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进出厂区管理规定(终极版)
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工厂人员的进出行为,维护工厂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工厂正常生产经营,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访客以及其他有进入工厂需求的人员。
第三条工厂人员进出的管理原则是安全、有序、便捷、高效。
第二章进出管理的权限和责任第四条工厂的进出管理由工厂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制定进出管理制度、安排人员、布置设备等。
第五条工厂人员进出管理权限分为三个级别:一级权限,包括工厂员工和外来访客;二级权限,包括上级管理人员和特定工作人员;三级权限,包括工厂高级管理人员和特定岗位人员。
第六条工厂人员进出管理的责任主体分为两个方面:自主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
自主管理人员,包括工厂员工,应当按照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进出通道,保证自己的进出行为符合工厂的安全要求。
管理人员,包括工厂的相关部门和安保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进出管理工作,保护工厂的安全利益。
第三章进出管理的流程第七条工厂人员进出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批、登记和执行。
申请阶段:工厂员工在进入工厂之前,应当向工厂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进出申请,包括进出时间、事由、工作需要等。
审批阶段:工厂的人力资源部门要审核员工的申请,判断是否合理,符合工厂的安全要求。
登记阶段:在进出工厂时,工厂员工应当在进出通道处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工号、进出时间等。
执行阶段:安保人员在发现有人未经登记就要进出工厂时,有权制止。
第四章进出管理的具体要求第八条工厂人员进入工厂时必须佩戴工作证,工作证上应当有工厂的标志和头像。
第九条工厂人员进出工厂时应当按照指定通道进出,并且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
第十条工厂人员进出工厂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进出,不得违规擅自进出。
第十一条工厂人员进出工厂时应当遵守工厂内各项管理规定,不得进行违反工厂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第十二条工厂人员离岗离职时,应当及时注销其进出权限。
第五章进出管理的处罚和奖励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工厂的进出管理规定的人员,工厂将按照工厂规定的惩罚措施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入厂厂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厂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员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及车辆。
第三条厂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厂区出入管理第四条厂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厂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第五条厂区大门设立门卫室,负责人员、车辆出入登记、验证和疏导。
第六条员工进入厂区,须持有效证件(如工作证、临时通行证等)登记,并接受门卫检查。
第七条临时工、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须持邀请函或通行证,经门卫验证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车辆进入厂区,须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驶入厂区前,应减速慢行,服从门卫指挥;(二)车辆应停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三)特殊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等)进入厂区,应优先通行;(四)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厂区。
第三章厂区环境管理第九条厂区环境应保持整洁、有序,禁止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第十条厂区绿化带、公共区域应定期修剪、养护,保持美观。
第十一条厂区内禁止吸烟,吸烟区设置明显标识。
第十二条厂区道路、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第四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厂区生产安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十四条员工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厂区内禁止违规操作、违章作业。
第十六条厂区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厂区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十八条厂区内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
第五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厂区内部道路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二十条厂区内禁止超速、逆行、酒驾、疲劳驾驶。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禁止无关车辆进入生产区域。
第二十二条员工驾驶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第六章保卫管理第二十三条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厂区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四条厂区内部巡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全。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5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1.0目的:规范各车间及外来人员出入车间、厂区的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0范围: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3.0职责:3.1行政部:员工出入厂区打卡方法的宣传;负责员工出入车间、厂区的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宣导;监督员工出入厂区的打卡行为;对员工打卡时的不规范行为及时通报;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违纪行为作出处罚。
3.2各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4.0厂区出入程序4.1总则:4.1.1工厂主管及以下级员工出入厂区均须打卡;所有公司人员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来宾佩戴贵宾卡。
4.1.2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4.2工作时间:4.2.1生产一线员工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各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厂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一般情况下,员工工作时间为白班上午上班时间为7:45,下班时间为11:45;白班下午上班时间为13:15,下班时间为17:15;夜班上班时间为19:45,下班时间为7:45(中间半小时吃饭时间,其它时间计加班)。
4.2.2办公室人员上午上班时间为8:00,下班时间为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班时间为17:30,如有调整,以公司通告为准。
4.3加班:各部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而须于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由各部门相关人员提出加班申请,部门主管批准(详见____MS-0030/00《员工加班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时间出入厂区,同样必须打卡。
4.4因公外出: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
离厂时,外出申请单交保安室由当值保安员确认外出时间并加以保管;员工回厂时,由当值保安员填写入厂时间后交行政部。
