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留学生公寓会客制度-复旦大学外事处
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学生生活园区住宿协议
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学生生活园区住宿协议为维护学生生活园区的公共秩序,保证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复旦大学学生生活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试行)》之规定,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复旦大学学生(学号:院系:)(以下简称乙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接受乙方申请,安排其入住江湾校区学生生活园区______号楼______室,入住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于每学期注册之日起两周内向学校缴纳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为/学年。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桌椅床铺等日常家居,每月免费提供叁吨水、伍度电,水电超额部分由乙方所在寝室人员以寝室为单位承担,价格参照上海市民用水电价格。
乙方在入住期间须按时交纳水电费,逾期不交或长期拖欠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宿。
四、乙方在入住期内,应遵守《复旦大学学生生活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试行)》和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变动、转借、出租寝室和床位,不留宿他人,不占用空置床位。
五、乙方应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生活设施,入住时进行检查,发现损坏者于一周内向园区物业管理处登记备案,否则视为设施完好。
如故意损坏设施,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并作相应赔偿;如果没有明确的个人责任,由乙方房间所住学生共同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
六、甲方可根据需要对乙方的住宿、生活设施、用水用电及卫生等情况等进行定期检查,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七、乙方对甲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或向有关部门反映,甲方应及时做出答复或处理。
八、甲方可对乙方的寝室安排作适当调整,可安排其他学生入住宿舍空置床位,乙方应予配合,不得干扰。
乙方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调换床位,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予以调换。
九、乙方如于协议期间提出退宿,应到管委会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手续自行离开者,仍视为在住,需继续缴纳住宿费。
住宿费按学期结算,在学校规定的学期注册日之前办理退宿手续,可退还或免交下一学期住宿费;注册日之后退宿,不予退还本学期住宿费;乙方如果违反园区有关管理规定被勒令退宿,不予退还住宿费。
留学生公寓住宿须知-华东师范大学留学生办公室
留学生公寓住宿须知入住资格凡取得我校留学生学籍者,可向国际教育中心提出入住申请。
入住及退宿流程1、学生需要凭本人有效护照、入学通知书或者国际教育中心开具的入住通知单至公寓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2、公寓仅供在册留学生住宿使用,不得用作它途或转租给他人。
3、无宿舍管理员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房间和床位,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4、腾出房间和物品搬离住宿结束,请立即腾出房间并将房间内的个人物品搬离。
学生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将物品从房间搬走,最多只能再保留5天,之后如仍未搬走,将作废弃物品处理。
学校不为这些物品的遗失或损坏负责。
5、无论因何原因终止在校学习,学生就不再享有居住公寓的权利,应立即办理退房手续。
6、退房时,需交回钥匙并配合宿舍管理员检查无问题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离开。
7、如有需续住的同学,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宿舍管理员提出续住申请,国际教育中心将视宿舍情况和同学住宿期间的操行表现决定是否予以续住。
自费生必须支付新学期学费后方可提交新学期住宿延长申请。
缴纳全额新学期宿舍费者,予以优先预定入住。
住宿期间,违规次数累计2次(含2次)以上者,不予以续住。
房间收退费办法学生付费后方可入住留学生公寓。
学生入住公寓前需一次付清学期住宿期间的住宿费。
学期中途退房,房费不予退还。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退宿,将按照收费标准重新计算住宿费用,进行补退费工作。
房间内1、房间巡查住宿管理人员可以在工作时间内进入房间,进行保洁、设备维护以及其他安全防范。
入房安全检查前将提前发布通知告知学生。
2、公寓管理员有权没收学生违规带入公寓内的物品。
3、房间调整为有效利用资源以及房间整修的便利,公寓管理员有权在公寓范围内调整学生住宿房间,通常会提前3天通知本人。
4、请勿让陌生人进入房间。
5、离开房间时切记关上门窗。
公共区域1、请保持公共区域整洁,不堆放个人物品,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在墙上乱涂乱画和张贴通知。
2、公共区域请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高声放音响。
外事工作制度
外事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扩大学院与国际间的交流合作、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增进了解及同行间的友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学院积极鼓励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经研究,制定学院外事工作制度。
