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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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船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须知和应急方案

停船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须知和应急方案

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须知和应急方案一、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须知1.目的和范围1.1为规范停航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安全,防止水域污染,根据《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须知。

1.2本须知适用于天津长盛海运有限公司停航船舶及岸基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

2.定义本须知所称停航船舶,系指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计划连续停泊20天及以上的天津长盛海运有限公司所属船舶。

3实施细则3.1停航船舶应根据停泊地的实际环境和船舶自身的安全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熟练操作能力的值守船员,进行有效值守。

任何时候,停航船舶配备的值守船员不得低于《停航船舶最低值守要求》。

3.2停航前,船长应慎重选择系泊地点或锚地,使拟停泊点符合下列要求:3 2.1不妨碍其它营运船舶的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3.2.2不得非法占用主航道和生产锚地;3.2.3能抵御恶劣天气的影响;3.2.4船舶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得到救援;3.2.5必要时船舶能够立即驶离该水域:3.2.6满足通航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

3.3停航前,船舶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3.3.1主机应确保管系中燃料油彻底用光,以避免管路中油冻住。

3.3.2锅炉停炉前彻底排污(有蒸汽时上排污),排污后打入淡水到正常水位。

3.2.3日用柜、应急发电机油柜、沉淀柜应保持满油,以确保供油给发电柴油机。

3.3.4测量燃润油舱、柜并封存。

3.3.5切断有关机电设备的电源开关。

3.3.6检查备件、物料库存并封存。

3.3.7各部门长应督促本部门人员关好房间内所有门窗以及电器电源,现场检查后上锁并妥善保管钥匙。

3.3.8做好交接工作,各部门人员应与部门长进行交接,部门长应与停航值守人员进行交接。

3.4停航期间,值守人员应做好防盗工作,充分利用内部监控设备,定期巡查备件、物料等库房,查看是否处于正常情况。

3.5值守人员应做好防火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应在指定场所吸烟,严禁游烟、躺着吸烟,严禁乱扔烟蒂,烟蒂一定要熄灭并放到有水的容器里。

船舶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船舶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船舶环境保护管理方案船舶环境保护管理方案船舶环境保护管理是指在船舶运营过程中,为了保护和改善船舶及其周边环境,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工作。

为了确保船舶的环境保护工作能够有效实施,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船舶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一、环境保护管理的目标和任务1.1 目标该船舶环境保护管理方案的目标是:1、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保障船舶及其周边的环境安全和健康;2、优化和提升船舶的环境保护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3、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促进环保意识的提高。

1.2 任务该船舶环境保护管理方案的任务是:1、制定船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2、建立环保宣传制度,提高船员和船舶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3、制订排放控制措施,降低飞螺和尾气的排放量;4、定期进行环保检测和监测,确保船舶的环保状态符合标准;5、出海前进行环保整改,做好环保准备工作。

二、环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2.1 环保管理制度(1)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组,明确各成员的任务和职责;(2)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档案,记录船舶的环保管理情况;(3)制订船舶环保与清洁能源使用计划,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4)建立船舶环保培训制度,提高船员和船舶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

2.2 操作规范(1)对船舶生活垃圾、油污和废水等进行分类处理,遵守相关环保法规;(2)加强船舶尾气和飞螺排放控制,根据航行状态调整排放量;(3)设置油舱、污水舱、垃圾舱等处于适当位置,防止泄漏;(4)垃圾船及时到港进行垃圾处理,确保垃圾得到妥善处置;(5)使用环保型压载系统和设备,减少压载水中的污染物。

三、环保宣传制度3.1 宣传形式(1)组织船员观看环保宣传片,加深对环保知识和意识的认识;(2)开展环保知识讲座,培养船员和船舶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3)在船舶各单位进行宣传公告和海报张贴。

3.2 宣传内容(1)环保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介绍船舶环保管理标准和规范;(2)船舶排污处理和废弃物处置,介绍船舶污染物控制技术;(3)环保意识和环保理念,呼吁船员和船舶管理人员重视环境保护。