员工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部长批准;主管级(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级待遇人员)人员,因公外出须经主管副总、厂长或总经理批准。
4.5因私外出:员工因个人原因外出并于当日返回公司者,需填写《请假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并需当值保安员签名确认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由保安员直接交行政部。
厂区人员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人员管理,保障厂区生产、生活和办公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人员,包括公司员工、临时工、外来参观人员、供应商、承包商等。
第三条厂区人员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进出登记第四条厂区出入口设立专门的登记处,负责对进出厂区人员进行登记、核实身份。
第五条厂区人员进出必须遵守以下程序:(一)来访人员:来访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登记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厂区。
(二)公司员工:公司员工需佩戴厂牌,凭厂牌进入厂区。
(三)临时工:临时工需持有《临时工工作证》,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厂区。
(四)外来参观人员:外来参观人员需提前预约,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厂区。
(五)供应商、承包商:供应商、承包商需持有相关资质证明,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厂区。
第六条登记处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人员身份,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七条人员进出登记表应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第三章安全检查第八条厂区人员进出时,需接受安全检查。
第九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一)携带物品:检查人员携带的物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危险品。
(二)个人行为:观察人员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三)厂牌、证件:核实厂牌、证件是否有效。
第十条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人员,应立即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厂区内部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内部实行分区管理,不同区域对人员进出有不同的要求。
第十二条厂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明确各区域的功能和人员进出规定。
第十三条厂区内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区域。
(二)不得在厂区内部吸烟、饮酒、赌博等。
(三)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厂区。
(四)不得在厂区内部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不得在厂区内部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厂区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制止、纠正,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
员工出入生产区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区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有序、高效,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线、仓库、实验室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严格执行,责任到人;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入出管理第四条生产区实行严格出入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出入生产区。
第五条入出生产区的基本条件:1. 员工必须佩戴公司统一的工作牌;2. 不得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生产区;3. 遵守生产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入出生产区的程序:1. 员工需在入口处接受门卫检查,出示工作牌;2. 门卫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3. 员工进入生产区后,应立即向当班班长报到,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4. 员工离开生产区时,需向当班班长请假,并办理出区手续。
第七条特殊情况处理:1. 临时外出需进入生产区的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取得门卫同意;2. 遇紧急情况需进入生产区的员工,应立即报告门卫和当班班长,并在安全前提下尽快完成工作;3. 非生产区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参加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演练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安全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生产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安全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公司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给予奖励。
第五章罚则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人员出入厂管理规定
人员出入厂管理规定1.目的:为维护厂区安全,并使出入厂区的人员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出本公司的人员。
3.内容:3.1 本公司人员进厂规定:3.1.1 本公司员工进入公司厂门,应穿着整齐,配挂识别证于胸前,以资识别,厂内严禁赤膊。
3.1.2 未经批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之危险物品、有毒物品及有碍公共安全的刀枪等器械进入公司,违者本公司保安有权拒之入内。
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将通知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
3.1.3 凡属我公司离职之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内,如需进入按外来人员来访办理手续。
3.1.4 凡进入厂区者,须服从本公司值班保安的指挥,自觉放好交通工具。
违者对外来人员,值班保安将拒之来访;对本公司人员,管理部将以每次罚款50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3.2 本公司人员离厂规定:3.2.1 临时因公外出时,应填具《员工外出单》,经直接主管核签后交保安岗保安室,保安方可对其放行。
(E职及业务人员可不用填写《员工外出单》)3.2.2 员工若于上班时间请假外出,须将经部门主管签核完毕的《请假单》交给人事,由人事为其签核《员工外出单》,紧急情况由部门主管送至保安室。
3.2.3 人员离职出厂时,在《离职审批表》经相关人员签核完毕后,最后交给人事,由人事在《离职审批表》上签核后,再为其开具放行证明(以联络单形式)。
3.2.4 未经批准,严禁携带公物(包括公司文件、生产资料及复印件)离厂。
凡有违反者,不论是来访人员或本司员工均以盗窃论处,属本公司人员视其情节严重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3.2.5 出厂时如有携带物品,须填写《放行单》,方可出厂。
(具体见《公司物品放行规定》)3.3 来宾进出厂规定:3.3.1 所有来访人员进入厂区前,一律需在保安室办理进厂登记手续。
若属重要来宾由副总级以上(含)人员代为办理登记,值班保安方可允许其直接进厂。
3.3.2凡来访宾客进入厂区内时,应先出示相关身份证件,经值班保安确认来访事项,填写《来访登记表》,并征得被访对象同意后,携带“来宾证”或“贵宾证”值班保安引导其入内。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三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请注意以下规定仅供参考,并非无误之译文,具体规定要参照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
)1. 出入厂区必须凭借有效的身份证件或特定的出入通行证。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2. 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包括行李、包裹等物品的检查。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其他未经授权的物品进入厂区。