一、外事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外事工作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贯彻中央制定的统一的对外政策,服从xxx省对外工作的总体部署。
2.归口管理,外事办公室是学院外事职能部门和工作机构,是执行外事政策和处理重要外事工作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
二、外事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涉外法规,以及省市有关外事、涉外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2.具体管理和统筹协调全院的外事工作。
研究制订学院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相关系部处室落实情况;协调、处理学院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事务。
3.及时了解外事工作中的问题、需求和动态,开展调查研究,为外事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负责我院因公出国(境)、赴港澳地区人员办理护照、通行证、签证及签注手续,出访前教育及因公护照的管理工作。
做到派出前有审批,归国后有汇报。
负责国际会议、参观访问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安排院领导的外事活动。
做到邀请有计划、接待有常规、工作完毕有总结。
4.围绕学院工作重点,负责为各系部处室的外事合作意向提供参谋指导;负责可行项目的汇总上报、建立合作项目、争取经费支持;负责现有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充分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学院建设和发展服务。
5.协调、指导学院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在本校从事各类活动的外国人: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指导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宾来校参观的处室的调度和安排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外国人来信来访。
负责对学校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宣传、教育、培训。
负责外事纪律、保密制度等执行情况检查。
认真贯彻执行《涉外人员守则》,配合有关部门检查。
三、外事邀请工作1.为使学校能了解各系部处室邀请意向,统筹规划和协调全院工作,各系部处室应于每年初将“本处室本年度邀请外宾计划表”报到外事办公室。
大学外宾接待管理规定
大学外宾接待管理规定一、接待对象大学外宾接待对象一般指国外学者、院士、外交官、政府官员、国际组织代表、学生和公众人士等。
接待对象可能涉及多个领域和领域,包括教育、文化、科技、商务等方面。
二、接待程序1.接待计划:对于外宾接待,需要提前制定接待计划,明确接待程序、时间、场所、接待人员、活动内容等。
2.接待邀请:接待人员需要向外宾发出邀请函,明确接待时间、地点、活动安排等。
邀请函应当规范、准确、礼貌。
3.抵达接待:外宾到达校园后,需要有相关的接待人员及时接机、接站,并引领到指定场所。
4.住宿接待:根据接待对象的职务和身份,落实好住宿安排,确保舒适安全。
并明确好住宿、用餐等费用支付方式,落实好相关费用。
5.活动接待:根据接待方案,发掘本校的各类优质资源,为外宾安排一系列的讲座、学术交流、考察、文化体验等活动。
6.送别接待:对于外宾离开的场合,接待方面应当给予适当的礼仪和关怀,以维护外宾与本校之间的良好关系。
三、接待标准在接待大学外宾方面,需要遵循以下标准:1.礼仪得当:接待人员需要遵循礼仪规范,并向外宾展示本校的文化和精神特质。
礼仪要求包括穿着、言谈举止、肢体语言等方面。
2.细致周到:接待人员需要根据外宾的需求和特殊要求,精心安排接待方案,确保各个环节细致周到。
3.服务到位:接待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服务技能,满足外宾的各种服务需求,保证外宾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4.品质一流:在安排外宾的住宿、用餐等环节,需要保证服务品质一流,提供舒适、安全、温馨的服务体验。
四、接待注意事项1.安全保障:在接待外宾的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外部安全环境和内部安全风险,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措施确保外宾和参与接待的工作人员的安全。
2.文化理解:在接待外宾的过程中,需要对外宾的文化背景有充分的了解,尊重和理解异国文化的差异,并通过文化沟通和理解加强交流和感情。
3.政策法规:在接待外宾的过程中,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政策法规,特别是在活动、差旅和费用报销等方面。
复旦大学学生生活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试行
复旦大学学生生活园区住宿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思想教育与行为指导相结合、学校管理和学生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为了维护学生生活园区正常的秩序,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开展包括生活、学习、文化、娱乐等多方面内容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创造优美、整洁、健康、文明的学生生活园区,优化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的学生生活园区是由学校指定并提供基本生活设施,学生获得批准后交费入住的生活居住区域,包括北苑、南苑(东苑)和西苑的学生生活园区。
本《条例》适用于复旦大学各学生生活园区住宿者。
第二章入住第三条被批准入住的学生,必须与复旦大学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入住协议,并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
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并严格遵守本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学生入住时,必须按学年缴纳足额住宿费。
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缓交或享受一定补贴。
第五条在缴纳钥匙押金、完成入住手续后,学生方可领取房间钥匙(门卡),填写住宿登记表入住各学生生活园区。
第六条学生入住时配备单元间钥匙(门卡)和房门钥匙各一把,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自行调换和私配。