船舶防污染应急总结方案

船舶防污染应急总结方案

船舶防污染应急方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第三章----------------------------工作程序控制第四章----------------------------应急反响设备第五章----------------------------培训、演习及方案的订正第六章----------------------------报告制度总则编制目的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防治油类污染事故造成伤害,保障人体健康和社会民众利益,促使经济可连续发展。

装备相应设备,在发生海区船舶污染事故后,利用现有设备、器械及人员,快速有效地做出应急反响,控制和消除污染编制依照我国有关法例和规定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海环境保护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范船舶污染海疆管理条例》⑧《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伤害大海环境管理条例》⑨《港口溢油应急方案编制指南》⑩《港口散装油类作业污染物应急方案编制指南》《中国海上船舶溢油应急方案》.术语和定义油类是指任何种类的石油及其炼制品和其余油类(及类油)物质。

.事故等级区分1、一般污染事故溢出污染物不足10吨,并且发生在非敏感地区的污染事故。

1.中等污染事故①溢出污染物大于10吨不足50吨;②污染事故发生在敏感区内或距离敏感区有必定距离但极有可能对敏感区域造成污染伤害;③污染源难以控制。

大型污染事故①溢出污染物为50吨及以上的污染事故;②污染源没法控制的污染事故;③敏感地区遇到严重威迫的污染事故。

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防范船舶污染应急反响小组应急反响小组构成总指挥:企业总经理副总指挥:企业副总经理现场总指挥:船长项目经理成员:企业全部岸基人员及船舶海员防范船舶污染应急反响办公室:天津市海王星海上工程技术股份有限企业小组职责(1)负责本方案的全面实行。

沿海渔港渔船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沿海渔港渔船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沿海渔港渔船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沿海渔港渔船污染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之一。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渔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一套全面的沿海渔港渔船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必要的。

一、加强渔船管理1. 建立和完善渔船管理制度,加强渔船登记、审批、检查等工作。

对渔船进行分类管理,区分船龄、船型等因素,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2. 加强对渔船船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渔船船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

定期开展教育活动,讲解有关污染预防、处理、处置等知识,提醒船员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3. 对于违规排放、超载、捕捞禁渔区等行为,严肃执法,加大处罚力度。

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二、加强渔港管理1. 完善渔港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妥善的船舶停靠、装卸、补给等设施。

确保渔船在渔港期间不会因为设施不完善而产生污染。

2. 增加拦截措施,防止渔船在渔港内排放废水和废弃物。

加强渔港巡查,及时发现、处置渔船排放行为。

3. 对涉及国内外渔港运输的渔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渔船污染防治工作。

三、加强渔船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1. 加强对渔船污染物处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寻找适合渔船的废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技术手段。

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投入,推动相关技术的创新。

2. 通过政府资金和企业自愿等方式,推广使用高效、环保的渔船污染防治设备。

鼓励渔船使用低排放、低能耗的动力设备和燃料。

3. 定期组织渔船污染防治技术培训,提升渔船船员的技能水平,加强他们对污染防治技术的了解和应用。

四、加强监管和评估1. 建立渔船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对渔船和渔港的所采取的防治措施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

2. 增加监测力度,定期对渔船和渔港的污染排放情况进行检测和监控。

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渔船和渔港,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沿海渔港渔船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应注重渔船管理、渔港管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监管和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海上船舶环保实施方案范本

海上船舶环保实施方案范本

海上船舶环保实施方案范本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海上船舶运输量不断增加,但与此同时,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减少船舶对海洋的污染,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海上船舶环保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海上船舶环保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旨在引导和规范海上船舶环保工作,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一、环保意识的培养海上船舶环保工作的第一步是培养船员的环保意识。

船员是海上船舶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他们的环保意识直接关系到船舶环保工作的开展。