3. 厂区内不得吸烟,除特定区域外。
4. 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凭借有效的车辆通行证。
未经授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
5. 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交通规则行驶,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指引。
6. 厂区内不得随意停放私家车辆,只能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
7. 厂区内禁止携带或消耗非厂区食品饮料。
8. 厂区内禁止进行未经授权的摄影、录像或录音等活动。
9. 厂区内禁止携带或使用未经授权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相机等。
10. 厂区内禁止进行未经授权的商业活动、宣传活动或任何其他违反企业规定的活动。
以上是对厂区出入管理的基本规定,具体的规定和细节可能因企业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厂区出入管理制度,并告知所有员工和访客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良好的厂区秩序和安全环境。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区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该厂区内所有人员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厂区,指的是该厂区内的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以及其他相关区域。
第四条厂区出入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五条厂区出入管理工作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工作由保安部门进行。
第六条厂区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访客等,在进入厂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
第七条厂区出入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厂区的安全稳定。
第八条厂区内的人员必须服从厂区管理部门的管理,配合厂区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章厂区出入管理流程第九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厂区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领取相应的出入证件。
人员进出厂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人员进出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秩序井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人员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出入规定第四条员工出入厂区:1. 员工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厂区。
2. 员工应遵守厂区规定,佩戴厂牌,保持仪表整洁。
3. 员工进入厂区需经过安全检查,携带的物品应接受检查。
4.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5. 员工因事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五条临时工出入厂区:1. 临时工凭本人身份证、临时工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厂区。
2. 临时工应遵守厂区规定,佩戴厂牌,保持仪表整洁。
3. 临时工进入厂区需经过安全检查,携带的物品应接受检查。
4. 临时工应遵守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5. 临时工因事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外来人员出入厂区:1. 外来人员凭邀请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厂区。
2. 外来人员应遵守厂区规定,佩戴厂牌,保持仪表整洁。
3.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经过安全检查,携带的物品应接受检查。
4. 外来人员应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得随意走动、逗留。
5. 外来人员因事外出,需经接待部门批准。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保卫第七条厂区设有安全检查站,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身份证件检查;2. 携带物品检查;3. 着装检查;4. 行为举止检查。
第九条保卫部门负责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包括:1. 维护厂区秩序,保障生产安全;2. 监督执行本规定;3. 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以下处理:1. 警告;2. 记过;3. 离职;4. 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厂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进出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及访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进出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人员进出应遵守以下规定:1. 员工进出厂区应佩戴厂牌,并主动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2. 临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出示有效证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3. 禁止以下人员进入厂区:(1)精神病患者、醉酒者、携带危险品者;(2)未经批准的推销员、调查员等;(3)厂内禁止吸烟、饮酒者。
第五条人员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流程:1. 员工凭厂牌在门卫处登记,经确认后放行。
2. 临时外来人员需在门卫处填写来访登记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放行。
3. 需要进入厂区内部的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放行。
第六条人员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注意事项:1. 不得在厂区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2. 不得在厂区内吸烟、乱扔垃圾。
3. 不得擅自翻越厂区围墙、栏杆等设施。
第三章车辆进出管理第七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厂内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超速、闯红灯。
2.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在门卫处登记,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3. 禁止以下车辆进入厂区:(1)无牌无证车辆;(2)改装、报废车辆;(3)携带危险品的车辆。
第八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流程:1. 厂内车辆凭厂牌在门卫处登记,经确认后放行。
2. 外来车辆需在门卫处填写车辆登记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放行。
3. 需要进入厂区内部车辆,应主动出示证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放行。
第九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注意事项:1. 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2. 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3. 禁止在厂区内鸣笛、追逐打闹。
第四章物品进出管理第十条物品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物品进出厂区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厂区出入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出入管理范围1.厂区出入管理适用于全体员工和来访人员。
2.厂区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区等。
