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
武警森林部队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中的作用
武警森林部队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中的作用冯乃祥;李晨光;陈明龙【摘要】阐述了大兴安岭地区概况.分析了大兴安岭地区森林火灾特点及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现状.介绍了武警大兴安岭森林支队基本情况,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森林支队工作实际,提出了建立科学影响机制,警地联合作战,密切协同,共同处置好森林火灾的建议.【期刊名称】《森林防火》【年(卷),期】2010(000)004【总页数】4页(P1-4)【关键词】联合作战;森林部队;应急处置森林火灾;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区【作者】冯乃祥;李晨光;陈明龙【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防火办,黑龙江,加格达奇,165000;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防火办,黑龙江,加格达奇,165000;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防火办,黑龙江,加格达奇,165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762.31 概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区位于祖国最北部,总面积835万hm2,其中有林地面积657.8万hm2,森林覆盖率79.83%,是全国最大的国有林区之一,松花江、嫩江源头,是松嫩平原和华北平原的天然屏障,生态地位十分重要。
大兴安岭林区地处大兴安岭山脉北段东部,平均海拔600~1 000 m,横穿林区的伊勒呼里山为大兴安岭的主要山脉。
本林区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温度为-2.8℃,无霜期90~110 d,年平均降水量为471.5 mm,且呈逐年减少趋势,春秋两个防火期内5级以上大风天气在30 d以上,受贝加尔湖气旋和蒙古气旋暖区影响,每年春季特别是5月份都呈高温、干旱的气候特征,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全区各县、区、林业局均为国家一类火险区。
森林火灾是世界上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和公共突发危机事件之一,具有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发展蔓延迅速,应急处置极为困难等特点,是破坏森林资源安全、威胁人类生存环境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
目前全球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达3亿~4亿hm2,烧毁大约90亿t的植物生长量。
近年来,美国、希腊、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相继发生森林大火,特别是2010年夏季俄罗斯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
大兴安岭地区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举措
干旱 , 森林火险等级历史最高 , 发生火灾几率最大。 针对今年春
季森林 防火 的严峻形势 , 大兴 安岭地区领导高度重视 , 超前 部
署 , 力 加 强 森林 防 火 能 力 建 设 , 力 以赴 做 好 春 季 森 林 防 火 大 全 工作。
细则》 ,重新修订了 《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 防火工作布防方案》 和
《 大兴安岭地 区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 进
一
步加强了各战区、 协作单位 、 军地和林农 之间“ 四个 联防”构 ,
建严密的防控格局 。按照“ 谁的防区谁 负责 、 谁发证谁负责、 谁组
织生产谁负责、 谁从事作业谁负责” 的原则 , 明确防区划分 、 管理 权限和责任 。 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 特别是建立了党政领导 齐抓共管 、同奖 同罚的制度 ,强化了领导抓森林 防火工作 的责 任, 落实了领导责任 、 门责任 、 部 岗位责任 、 地块责任和包片责 任。切实加大了行政问责的力度 , 对在森林 防火工作中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过失的 , 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去年 秋季降雨极少 , 入冬以后 , 出现了先封 冻后下 雪 的“ 干封
冻” 现象 , 又遭 5 0年一遇的暖冬 , 今年积雪提 前融化 , 气候持续
2 依法治火 , 落实责任 , 建立长效机制
从 规章 制度人手 , 源头抓起 , 从 建立了森林 防火长效机制 。 制定 了《 大兴安岭地 区森林 防火联防协作规定 》《 、 大兴安岭地区 防火办前指工作规范》 《 、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 防火行政 问责实施
f 关
键
词】 “ ・” 5 6 特大森林 火灾 ; 春季 ; 火险区 ; 大兴安岭地 区
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第一部分火灾报警和初期处置一、火灾报警系统1、在大兴安岭地区设置完善的火灾监测系统,包括热点监测、气象监测、视频监控等设备,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灾隐患。
2、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电话、报警信号灯、警报器等,方便群众和森林防火人员报警。
3、建立与当地消防部门、森林防火部门的联动机制,确保火灾报警信息可以及时传达到相关部门。
二、初期处置1、一旦接到火灾报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火灾点进行初步处置。
同时通知当地消防和森林防火部门协助处置。
2、组织人员对火情进行初步判断,确定火灾规模和方向,制定初期扑救方案。
3、调动周边单位和群众参与初期处置工作,合理分配人力物力,协同作战。
第二部分重点防护区火灾应急预案一、重点防护区划分1、根据地形、植被和气象条件,对大兴安岭地区进行分区划分,确定重点防护区。
2、对重点防护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防火设施建设,提高火灾防范能力。
3、在重点防护区设立森林防火监控点,24小时对火情进行监测。
二、重点防护区人员和装备准备1、组建专业的森林防火队伍,定期进行防火培训和演练,提高防火技能。
2、配备完善的防火装备,包括灭火器、防火服、防护面具等。
3、建立健全的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员在重点防护区值守,发现火情立即报警。
三、火灾处置1、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防火队伍前往扑救。
2、利用火线、防火道、人工开火等方法进行防火隔离,控制火势蔓延。
3、协调周边单位和群众参与扑救工作,集中优势力量,迅速将火灾扑灭。
第三部分灭火工作后的处置一、灭火工作后的清理整治1、火灾扑灭后,对火场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烧毁植被和杂物,避免残留火种重新引发火灾。
2、对灭火区域进行巡查,确保火情彻底扑灭,防止火情复燃。
3、开展火灾过火点复绿工作,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恢复生态平衡。
二、火灾情况通报和总结1、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布火灾情况,进行情况通报和信息发布。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在森林草原防火领域内行使领导、协调、指挥、决策职能的机构,其工作规则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指挥部的工作程序,确保防灭火工作的高效性。
