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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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的具体意见(征求意见稿)
部直属各单位:
水利预算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的基础和前提,是落实中央政策的有关具体文件能否制订和出台的基础,事关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的贯彻落实,事关水利发展改革大业。为进一步优化程序,压缩各环节时间,加快节奏,提高效率,切实加快预算执行管理,结合我部工作实际,提出具体意见如下:
一、切实加强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下达管理
1、加快基建项目前期工作。列入下一年度的基建项目要完善前期工作,为计划下达和预算执行创造条件。各单位对列入下一年度的部属小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报工作要在当年6月底完成,8月底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年底前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列入下一年度的水利前期项目,要在当年年底前完成任务书审批。
2、提前明确建设任务。对已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基本达成一致意见的下一年度部属小基建项目和水利前期项目,财务部门要争取列入“二上”预算,部规划计划司要在上年度的12月31日前正式行文将初步安排意见通知相关单位,并对各单位做好相
关建设准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压缩投资计划下达周期。部规划计划司收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计划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计划转下达至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同时通过内网将计划文件第一时间传至部属二级预算单位。
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在收到部计划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计划转下达到预算单位,同时通过内网将计划下达文件第一时间反馈到部规划计划司。
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应将投资计划落实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任务书批复时明确的项目法人,不得再随意分解项目,增加预算层级。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编报及批复管理
1、压缩预算下达时间。部财务司收到财政部批复预算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预算下达至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同时通过内网将预算文件第一时间传至部属二级预算单位。
部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到部预算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预算下达到各级预算单位,同时通过内网将预算下达文件第一时间反馈到部财务司。
2、加强行政事业类项目追加预算的细化编制工作。凡是年中申请追加的预算,除特大防汛、抗旱、水污染应急处置等经费外,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必须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将追加预算申请细化到基层预算单位,并在申请追加预算文件中将项目申报文
本,预算实施方案及细化的政府采购预算一并报部。部财务司审核汇总后,在7个工作日内报财政部。预算批复金额如有调整的,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应在10日内报送调整后的预算实施方案。
3、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细化工作。对于年中下达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应依据部规划计划司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在单位收到投资计划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细化预算申请报部。部财务司审核汇总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细化预算报财政部。各单位申请的细化预算单位不得超出部规划计划文件批准的预算单位(项目法人单位),不得在细化到下属预算单位。细化预算7个工作日内未上报的,部财务司将不再受理。
三、进一步细化支付方式划分、用款计划报送和直接支付审核管理
(一)支付方式划分管理
1、“一下”预算控制数和部门预算下达后的支付方式划分管理。二级预算单位根据部下达的“一下”预算指标控制数,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财政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有关文件中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划分原则,在部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支付范围划分,同时,以正式文件向部预算执行中心报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范围划分建议表(按部门控制数核定)》(以下简称《建议表》)及有关说明。预算中心审核汇总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财务司,由部财务司1个工
作日内报财政部备案。
在部门预算正式批复后7个工作日内,二级预算单位按照正式预算数,对按部门控制数划分的《建议表》进行调整及说明,以正式文件报送部预算执行中心。部预算执行中心审核汇总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部财务司,由部财务司1个工作日内报财政部审批。
2、追加预算和的支付方式划分管理.部属二级预算单位上报追加预算申请和基建项目细化预算时,应将项目支付方式一并报部财务司。不能按财政部支付方式划分要求执行的,需同时提供详细的说明材料。财政部细化预算批复当天,部预算执行中心将各单位报送的支付方式划分建议报财政部。因理由不充分等原因,财政部不同意预算单位划分建议的,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
财政部同意支付方式划分建议后,部预算执行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通知部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用款计划报送管理
1、“一下”预算控制数和部门预算下达后的用款计划管理。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均衡性原则每年报送两次。部属二级预算单位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下一年度1~5月份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报部预算执行中心;每年4月20日前将当年6~12月份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报部预算执行中心。部预算执行中心审核汇总后3日内报财政部国库司。
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依据项目进度,本着及时、均衡、适度超
前的原则按季分月报送。部属二级预算单位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下年度第一季度的分月用款计划报部预算执行中心;每年的2月20日、5月20日、8月20日前将第二、三、四季度的分月用款计划报部预算执行中心。部预算执行中心审核汇总后3日内报财政部国库司。
如遇特殊需要或紧急情况,部属二级预算单位需要补报当月用款计划的,可于当月20日前将补报当月用款计划报部预算执行中心。部预算执行中心审核后1日内报财政部。
2、追加预算用款计划报送管理。追加预算的支付方式确定后,部属二级预算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款计划的报送,部预算执行中心于1个工作日内报送财政部。
(三)直接支付审核管理
1、部属各预算单位审核。各级预算单位报送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部属二级以下预算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部属二级预算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部预算执行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关注财政专员办的审核。财政部对财政专员办要求的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各单位要紧盯项目审核各环节,并记录各环节签署意见时间。财政部受理我部报送的直接支付申请截止日期为每年12月23日。
四、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和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
1、政府采购计划的编报。部直属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