三、出入管理措施1.进出厂区的员工和来访人员必须携带员工工作证或来访证件,便于安保人员核对身份。
2.外来车辆必须在厂区门口停车,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在门卫处登记身份并办理入厂手续。
3.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经过安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
4.员工离开厂区需携带工作证离场,门卫处进行登记。
5.凡外来人员需进入车间等敏感区域,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证上贴上相应的准入章。
四、安保措施1.厂区内设置安保巡逻岗,保障厂区内的安全。
2.厂区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厂区的各个角落,以防止不法分子的入侵行为。
3.厂区内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对进出厂区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
4.厂区内各个车间、办公室都安装有门禁系统,仅有获取权限的人员可以进入。
5.厂区内安排专人负责安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五、违章处罚1.未携带工作证或来访证件进入厂区的人员,停工处理,扣发相应的工资。
2.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的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3.未经批准进入敏感区域的人员,停工处理,扣发相应的工资。
4.不服从安保人员指挥或妨碍安保工作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辞退等处理。
六、责任追究1.厂区内发生的各类违规行为,由安保部门进行调查,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安保工作中的疏漏或失职行为,相关责任人应负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3.对于不遵守出入管理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与现有规章制度有冲突的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厂区出入管理规定的范文,供参考。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内容的调整和补充。
厂内职工出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管理,保障厂区秩序,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职工及其家属、外来人员出入厂区的管理。
第三条厂内职工出入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厂内职工出入管理由厂保卫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厂内职工出入管理制度;2. 负责厂区门卫、监控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3. 对出入厂区的职工及其家属、外来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登记;4. 负责厂区内部治安巡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5. 对违反厂内职工出入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6. 定期对厂内职工出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厂领导汇报。
第五条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厂内职工出入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保卫部门。
第三章出入管理要求第六条职工出入厂区应遵守以下要求:1. 职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进出厂区;2. 职工进入厂区应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身份验证和登记;3. 职工不得擅自将非厂内职工带入厂区;4. 职工不得擅自将厂内职工证件借给他人使用;5. 职工因公外出需进入厂区时,应提前向保卫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6. 职工下班后,应立即离开厂区,不得在厂区内滞留;7. 职工不得在厂区内吸烟、饮酒,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8. 职工不得在厂区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
第七条外来人员出入厂区应遵守以下要求:1.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个人信息;2.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应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3.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由邀请单位负责,邀请单位应对外来人员的活动进行全程监督;4.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不得擅自离开邀请单位指定的区域;5. 外来人员不得在厂区内吸烟、饮酒,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6. 外来人员离开厂区时,应向门卫人员说明去向。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八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 罚款: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可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3. 停职检查:对严重违反规定,影响厂区秩序的行为,可给予停职检查的处理;4. 解除劳动合同:对屡次违反规定,严重影响厂区秩序的行为,可解除劳动合同。
厂区出入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出入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厂区,包括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
第三条厂区出入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厂区出入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厂区出入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厂区出入安全管理,包括人员、车辆、物品的出入管理。
第七条门卫负责厂区出入口的日常管理,包括门禁管理、登记管理、车辆管理、物品检查等。
第八条保安队负责厂区内的巡逻、监控、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出入管理第九条员工进入厂区应佩戴公司统一制发的厂牌,并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第十条员工进入厂区时,应主动出示厂牌,配合门卫进行身份核实。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出示有效证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由门卫登记、发放临时出入证。
第十二条员工出厂时,应主动配合门卫进行物品检查,严禁携带危险品、违禁品出厂。
第十三条员工离岗、请假、出差等特殊情况,需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相关部门审批。
第四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四条车辆进入厂区,需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并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第十五条车辆进出厂区,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乱停乱放。
第十六条货车进出厂区,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员工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进入厂区,应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第五章物品出入管理第十八条物品进出厂区,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出厂物品应进行登记,由门卫核实后放行。
第二十条严禁携带危险品、违禁品、假冒伪劣产品等物品进出厂区。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二十一条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门卫、保安队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厂区安全。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关于厂区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及厂区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