第二条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制定防灭火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和监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2. 调度和协调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力量,统一指挥灭火行动;3. 监测森林草原火险变化,预测火势发展,及时发布防火预警和信息;4. 组织防灭火力量的培训和演练,提高防灭火应急处置能力;5. 对防灭火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总结推广成功经验;6. 协调处置火灾事故,保障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7.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指挥部的工作原则包括:1. 安全第一:确保指挥部成员和参与防灭火行动的人员的安全,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 优先保护: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生命财产安全程度高的区域;3. 综合调度:根据灭火行动实际需求,合理调配防灭火力量;4. 快速决策:应急指挥决策要迅速、准确,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灭火措施;5. 公开透明:防灭火信息公开、透明,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形成防灭火工作合力。
第二章组织构成第四条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总指挥由指挥部长担任,负责领导、协调和决策指挥部的工作。
第六条副总指挥由指挥部副主任担任,协助总指挥处理森林草原防灭火事务。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行政管理、信息沟通、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检视防火工作情况1. 指挥部每年定期检视过去一年的防灭火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2. 依照防火情况分析和灾害评估,制定年度防灭火工作计划。
第九条制定防灭火工作计划1. 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防灭火工作计划;2. 防灭火工作计划包括申报预算、调度力量、培训演练等内容;3. 编制防灭火工作计划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
林区扑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林区扑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引言林区扑火作业是指针对森林火灾进行的人工干预行为,旨在迅速控制火势,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然而,扑火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建立和遵守扑火安全操作规程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介绍林区扑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扑火工作的高效和安全。
二、扑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指挥协调:扑火作业应有专门的指挥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作业,确保指挥体系的畅通和有效性。
2. 岗位责任: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范围,保证队伍内部协调一致,规避工作漏洞和人员冲突。
3. 装备准备:保证扑火装备齐全、完好以及易于操作。
每位扑火人员都应配备防火服、防尘口罩、防火手套、橄榄喷雾器等必要的防护装备。
4. 应急通讯:建立可靠的通讯系统,方便各方之间实时沟通和信息传递。
5. 危险品储存:设立合理的危险品储存区域,防止事故和火灾发生。
三、扑火作业中的安全操作1. 火势评估:在实施扑火作业之前,必须全面评估火势状况,包括燃烧物质、风向、地势等因素。
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决定合适的灭火方式和行动计划。
2. 防火区域划定:根据火势评估结果,划定合理的防火区域。
合理划定防火区域可以避免火灾蔓延,并保护扑火人员的安全。
3. 携带通讯设备:每位扑火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都必须携带可靠的通讯设备,以便随时向指挥员报告和求助。
4. 防护措施:扑火人员要时刻佩戴防火服、防火手套和防护面具等,确保人身安全,并避免烧伤和中毒等事故发生。
5. 报告制度:如发现火源未扑灭或火情变化时,要及时向指挥员报告,以便及时做出应对措施。
6. 疲劳驾驶防范:指挥员要合理组织扑火人员的作业时间和休息时间,以防止疲劳驾驶导致操作失误和危险的发生。
7. 灭火法制:根据不同火势,选择合适的灭火工具和方法。
对于小范围火源,可使用水壶、湿布等进行扑灭。
对于大火势,应使用消防器材和专业灭火车辆进行灭火。
四、事故处理和救护措施1. 火灾事故处理:如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要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然后及时报告指挥员,协调资源进行火灾扑灭和救援工作。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辖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制度,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其经营区域内的森林防火责任;实行承包、租赁的,合同中应当包括森林防火责任等相关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防火设施、报告森林火情的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林场(所)森林防火能力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组织实施;(二)协调解决本辖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三)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责任制的建立,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督促森林火灾隐患整改;(四)指导森林防火队伍的组建,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五)组织、协调和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指导和监督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的森林防火主管部门由本级人民政府(行署)确定。
第七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签订联防协议,划定联防区域,明确联防职责,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森林防火办公室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森林防火办公室2017年度预算公开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办始建于1965年。