因此,船舶公司应该加强对船员的环保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让他们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船舶废物管理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废物,如油污水、生活垃圾、废水等。

船舶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废物管理制度,合理、科学地处理船舶产生的各类废物,减少废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三、节能减排技术的应用船舶的燃油消耗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减少船舶的碳排放和硫氧化物排放,船舶公司应该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如安装尾气处理装置、使用清洁能源等,降低船舶的能耗和排放量。

四、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控船舶公司应该配备必要的监控设备,对船舶的污染物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物排放超标的情况,保障船舶的环保运行。

五、建立环保奖惩机制为了促使船舶公司和船员积极参与环保工作,可以建立一套环保奖惩机制,对环保工作突出的船舶和船员给予奖励,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船舶和船员进行惩罚,从而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

六、加强国际合作海洋环境污染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

船舶公司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环保合作,遵守国际环保法规,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环保技术交流和合作,共同保护海洋环境。

七、加强监督检查为了确保船舶环保工作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船舶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船舶和船员进行严厉处罚,督促船舶公司和船员切实履行环保责任。

总结海上船舶环保工作事关海洋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需要船舶公司和船员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14•【字号】•【施行日期】2018.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有关单位:《綦江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4日綦江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切实治理全区水域内停泊并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趸船污染,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开展全区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淘汰非法经营餐饮船舶,规范餐饮船舶污染物排放,鼓励有条件的餐饮船舶上岸经营,严格控制餐饮船舶数量,减少餐饮船舶对水体环境的污染,保护水体生态环境。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

区政府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区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分类处置。

按照“取缔非法、规范合法”的原则,对未经审批或证照等审批手续不齐全的非法经营餐饮船舶依法停业取缔,对手续齐全的餐饮船舶污染排放依法开展督促检查、整改存在问题。

(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充分调动区级有关部门力量,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源头治理,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职责分工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马超任组长,区督察室、区交委、区公安局、区环保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委,负责餐饮船舶的日常监管,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履行好行业管理责任,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实。

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X政办发〔X〕95号),进一步推进我市涉渔“三无”船舶综合治理,规范渔业生产秩序,根据《X市开展沿海岸线浅海滩涂海洋渔业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海洋与渔业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监管、落实责任,X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工作任务,促进全市海洋渔业生产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治对象全市范围内的涉渔“三无”(即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

三、清理整治内容(一)对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涉渔“三无”捕捞船舶,由各县区人民政府、X管委会、X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一县三区两委”)负责登记,纳入一县三区两委安全监管范畴:1.船长12米以下;2.主机总功率45千瓦以下;3.船主为X市户籍;4.船主书面承诺自愿接受管理,不得出租转借,不得享受渔用柴油补贴、转产转业等惠渔政策;5.作业类型不属于拖网类、耙刺类;6.不使用禁用的渔具和电、毒、炸等禁用的方法;7.在X年8月1日以前建造完工下水。

(二)对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三无”渔业辅助船舶,由一县三区两委负责登记,纳入一县三区两委安全监管范畴:1.船总长18米以下;2.主机总功率45千瓦以下;3.船主为X市户籍;4.船主书面承诺自愿接受管理,不出租转借,不享受渔用柴油补贴、转产转业等惠渔政策;5.仅用于为渔业生产服务,不得用于捕捞生产,船上没有安装捕捞设施和捕捞渔具;6.在X年8月1日以前建造完工下水。

(三)对不符合纳入乡镇安全监管范畴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查扣,限期船主自行拆解或由执法机关依法没收拆解。

四、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X副组长:X成员: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由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X同志兼任。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系统提升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海事局上海组合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5月18日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为全面系统提升长江经济带和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遏制水域污染态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方案》,结合上海港(含洋山及内河港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坚持综合治理、疏堵结合,压实属地政府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因地制宜、整体推进上海港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本市港航业绿色发展。