第三条厂区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厂区出入口管理第四条厂区出入口分为大门、侧门、员工出入口、外来人员出入口等。
第五条大门为厂区主要出入口,24小时开放,由安保人员负责值守。
第六条侧门仅用于应急情况下人员及车辆进出,平时关闭,由安保人员控制。
第七条员工出入口设于厂区员工生活区附近,实行刷卡或指纹识别进入。
第八条外来人员出入口设于厂区大门旁,用于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
第九条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出厂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接受安保人员查验。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出厂区时,需登记车牌号、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由安保人员引导至指定区域。
第十一条厂区内禁止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第三章员工进出管理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厂区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第十三条员工进出厂区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员工因事需外出时,需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厂区。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需按照公司规定办理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将亲朋好友带入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安保人员同意。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外来人员进出管理第十八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邀请函等有效证件,接受安保人员查验。
第二十条外来人员需在厂区内指定区域活动,不得随意走动。
第二十一条外来人员离开厂区时,需向安保人员登记离开时间。
第五章车辆进出管理第二十二条厂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鸣笛。
第二十三条车辆进出厂区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安保人员指挥。
第二十四条厂区内禁止逆行、超车、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
人员进厂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维护厂区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学生以及其他进入厂区的人员。
第三条人员进厂区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厂区管理,不得有违反厂区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进厂区要求第四条进厂区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厂区通行证。
第五条通行证办理:(一)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临时工:由用人部门负责办理,提供相关合同、身份证件、健康证明等材料。
(三)实习学生: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提供学校出具的实习证明、身份证件、健康证明等材料。
第六条通行证有效期限为一年,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第七条进厂区的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穿着整齐,符合厂区着装要求;(二)佩戴厂区通行证,主动接受门卫检查;(三)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四)不得在厂区内吸烟、饮酒;(五)不得在厂区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六)不得在厂区内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七)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严禁以下行为:(一)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转让通行证;(二)擅自进入厂区;(三)在厂区内偷盗、破坏、损毁公私财物;(四)扰乱厂区秩序,妨碍生产、工作;(五)其他违反厂区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门卫管理第九条厂区设置门卫,负责对进入厂区的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和疏导。
第十条门卫职责:(一)对进入厂区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检查通行证;(二)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并报告相关部门;(三)维护厂区秩序,保障生产安全;(四)做好厂区内外车辆的疏导和管理工作;(五)执行厂区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遵守本规定,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二)罚款;(三)取消厂区通行证;(四)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及访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生、访客等进入厂区的人员。
第三条厂区出入管理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确保厂区生产、生活环境的稳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厂区出入管理由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保卫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厂区出入管理制度;2. 负责厂区出入口的巡逻、检查、登记工作;3. 负责对违反厂区出入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4. 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厂区出入管理的有效性;5. 定期对厂区出入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的厂区出入证办理及信息录入;2. 财务部门负责厂区出入证的财务报销;3.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厂区出入管理中涉及安全问题的处理;4. 办公室负责厂区出入管理相关文件的起草和发布。
第三章出入管理要求第七条厂区出入口设置:1. 厂区设置主出入口和辅助出入口,主出入口为主要出入通道,辅助出入口供特殊情况下使用;2. 主出入口设置门禁系统,辅助出入口设置简易门禁或由专人值守。
第八条厂区出入证件:1. 员工需持厂区出入证进入厂区;2. 临时工、实习生等需持厂区临时出入证进入厂区;3. 访客需持厂区访客通行证进入厂区。
第九条厂区出入时间: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外出入厂区,需办理临时出入证;2. 员工休息日、节假日出入厂区,需办理临时出入证;3. 厂区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出入厂区。
第十条厂区出入登记:1. 员工出入厂区时,需在出入口登记处进行登记;2. 临时工、实习生、访客等需在指定区域登记,并接受身份验证;3. 出入登记内容包括姓名、部门、出入时间、出入方式等。
第十一条厂区出入行为规范:1.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2. 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等违禁品进入厂区;3. 严禁在厂区内吸烟、饮酒;4. 严禁在厂区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5. 严禁破坏厂区设施、设备;6. 严禁扰乱厂区秩序。
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四篇)
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工厂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对工厂人员的进出进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1.人员进出必须佩戴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工作证、工作牌等,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有效。