1987 年“五.六”特大森林火灾之后,我区加强了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全区的森林防火管理工作。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防火办与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防火部合署办公,是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办事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总方针,落实国家林业局和省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标,承办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二)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区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防火工作方案、火源管理方案;负责组织全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森林防火发展建设规划,编制上报全区防火设施、防火设备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参与全区森林防火项目建设,执行森林防火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工作。
(四)拟订林火扑救预案,安排部署扑火兵力,负责为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火灾扑救建议和意见。
(五)负责签订森林防火飞机租赁合同,制定森林防火飞行计划,下达飞行命令,掌握飞行动态,管理加格达奇航站、塔河航站森林消防业务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科学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森林防火数据库及林火辅助决策系统;负责发布全区森林火险预警信号、防火信息,接收卫星热点图片。
(七)指导全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制定森林防火业务培训计划,组织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培训,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建立和管理森林火灾信息档案。
(八)指导全区森林防火通讯网络建设,负责森林防火通讯队伍培训,组织协调火场通讯保障工作。
(九)负责组织全区森林防火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森林防火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十)指导全区扑救森林火灾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防火物资、防火设备的调拨、供应和运输工作。
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
扑 救 指挥组 : 负责调 度 火场 情况 , 绘火 场 态 标 势 , 调组 织 扑火 力 量 , 协 落实 扑 救 措 施 , 查 验 收 检
火场 。
时发布 火情及 扑救 信息 。
( ) 火前指 的组 成 一 扑
领导指 示 , 组建 国家级 扑火 前线 总指 挥部 。
( ) 三 扑火 前 指 应 尽 量设 在 靠 近 火 场 、 境 安 扑救 方 案 ,调 度 指挥 各方 力量 对火 灾 实施有 效 扑 环 全 、 通 便利 、 交 通信 畅通 、 于 后勤 保 障 的地 方 , 便 办 救 , 置 紧急情 况 。 处 必要 时 , 以对不 服从 指挥 、 可 贻
乱。
应 随时 报告 。
( ) 五 飞机 使用 制 度 。扑火 前 指统 一 调度 指挥 投 入火 场 的所 有 飞机 ,于 当 日提 出次 日的飞 行计 划 和任务 , 先保 证一 线使 用 。 优
( ) 区指 挥原则 。 要设 立 扑火 分前 指时 , 二 分 需
各扑 火 分前 指在 扑 火 总前 指 的统一 领 导下 ,贯彻 总体 战 略意 图 , 体负 责本 战 区的组 织指 挥工 作 。 具
( ) 森林 防 火 工作 不 实 不 准 等 舆 情 , 三 对 可通 火 办负 责解 释 。
( 国家森林 防 火指挥 部 2 1 0 2年 5月 4日发布 )
( 接第 5 上 5页 )
时要 明确安全 防范事项 和避 险措施 。
文件 应 由总指挥 或其 授权 的人 员签 发 。
时报社 建立 联 络员 制度 , 保持 联络 畅通 。
( ) 一 国家 防火 办 通 过 宣传 办 、 息 办 和 网络 信
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
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为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结合我区林火扑救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扑火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
一、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设立(一)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标准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火灾发生地县区局设立县级扑火前指自行组织扑救,县区局主要领导任前指指挥;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设立地级前指,由火灾发生地县区局地级包片领导或地区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局长任前指指挥,地区防火办战区包片副主任任调度长;发生下列森林火灾,设立地级总前指,由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任总指挥:(1)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2)发生在相邻地、市交界处的森林火灾;(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扑灭明火;(4)威胁居民区和重点林区、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及其它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5)高火险天气发生的林火;(6)需要调动各县区局支援扑的森林火灾;(7)全区高火险时段12小时内连续发生5起以上森林火灾。
地级总前指设立后,可根据火势发展情况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或若干个火场,各个战区(火场)分别成立分指挥部,分指挥部由地级领导任指挥,副指挥由所属扑火队伍中处级带队领导担任,地区防火办一名副主任或业务科长担任调度长,总前指调度长由地区防火办主任担任。
(二)扑火前线指挥部组织机构见附表(三)扑火前指位置选择根据火场的发展情况扑火前线的位置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距火场较近、比较安全;交通便利、有通讯保障;扑火队伍集结和后勤保障方便;有大型直升机能够降落的开阔场地。
尽量选择林场、乡镇、居民点,必要时搭建帐篷或利用指挥车。
(四)扑火前指标志扑火前指应设立明显的标志,路口设立指示牌,做到突出、醒目。
一般是:白天设置红旗,旗面有扑火前指名称标志,夜间以红灯为标志;扑火前指成员应统一着装,佩戴相应的袖标或胸签。
二、扑火前指(分指)的职责和任务扑火前线指挥部(分指)是扑救森林火灾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的火场指挥机构,是扑火现场最高指挥机关,有权调度现场的一切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分指)的统一组织和指挥。
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部门:大兴安岭林业局
一、背景介绍
大兴安岭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之一,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脆弱。
为了更好地保护大兴安岭的森林资源,防范和处理森林火灾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制定了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火灾预防措施