(二)工作目标用一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船舶污水收集处置装置配备不到位和不正常运行、垃圾污水等偷排偷倒、港口接收设施能力不足和与转运处置设施衔接不畅、港口自身环保设施不完善、岸电利用率不高、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建设难运营难等问题,促进和保障上海港绿色发展,实现“船舶污染物应收尽收,港口污染物规范处置,绿色新能源加快推进”、“船舶污染物100%不下水,港口污染物100%不入水”的总体目标。

船舶污染物处理方案

船舶污染物处理方案

船舶污染物处理方案船舶污染物处理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环境法规的日益完善,船舶行业迫切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本文将介绍一种可行的船舶污染物处理方案,旨在提高船舶行业的环保水平。

一、背景介绍在航运过程中,船舶排放的污染物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其中,燃油燃烧产生的废气排放和船舶废水直接排放是主要的污染源。

为了减少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对海洋环境的损害,需要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案来降低船舶排放的影响。

二、船舶废气排放处理方案1. 安装排放净化装置:船舶上可以安装排放净化装置,如烟气脱硫脱硝装置、颗粒物过滤器等,以减少废气中的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

这些装置通过化学反应和过滤技术,将废气中的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或较低浓度的物质,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 推广清洁能源使用:船舶可以逐步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如液化天然气、氢燃料等,以取代传统的燃油。

清洁能源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排放量较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船舶废水处理方案1. 采用污水处理设施:船舶上可以安装污水处理设施,对船舶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和过滤。

该设施可以去除污水中的悬浮物、营养物质和微生物等有害物质,提高处理后的废水质量。

2. 鼓励使用环保化学处理剂:在船舶的污水处理中,可鼓励使用环保化学处理剂,如生物酶、活性炭等,来加速有害物质的分解和去除过程,提高废水处理效果。

四、船舶固体废弃物处理方案1. 分类处理废弃物:船舶上的固体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处理,如食品残渣、塑料制品、玻璃瓶等可分别收集储存,并通过相关港口设施进行再利用或安全处置。

这样能减少废弃物的数量,降低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2. 积极推动废弃物回收利用:船舶行业可以积极推动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例如将某些废弃物进行再加工,制成可再利用的产品。

这不仅减少了废弃物的排放,还有效地利用了资源。

五、探索新型环保技术船舶行业需要不断探索新型的环保技术,以适应环境法规的不断升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

船舶制造维修行业VOCs整治提升方案

船舶制造维修行业VOCs整治提升方案

船舶制造维修行业VOCs整治提升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船舶制造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削减VOCs排放,根据《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过程开展船舶制造维修行业VOCs治理,从源头减少产生量、过程减少泄漏量、末端减少排放量,促进行业VOCs总量减排,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整治提升,进一步规范企业涉VOCs原辅材料使用,提高VOCs废气收集率、处理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监控水平。

2024年底前,规上船舶制造维修企业先行完成整治,打造一批示范企业;2024年底前,全市船舶制造维修企业VOCs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任务(一)强化源头管控。

新、改、扩建船舶制造维修项目应执行本方案要求准入,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绿色工艺,加强废气收集,配备适宜高效VOCs治理设施,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区域调剂替代。

(二)加强工艺改进。

推广采用高压无气喷涂等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智能化喷涂设备替代人工喷涂。

船舶制造维修企业使用的涂料应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含量限值要求,并做好台账管理。

(三)强化过程控制。

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含VOCs 的原辅材料应密闭储存,调配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涂料使用前后及时封闭容器口。

船舶制造企业实施分段涂装,确保涂装工序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原则上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

对于无法密闭的,应使用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涂料,或使用移动式废气收集设施及高效涂装工艺,确保涂装废气应收尽收。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得随意打开涂装作业期间密闭空间的门、窗等进行通风,影响废气收集效果。

(四)提升治理水平。

全面排查末端污染治理设施,对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或上述组合技术的企业,进行升级改造。

港口船舶清理整治方案

港口船舶清理整治方案

港口船舶清理整治方案背景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国际化水平的提升,港口成为了经济发展和物流运输的重要枢纽。