如出现遗失和遗忘的情况,需根据各园区具体规定开门或补办。
第七条学生须按照指定房间和床位入住,并服从各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调配,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床位,不得转租、转借。
如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房间或床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审核,报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八条禁止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
学生在宿舍内接待本楼栋外人员的时间为每天8:00—22:30,超过规定时间的均视为留宿行为。
第九条禁止在学生宿舍内饲养各种宠物。
第十条禁止在宿舍内和楼内打球、溜冰、高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的活动。
第十一条禁止擅自修改门卡设置或调换门锁。
禁止擅自改变宿舍内各种家具、设施的位置以及接入线路的走向、接口。
2009年复旦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总结
2009年复旦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总结发布时间:2009-12-28 访问次数:2009年是复旦大学“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四年。
2005年末2006年初,复旦大学提出新的促进学生出国出境交流的方针,学生交流以学校、院系和学生个人为三方,各方都争取资源用于支持学生出国出境交流所需的费用。
2009年,复旦大学继续实行“学校出一点,学院出一点,学生个人出一点”的学生出国出境交流政策,大力推动在校学生出国出境交流工作。
复旦大学外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都为此做了不少工作,减少障碍,扩大对外交流的渠道,争取交流的名额,尽量减少申请程序的复杂环节。
各院系也通过向外争取资源,和境外国外知名大学商谈合作,资助部分学生出国出境交流,积极开展院系一级的学生交流工作。
尽管有2008-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影响,复旦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的人次依然不断增长,2009年达到1558人次,比2008年1392人次增长11.93%。
其中在国外境外交流时间在一学季一学期以上的长期交流学生679人,同比2007年572名增长18.71%,短期交流学生879人。
通过对2009年复旦大学出国出境学生的数据分析,人文社科类交流学生人数前3位的院系单位是:管理学院 167人次经济学院 137人次国关学院 120人次理工科类交流学生人数前3位的院系单位是:信息学院 119人次物理学系现代物理所 86人次计算机学院及软件学院 64人次医学科类交流学生人数前3位的院系单位是:上海医学院 56人次公共卫生学院 31人次护理学院 21人次考虑到各个院系本科生研究生人数的数量基数不尽相同,新闻学院、外文学院出国出境学生人数占学院在读人数比例也很高。
2010年复旦大学要进一步做好学生出国出境交流的工作,仍然离不开学校、学院两级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在复旦大学校领导的重视关心下,在学校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各院系单位的重视和共同努力下,2010年的学生出国出境交流工作会上一个新的台阶。
“聘请海外优秀学者授课的实施办法” 细则 - 复旦大学外事处
关于聘请海外优秀学者授课的实施办法(2012版)为营造我校的国际化教学氛围,推动我校的国际化课程建设,培养学生用英语思维且具备优良的国际交往素养,从而加快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概况聘请海外优秀学者授课项目,鼓励并资助各教学单位(院、系、所、实体研究中心等)邀请海外优秀学者为我校学生用英语授课。
本项目每学年度每学院级的单位不超过3个,每学年申报两次,春季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左右申报下一学年度两个学期授课计划,若学年度名额还有剩余,相关单位可在秋季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左右补充申报下一学期的授课计划,由外事处会同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授课基本要求1、本项目的课程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授课类型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可以修得学分的专题讨论课和系列讲座、基础课和专业课。
访问座谈、科研合作,实验指导、以及语言培训类课程不在本项目资助范围之内。
(2)授课时间为20-60天,其中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20学时。
建议每周授课4-8课时。
(3)授课语言、大纲和课程讲义及教材均为英语。
2、本项目的授课专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海外优秀学者须是持外国国籍的专家、学者,且原则上母语为英语。
(2)年龄必须在6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且自行购买在华期间的医疗、意外保险。
(3)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优先考虑在国外著名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任职的专家、学者。
授课专家应具备高水平的专业基础理论,熟谙本专业的前沿发展动态,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尤其是课堂教学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4)当年度,该授课专家不得重复申报从外事处直接或间接获得资助的其他外国专家项目。
(5)同一授课专家在三年内不得接连申请本项目三次(含)以上。
三、申报与实施办法1、各教学单位在每学期末收到外事处专家事务办公室申报通知后,根据本单位下一学年/学期的课程开设计划,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按要求填写《海外优秀学者授课项目申请表》。
复旦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处
学号
护照姓名
出生日期
中文姓名
性别
院系
专业
பைடு நூலகம்年级
国籍
联系电话
