特此公布。

村级选民登记方案

村级选民登记方案

村级选民登记方案1. 引言村级选民登记方案是指在村级选举中,为确保公平、公正的选举,需要对村民进行登记和核验的一项管理措施。

本文将介绍村级选民登记方案的目的、管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等相关内容。

2. 目的村级选民登记方案的目的在于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防止虚假选民的存在,维护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通过对村民的登记和核验,能够确保参与选举的人员符合选民资格。

3. 管理流程村级选民登记方案的管理流程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3.1 登记筹备阶段在选举前一段时间,村委会或选举管理委员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登记筹备工作。

主要包括编制登记表格、制定登记规则、确定登记地点和时间等。

3.2 登记公告在登记开始前,需发布登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登记地点、时间、所需材料等。

公告形式可以通过村委会通告、张贴公告、村级网站发布等方式。

3.3 村民登记村民按照公告要求前往登记地点进行登记。

登记时,需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登记人员应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并将登记信息记录在登记表格中。

3.4 登记核验在登记结束后,村委会或选举管理委员会将对登记信息进行核验。

核验内容包括身份核实、年龄核实、居住地核实等。

核验人员需仔细核对材料和登记信息的一致性。

3.5 数据整理和备案经过核验后,登记信息将进行数据整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将登记档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备案,以备后续使用或审查。

4. 所需材料在村级选民登记时,村民需准备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

•户口簿或其他关于居住地的证明材料。

5. 附加说明•村级选民登记方案的实施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构的相关规定。

•登记过程中需确保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的保护,村民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6. 总结村级选民登记方案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措施,它保证了选举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通过明确的管理流程,规范的登记要求以及严格的信息核验,可以有效地避免虚假选民的存在,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换届选举公告样式

换届选举公告样式

(1)选民登记名册封面样式××社区选民登记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公章)选民登记员×××(章)选民登记员×××(章)××××年××月××日一、选民自愿登记公告样式××社区选民自愿登记公告(××选字第×号)经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请街道(乡、镇)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批准,本社区定于××月××日至××月××日开始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实行自愿登记。

请××××年××月××日前出生的居民(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到××处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计入本届选举的选民基数。

望居民相互转告,积极行使民主权利,踊跃参加选民登记。

特此公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公章)××××年××月××日二、直接选举方式公告样式××社区直接选举方式公告(××选字第×号)经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请街道(乡、镇)第×届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批准,本社区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选举日为××月××日。

现将选民名单公布如下,如有错漏,请于××月××日前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委员会提出。

选民登记公告样式

选民登记公告样式

选民登记公告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号)
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决定,本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选举投票选举日为×年×月×日,选民登记日为×年×月×日至×月×日,××、××、××…为选民登记员。

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符合选民资格条件的居民,请于×月×日前到登记,×月×日将公布选民名单。

望各位居民互相转告,做好准备,配合登记员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选民登记范围包括:①凡在本社区常住、拥有本社区户籍的, 应登记为选民;②户籍在本社区、在外居住连续两年以上的,可不列入本届选民名单;③户籍在本社区,在外居住两年以下的,通知其进行选民登记,其书面声明不参加登记的,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④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市范围内,且在本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应登记为选民;⑤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市范围内,且在本社区有固定住所,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应登记为选民;⑥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社区有固定住所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本人要求登记的,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予以登记。

符合以上④、⑤、⑥项之一的居民在进行选民登记时,须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本人不在户
籍所在地进行选举登记的证明,始得登记。

选民登记地点:
热线电话:
特此公告。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年月日。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通知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通知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通知【法规类别】选举法【发文字号】闽民建[2006]13号【发布部门】福建省民政厅【发布日期】2006.01.16【实施日期】2006.01.16【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4月1日实施日期:2009年4月1日)废止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的通知(闽民建[2006]13号)各设区市民政局:为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总结试点经验、充分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现印发各地,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1年11月21日印发的《福建省城市社区自治组织选举工作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二○○六年一月十六日附件: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制定。

第二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人数为单数。

具体人数由区(市、县)选举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多民族居住地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归侨侨眷多的地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有归侨侨眷的成员。

第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后应当及时换届,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换届选举工作由省政府统一部署,受设区市、区(市、县)、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级民政部门指导。

第四条各级指导选举工作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经费可以给予补助,补助经费列入区(市、县)、镇财政预算。

