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通腐败窝案的公共行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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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通腐败窝案的公共行贿人
作者:张剑
来源:《财经》2016年第06期
羊年岁末,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诸多贪腐案件接连过堂。
2016年1月19日,河北省遵化市法院一间审判庭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基建处原处长王书斌受贿案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王书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400余万元。
2015年12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静天文,河北承德承赤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承德路桥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武玉明受贿罪成立,两人分获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之前的2015年10月,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潘晓东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在河北省唐山市中院亦开庭审理。
潘晓东、王书斌等4人,只是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腐败窝案中的一小部分。据有关部门调查,2014年8月以来,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腐败窝案涉及官员20余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19人,其他领导干部至少5人。连同行贿人员及其他涉案人员,涉案人数不在少数。
2005年,时任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张全被查,牵出河北交通系统十余名官员。时隔9年,河北交通运输系统再爆腐败窝案。此次窝案,始于2014年8月,被查处的这20余名官员已陆续进入司法程序。
根据公开资料,这20余名落马官员中,有2人被判刑,4人已出庭受审但未宣判,其余官员有的被提起公诉,有的仍在侦查阶段。
除了涉及人员多,此次河北交通运输系统腐败窝案调查过程中,一名“公共行贿人”现身多起案件,单次行贿最多达1900万元。
10年间两次腐败窝案,多起案件中穿针引线的“公共行贿人”,使得“塌方式腐败窝案”成为必然。
此次落马的20余名官员中,时任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的潘晓东是行政级别最高的一位。
1962年出生的潘晓东,河北易县人,获得同济大学土木工程硕士学位。2009年,潘晓东从河北省交通厅基建处处长位置上晋升为河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兼任总工程师。2010年2
月,潘晓东就任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分管省内所有交通设施建设,分管的部门则为其曾任职的基建处。潘属于河北省交通系统的核心人物。
潘晓东属于典型的“技术型”官员,拥有国内一流土木工程类学位,曾长期在交通系统基层单位历练。他出任河北省交通厅总工程师及分管交通设施建设的副厅长,被认为顺理成章,担任副厅长后,他也一直以“学者型”官员自居,颇为高调。
河北省政界多名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透露,2014年5月起,有关潘晓东将被调查的传言开始出现。在此之前的2014年3月,潘晓东在河北邢台主持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动员会强调,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整个交通运输工作“首位的首位”。
2014年8月8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河北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精神。作为党组成员的潘晓东并未出席该次会议,再次引发猜测。五天后,河北省纪委宣布了对潘晓东进行组织调查的消息。
潘晓东落马后月余,一场针对河北省交通系统的反腐风暴展开,河北省交通系统又有19名处级干部落马。已公开的官员包括河北省交通厅基建处原处长王书斌,河北省沧州市交通局前后两任局长李铁强、张振海,河北省交通咨询有限公司实验室原主任平丽坤,廊坊市交通局原副局长佟爱民,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鲁学军,承德市交通局原副局长范有毅等。
据知情人士透露,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原常务副总经理焦永顺亦在此次反腐风暴中落马。
该交通系统腐败窝案缘何揭开?《中国纪检监察报》的报道披露,2014年,河北省委原第八巡视组在巡视省交通运输厅期间,紧盯高速公路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根据群众举报张承高速公路预算严重超标、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张承高速张家口段管理处某处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同时,又顺藤摸瓜,向上延伸,发现了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潘晓东的问题线索和某处长的问题线索,均向省纪委进行了移交。
《财经》记者获悉,该报道提到“张承高速张家口段管理处某处长”,是曾担任张承高速张家口段管理处处长,后担任张家口市交通局副局长的于海,第二位“某处长”则是河北省交通厅基建处原处长王书斌。
经历一年多侦查后,潘晓东走上被告席。检方指控,潘晓东贪污公款805万余元,收受贿赂款折合人民币共计482万余元,伙同他人挪用公款3552000万余元。总计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目前,潘晓东案尚未宣判。
2015年12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河北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原处长(副处级)静天文受贿罪成立,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此案成为河北交通腐败窝案的第一份判决。
静天文最终被认定受贿人民币2657万元、港币10万元、美元1万元。行政级别仅为副处级的静天文,成为“小官巨腐”的又一典型。
判决书显示,2003年至2014年间,静天文为汇通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0余家建筑商,在工程承揽、招投标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这些建筑商的贿赂。
静天文称,他收受建筑商的贿赂,曾毫不遮掩。2008年3月,静天文担任承德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承秦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开始进行,对外发布了招标投标公告。河北燕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下称燕峰路桥)董事长张文武想承揽到工程,便通过其他人结识了静天文。
经过几次交谈后,3月的一天,张文武到河北省交通厅门外,约出正在交通厅办事的静天文。就在交通厅门口,张文武将装有100万元现金的袋子交给静天文,希望其在未来的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静天文对这笔巨款毫不推辞,欣然笑纳。
在向静天文行贿的建筑企业中,中铁一局集团(后更名为中铁航空港集团)亦榜上有名。
静天文除了收受贿赂外,还主动通过其他人员索要“好处费”。2010年6月,承秦高速一个公路跨铁路工程标段进行招标,静天文找到张文武,让他帮忙找一个有公路和铁路双重资质的公司,他可以帮助让这个公司中标,中标后提2%的“好处费”。
张文武找到中铁一局石家庄办事处负责人,询问其有没有意向接手这一项目,但需要支付200万元“好处费”。经过研究后,对方同意了这一安排,将200万元汇入张文武之弟所开设的一家公司账户,张文武提取现金后,在承德市外环路上,将200万元现金交给静天文。
2010年7月-8月间,中铁一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顺利中标,中标价1亿多元。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大型基础设施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但严格程序的招投标过程,在权钱交易后沦为摆设。河北省各交通基础设施建筑商之间流传一句俗语,“招标投标想拿下,只需处长一句话”。
司法文书显示,向静天文行贿的一名建筑商介绍了招投标被操控的整个过程。
招标公告发布后,该公司先找到10家-15家公司帮忙进行围标,然后到高速项目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把上述公司名称清单交给静天文。
通过预审后,公司直接购买标书参与投标。开标前,所有公司一起商量每个公司投哪个标段,公司将其他公司的标书接过来或买过来,然后招标代理进行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