2.严禁携带非必要物品进入工厂区域,如与工作无关的大型包裹、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等。
3.工厂的入口、出口应设有安全交通标识,并设置相应的通道,方便人员进出。
4.特定区域、车间或机房等需要特殊许可才能进入,未经许可严禁随意闯入。
5.禁止未经培训和指导的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如高空作业区、高电压设备区、化学品存放区等。
6.各出入口应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对进出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记录。
7.人员进出应通过专门的门卫或安保人员进行登记,记录进出人员的姓名、时间、目的等信息。
8.在必要时,可以对进出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如行李检查、金属检测等。
9.严禁工厂内人员私自携带重要文件、资料等敏感信息进出。
10.任何员工的辞职、离职或调动等情况都应及时更新人员进出管理系统。
11.定期进行培训和宣传,提醒员工遵守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增强安全意识。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应结合工厂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在员工中进行宣传和执行。
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二)有以下几个方面:1. 人员进出登记:工厂应建立人员进出登记制度,要求所有进入或离开工厂的人员(包括工作人员和访客)都必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来访目的、进出时间等。
登记记录应妥善保存,以备查档。
2. 人员身份核实:所有进入工厂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工厂保安人员或前台工作人员需要对身份证件进行核实,并与登记信息核对,确保人员身份的真实性。
3. 门禁管理:工厂应设置门禁系统,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工厂。
工厂门口设有门禁闸机或者安保人员,对进出人员进行审核和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厂区域。
4. 巡逻巡查:工厂应设置巡逻巡查制度,保安人员定时巡视工厂各个区域,检查是否有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出入厂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厂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区,包括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
第三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厂区秩序。
第二章出入厂区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出入证或者工作证。
第五条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厂区。
第六条下列人员可以进入厂区:(一)本厂员工及其家属;(二)厂区工作人员;(三)临时来访人员;(四)经厂区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厂区:(一)醉酒者;(二)携带危险品者;(三)有违法记录者;(四)厂区管理部门认为不宜进入厂区的人员。
第八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厂区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二)保持厂区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三)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四)不得在厂区内吸烟、饮酒、赌博等;(五)不得在厂区内大声喧哗、争吵;(六)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出入厂区的手续第九条员工进入厂区:(一)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出入证;(二)员工出入证遗失或者损坏,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办;(三)员工调离或者离职,应当将出入证交还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条临时来访人员进入厂区:(一)临时来访人员应当向厂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接待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二)临时出入证的有效期由厂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临时来访人员离开厂区时,应当将临时出入证交还接待部门。
第十一条厂区工作人员进入厂区:(一)厂区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工作证,并遵守工作证使用规定;(二)工作证遗失或者损坏,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办。
第四章出入厂区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厂区管理部门负责厂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并实施厂区安全管理制度;(二)对厂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三)对厂区进行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四)对厂区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秩序;(五)对厂区进行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环境卫生。
工厂人员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工厂人员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秩序井然,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及来访客人。
第三条本规定由工厂人事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第二章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工厂大门应保持24小时开启,确保生产、生活需求。
第五条工厂大门设立专人值守,负责人员进出登记、身份验证和安保工作。
第六条工厂员工进出实行打卡制度,打卡时间为上班前30分钟至下班后30分钟。
第七条员工进出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厂牌等有效证件,并接受值守人员检查。
第八条临时工、外来人员及来访客人进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由接待部门负责登记、审核,并办理临时通行证。
第九条临时工、外来人员及来访客人进入厂区,必须遵守本规定,服从值守人员管理。
第十条严禁以下人员进入厂区:(一)未办理临时通行证的人员;(二)醉酒、精神失常、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的人员;(三)与工厂无关的闲杂人员;(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员。
第十一条员工因事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十二条员工外出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第十五条员工因公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六条员工出差期间,应遵守出差管理规定,确保出差期间的安全。
第十七条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八条员工因病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第三章安全保卫第十九条工厂设立安全保卫机构,负责全厂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条工厂安全保卫机构应加强巡逻,确保厂区安全。
第二十一条工厂安全保卫机构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工厂安全保卫机构应加强消防设施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员工进出厂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员工安全、有序地进出厂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员工进出厂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员工进出厂区的管理工作,确保本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进出厂区管理制度第五条员工进出厂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第六条员工进出厂区实行打卡制度,员工需在指定地点打卡,打卡时间为上班、下班及请假时间。
