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火灾预防几点建议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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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的几点建议及对策
摘要:本文简要说明了目前高层建筑存在的消防安全主要问题和原因,依据规范对高层建筑火灾预防工作中需考虑的几个因素提出了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高层建筑火灾预防建议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
号:1674-098x(2011)07(b)-0032-0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的逐步扩张,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地拔地而起。从近几年全国发生的多起影响较大的高层建筑火灾中,需要清醒地看到高层建筑自身潜伏着火灾隐患严重性,看到火灾造成后果的残酷性和技术装备的局限性,看到探索如何避免和最大限度地降低其火灾危害的迫切性。对此,本人根据多年工作实践、借鉴国内外高层建筑火灾案例、结合当前我国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现状,浅谈对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的几点建议和对策。
1 我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我国高层建筑起步虽晚,但发展势头迅猛,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令人担忧,突出反映在六个方面:
(1)建筑消防设施不到位。高层建筑中消防设施种类繁多、功能不一、作用不同。消防工作必须立足预防需要和《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要求,缺一不可。目前高层建筑普遍存在消防设施“短斤缺两”、质量性能差、功能不全和违规使用等先天性火灾隐患。
(2)消防通道严重被侵占。个别住户、商家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私自改变消防疏散通道用途,消防疏散通道装上了铁栅栏,甚至上锁,不再具有消防疏散通道的功能。
(3)现有消防装备扑救能力不足。城市大多数楼房都在向空间发展,动辄100多米,甚至更高。导致目前现有的消防装备对15层以上的楼房火灾扑救能力要大打折扣,甚至无能为力。
(4)技术保障不到位。高层建筑建造,从设计到施工,要求高,环节多,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制约而导致高层建筑在防火分区、分隔措施、隐蔽工程和材料使用上存在先天性火灾隐患现象屡见不鲜。
(5)管理措施不到位。一是高层建筑业主和使用单位对高层建筑本身潜在隐患,在思想上认识不足,缺乏现代消防管理意识。二是建筑工程在消防审核后建筑施工、室内装修、设备安装、项目监理、消防检测过程中,制约措施不严,失控漏管而留下先天火灾隐患。三是高层建筑日趋增加,功能日趋复杂,公安消防机构建审人员不能全面解决建筑消防安全上复杂、繁多、深层次问题,加之有时遇到一些技术之外行政干预,导致通过其他人为主观方法加以解决的一些地方标志工程、形象工程中消防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很难到位。四是高层建筑周围环境复杂不利于灭火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6)公民消防安全素质不高。人的安全素质的高低、安全意识的强弱决定着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是高层建筑管理者的消防安全素质不高。二是高层建筑内人员的安全素质不高。三是高层建筑内居民的安全素质不高。目前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足,“四
个能力”建设还没有达到逾期目标,社会整体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普遍缺乏火灾事故的预防、初期火灾的扑救知识、自我保护和疏散逃生能力,都成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
2 建议及对策
(1)技术保障要跟上。事实证明真正能为高层建筑提供安全保障的措施是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的固定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系统以及排烟系统。在高层建筑中必须首先解决两路供电,落实防火分区及防火分隔,设置火灾探测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和疏散通道的正压送风系统。凡《高规》中涉及到消防的强制性条文都要一一对照严格落实。
(2)防范设施要完善。为使高层建筑内消防设施完整、有效,一是消防部门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成单位及时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二是单位要以“隐患就在身边,大难随时来临”的紧迫感加大投入,及时整改隐患。
(3)消防管理要规范。针对高层建筑楼内部功能复杂繁多、使用单位和人员众多、消防设施多、火灾隐患多等特点,重点抓好规章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组织、人员、培训、消防设施的检查保养和应急方案必须落实,做到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4)建立高层建筑智能控制系统。有条件的高层建筑应当引入智能化的手段,通过智能安全防范系统中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地下车库,裙房的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均安装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手动报警器、自动喷淋头
和火警紧急广播。高层住宅的电梯前室、公共走廊等公共消防通道安装烟感探测器、手动报警器、自动喷淋和火警应急广播。一有火情,能自动报警,迅速处置。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防范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是必然发展趋势。
(5)规范物业管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进行了明确确定,承担物业管理的企业,应该认真履行服务合同。高层建筑消防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规范高层建筑房屋出租,防止发生改变建筑结构、破坏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对火灾自动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梯、消防泵等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指导居民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督促高层建筑内商场、宾馆、饭店、洗浴、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夜间值班巡查工作。
(6)加强宣传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要依法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级政府部门和组织都应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采用多种途径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把消防安全知识送到每家每户,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7)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逃生演练。高层建筑内的所有
工作人员要经过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根据职责制订居民防火公约,督促居民遵守。加大辖区内高层建筑的巡查力度,提高自身消防管理水平。提醒居民家中配备简易救护、灭火器材,讲解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指导居民熟悉高层建筑内的逃生路线,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并定期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如果真能做到上述这些,高层建筑中发生火灾的机率将会大幅下降,单位、居民的自防自救能力也会全面提高,灭火救援行动则相对主动,火灾形成的规模、危害后果必将受到较大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