1. 加强森林火灾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定期对森林防火设施和装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3. 加强火源管理,禁止随意烧火,禁止乱扔烟蒂等做法;
4. 建立完善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报告火情;
5. 加强对林区人员的防火培训,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能力。
三、火灾应急处置
1. 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请立即报警,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火情;
2. 在火灾初期,应尽可能控制初期火灾,防止火情扩大;
3. 充分调集森林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和相关人员,组织火灾扑救作业;
4. 制定明确的扑火方案,采取科学有效的扑救措施;
5. 加强对火场周边居民的疏散安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6. 组织专业力量对扑灭的火灾进行彻底清理,防止火灾复燃。
四、火灾善后工作
1. 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和资料整理,总结火灾原因,提出防范建议;
2. 对火灾造成的森林资源损失进行详细统计,划定火灾范围;
3. 开展森林植被恢复修复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4. 对火灾期间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弘扬正能量。
以上为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希望广大林业从业人员能严格执行,做好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共同保护大兴安岭宝贵的森林资源。
愿大兴安岭的生态环境永远美丽繁盛!。
森林火灾救援操作手册
森林火灾救援操作手册1. 总则本手册旨在指导相关部门和个人在森林火灾发生时进行有效的救援操作,确保人员安全,降低财产损失。
本手册适用于我国各类森林火灾救援工作,所有参与森林火灾救援的人员都应熟悉并遵守本手册的规定。
2. 救援组织架构2.1 救援总指挥:负责整体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对救援行动进行全面指导。
2.2 救援指挥部:负责救援行动的实施和指挥,下设多个分组,具体分工如下:- 搜救组:负责寻找和救援被困人员。
- 扑火组:负责火灾现场的扑救工作。
-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紧急救治和转运。
- 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和后勤保障。
- 信息报道组:负责救援行动的信息收集和发布。
3. 救援流程3.1 接警与出动- 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立即启动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出动。
- 救援总指挥应及时了解火情,确定救援策略和指挥体系。
3.2 现场救援- 搜救组:根据火场情况,制定搜救计划,进行人员搜救。
- 扑火组:根据火场态势,制定扑火策略,进行火灾扑救。
- 医疗救护组:待命,随时准备救治伤员。
- 后勤保障组:确保救援物资充足,保障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 信息报道组:实时报告火场情况,传达救援指令。
3.3 人员安全与撤离- 确保所有参与救援的人员都了解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 当火势蔓延或情况恶化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3.4 救援结束与总结- 火势得到控制,所有被困人员得到救援后,救援行动结束。
- 对整个救援行动进行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4. 安全与防护4.1 所有参与救援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必要的救援技能和安全知识。
4.2 救援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穿戴相应的防护装备,如防火服、头盔、手套等。
4.3 救援人员应遵守火场安全规定,避免进入火势强烈、危险性高的区域。
5. 协同作战5.1 各级政府部门、军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森林火灾救援工作,共同开展救援行动。
董智勇:大兴安岭火灾前线副总指挥
董智勇:大兴安岭火灾前线副总指挥作者:来源:《党史天地》2016年第17期1982- 1987年任林业部副部长,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前线副总指挥,火灾后被撤销林业部副部长职务,现任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名誉会长1987年5月6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的4个林区发生特大火灾。
大火持续燃烧了25天,过火森林面积达100万公顷,投入灭火人员共约5万多人,火灾于6月2日被扑灭……火灾后,国务院撤销了杨钟的林业部部长职务,撤销了董智勇的林业部副部长职务。
史无前例的一场大火作为当年火灾现场的副总指挥,原林业部副部长董智勇最不愿回忆起那场大火。
1987年5月6日,中国大兴安岭地区发生了罕见的特大森林火灾,史称“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以下简称“火灾”)。
有关这场火灾的全过程,国务院当年向全国人大委员会的汇报材料中这样写道:“火灾来势很猛,东、西两线同时起火。
在西部,5月6日起火,到7日晚刮起了八级以上大风,5个小时火头推进100公里,铁路、公路、河流,甚至50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都阻挡不住。
一个晚上就烧毁了西林吉(又名漠河县,政企合一)、图强、阿木尔3个林业局所在地和7个林场、4.5个贮木场。
当天夜间,东部塔河县盘古林场的火势也迅猛异常。
到8日,西部漠河、东部塔河县境内已分别形成面积为30万和20万公顷的大火海。
此后,火势继续蔓延。
经过25天的顽强扑打,于6月2日彻底扑灭。
”火灾损失———“令五万同胞流离失所、193人葬身火海,5万余军民围剿25个昼夜方才扑灭”。
“大火烧过了100万公顷土地、焚毁了85万立方米木材”,是“建国以来毁林面积最大、伤亡人员最多、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
那场大火给董智勇的冲击至今非但没有减退,反而越来越清晰。
火灾之后,董智勇坐在直升机上鸟瞰被烧过的森林林带:整片松林是黑的,小河是黑的,路是黑的,裸露在地表的明棺和墓碑是黑的,那些低矮的小砖房也是黑的。
在那一刻,他终于相信“人定胜天”不过是一句戏语、一句诳语……大兴安岭火灾的直接肇事者叫汪玉峰,是来自河北的一位农民。
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基本战法
点进兵穿插和递 进战法 , 5月 3 于 1日消灭 了东 、 西两线的大
部分明火 。 前指抓住 6 1日风力减弱 、 月 气温降低的有利时机 , 集中7 0 0 0余人的优势兵力 , 向北线发起 了总攻 , 于 6月 2日 并
凌晨 5时实现了火 场的合 围,取得了扑火作 战的决定性胜利 , 创造 了完全依靠人力 、仅用 了 9天时间扑灭过火面积近 2 0万
处, 所不同的是作 战对象不一样 。 在扑火作 战中, 队伍数量的多
少, 人员素质 的高低 , 扑火工具性能 的优劣 固然 重要 , 但是 , 作 为火场的指挥 员 , 特别 是高级指挥员 , 如何 根据火场的 山形地 貌、 气象 因子 、 扑火 队伍 的作战能力 , 运用正确的战略 战术 , 合 理用兵 、 科学指挥 , 在最短 的时间内 , 以最小的经济损失获取最
好的效果 , 是扑火成败的决定性因素。目前 , 国内外关于扑火战 法的研究 多限于单 个火场的战例分析 和多种 扑火工 具互相配
合 的灭火方法 , 较少对多个火场进行综合 分析 , 提炼 出带有规 律性的扑火 战法 。 笔者根据多年的扑火实践 , 试图对扑救重 、 特 大森林火灾 的基本作 战方法进行总结。