第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要民主、公开、公正,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选举原则。

关于选民登记和代表候选人产生的若干问题

关于选民登记和代表候选人产生的若干问题

册时, 一次登 记长期有 效 , 以早 期逐 题 。此 次选举 法并未对 流动人 口的 第 一 , 早部署 。尽早制定工作 及 家逐户查访编 制而成 的原始 名册为 选 民登 记作 出规定 。流 动人 口原则 方案 , 时 印发 《 及 致选 民的一封信 》 、
基 础 ,每次选举 前根 据这个原 始名 上应 在户 口所 在地参加 县乡人 大选 《 民须 知》 选 、选 民登记 问题解答 至
中进行 培训。
正式代表候选 的确 定。 . 1 公布代
质 、履职 热情 和参政议 政能 力 。其 表候选人名单 。各政党 、 各人 民团体
第二, 摸清情况。在上 次登记 的 三 ,代表候 选人应 能 与选 区选 民保 和各 选 区选 民1人 以上联 名 ,提 出 0
基础上 , 登记 员要逐 户进行调 查 , 掌 持 密切联 系 , 掌握 和 了解 当地政 治 、 代表候 选人后 ,选举 委员会 要在 汇 握流人 和流出人员情 况 。对选 民资 经 济 、 文化 情况和 群众关 心 的问题 , 总各 方面情况 后 ,在 选举 日的1 5日 格 继续 有效 、 要补登 的 、 当除名 反 映人 民利益和需 求 ,努 力为人 民 以前公 布代表 候选人 名单及候 选人 需 应 的分类进行登 记 ;建立 外 出人员 花 服务 。
名册 , 尽量 通 知 到户 、 到人 , 明是 写
的基本情况 。这是初 步阶段 , 般来 一
代 表候选 人的提 名推 荐 。根 据 说 , 阶段代 表候选人 提名较 多 , 该 要
否愿 意 回来投 票 ,不 回来 的应 写 明 宪 法及 选举 法 有关 规 定 , ( 、 县 区 不 经过讨论 协商 ,才能 确定正式 候选 委托人 , 实在无 法联系 的选 民 , 另行 设 区的市 )乡 ( ) 、 镇 的人 民代 表大会 人 名单 ,因此 只有 把候 选人名 单和 登记造 册 , 如在选举 日前 联系上 , 选 代表 由选 民直 接选举 ,代表 候选人 基 本情况 公布 出来 ,才便 于选 民了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市第五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市第五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市第五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30•【字号】市政发[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市第五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13〕2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制定的《西安市第五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30日西安市第五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我市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将于2013年下半年进行第五次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换届选举。

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现提出以下安排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居委会建设工作的要求,发扬民主,依法办事,努力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推进全市社区建设发展,构建城市基层管理服务体制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总体目标。

居委会由5至9人组成。

全面推行自愿登记的社区直接选举方式,提倡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人员交叉任职,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党支部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70%以上,“两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比例达到60%以上。

二、时间安排2013年6月1日至10月31日。

三、实施步骤(一)准备动员阶段(2013年6月)。

1.调整社区规模。

各区(县)要结合实际,于6月底前对辖区内户数规模较小、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无法达标的社区进行撤并调整,调整后的社区户数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00户。

2.成立组织机构。

各区(县)、街道办事处(镇)要及时成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指导、部门协作配合的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制定选举方案,落实工作经费。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公告样本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公告样本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各阶段公告样式(仅供参考)一、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公告××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号)为搞好本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协商,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主持本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现将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布如下:主任:副主任:委员:特此公告。

××社区党(总)支部××社区居委会年月日二、选举方式公告××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号)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本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采取居民代表选举的方式。

望居民相互转告,积极行使民主权利。

特此公告。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年月日三、选民登记公告××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号)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决定,本社区第×届社区居委会选举投票选举日为×年×月×日,选民登记日为×年×月×日至×月×日,××、××、××…为选民登记员。

至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符合选民资格条件的居民,请于×月×日前到登记,×月×日将公布选民名单。

望各位居民互相转告,做好准备,配合登记员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选民登记范围包括:①凡在本社区常住、拥有本社区户籍的, 应登记为选民;②户籍在本社区、在外居住连续两年以上的,可不列入本届选民名单;③户籍在本社区,在外居住两年以下的,通知其进行选民登记,其书面声明不参加登记的,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④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市范围内,且在本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应登记为选民;⑤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市范围内,且在本社区有固定住所,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的,应登记为选民;⑥户籍不在本市,但在本社区有固定住所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本人要求登记的,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予以登记。