亚青居住时间
□没住过 □一学期 □两学期及以上
特长
是否愿意加入亚洲青年交流中心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否
获奖情况
(可另附页)
学生工作及实践经历
(可另附页)
申请理由及个人自述
(可另附页)
个人声明
本表所填写的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愿意承担因信息失实、无效以及因个人原因退出项目造成损失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
时间:
外国留学生工作处
2019年12月
外国留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外国留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外国留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留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安静、整洁、文明、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培育高雅文明的宿舍文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留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学习、休息、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宿舍管理师学校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院关于留学生宿舍管理的规章制度,全体留学生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入住留学生根据宿舍管理人员统一安排和调整,集中入住,办理相关手续。
如需搬离宿舍到校外居住,本人必须向留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当地派出所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搬离宿舍到校外居住,安全责任自负。
退宿押金手续于学期结束后进行办理。
第三条学生宿舍如需举办文化活动,必须事先向学院留学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举行。
举办活动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1)由学校指定场所,并缴纳场地费;2) 按时归宿;3)爱护公物,保持卫生,节约水电;4)未经允许禁止邀请校外人员参加。
第二章日常管理第四条留学生入住时,必须交纳住宿押金1000元人民币并妥善保存,作为离校退宿凭据。
如遗失须填写、签署“收据遗失声明单”,凭此单申请退还押金。
第五条留学生入住宿舍前与宿管人员核检房间配套设施,并在“天坛轩宿舍管理规定知悉确认单” 及“房间物品登记卡”上签名确认。
离校退宿时,须按“房间物品登记卡”确认的内容向宿舍管理员交付完好物品。
如损坏需进行赔偿。
第六条入住学生应在制定房间住宿,不等擅自调房调铺和搬移公物,不得未经批准带人入舍就宿,亲友来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休息时间前离开宿舍区。
违者处以50至100元罚款,并处以警告处分。
情节恶劣、拒不改正者开除学籍。
禁止外来人员留宿,违者处以50至100元罚款,并处以警告处分。
明知他人留宿而不制止、不举报者,处以50至100元罚款,并处以警告处分。
若涉及校外人员将通知其所在院校、单位及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第七条入住留学生应随身携带校园卡。
学校外事接待住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事接待住宿管理工作,提高接待水平,确保外事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接待外国专家、学者、留学生、教育代表团等外事来访人员住宿管理。
第三条外事接待住宿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来访者的习惯和风俗,提供温馨、舒适的住宿环境;2.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3. 节约资源,合理使用接待经费;4.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住宿安排第四条外事接待住宿部门应提前了解来访者的性别、年龄、国籍、住宿要求等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合适的住宿房间。
第五条住宿房间应具备以下条件:1. 卫生、整洁,符合国家及地方卫生标准;2. 设施齐全,包括空调、电视、电话、热水等;3. 安全可靠,具备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4. 价格合理,符合学校规定。
第六条住宿部门应按照来访者的要求,提前安排好住宿房间,并告知来访者住宿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第七条如来访者提出特殊住宿需求,住宿部门应尽量满足,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三章住宿管理第八条住宿部门应严格执行入住、退房手续,确保来访者信息准确无误。
第九条住宿期间,来访者应遵守以下规定:1. 保持宿舍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2. 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饮酒;3. 不得擅自调换房间;4. 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5. 不得将易燃易爆、违禁物品带入宿舍。
第十条住宿部门应定期检查宿舍卫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住宿部门应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盗窃、火灾等事故发生。
第四章服务与保障第十二条住宿部门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确保来访者满意。
第十三条住宿部门应协助来访者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如联系交通、就医等。
第十四条住宿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外事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奖惩第十五条对在住宿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解除合同等处罚。
复旦大学财务报销二十条-FudanUniversity
