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安全作业办理执行流程图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火安全作业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执行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执行人

监火人

专职安全员

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员

动火部位(被动火部门)负责人

动火安全作业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执行

第 4 页 共 4 页

《动火安全作业证》办理执行流程

生技部有关人员

一级动火

安监部审批 公司主要领导终审

(核对内容手续无误) 动火项目负责人 特殊危险动火 实行会签,公司主要领导终审 动火项目负责人 二级动火 安监部审批

动火点负责人

(被动火部门)

执行动火 动火执行人 监火人

(复查无误)

注:1、动火证一式两份,一份保留在安全监察部(复印件),另一份由动火执行人随身携带(原件),作业完工后交由动火(施工)单位保留。

2、一份动火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准转让、涂改和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3、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其有效期为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为72小时。

动火作业证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