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及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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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及其管理

摘要: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迅速,截止2016年1月消费信贷余额已达到191850.91亿元,较1997年增长了1115倍。国内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起步晚、风险控制经验不足,普遍缺乏成熟而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准确把握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现状,对消费信贷风险进行剖析,探索一套合理规避消费信贷风险的管理策略对于国内商业银行的发展意义深远。

关键词:消费信贷;风险管理;商业银行

消费信贷一度被商业银行尊为“最保险的贷款组合”,然而随着其占信贷总额比例的逐步增长,消费信贷不良率也有上升趋势,2012年平均不良率水平就已达到9.35%,某些信贷产品的不良率甚至高达28%,“假按揭”、“假车贷”、“一车多贷”等信贷风险并不鲜见。本文力图探析出一条既能保持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高速增长又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发展之路。

一、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现状

(一)发展速度快,以中长期信贷为主。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且以中长期信贷业务为主。如表1所示,2012年消费信贷余额10.44万亿,首次突破10万亿,之后以年均19.98%的增速发展,至2015年其余额已达到18.67万亿,其中以房贷、车贷为代表的中长期消费信贷余额占绝大部分,而短期信贷余额为4.08万亿,仅占21.82%。

(二)发展潜力巨大。在西欧和北美,消费信贷占信贷总额的比重一般为30%—50%,有的甚至高达65%,而我国消费信贷所占比例仅为20%左右,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如表2所示,2010—2015年消费信贷占比由14.75%持续增长,至2015年达到18.80%,增长趋势明显。

(三)产品体系多元化发展。消费信贷产品体系基本形成了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多主体共同经营,以房贷、车贷业务为主体,助学贷款、旅游贷款、信用卡等为辅的多元化局面,覆盖了不同的群体。然而其中以房贷为首的中长期信贷占到了绝大部分,对其他消费品存在“挤压效应”(周弘,2012)。

(四)地区分布不均。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展开与地区经济和金融发展程度息息相关,经济和金融资源分配的不均带来了消费信贷的不均。据统计,东部

发达地区消费信贷占到了全国的70%,地区差异非常显著。

二、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的概念及成因分析

(一)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的概念。消费信贷风险是指在消费信贷中产生的各种不确定性导致消费者无法如期偿还消费贷款或银行无法按期收回消费贷款的可能性,具有分散性、长期潜伏性、风险较高等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类型:来自银行内部的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来自消费者的信用风险;来自其他方面的抵押物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等。

(二)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的成因分析

1、源自银行内部的风险诱因。(1)信贷风险管理模式不够健全。商业银行一般采用树状结构的信贷风险管理模式,即:总行依据全行情况制定适用于全行的消费信贷战略,各分支行以此战略为指导展开业务。总行往往不能准确把握分支行消费信贷业务的运作特点和发展阶段,即便战略完全正确,也很可能在传达过程中放大而造成风险。此外,树状结构下分支行均有消费信贷部门和内控部门,风险控制人才难以集中,无法形成合力,内控效用不显著。(2)信贷审查过于简单,“三查”流于形式。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一般要求进行“三查”,以有效防范风险。而实际上“三查”流于形式,难以展开。贷前调查时,商业银行进行决策的资料完全由消费者自己提供,商业银行缺乏正常途径和程序对消费者进行资信调查,无法全面了解消费者,最终往往仅将身份证明或收入证明作为发放贷款的依据;贷时审查时缺乏科学的消费信贷决策模式和标准,且自动化处理能力较弱,消费信贷业务以手工办理为主,易受人为影响;贷后检查时缺失有效的风险追踪监控机制,无法随时掌握消费者的资信状况,风险发生后补救不及时,增大了消费信贷风险。(3)盲目营销,只重业绩而忽视风险。为扩大盈利水平,抢占市场份额,创造业绩,商业银行纷纷鼓励分支机构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无规划的发放贷款而忽视了消费信贷的质量,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风险。(4)缺乏高素质的从业人才。从事消费信贷工作需要大批既懂得银行业务经营又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既需要有深厚的经济、金融和法律知识,又需要有较强的社会交际活动能力,既需要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又需要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的从业人员。然而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很多甚至对信贷业务一无所知,极大地增加了信贷操作风险。

2、源自银行外部的风险诱因。(1)源自消费者的风险诱因。消费者的信用风险是消费信贷中最主要的风险。主要是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商业银行开展的消费信贷业务中对消费者的信用审查不够严格,完整而有效的个人信用体制还未建立,商业银行间也缺乏消费信贷信息的共享平台,消费者可能贷款还款意识淡薄或者存在道德问题,趁机多头借贷,导致消费信贷风险上升。(2)其他方面的风险诱因。一是,法律法规缺失。除人民银行出台的一些办法,消费信贷业务所借助的《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贷款通则》、《经济合同》等均是适用于生产信贷的法律法规。国内尚无一部真正针对消费信贷的法律法规,商业银行往往自行制定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管理规范和服务方法以开展业务,实际操作中往往无法可依,随意性很大,发生法律纠纷时也无法使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二是,个人征信体制不完善。2006年开始打造的个人征信体制尚处于起始阶段,财产申报制度、破产制度均未建立,个人信用缺乏透明性,导致资信状况严重缺失,难以对消费者的收入财产进行完整掌握和判断,极大的增加了消费信贷风险。三是,担保体制不健全。消费信贷缺乏政府担保,同时商业保险滞后,已推出的住房抵押保险等仍在试运行,总体而言适用于消费信贷的保险少且费用高,保险范围过窄不能有效覆盖消费信贷风险。四是,抵押品难以变现。在消费信贷业务中,抵押品是消费者能否取得贷款的基础,而抵押品的价值以及变现难易又是银行决定发放贷款数额的参考依据。消费者所提供的抵押品能否及时、顺利、合法、足值的变现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抵押品在刚起步的消费品二级市场中变现手续繁琐、费用高昂,一般难以变现。五是,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利率市场化程度低、资本市场存在众多缺陷,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无法实行差别定价策略和风险贴水以规避风险。

三、商业银行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对策探析

(一)完善消费信贷审查机制。商业银行应依据自身特点建立一套完备的消费者信贷审查和评估体制,落实“三查”,把好消费信贷贷前、贷时、贷后三层关。一方面,应尽可能收集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相关数据,启用消费者信用评级与信贷预警联动,进一步完善信用风险数据库和客户信用评分系统,量化消费信贷风险,制定出商业银行审批的客观标准。另一方面,应尝试把部分民间融资纳入信用系统中,学习西方先进经验,通过立法成立民间信用审查机构,运用商业化手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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