扑打 。在条件允许 的情况下 , 应优先考虑用载 水的特种车辆或
水泵接力的方法 以水压制火头 , 然后再投入兵力进行扑救。
25 预 设 控 制线 。 隔式 战法 . 阻
21 一 点 切入 。 . 穿插 或 递 进 式 战 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发生火灾后 一般都是从起火点开始扑打 , 如果前方没有道
路可接近火线 , 火线又很长时 , 可采取穿插式打法。 指挥员根据 火线 的长度 , 在地 图上将火 线分为几段 , 每一段 的起 始点都要 明确具体坐标位置。由于火场在不断变化 , 因此 , 南北走 向的火 线应 以纬度为准 , 东西走 向的火线应 以经度为准 。对到达火场 的扑火 队伍按地理坐标下达具体的扑火任务 , 扑火 队伍按预定
黑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最新
黑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最新一、概述森林火灾是每年夏季和秋季的常见自然灾害之一,不仅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还给环境带来严重破坏。
为了有效应对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黑龙江省制定了最新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本文章将就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二、背景黑龙江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拥有广袤的森林资源。
然而,由于气候条件及野外活动等多种原因,该省在夏秋季节经常发生森林火灾。
这些火灾对当地居民造成巨大影响,并且容易导致生态系统的恶性循环。
为此,黑龙江省早在多年前就开始制定和实施相关防控计划。
三、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将火势扑灭,并尽可能减少损失。
2. 原则:a. 安全第一:保障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安全是最重要的。
b. 综合施策:立足防范,注重预警、监测和扑救等各个环节并行,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
c. 知识普及:加强火灾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火灾自救能力。
d. 救援先行:在保证安全前提下,迅速组织救援力量。
四、主要内容1. 预案体系黑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分为总则、组织领导、信息管理、预测预警、监测监控、力量调度指挥、群众动员和后勤保障等八大部分。
其中,每个部分都包含了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
2. 预警系统黑龙江省建立了完善的预警系统,通过气象局的数据反馈和现场巡查相结合进行森林火险类别评定,并将结果及时通知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
同时,在易发生火灾地区设有观测点,24小时实时监测天气变化以及森林状况。
3. 力量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黑龙江省将立即调动各级消防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参与扑救。
同时,预案还规定了力量调度的具体程序和标准。
针对大型火灾,黑龙江省有能力请求周边省份支援。
4. 群众动员群众是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重要力量。
通过宣传活动、培训课程和演练等方式,向居民普及森林火灾应对知识,并组织志愿者开展巡逻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可疑情况。
五、工作流程1. 预备阶段:a. 记录气象资料:密切关注天气情况,记录温度、湿度、风势等数据。
鏖战兴安岭——武警森林部队扑救大兴安岭雷击森林火灾纪实
间展开 扑 救。最 早扑 向火场 的武 国家森林 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贾治邦 指 挥 部 王 佐 明 主 任 、 李 全 海 、 沈
警 大兴 安 岭地 区森 林 支 队 1 0 乘 机 飞 抵 哈 尔 滨 后 立 即 转 乘 火 车 , 金 伦 副 主 任 紧急 飞 赴 火 场 一 线 , 0名 2
散 ,这标 志着 发 生在 内蒙古 、黑
龙 江 大 兴 安 岭 林 区 的 雷 击 森 林 火 灾被 彻 底 扑 灭 。
I高度关注 靠前指挥 l
暴活动异常频繁。
6月 2 日 ,黑 龙 江 大 兴 安 岭 6
位 于 东北 边 陲 的大 兴安 岭林 呼 中林 业局 和 内蒙 古大 兴安 岭 阿
方向 ,最 大 限度地 提 高兵 力使 用 2号、3号等 多个火场 ,武警 内蒙 效益 ,把握战略主动权。
古 大 兴 安 岭 森 林 支 队 6 0官 兵 全 0
奋 战 在 一 线 的 各 级 指 挥 员 , 力展 开 扑 救 。
准确 把 握火 场态 势 ,适 时调 整兵
阿 巴 河 、 恩 河 林 场 大 火 刚 刚
6月 2 日, 黑 龙 江 大 兴 安 岭 区 地 跨 黑 龙 江、 内 蒙 古 两 省 区 , 里 河 林 业 局 交 界 处 , 雷 击 引 发 了 6
呼 中地 区相继 发 生 雷击火 灾 ,威 是 目前 我 国连 片面积 最 大 的国 有 森 林 火 灾 。 之 后 几 天 , 随 着 林 区
官兵 ,仅 用半 天 时 间便投 入 到火 赶 赴大兴安岭呼 中镇 前方指挥部 , 统 一协 调指 挥。 王长 河政 委、崔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决议【法规类别】护林防火【发布部门】201【发布日期】1987.06.23【实施日期】1987.06.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工作文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决议(1987年6月23日通过)第6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秘书长、大兴安岭森林扑火领导小组组长陈俊生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和处理情况的汇报,对国务院在领导、组织大兴安岭扑火救灾工作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表示满意。
会议对在这次扑火斗争中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森林警察、公安消防人员和职工群众以及各有关党、政、军机关,表示高度的赞扬和崇高的敬意;对在这起特大森林火灾事故中死亡的人员表示沉痛的哀悼;对受伤人员和死亡人员的家属以及灾区人民表示深切的慰问。
会议认为,这次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企业管理混乱、纪律松弛、违反规章制度、违章作业和领导上严重官僚主义所造成的。
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撤销杨钟林业部部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强调,保护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爱林护林造林,是全国各族人民和各级国家机关的光荣职责。
各级林业部门和有关地区必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改进工作和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有关护林防火制度的规定,严防和及时扑灭森林火灾。
会议认为,这次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教训是深刻的,全国各部门、各地区、各单位要引以为戒,要坚决反对和纠正严重不负责任的做官当老爷的官僚主义和玩忽职守、违章作业的恶劣作风。
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严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对一切重大的责任事故,都必须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对任何人都不得姑息迁就。