第七条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外出。
第八条员工请假需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员工离岗期间,需将个人物品妥善保管,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出厂区。
第十条员工在厂区内不得擅自翻越围墙、栅栏等设施,不得擅自开启、破坏厂区设施。
第十一条员工在厂区内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随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员工在厂区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第十三条员工在厂区内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第十四条员工在厂区内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三章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出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需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经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厂区。
第十七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需遵守本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生产区域,需在指定区域活动。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离开厂区时,需将《外来人员登记表》交回接待部门。
第四章罚则第二十条员工未按规定出示有效证件进出厂区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
第二十一条员工未按规定打卡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
第二十二条员工未按规定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或《员工请假申请单》的,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厂区内擅自翻越围墙、栅栏等设施,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予以罚款。
厂内进出管理规定文件(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秩序,维护企业利益,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参观人员、供应商等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
第三条厂内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内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厂区秩序井然。
第二章进出厂区管理第五条厂区出入口设置明显标志,并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负责进出管理。
第六条员工凭厂牌进入厂区,临时工凭临时工牌进入厂区。
第七条供应商、参观人员等非厂内人员进入厂区,需提前向行政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进出厂区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出示有效证件;(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三)禁止在厂区内吸烟、饮酒;(四)禁止在厂区内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五)禁止在厂区内大声喧哗、斗殴、赌博等违法行为;(六)禁止在厂区内私自搭建临时设施。
第九条厂区内设有专用停车场,车辆进入厂区需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进入厂区需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二)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三)禁止在厂区内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四)禁止在厂区内鸣笛、乱按喇叭;(五)禁止在厂区内停放非机动车辆。
第十条厂区内设有自行车停放点,自行车停放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自行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二)禁止在厂区内乱扔自行车,造成公共设施损坏。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内所有生产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第十二条员工进入生产区域应穿戴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厂区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
第十四条厂区内禁止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厂区内禁止在危险区域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第十六条厂区内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入危险区域。
第十七条厂区内禁止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操作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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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对员工进出厂区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门卫管理职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的进出厂区管理。
三、门禁管理
1、所有员工都必须凭厂牌进入公司厂区,每次进出都必须主动亮卡;
2、员工的个人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3、公司大门外至公路区域严禁吸烟,员工下班出门后不得在此区域吸烟,否则,按一般违纪处理。
4、上班期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除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出厂区,必须办理《人员出门证》,并将出门证交门岗检查符合出厂要求后,打卡出门,详见第四条。
5、门岗值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检查、监督,杜绝一切违规进出厂区的行为,同时必须做到文明执守。
四、出门证管理
1、管理人员外出,不用办理出门证,但必须向直属领导请假,门卫验证。
2、主管级以下人员上班期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出门,必须办理出门证,否则不予出门,其中:
(1)正常下班时间是指:后勤部门、行政管理人员:8:00—11:30,14:00—18:00;生产线人员:8:00—12:00,13:00—19:00;此期间出门必须办理出门证。
(2)正常上下班时间凭工作证出入。
3、出门证管理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部门领导批假→人力资源部审批→门岗验证、放行
4、出门证审批:员工办理出门证由部门主管或以上级别领导签批,主管级出门证由直属领导签批;(一线人员因加班错过正常下班时间且主管级以上领导不在公司时,可由值班组长代签)
5、出门证必须是公司统一格式,一次一证,门岗应验证出门证有无领导签批、时间是否正确,符合要求后方可准予员工出门。
6、同一部门、同一事由、同一时间出门时,可统一在出门条上注明员工姓名和人数即可,不需一一办理出门证。
五、责任
1、各部门领导对员工上班期间出门事由必须进行严格把关、审批,对员工外出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负责,杜绝以公事名义办私事,否则追究审核责任。
2、员工外出,事由及时间必须实事求是,如以公事名义办私事的,除了不记考勤外,视情节在参照脱岗或旷工的基础上加重处理(员工需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的,应请假)。
3、门岗必须严格检查出门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予进出门,如门岗把关不严,将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承担相应责任。
4、员工进出厂门必须主动接受、配合门岗的检查和监督,门岗必须文明执守,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态度,在有问题时要告诉员工正确的解决办法,不能简单的拒之门外、置之不理,在有争议或矛盾时应立即上报领导处理,凡是不配合或态度恶劣的人员
公司都将予以相应处理。
六、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