2、××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登记通知

2、××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登记通知

××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
登记通知
××选字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经本村选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各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本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定于×月×日开始,选举日为×月×日,选民登记时间定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以下人员将被纳入选民登记范围:
1、户籍在本村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2、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3、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级组织中任职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选民登记的地点设在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组长处,对于偏远的地方,我们将派工作人员入户进行登记。

请村民相互转告,积极参加选民登记,行使选举权利。

××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20××年×月×日。

关于选民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选民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选民登记工作的通知
通知
镇属各校:
为切实做好越城区灵芝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根据安排将进行选民登记审核公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0月26日做好换届宣传工作:张贴区镇选举委员会第一号公告(灵芝镇中心小学),发放致全体选民的公开信(全镇在编教师)。

2、10月27—29日选民登记:全镇小学在编教师填写好《选民复核登记表》。

在编教师可以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或社区参加选举,也可参加单位(灵芝镇中心小学)的选举。

如果选择单位选举的的教师即为灵芝镇中心小学选民,本选区会统一开具选民联系单,并送达户籍所在地村、居或社区。

3、10月30日—11月2日选民登记的审核工作。

4、11月3日预公布选民榜。

5、11月3日—25日选民资格的确认。

6、11月28日选民榜公布,发布张贴区镇选举委员会第二号公告(灵芝镇中心小学)。

附:灵芝镇中心小学选区《绍兴市越城区选民复核登记表》
灵芝镇中心小学
2016-10-25
绍兴市越城区选民复核登记表
选区:灵芝镇中心小学第页
1、填表对象:全体在编教师(不包括退休教师)
2、填表说明
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
职业:教师
单位:灵芝镇中心小学
户口所在地:区(县、市)镇村(居、社区)
备注:在编教师可以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或社区参加选举,也可参加单位(灵芝镇中心小学)的选举。

如果选择单位选举的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单位选举”,本选区会统一开具选民联系单并请送达户籍所在地村、居或社区。

3、此表请于10月27日由各校汇总报镇小党政办王新林主任。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8.05•【字号】浙民基〔2020〕71号•【施行日期】2020.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其他规定正文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的通知浙民基〔2020〕71号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今年我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将全面进行换届,为保证换届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我厅对《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民政厅2020年8月5日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准备第三章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第四章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组成第五章选民登记第六章候选人提名和确定第七章投票选举第八章罢免、辞职、终止和补选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推进我省城市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函〔2009〕4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一般配置五至九人,具体职数根据社区的规模大小确定。

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本届选举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有选举权的居民(以下简称选民)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直接选举一般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未经法定程序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9.27•【字号】浙民基〔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浙民基〔2020〕84号各市、县(市、区)民政局: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省村(社区)组织将进行全面换届,这是基层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大事。

为高质量做好本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省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标要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村(社区)组织换届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选出忠诚担当好头雁、堪当重任好班子、创业奋进好气象、风清气正好生态、干群齐心好局面的“五好”“两确保”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稳步推进,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打牢“重要窗口”建设的基层基础。

工作中注重把握五方面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领导贯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过程,牢牢把握换届工作主导权,按照全面推行、应挑尽挑、不简单搞一刀切原则,通过法定程序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二是坚持事业选人。

紧紧围绕事业发展全局抓换届,突出优秀标准、战斗力标准选好人,做到选人与干事相统一。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准把握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政策要求,确保程序合法、过程规范、效果良好。

四是坚持发扬民主。

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充分保障党员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靠人民群众选好班子。

五是坚持稳中求进。

深刻把握换届形势任务,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平稳有序。

二、需重点把握的问题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选民登记说明

选民登记说明

选民登记说明我区选民登记以本次培训和王克利主任的讲话为起点正式开始。

直至12月20日(选举日)分三大步:(一)11月5日前为选民登记工作做好准备;(二)11月5 日——11月30日选民登记、公布选民榜;(三)12 月1日——12月20日前选民补正。