目录1.网上预约报销 (2)2.网上预约常用支付方式 (2)3.报销所需材料 (3)4.报销票据负面清单 (3)5.报销材料的装订、投递、查询 (4)6.办公费、印刷费报销 (4)7.差旅费报销 (5)8.出国(境)报销 (7)9.会议费报销 (8)10.培训费报销 (10)11.探亲旅费报销 (11)12.酬金申报和查询 (11)13.劳务费标准 (12)14.工程修缮类支出的审批和支付 (13)15.保修金、审价费报销 (13)16.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外购材料报销 (13)17.仪器设备维修费报销 (14)18.公务接待费报销 (14)19.来访费报销 (14)20.暂借款与冲销 (15)附表1:复旦大学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明细表 (16)附表2: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支出标准(非科研项目等资金) (21)附表3:中央与国家机关外宾招待费支出标准 (22)复旦大学财务报销二十条1.网上预约报销(1)登录复旦大学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网址,点击“预约报销”进入“报销单管理”界面;点击“申请报销单”,按要求填写报销基本信息,生成预约报销单。
(2)预约报销系统中包含五类业务:日常报销业务、国内旅费业务、暂借款业务、酬金申报、校内经费转账/结算点转账。
日常报销业务: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出国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固定资产购置、图书购置、房屋建筑物维修费、离退休活动费、学生活动费等。
国内旅费业务:因公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
暂借款业务:无法预先取得发票的支付业务,包括举行大型会议预支款、购买进口设备等暂借款。
酬金申报:教职工酬金、专家咨询费、讲座费、稿费、评审费、返聘费,学生勤工助学费、奖学金、助学金,校外人员劳务费等。
校内经费转账/结算点转账:学校内部之间的业务往来或经费划转,包括校内测试费、加工费、报刊订阅、电话费、餐费、住宿费、会议场地费、库房领料等。
高校外国留学生生活管理规定
高校外国留学生生活管理规定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留学生公寓楼内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
入住需签署《高校留学生公寓住宿协议书》。
二、遵守会客制度。
非本楼人员原则上在一层公共区域会客,如有特殊原因可以找前台老师申请上楼会客,规定如下:1、会客时间为每天早8:00至晚8:00,晚8点后禁止会客,会客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2、来访客人需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大陆人员必须用身份证,外国人员用护照、中国台湾用台胞证,港澳人员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作为上楼会客的唯一有效证件,会客期间证件押在前台老师处,离开时需本人填写离开时间并取回证件。
3、未带有效证件或不愿意押证件的访客只能在一层会客区会客。
三、房间仅供学生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租借或留宿他人,如核实有上述行为将取消住宿资格。
四、自费生于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交纳学期的学费、住宿费。
逾期者需交5%的滞纳金。
逾期两周(含)以上仍未交纳者按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如要终止住宿,需提出书面申请、凭原始发票,以实际住宿天数结算房费。
六、我校为无烟校园,在任何公共场所(包括留学生公寓内外)严禁吸烟。
七、不得在公寓内从事宗教传播、淫秽书刊传播等违反法律和校规的活动。
八、不得在公寓内举行舞会、高声播放音乐、酗酒闹事,避免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
九、不得私自在房间内铺设木地板、安装淋浴器具;不得私自油漆、粉刷墙壁。
十、不得私自拆卸、改装、损坏公寓内水、电、防火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
保持公共场所整洁,不得在走廊堆放私人物品。
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所和空间。
自行车禁止占用公寓公用通道或公共区域。
不允许私自购置洗衣机在公共区域使用。
留学生公寓内禁止为电动车电池充电。
十一、保持宿舍内清洁,严禁添置大型家具(沙发、衣柜、写字台等)。
严禁在墙壁及家具上乱写乱画乱粘贴。
严禁饲养宠物。
严禁向窗外丢弃废弃物。
十二、严禁在宿舍房间内做饭。
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丝取暖器等各类发热类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及蜡烛,一经发现即没收,并批评教育直至处罚,酿成事故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留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10篇】
留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10篇】留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篇1留学生公寓是留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
为加强对留学生日常生活的管理和引导,把严格管理与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创造安全、文明、优雅的生活和舒适、安逸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房规定第一条所有申请校内住宿的留学生须按时交纳住宿费,由国际教育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向宿舍管理人员交纳房间物品押金;已安排校内住宿者,不得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第二条留学生入住前需对房间配备的物品进行清点,并和宿舍管理人员提供的《房间物品清单》进行对照,二者相符后在《清单》上签字;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第三条校内住宿的留学生必须在指定的房间住宿,在需要时必须接受宿舍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和调配,不得私自调换房间。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宿者,原则上由留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国际教育学院,待批准后方可调整。
