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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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布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价[2003]193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2003.06.13

【实施日期】2003.06.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公布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标准的通知

(粤价[2003]193号)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规划)国土(房产)局:

为加强地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中关于“基准地价应定期确定并公布”的规定,结合当前我省各地土地市场的现状,我们在各市分别制定的基准地价的基础上,调整并制定了2003年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标准。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请各地贯彻执行。

二00三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标准(略)

附件2:

广东省城市国有土地分等及基准地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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