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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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化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安全员签字

高处安全作业证(背面)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分级:

作业高度2-5米,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5-15米,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15-30米,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30米以上,为特级高处作业。

高处安全作业证办理说明

为了防止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定》(AQ3025—2008),按照兴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规程》,2米以上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现结合实际情况,就机械厂“高处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说明如下:

一、高处安全作业证的分级

作业高度2-5米,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5-15米,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15-30米,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30米以上,为特级高处作业。

各级别的办理人员和签字、审批单位,见“高处安全作业证”正面解释。

二、高处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

1、办理程序:

由装备部下达的“检修任务书”,经经营科转发到生产科,生产科根据“检修任务书”的施工内容及安全注意事项,结合机械厂实际情况,确定施工单位并下达机械厂“生产任务书”,同时书面通知机械厂安全员,根据施工场所的作业面高度进行分级,办理好相应的“高处安全作业证”,交给等待作业的施工单位负责人。

“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两联,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由作业施工人员随身携带,施工任务结束后将“高处安全作业证”返回到机械厂安全员处备案。

2、办理说明:

“高处安全作业证”可以根据机械厂“生产任务书”的要求提前一天办理。当生产任务比较多时,安全员在完成“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编制后,可指定工程技术员或经指定的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人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的人员持检修任务书和由安全员编制好的“高处安全作业证”,到施工所在区域所属单位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相关签字手续。高处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7天,保存期限为一年。

三、高处安全作业证的填写

“高处安全作业证”内各项的填写内容,按“高处安全作业证”表样所列规定进行填写,不明之处向机械厂安全员或公司安环部技术人员咨询解答。

四、相关人员职责和要求

(一)、作业单位负责人:

机械厂的作业单位主要为机修车间、机加车间、吊车班、探伤室、安全阀效验站、安装一队、安装二队,特别任务临时组成的抢修、抢险队、其他由机械厂临时雇用的施工队伍等。

1、具体作业单位负责人为:

(1)、机修车间:机修主任、焊工组组长、管铆组组长;

(2)、机加车间:机加车间主任、机加班长;

(3)、吊车班、探伤室、安全阀效验站:各班班长;

(4)、安装一队:张亚、李新伟;

(5)、安装二队:齐广稳、齐广报;

(6)、特别任务由厂长、副厂长直接担任或由厂长临时委任;

(7)、临时雇用队伍:队长。

2、职责和要求

(1)、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施工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2)、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即把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伤害、故障等都分析写下来;

(3)、依据危害辨识的内容,编制本单位人员应当采取的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措施和应急方案;

(4)、根据编制好的安全措施、进行安排实施、检查处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后在“高处安全作业证”上相应位置上签字;

(5)、对登高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时刻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监护人、施工人员的具体行为,并进行必要的奖励和处罚,确保现场作

业在安全的环境下有效的进行;

(6)不违章指挥,有权处理违章作业人员。

(二)、作业人:

1、须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登高作业许可证”;

2、认真学习领会当次作业的施工操作内容,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相应的安全措施;

3、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高处安全作业证”上要求的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4、主动接受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安全监护人员的监督检查;

5、有义务执行不违章作业,有权向上级报告违章指挥人员和现场不安全因素。

(三)、监护人:

安全监护人员由机械厂指派或由施工单位指派。

1、熟悉施工场所的安全环境,对安全风险有准确的评估;

2、熟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

3、负责施工现场区域的隔离和防护;

4、掌握在施工场所内的所有施工人员的各种情况,随时处理紧急突发事件;

5、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对登高作业人员的安全进行监护;

6、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对不按照规定穿戴高处作业防护用品的人和事,有权向上级报告和作出处罚决定。

(四)、安全员:

1、对本次的高处作业的安全工作向机械厂厂长负责。

2、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好“高处安全作业证”,并及时下发到各施工单位负责人手中。必要时签字手续可以指派他人进行办理;

3、交付“高处安全作业证”的同时要交代安全作业注意事项,确认施工单位真正进行作业场所的安全风险辨识,进行必要的安全风险交底。;

4、补充完善施工作业单位的风险辨识和安全措施,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的可实施性和

可操作性;

5、检查落实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进行全程监管和检查;

6、有权制止施工单位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有权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五)、副厂长

1、审核一级“高处安全作业证”并签字;对单位的高处作业的安全性向厂长负责;

2、认真审核“高处安全作业证”的填写内容,修改完善各项危害识别和安全措施,对“高处安全作业证”内容的正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负责;

3、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各相关人员的到位情况,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整个高处作业的安全施工负责。

4、支持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有权处罚安全管理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坚决禁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5、处理现场突发事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矛盾和纠纷。

6、及时向厂长汇报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

(六)、厂长职责

1、审批一级“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核二级“高处安全作业证”,并签字,对本单位高处作业的安全性向公司负责。

2、随时解决和处理较大安全矛盾和纠纷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和各责任人员的到位情况。

4、支持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处理处罚安全管理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5、出现高空准坠落事故时,负责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机械厂

201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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