然而,港口也面临着种种挑战,其中包括船舶清理整治。

由于重要货物、燃油和污染物等在港口车队和船只之间频繁转移,港口地区承担着无可避免的环保和清洁工作。

对于船舶而言,港口区域通常存在污染垃圾的问题,这些垃圾不仅会污染海洋环境,同时也会影响到港口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制定港口船舶清理整治方案,对于港口地区的环保和健康的发展至关重要。

目的本方案目的是为了规范港口地区的船舶清理整治工作,促进港口区域的环保和清洁,提高港口形象和声誉。

同时,本方案也将指导港口员工和船舶所有者在清理过程中采取正确的清理方法和工具,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减少工作中的意外。

清理整治工作内容和方法清理内容1.港口岸边设备和设施的清理维护;2.船舶甲板上以及舱内的残留物、垃圾和污染物的清理;3.清理油污、鱼网、残留爆竹等污染物;4.处理燃油渣滓、污染物和垃圾的压缩和包装工作。

清理方法1.采用高效清洗方案,使用专业的清洗设备和工具,对港口设备、船舶甲板和舱内进行全面清理;2.手工清洁。

钢丝刷、刮板、铁制麻袋、砂纸等手动工具可以进行船舶表面清理,有效清除粘附物;3.采用环保型清理剂清洗港口地区的设备和船舶;4.对于污染物和垃圾,采用专用垃圾袋或固体废弃物容器进行收集和包装。

安全工作1.清理整治工作时,应遵循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出现不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出现;2.清理用具及设备应存放在安全地方,防止误伤和损坏设备;3.移动和搬运重物时,应采取正确的技术和方法,保护人员的安全;4.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应在必要的时候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

清理整治工作的管理1.清理整治工作应由一名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2.港口方面和船舶所有者应积极配合清理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3.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和文档整理工作,并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松滋市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松滋市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松滋市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附件66:松滋市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一)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任务。

每个生产泊位配置2个移动式垃圾桶,车阳河作业区配备一艘油污水垃圾综合接收船,兼顾松滋口作业区,完成400总吨以上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安装改造,车阳河作业区船舶港口生活污水并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厂处理达标后统一排放,对于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较困难的松滋口、涴市作业区,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2021年底前,我市90%的港作船舶、100%公务船舶靠泊应使用岸电。

(三)建立政府投入及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将我市船舶污染物处置作为政府提供的公益性服务,由政府建设和营运船舶污染物集中处理中心,负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提供有偿服务,由船方支付污染物处置费用,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

(四)建立船舶污染物体处置联合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和联单制度,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

(五)2021年底前,按照船舶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完成现有船舶的生活污水、油污水处理装置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二、工作措施(一)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

加快推进船舶标准化和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

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积极推进LNG燃料动力在内河船舶上的应用,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21)等政策规定,限期淘汰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规范船舶水上拆解行为。

(二)积极推广港口岸电建设。

比照中央支持港口岸电补助奖励政策,按照核定的项目设施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予以一次性奖励。

参照《湖北省港口岸电建设规划》,积极将属地企业纳入荆州市港口岸电建设规划编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要求,建设港口岸电设施。

(三)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XX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工作方案XX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工作方案XX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一、背景和目标XX市作为一个重要的港口城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和处置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环境、维护港口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十分必要。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设一套完整的设施体系,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和有害废弃物处理设施,以实现港口和船舶污染物的有效接收、转运和处置。

二、项目内容和实施步骤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港口和船舶的污水排放特点,建设一座规模适中的污水处理厂。

该污水处理厂应当具备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能够高效处理港口和船舶的排放污水,并达到国家标准的排放要求。

同时,还应该加强对港口和船舶的污水排放进行监测和管理,确保污水排放的合规性。

2.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在港口和船舶周边建设几个分散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点,以便及时接收港口和船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这些处理点应当配备适当的设备和人员,实现对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置。