1、第一步11月5日前。

重要工作有两项:一是建立机构、登记网络。

主要是建立选区选举工作小组,街道要选配人员下到各选区;根据选民居住、生产、工作等情况划分选民小组,组织选民推选正、副组长;选配登记员划定网格化登记区域。

二是组织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培训学习《选举法》、省实施细则、《泉山区选民登记办法》、具体部署实施选民登记工作(邀请包挂领导和委室参加)。

三是11月5日前张贴公告、选民须知、致选民的一封信等。

2、第二步:选民登记阶段。

《泉山区选民登记办法》已比较详尽,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培训。

这一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11月5日——11月15日预登记阶段;二是11月16日——11月25日入户登记核对阶段;三是11月26日——11月30日审查核对发榜阶段(选民资料注意要严格保密)。

第一阶段预登记(11.5-11.15),在上届选民登记资料上进行三增三减,走访选民(发致选民的一封信、宣传、告知选民登记站点、主动登记),初步核对等。

“三增”是:①上届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新满18周岁的选民;②上届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③新迁入的选民。

“三减”是:①上届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前死亡的人:②上届选民登记后至本届选举日前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③迁出的选民。

第二阶段入户登记(11.16-11.25),逐户核对、与公安户籍校对,做到不漏、不重、不漏。

11月20日起独立选区单位选民登记表,无法行驶选举权利人员报告、一览表、登记表,无法取得联系人员报告、名册,依法剥夺和停止行驶选举权利人员备案报告、审核表、一览表等可报批。

第三阶段审查核对、发布选民榜(11.26-11.30)。

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2021年修正)

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2021年修正)

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5.27•【字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53号•【施行日期】2021.05.27•【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选举正文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1984年2月22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86年12月26日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修正,根据1993年7月2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若干问题的决定》修正,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2003年9月5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2005年5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根据2011年5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根据2021年5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机构第三章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第四章选区划分第五章选民登记第六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七章选举程序第八章代表的补选第九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选民登记的具体规定

选民登记的具体规定

选民登记的具体规定:(一)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以及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的合同工、临时工、家属工、亦工亦农人员、在校学生,均向所在单位登记。

(三)行政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退休、离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行政关系不在原单位的,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如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居住地应在取得户口所在地证明后准予登记。

(四)户口不在城市而短期在城市工作和居住人员,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五)临时外出人员,在某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登记。

如出差、探亲访友、外出劳动、工作和外出就医的,均应在户口所在地地登记。

(六)外地流入本选区的无户口人员,取得原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的,可以在所在选区进行登记,如外婚人,持有户口迁移证待入户,上级机关派出单位的人员等。

(七)在选举期间,对由于工作调动、搬迁、复员、退伍、结婚等原因新来本地的人员,如在别处已参加过本届选举,则不再进行登记,对没参加过本届选举的,及能确认具有选民资格的应予登记。

其中,属于在职干部或工人的,在其居住地或者单位进行选民登记。

(八)对于没有工作的干部或职工的家属,如属长期随同干部或职工一起居住的,应在干部或职工工作单位进行登记。

(九)对旅居国外的我国公民,依照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期间,在国内的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其他我国公民一样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参加选举活动。

他们可以在原籍地或出国前后在住地进行选民登记。

(十)长期外流无法取得联系的人员,不予登记。

对各类犯罪人员和与法律条件有牵连人员的选举资格的认识因反革命案或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不予登记。

对于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应予选民登记: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使用行使选举权利的;3、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5、正在受拘留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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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选民登记的公告
作者:校选举工作组 新闻来源:校选举工作组 点击数:209 更新时间:2006/11/2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江桥小学关于设立选民登记站的 公 告 经江桥镇选举委员会同意,我们第3大选区第17小选区第21小组为了方便选民,共设选民登记站—个。登记分站七个。选民登记站设在2号楼3楼人事、档案室,选民登记分站设在各年级组(待退、长病假人员选民登记分站设在工会办公室)。选民主动登记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选民主动到登记站(分站)进行登记。 登记日期:1 0月2 9日一一11月1 8日登记时间:上午8:0 O一一下午4:0 0 二、是年级组长将填写以年级为单位的“选民登记表”,按时交到选民登记站。 另外,选民如有不便者,也可打电话到登记站(分站)进行登记。联系电话:59141632*812 联系人:甘承志 希望广大选民按选区,主动到选民登记站(分站)进行登记。 江桥镇江桥小学选举领导小组 二O O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设立选民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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