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报废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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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2报废待处置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善
(3)F3资产报废未经有效审批(K)
2.控制措施
1)F:固定资产报废不符合规定
(1)F1.1M会计核算中心资产管理科资产管理岗位根据资产使用单位提供的待报废资产情况,按照固定资产的报废条件,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和技术鉴定确定是否应该报废,确定正常报废和非正常报废,分别编制待报废资产明细表。
(2)F1.2M财务资产处处长审核固定资产报废(包括技术淘汰、达到使用年限不能正常使用或非正常原因毁损等原因)是否符合规定。
(3)F1.3M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固定资产报废(包括技术淘汰、达到使用年限不能正常使用或非正常原因毁损等原因)是否符合规定。
2)F:报废待处置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善
(1)F2.1M待报废固定资产实物在批准报废前由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保管,或由资产使用单位负责送交公司指定库房存贮,批准报废后,资产使用单位将报废资产移交指定库房保管。
会计核算中心资产管理科对库存报废资产的移交和管理进行监督。
3)F:资产报废未经有效审批
(1)F3.1K—总经理办公会对正常报废资产和股份公司授权围非正常报废资产进行审批。
—股份公司授权围外非正常报废资产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审批。
—地区公司按照单项(台/件)资产原值在下列限额(含限额)的权限审批资产非正常报废: (1)由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限额为500万元; (2)油气田、炼化生产及管道运输等地区分公司限额为50万元; (3)炼油销售地区分公司限额为10万元; (4)其他地区分公司及股份公司直属单位限额为5万元。
(2)KA1只有在系统中经过报废审批后的资产才能进行报废处理操作,以保证报废处理操作的有效性。
(3)KA2报废申请与报废审批的系统权限不能由同一个人拥有
(4)F3.1M使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油气井资产报废鉴定表,并上报会计核算中心资产管理科。
(5)F3.4M—总经理办公会对正常报废资产和股份公司授权围非正常报废资产进行审批。
—股份公司授权围外非正常报废资产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审批。
—地区公司按照单项(台/件)资产原值在下列限额(含限额)的权限审批资产非正常报废: (1)由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全资子公司限额为500万元; (2)油气田、炼化生产及管道运输等地区分公司限额为50万元; (3)炼油销售地区分公司限额为10万元; (4)其他地区分公司及股份公司直属单位限额为5万元。
3.流程步骤
4.流程接口
MP02.12.02.02 会计业务处理(FMIS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