针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弃物,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如焚烧、填埋、循环利用等,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有害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建设一座有害废弃物处理中心,通过集中管理和处理港口和船舶产生的有害废弃物。

该中心应当具备专业的设备和技术,能够安全地处理各类有害废弃物,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同时,要加强对有害废弃物的监测和管理,防止非法倾倒和流入市区。

4.实施步骤(1)制定详细的项目方案,明确建设内容和实施时间表。

(2)进行相关调研和技术研究,选择适用的处理技术和设备。

(3)选择适宜的建设地点,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如土地征用、环境评估等。

(4)开始设施的工程建设,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和有害废弃物处理设施。

(5)设施建设完成后,进行设备调试和运行试验。

(6)在设备正常运行后,开始接收、转运和处置港口和船舶污染物。

三、保障和评估1.资金保障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应该制定合理的资金计划,包括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

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

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设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以下简称排放控制
区),降低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 污染物的排放,持续改善沿海和内河港口城市空气质量。
二、设立原则 (促进环境质量改善和航运经济协调发展。 (强化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 (遵守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标准要求。 (分步实施和先行先试并举。 三、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在排放控制区内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 四、排放控制区范围 本方案所指排放控制区包括沿海控制区和内河控制区。
58
108。06'Ol. 6"
21。28'Ol. 7"
59 108。06'04. 3"
21。28'12. 5"
北仑河主航道中心线
60
向海侧终点
表 2 海南水域的海域边界控制点位坐标
序号 经 度
Al 108。26'24. 88"
A2
109。20'OO"
A3 111000F00即
纬度 19。24'06. 50"
26 117。22'26. 40"
27 117。19'51. 60"
28 116。34'55. 20"
29 115。13'Ol. 20"
30 114。02'09. 60"
纬度 28。18'58. 32" 28。17'Ol. 68" 27。21'30. 96" 26。17'32. 64" 26。04'Ol. 92" 25。18'37. 08" 24。49'31. 80" 24。00'54. 00" 23。23'16. 44" 23。03'05. 40" 23。01'32. 88" 22。45'05. 04" 22。08'03. 12"

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国际贸易和海洋经济的蓬勃发展,运输船舶在全球航运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船舶数量的增多和运输船舶的使用频率增加,船舶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运输船舶的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还涉及到海洋环境污染和海域安全问题。

因此,对于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迫在眉睫。

二、项目目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提升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运输船舶的航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域秩序,为国际贸易和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整治范围和对象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对全国范围内的运输船舶进行整治,重点针对以下几类对象进行整治:1. 货运船舶:包括集装箱船、散货船、油船等各类货运船舶。

2. 客运船舶:包括客滚船、客货混装船、邮轮等各类客运船舶。

3. 港口船舶:包括港口作业船、驳船、拖船等各类港口船舶。

4. 其他船舶:包括渔船、搜救船、科考船等其他类型的船舶。

四、整治重点和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运输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船舶设计、建造、设备、人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船舶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

2. 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完善船舶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船舶运营管理、维护保养、应急处置等制度和流程,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3. 加强船员培训:针对运输船舶的船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加强船舶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船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完善装备设施:更新船舶装备设施,完善船舶安全设备、通讯设备、航行设备等,提高船舶的安全性能和应急救援能力。

5. 强化监测防护:加强对运输船舶的监控和预警,建立船舶安全监测网络,提高对船舶安全隐患的监测和预警能力。

六、整治效果评估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通过统计运输船舶的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数量和严重程度、船舶安全设备完好率、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等指标,对整治效果进行全面评估。

七、总结与展望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可以有效提升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船舶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保障海域安全秩序。

码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码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码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港口码头的建设和运营规模不断扩大,然而与此同时,码头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码头污染主要包括船舶废气排放、油污污染、垃圾污染等,严重影响了周边海域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为了有效防治码头污染,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港口码头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并实施科学有效的码头污染防治方案势在必行。