会议号召,大兴安岭灾区人民和林业职工要在国家支援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克服困难,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恢复、保护和开发林业资源,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祖国作出新的贡献。
大兴安岭地区火烧防火线规程-大兴安岭森林防火网
大兴安岭地区火烧防火线规程-大兴安岭森林防火网大兴安岭地区计划烧除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管理办法》,结合我区计划烧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计划烧除是国际公认的减少可燃物载量,降低森林火险等级,阻止森林火灾发展,减轻森林防火工作压力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计划烧除工作具有较大风险性,必须在有效的人为控制之下进行。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大兴安岭地区各县区局计划烧除工作。
第二章计划烧除地域与时段第五条计划烧除地域1、与林缘相连的沟塘草地。
2、林区内农田残茬。
3、穿越林区的铁路、公路一侧或两侧。
4、乡镇、林场、村屯、林内各作业点和其它重要设施周围,要按标准开设生土隔离带,不允许点烧防火线。
第六条点烧时段1、春季融雪期。
(1)阳坡林缘点烧时段。
阳坡林缘是积雪融化最早的地段,可先沿林缘与草地连接处点烧出控制线,将林地与草地分割。
(2)阳坡沟塘点烧时段。
选择阳坡林地有15-20%的残存积雪,山脊有明显“雪线”,林外阳坡草地无残雪,植物处于休眠时段点烧。
(3)阴坡点烧时段。
选择阳坡、主沟塘积雪已融化,阴坡有10-15%的残存积雪,山脊雪线消失,夜间温度-15℃以下时段点烧。
2、秋季枯霜期雪后阳春期,即初冬第一场大雪(积雪15cm以上)后的回暖期,阳坡、沟塘的积雪基本融化,阴坡积雪尚未融化之时点烧。
第七条根据大兴安岭地区的气象条件及多年点烧经验,点烧时间一般在10时—15时为宜。
第三章计划烧除准备工作第八条各县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计划烧除实施方案》,确定计划烧除第一责任人(县区局主要领导),成立计划烧除领导机构,负责部署、安排、协调、组织和监督实施点烧工作。
点烧时必须由第一责任人带队,专业队实施。
第九条各县区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在计划烧除前必须有当地气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确认具备点烧条件的气象预报,派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踏查。
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
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森林火灾是一种常见但危险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往往会对周围环境和人们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在扑救森林火灾的过程中,前线指挥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的工作规范。
首先,前线指挥部应当及时响应火灾情况,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一旦接到火灾报警,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和装备前往火场,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扩散的可能性,确保火情得到迅速控制。
同时,指挥部应与当地政府、消防部门等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协调救援工作,确保信息畅通、行动有序。
其次,前线指挥部要具备专业的指挥能力和经验。
指挥部应当有经验丰富的指挥人员担任指挥官,能够准确的判断火势发展趋势、火场地形地貌等情况,科学地制定扑救方案和行动计划。
指挥部要保持清醒头脑、冷静应对,决不因火情的复杂变化而慌乱失措,确保指挥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另外,前线指挥部应当重视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火线扑救过程中,人员面临着高温、烟雾、山体滑坡等多种危险,指挥部应当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护措施。
确保每位参与扑救的人员都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好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严格遵守扑救现场的安全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最后,前线指挥部要注重协调配合,发扬团队精神。
指挥部应当建立健全的指挥体系和指挥机制,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方式。
在扑救过程中,指挥部要加强与地面扑救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各个环节的沟通协调,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森林火灾的挑战。
总之,扑救森林火灾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前线指挥部的高效运转和规范指挥。
只有在各项工作规范到位的情况下,才能更好地保障人员的安全、有效地控制火势、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为森林火灾的扑灭和消防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各地前线指挥部能够以此为鉴,将工作规范贯穿于整个扑救过程中,提升火灾应对的效率和能力。
【字数:581】。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全文)
Some things, gently let go, you may not be easy.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辖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工作制度,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其经营区域内的森林防火责任;实行承包、租赁的,合同中应当包括森林防火责任等相关内容。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防火设施、报告森林火情的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层林场(所)森林防火能力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组织实施;(二)协调解决本辖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三)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责任制的建立,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督促森林火灾隐患整改;(四)指导森林防火队伍的组建,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培训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五)组织、协调和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指导和监督森林火灾的调查、评估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的森林防火主管部门由本级人民政府(行署)确定。
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预案
