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洛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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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洛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强化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5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目前,我市共有122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1736个村民委员会、9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十一五”期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取得初步进展。截止2011年底,全市公共财政投入2100多万元,新建、改扩建73个城市社区服务站、4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7个县级社区服务中心,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302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8%。二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全市目前有社区居委会干部580多人,在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社区禁毒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志愿者组织发展迅速,有30多万人从事社区志愿者服务工作,成为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三是社区服务方式不断改善。在城市,各

县区依托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服务站,开展“一站式”服务,有效方便了居民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在农村,坚持把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相结合,普遍建立了集党群和自治组织活动阵地、科技服务室、文体活动室、卫生计生室、警务调解室、图书阅览室、便民超市等为一体、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公共服务基本配套、活动形式灵活多样的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四是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各县区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广泛开展富有特色的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实践证明,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民心工程,是拉动内需、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助力工程,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

但就总体情况而言,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城乡社区服务发展失衡的问题尤为突出,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项服务设施建设刚刚起步,基本公共服务匮乏。

“十二·五”时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逐步加快,我市城乡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难得机遇和重大挑战。一是社区服务内容亟待丰富。随着我市城镇化和老龄化快速发展,社区服务群体日益增多。目前,全市总人口24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9.6万人,占16.4%,农村人口201.4万人,占83.6%。大量低保人口、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对社区服务的要求最迫切、依赖程度最高。

同时随着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转变职能,社区服务内容日益扩大。城乡社区除承担大量的治安、卫生、计生、文体、就业、社会救助、优抚、扶老、助残等传统政府公共服务项目外,还要承担社区禁毒、社区矫正、社区养老、流动人口管理、社区消防、商业维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家政服务等新任务。二是社区服务设施严重短缺。在城市,仍有17个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面积达不到300平方米。在农村,建设了302个社区服务中心,覆盖率仅为17.3%,远不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三是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报酬偏低、缺乏上升空间,难以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现有社区服务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大专以下文化程度,且普遍缺乏系统的群众工作和社会工作培训,工作方法欠缺,结构亟待优化,素质亟待提高。四是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不顺畅。社区服务缺乏统一规划,各自为政、分散投入的问题较为突出,资源整合不够,难以形成整体合力。因我市经济欠发达,社区服务缺乏稳定的投入机制,部分地方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支出得不到保障,社区服务工作经费不足,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配套资金缺口较大,社会参与机制和制度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从统筹城乡社区建设出发,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抓手,促进政府公共服务、村(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商业性便民利民服务向社区覆盖,逐步建立面向全体村(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

能完善、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社区村(居)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村(居)民的服务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村(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服务百姓、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

2、统筹城乡,整体推进。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体推进城乡社区服务资源共享、组织共建、队伍共管力度,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格局。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制定、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体现社区服务的公益性和便民利民特点,增强社区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事业,发挥多元主体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4、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设施和网络作用,逐步整合与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有关的资金、项目和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成本,防止资源浪费。注重社区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运行机制和共驻共建机制,发挥综合效益,增强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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