一、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加强对港口码头的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和信息平台,实现对污染源的全程监控和实时监测。

加大对违规排放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确保污染源的排放达标,减少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二、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码头建设。

推行港口码头的清洁生产理念,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减少废气排放和油污污染。

加强对船舶的排放监管,推广使用低硫燃料和清洁能源,减少船舶废气的污染。

同时,加快推进绿色码头建设,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处理和再利用体系,减少垃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三、加强应急预案和救援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的码头污染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提高应对突发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合作战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置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损害。

四、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加强对港口码头从业人员和周边居民的环保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大家对码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

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动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

加强对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推动环保技术在港口码头的应用和推广,提高污染防治的科技含量和效果。

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支持和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为码头污染防治提供更多的技术和经济支持。

六、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和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码头污染防治经验和技术,推动国际环保标准在我国港口码头的应用和执行。

积极参与国际环保合作和交流活动,推动全球环保事业的发展,共同应对全球性的环境挑战。

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

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

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结合履行国际公约相关义务和我国水运发展实际,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水路交通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强化污染物处置为核心,以完善法规、标准、规范为基础,以推进排放控制区试点示范为抓手,港航联动,河海并举,标本兼治,协同推进,努力实现水运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防治结合。

紧密结合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和阶段性特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有效衔接,系统提出分阶段行动目标和主要任务,强化源头防控,注重科学治理,有序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

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系统梳理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全过程、各环节存在的问题,紧抓制约污染防治水平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打好攻坚战,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

坚持政府推动、企业施治。

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在充分发挥污染防治企业主体作用和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发挥好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作用,形成政府、企业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带动。

发挥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加强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关键技术、设施设备科技攻关,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选择具有较好基础条件、符合污染防治发展方向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和经验推广,推动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船舶与港口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得到有效防控和科学治理,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能源得到推广应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水平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县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县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县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县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是当前环保工作的主要挑战之一,为了保护长江的生态环境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整治工作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一、加强船舶和港口监管1. 加强船舶监管,建立船舶排放监控体系,对涉及重要货运通道的船舶进行实时监测。

2. 加强港口环保设施建设,提升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确保港口污染物的规范处理和排放,同时开展不合规行为的专项整治。

3. 完善船舶排放标准和港口排污标准,落实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制定相关法规和措施。

二、推广清洁能源和新技术1. 鼓励船舶使用清洁燃料,推广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等低污染燃料替代传统重油,减少SOx、NOx等有害气体的排放。

2. 推动港口使用清洁能源,例如推广使用太阳能和风能发电,减少港口的电力污染。

3. 鼓励船舶和港口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例如安装排放控制装置、烟气脱硫设备等。

三、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1. 建立船舶和港口环境监管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加大对违规船舶和港口的打击力度。

2. 加强执法力量和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规排放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企业责任意识1.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向船舶公司和港口企业宣传环保政策和法规,引导企业树立环保意识,自觉承担环保责任。

2. 鼓励船舶公司和港口企业主动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倡导绿色船舶和港口的发展,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总之,整治县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监管、推广清洁能源和新技术、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以及加强宣传教育和企业责任意识,可以有效地减少船舶和港口污染,保护长江和周边环境的生态安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深入开展县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整治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1. 建立船舶和港口污染排放台账,定期对关键航道上的船舶和港口进行排放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餐饮船舶污染是指餐饮船舶排放的废水、废油、垃圾等对水环境产生污染的问题。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提高餐饮船舶的环境保护水平,下面是一份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加强法规建设1.修订餐饮船舶污染防治的相关法规,加强对餐饮船舶的管理和监督。

2.建立规范的餐饮船舶排放标准。

二、完善监测体系1.建立餐饮船舶污染监测网,对餐饮船舶的废水、废油、垃圾等进行监测和抽查。

2.加强对餐饮船舶的现场检查,确保其排放符合规定。

三、强化管理措施1.建立餐饮船舶环保责任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加强对餐饮船舶的管理,落实船舶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和运行。