第四条留学生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自觉按时熄灯就寝。
留学生公寓周一至周四、周日晚上23:00关门,周五、周六晚上23:30关门。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返回公寓者,须凭证件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后方能进入。
严禁从室外攀爬进入公寓。
不得晚归,严禁夜不归宿。
第五条留学生公寓内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他人。
不得转让、转租自己的床位(房间)。
未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留学生宿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不经允许,不得向宿管人员借用他人房间钥匙。
第六条留学生假期回国、旅游、探亲访友,要在离校前告知宿舍管理人员,并按时回到学校。
第七条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他人房间;不得私自搬换、多占或拆除家具设备;不得擅自改造和损坏公寓内的公共设施;不得自行油刷和涂写室内外墙壁;不得私自增添大件家具设备,占用他人的生活空间。
对违反者除责令恢复原状、照价赔偿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条严禁赌博、酗酒、吸毒、偷窃、打架斗殴等违反中国法律和学校纪律的行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等威胁人身财产安全物品或淫秽物品进入公寓;严禁在公寓内进行推销、传销或其它经商活动;严禁在公寓内生火或焚烧物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复旦大学留学生公寓会客制度
1、会客时间:
周一~~周五10:00-----22:30
周六~~周日、节假日09:00-----24:00
2、会客一般在北大厅内。
如有特殊情况要进留学生房间,须
由被访留学生本人带入。
3、来访者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登记,离开时注明
时间,取走证件。
4、来访者和被访者都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
遵守学校及公寓的规章制度。
复旦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处
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
Visiting Regulations of Fudan University
Foreign Students Dormitory
1.Visiting Hours (for visitors of students living in Fudan University
Foreign Students Dormitory):
Monday – Friday: 10:00-22:30
Saturday, Sunday, Public Holidays: 09:00-24:00
2.Students are usually expected to meet their visitors at the North
Lobby on the first floor. In case of any special reasons, the visitors
may enter the dormitory room, but they should be accompanied by the students.
3.Visitors must register at the reception with a valid ID card, writing
down their time of arrival and departure. The ID card will be returned on departure.
4.Both visitors and students should cooperate with our working staff
and observe the regulations of the University and the Dorm.
Students General Affairs Department
International Students Office
Fudan University
留学生公寓招待所住宿规定
1、留学生公寓招待所接待的对象为:留学生的亲属、朋友;
持录取通知书提前到校的留学生;已毕业的留学生校友。
2、凡住宿招待所的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和公寓的规章制度。
3、学生的亲属、朋友住宿,须有在校留学生本人书面担保。
4、预定招待所须付预定金人民币200元。
取消预定,恕不退
还。
复旦大学外国留学生工作处
学生综合事务办公室
Accommodation Regulations for Staying in the Guest Rooms of Fudan University Foreign Students Dormitory
1.Only the following individuals will be accommodated in the guest
rooms: friends and relatives of registered Fudan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students, admitted students who have arrived early and international students who have already graduated from Fudan University.
2.Persons staying in the guest rooms should observe the regulations
of the University and the Dormitory.
3.International students must submit a written letter indicating that
they will act as guarantors for their friends or relatives who wish to stay in the guest rooms.
4.A deposit of 200RMB is required to reserve a guest room. This is
nonrefundable if the reservation is cancelled.
Students General Affairs Department
International Students Office
Fudan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