一、总则为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安全,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本地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防火工作。
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1. 总指挥: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领导森林防火工作。
2. 副指挥: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协助总指挥工作。
3. 成员:由林业、公安、消防、应急、气象、民政、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业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2. 汇报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 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扑火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等工作。
4. 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调各部门力量。
5. 负责森林火灾统计、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
三、预防措施(一)宣传教育1.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 在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
3.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技能。
(二)火源管理1. 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2. 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火源管理,严防野外用火引发火灾。
3. 对违规用火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严肃处理。
(三)火险预警1. 加强气象监测,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息。
2. 组织开展火险隐患排查,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严密监控。
3. 对火险等级较高的区域,采取临时封山、限制进入等措施。
四、扑救措施(一)扑火队伍1. 建立专业、半专业、义务扑火队伍,加强扑火技能培训。
2. 配备必要的扑火装备和物资,确保扑火队伍随时待命。
(二)扑火行动1. 发生森林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火队伍进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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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为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结合我区林火扑救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扑火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
一、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设立(一)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标准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火灾发生地县区局设立县级扑火前指自行组织扑救,县区局主要领导任前指指挥;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设立地级前指,由火灾发生地县区局地级包片领导或地区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局长任前指指挥,地区防火办战区包片副主任任调度长;发生下列森林火灾,设立地级总前指,由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任总指挥:(1)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2)发生在相邻地、市交界处的森林火灾;(3)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仍未扑灭明火;(4)威胁居民区和重点林区、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及其它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5)高火险天气发生的林火;(6)需要调动各县区局支援扑的森林火灾;(7)全区高火险时段12小时内连续发生5起以上森林火灾。
地级总前指设立后,可根据火势发展情况将火场划分若干战区或若干个火场,各个战区(火场)分别成立分指挥部,分指挥部由地级领导任指挥,副指挥由所属扑火队伍中处级带队领导担任,地区防火办一名副主任或业务科长担任调度长,总前指调度长由地区防火办主任担任。
(二)扑火前线指挥部组织机构见附表(三)扑火前指位置选择根据火场的发展情况扑火前线的位置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距火场较近、比较安全;交通便利、有通讯保障;扑火队伍集结和后勤保障方便;有大型直升机能够降落的开阔场地。
尽量选择林场、乡镇、居民点,必要时搭建帐篷或利用指挥车。
(四)扑火前指标志扑火前指应设立明显的标志,路口设立指示牌,做到突出、醒目。
一般是:白天设置红旗,旗面有扑火前指名称标志,夜间以红灯为标志;扑火前指成员应统一着装,佩戴相应的袖标或胸签。
二、扑火前指(分指)的职责和任务扑火前线指挥部(分指)是扑救森林火灾时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的火场指挥机构,是扑火现场最高指挥机关,有权调度现场的一切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所有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指(分指)的统一组织和指挥。
扑火前指(分指)的主要任务是:1、全面掌握火区及周边地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2、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情况,分析火场发展趋势;3、全面掌握扑火人员、装备、给养数量及行动情况,安排扑火任务和工作计划;4、直接调度指挥现场扑火人员,实施扑救方案;5、调度森林消防飞机进行火场侦察、运输、机降和直接灭火工作;6、组织协调火场后勤保障工作;7、负责火灾现场的宣传教育及新闻报道工作;8、负责组织火案侦查、火灾调查及火场验收;9、负责扑火前指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和工作总结。
10、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汇报火场扑救情况。
三、扑火前指指挥员及下设机构职责总指挥(分指指挥):全面负责火场的组织扑救工作,制定扑救实施方案,调度指挥各种扑火力量,处置森林火灾。
有权对不服从指挥、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消极怠工、工作失职的领导和人员就地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后履行组织程序。
副总指挥(分指副指挥):协助总指挥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承办前指分配的各项扑救任务。
总调度长:负责前指的各项协调工作,监督、落实扑火前线指挥部确定的各项工作方案和扑救措施,汇总各工作组的综合情况,组织起草综合调度情况报告。
各级扑火前线指挥部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以下组织机构:指挥调度组: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协调人工增雨灭火工作。
