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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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一、概述

㈠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

1、根据《大唐八0三发电厂扩建工程新建铁路专用线和改造兰

新线低窝铺站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2、执行情况:本次施工图预算均执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主要内容。

㈡编制范围

1、工程分两个部分:大唐八0三发电厂扩建工程新建铁路专用线,全长2.413 正线公里;改造兰新线低窝铺车站相关工程,铺轨公里为 3.907 公里;电厂专用线铺轨公里为 4.819 公里;总计铺轨公里为8.726 公里。

2、编制范围包括:拆迁及征地、路基、桥涵、轨道、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给排水、车辆、站场、大型临时设施及过渡等工程。

㈢预算分段

结合本线的实际情况,本项目按两个预算段编制,汇总成一个总预算。

二、编制依据

㈠一般规定

1 、铁道部铁建设[2007]15

2 号文发布的《铁路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

2、铁道部铁建设[2008]11 号文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

算估算设计概预算费税取值规定》。(以下简称“ 11 号文”)。

3、铁道部铁建设[2006]113 号文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 113号文”)。

4、铁道部铁建设[2010 ]196 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 196 号文”)。

5、铁建设[2006 ]129 号文发布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以下简称“ 129 号文”基期价格”)。

6、铁道部铁建设函【2008】105 号文《关于发布铁路工程建设2007年度辅助材料价差系数的通知》。(以下简称“ 105 号文”)。

7、铁建设[2009 ]81 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中建设管理其它费费用标准的通知” 。(以下简称“ 81 号文”)。

8、铁建设[2012 ]245号“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设计概算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245号文”)。

9、铁建设[2010 ]36 号“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 36 号文”)。

10、铁建设[2010 ]151 号“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十二项费用设计概预算计列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151号文”)。

㈡定额

采用铁道部铁建设[2010 ] 223号发布的铁路概(预)算定额编

制。

㈢人工单价

工资标准执行“113号文”及“ 196号文”规定执行。

㈣料价

1. 材料费单价:基期价采用铁道部铁建设[2006]129号公布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价格,缺项的外购材料采用2005年度价格水平。

2. 当地料价格根据现场调查并参考当地发布的信息价。

3. 油燃料价格:基期油燃料价格执行铁建设[2006]129号文标准见下表

基期油燃料价格表26-2-1

㈤机械台班单价

采用铁道部铁建设[2006]129号公布的《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5年度)》分析计取施工机械台班费用。

㈥水、电基期价格

基期价采用铁道部铁建设[2006]129号公布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2005年度)》价格,其中:

工程用水单价:0.38元/立方米。

工程用电单价:0.55元/度。

㈦运输及装卸费单价

1. 分类说明

(1)“ 113号文”表4及“ 383号文”附件二所列材料计列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概略调配分析的运杂费单价。

(2)“ 113号文”表4及“383号文”附件二所列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价,其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包含在基期价格及价差系数中,不再另行分析计列。

2. 火车运价

营业线火车运价:按照“ 11号文税费取值规定”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3]261号《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文件规定,直接算至编制期水平。

3. 汽车运价

执行“ 113号文”规定及工程所在地区规定的汽车运价按0.70

元/吨.公里计算。

4. 装卸费单价

火车、汽车装卸费单价:执行“ 11号文税费取值规定”中的有关规定。火车、汽车装卸费单价见下表。

火车、汽车装卸费单价表单位:元/t

5. 其它运输有关费用

调车费按0.10元/吨公里计列。

采购及保管费:依据“113号文”规定,以运输费、装卸费及其

它有关运输的费用之和为基数,按“113号文”表7费率计列

三、各项工程静态预算及费用的编制

㈠征地拆迁

1、土地征用补偿费:根据设计估列的建设征地面积,租地是占用铁路用地,每年按2000元/亩计列;临时用地按2000元/亩计列。

2、拆迁补偿费:按有关文件规定和标准计列。

3、土地征用、拆迁建筑物手续费:以土地补偿费与征用土地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土地征用、拆迁建筑物手续费费率0.4% 计列。

4、用地勘界费:暂按200元/亩计列。

㈡正式工程

1、编制单元

根据总预算的编制范围,按不同工程类别分别编制。

2、编制深度

根据“ 113号文”规定站前工程采用预算定额。站后工程采用预算定额或概算定额。

3、价差

(1)人工费价差:见表23-3-1。

综合工费标准表

表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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