3.加大对餐饮船舶的执法力度,对违规排放行为进行处罚。

四、促进技术创新1.鼓励餐饮船舶企业采用环保设施和技术,减少废水、废油、垃圾的排放。

2.推广应用新型的净化设备和处理技术,提高餐饮船舶的污染物移除效率。

五、加强宣传教育1.加强对餐饮船舶企业的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感。

2.加强对餐饮船舶用户的环保宣传,引导船舶用户环保出行。

六、加强国际合作1.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分享餐饮船舶污染防治的经验和技术。

2.参与国际制定环保标准,促进国际间的环境保护事务。

以上是餐饮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通过加强法规建设、完善监测体系、强化管理措施、促进技术创新、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强国际合作,可以有效降低餐饮船舶对水环境的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七、鼓励绿色发展1.鼓励餐饮船舶企业实行绿色生产,采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减少污染排放。

2.推动餐饮船舶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八、加强监督执法1.建立健全监督执法机制,加强对餐饮船舶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2.加大对违规排放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九、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1.建立餐饮船舶污染防治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递餐饮船舶污染防治的最新政策和技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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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2020年前,武汉、荆州、宜昌、黄石主要港口90%的港作船舶、公务船舶靠泊使用岸电,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滚装和邮轮、3000吨级以上客运码头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

(二)2020年底前,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任务,建成武汉化学品船舶洗舱站。

(三)建立船舶污染物体处置联合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和联单制度,做好与城市市政公共处理设施的衔接,全面实现船舶污染物按规定处置。

(四)2020年底前,按照船舶污染物排放相关标准,完成现有船舶的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五)建成主要水源保护地绿色航运示范区。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

加快推进船舶标准化和船舶生活污水设施改造,2020年建成一批1140标箱江海直达新船型。

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

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等政策规定,限期淘汰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规范船舶水上拆解行为。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武汉新港管委会)
(二)积极推广港口岸电建设。

比照中央支持港口岸电补助奖励政策,按照核定的项目设施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予以一次性奖励。

编制全省港口岸电建设规划,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要求,建设港口岸电设施。

2018年完成全省50%以上已建集装箱码头岸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研究推进靠港船舶强制使用岸电。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
(三)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

根据非法码头整治后港口码头的变化,修编完善《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按2018年不低于50%,2019年不低于75%,2020年全部完成的目标任务,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
(四)开展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专项治理。

完善并全面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建立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强化应急规划和污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2020年以前在长江支流建成2个处置50吨溢油能力的设备库。

研究推进船舶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技术运用。

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港航海事联合执法,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和船用燃料油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做好船港之间、港城之间污染物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长江航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五)建设水上洗舱站。

修编(调整)港口规划,将化学品船舶洗舱站纳入港口规划,出台政策对洗舱站按照建设费用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2020年底前,建成武
汉化学品船舶洗舱站,规范洗舱站管理。

(责任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六)推进三峡坝区船舶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

建立三峡坝区待闸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体系。

研究推进三峡待闸锚地岸电建设,建立船舶污染物联防联治机制,2019年开工建设临江坪和枝江2个绿色水上综合服务区(待闸锚地)和日处理50吨船舶污染物的岸上接收处置设施,2020年前建成2个污染物转运码头。

(责任单位:宜昌市人民政府,长江航务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七)优化水路运输组织。

加大对武汉、荆州、宜昌、黄石、仙桃外贸集装箱港口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辐度,推进汽车运输向铁路水路转移。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推进武汉阳逻港、黄石新港铁水联动示范工程常态化营运。

(责任单位:武汉市、黄石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八)培育绿色航运示范。

2020年前,打造十堰丹江水库、鄂州梁子湖“绿色航运示范区”,培育一批“低碳示范船舶”。

(责任单位:十堰市、鄂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抓好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加强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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