组织飞机实施空中火情侦察、火场空运布兵、空中指挥、化学灭火、吊桶洒水灭火作业工作,协调航油、飞行地面保障等事宜。
火场扑灭后,负责组织火场的检查验收。
总调度长:地区防火办主任副总调度长:地区防火办党委副书记地区防火办分管指挥扑救工作副主任成员:地区防火办副主任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地区气象局局长加格达奇航站站长塔河航站站长森林支队支队长、政委、副支队长、参谋长交通运输组:负责火场运输车辆、消防车的调集,协调铁路运输车辆调配,及时维护抢修破损道路、桥涵,安排足够警力上路执勤,保证交通顺畅安全。
组长:行署公安局局长副组长:行署交通运输局局长成员:行署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火灾发生地县区局公安局局长,交通局(科)长通讯信息组:负责组建火场通讯网络。
接收卫星图片、传递网络信息,确保火场通讯畅通。
组长:地区无线电管理处处长成员:地区防火办分管通讯工作副主任火灾发生地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分管通讯工作的领导网通公司总经理后勤保障组:负责火场前线所需各种扑火机具、食品、装备、油料等物资的储备和调配。
组长:集团公司财务部主任副组长: 行署财政局局长成员:地区防火办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地纪委副书记、审计处副处长综合材料组:起草阶段性火场报告和综合情况报告,同时负责前指文秘工作。
火案调查组:负责火因调察和火案查处及前指的安全保卫工作。
同时要做好灾区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行署公安局局长副组长:行署公安局分管森保工作的副局长成员:行署公安局森保支队支队长火灾发生地县级公安局森保大队大队长宣传报道组:负责火场宣传和接待记者及新闻发布工作。
组长:地委宣传部分管新闻、宣传工作副部长成员:行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地区广播电视台台长地区报社总编救护安置组:负责协调火场伤病员救护、安置灾民和疫情防治等工作。
组长:行署民政局局长副组长:行署卫生局局长成员:地区医院院长火灾发生地县级医院院长、县区民政局(科)长及林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扑火督察组:负责督察参加扑火工作的单位和人员执行任务情况,完成扑火前指(分指)交办的各项扑火任务。
组长:地纪委副书记成员: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火场督察队成员四、扑火前指组织指挥原则(一)指挥原则统一指挥原则。
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
下级前线指挥部必须执行上级前线指挥部的命令,上级前线指挥部不应越级下达命令,避免指挥混乱。
分区指挥原则。
在扑火总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前指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工作。
森林部队垂直指挥原则。
根据森林部队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森林部队设立相应级别的扑火前线指挥机构,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森林部队的组织指挥工作。
(二)扑火原则坚持快速出击,重兵扑救,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在扑火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既要避免群众伤亡,又要避免扑火人员伤亡;保证居民点和重要的设施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三)兵力调动原则本责任区的专业扑火队伍首先进入火场,然后调动本战区的森林部队及森林支队机动队伍和本战区其它县区局专群扑火队伍参战。
当调动专业队伍和森林部队时,必须同时调动配属相应的后备森林消防队负责火场清理看守工作,后备森林消防队按《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火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带足扑火工具。
如本战区内扑火兵力不足,由战区前线指挥部经地防指就近调动其它战区的森林部队和专群扑火队伍增援,跨区域调动兵力扑救时,要就近成建制从被抽调单位调动扑火队伍,尽量避免各个单位平均调人。
跨区域扑火的增援队伍必须要有两名以上熟悉森林防火业务,具有扑火指挥经验的副县区局长、副书记带队。
超过300人的队伍必须由县区局党政主要领导带队。
发生特大森林火灾时,由地防指调动全区所有扑火力量参与扑救。
五、扑火前指工作制度(一)例会及会商制度扑火指挥工作要集思广益,认真听取各方面情况和意见,体现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坚持每天晚间召开一次例行会议,汇总情况、总结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扑救计划,制定扑救方案。
同时充分利用卫星监测、飞机观察、地面巡视等手段,全方位了解火场情况,及时在地形图上标绘火场范围、火头火线分布及扑火人员到位情况。
航空、气象、林业、防火等专业人员需密切关注火场的动态变化,及时会商火情。
前指例会及会商实施细则l、例会由前指总指挥主持,会商情况时可由总调度长主持。
2、例会及会商时综合材料组负责会议记录,草拟会议纪要,由前指总指挥或总调度长签发。
3、各组负责人要根据职责分工及会议确定的任务尽快行动,综合材料组负责收集和掌握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下次例会和会商时进行反馈,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总指挥和总调度长。
(二)通讯制度各扑火队必须每小时主动同前指通讯联络一次,遇有紧急情况随时保持通讯联系,没有前指批准,不得关机。
重要情况、指示、命令要以电报报文的形式上传下达。
1、通讯联络按照《大兴安岭地区扑救森林火灾火场管理办法》和《火场通讯方案》执行。
2、情况汇报、专题请示和指示、命令要以电报报文的形式上传下达,便于存档备查。
具体报文格式参照“火场电报”样式。
3、情况调度主要包括:火情发生的时间、起火地点及火因;目前火势、火场范围及其周围的地理环境、资源环境、社会环境情况;出动的扑火力量、采取的扑救措施、火场天气情况和飞机作业情况。
4、各级前指每日应定时在5:30时、14时、21时用电报的形式向上级前指报告火场情况,紧急情况要随时报告。
(三)飞机使用制度投入火场使用的所有飞机,统一归前指调度指挥。
由前指安排飞行计划和任务。
领导视察火场用机必须由前指统筹安排,首先保证火场一线使用。
(四)火情报告制度各分指要定时向前指汇报火场情况。
在火场扑救过程中,各扑火队伍每隔1小时要向所属分指报告一次扑救情况,火场控制后要上报清理看守情况,紧急情况要随时报告,报告采用电报的形式。
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天气情况、火场范围、森林类型、火头火线数量及位置、出动人数、扑火队伍到位情况、扑救措施及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火场清理看守情况等。
(五)向导及外援扑火队伍管理制度为使扑火队伍及时进入火场,各地要成立专业向导队伍,确保发生火情时,能够及时准确将扑火队伍特别是外援扑火队伍从最佳路线带入火场,第一时间展开扑救工作。
各县区局森防指要对所辖区域的道路交通、河流分布情况进行全面踏查。
准确掌握支岔线、冻板道、农田路、较大河流适合渡船位置以及能够涉水过河地段,制定多种地面进兵路线。
各乡镇林场对本施业区按林班划分若干扑火战区,每个战区落实2-3名特别熟悉本战区道路交通情况的向导队。
火情发生后,根据火场周边交通条件和天气条件分别采取空中机降、陆路开进、渡船、涉水过河等多种途径进入火场,避免因地型、道路、河流、桥涵等情况掌握不清影响扑火队伍及时进入火场,贻误扑火战机。
结合我区扑火工作实际,建立二级向导队伍。
1、一级向导队伍。
各县区局要成立一支15-20人由营林、生产、森调部门人员组成的熟悉当地特别是火场周边交通情况的向导队伍,负责本地区内其他县区局外援扑火队伍的向导工作。
2、二级向导队伍。
各县区局要成立一支10-15人熟悉本县区局交通情况,能够熟练使用对讲机、GPS,会识图用图,具有一定林火扑救工作经验的科级干部组成的向导队伍,负责本地区以外外援队伍的向导工作,并且全程陪同外援队伍,承担外援队伍的向导、通讯、督导和扑火指导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