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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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4]2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4]2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4.04.18施行日期2014.04.18文号鄂政发[2014]21号主题类别质量管理和监督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4〕2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电子商务是综合性、战略性、基础性产业。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就业、惠民生以及全面提升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加快促进全省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助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市场运作,加强政府引导和市场监管,用互联网助推传统制造业和加工业转型提档升级。

以建设“中部电子商务中心”为发展目标,力争到2017年,全省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6万亿元以上,其中,网络零售购物额2000亿元以上;全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超过60%,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90%;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聚集区,逐步形成以武汉为龙头,以襄阳、宜昌、鄂州等重点城市为区域支点,辐射中部乃至全国的电子商务中心。

二、推进五大工程建设(一)推进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建设工程。

打造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兼并、引进、合作等方式,打造一批交易规模大、商品类别全、市场覆盖面广、特色鲜明的大型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

建设跨境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武汉市申报全国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

电子商务产业园推进建设的请示报告

电子商务产业园推进建设的请示报告

电子商务产业园推进建设的请示报告尊敬的上级部门名称:您好!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产业的集聚效应和竞争力,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计划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并特此向您呈上本请示报告。

一、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的背景和意义(一)电子商务产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态势。

在我国,电子商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交易总额不断攀升,已经成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引擎。

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如物流配送、电子支付、网络营销等,形成了庞大的电子商务产业链。

(二)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现状我市电子商务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良好。

目前,我市已有一定数量的电子商务企业,但普遍存在规模较小、分布分散、缺乏协同合作等问题,难以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规模优势。

此外,电子商务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场地不足、配套服务不完善、人才短缺等诸多制约因素,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壮大和市场竞争力。

(三)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的意义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电子商务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有利于完善配套服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有利于吸引人才和资金,培育创新型企业,提升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电子商务产业园的规划设想(一)园区选址经过综合考虑,我们初步选定具体选址地点作为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地址。

该地点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二)园区规模电子商务产业园规划占地面积X亩,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

预计可容纳电子商务企业X家以上,提供就业岗位X个以上。

(三)园区功能布局园区将规划建设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区、成长区、成熟区、配套服务区等功能区域。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电子商务【发文字号】毕府发[2015]12号【发布部门】毕节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2.21【实施日期】2015.1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毕府发〔2015〕12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以及市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企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和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8号)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为方向,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招商与自主培育相结合,积极推进电子商务普及应用,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引进,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成应用广泛、发展集聚、保障健全、城乡均衡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构建“大数据+文化旅游+现代山地高效农业+大健康医药养生产业+扶贫”的毕节电子商务模式,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精准调整,激发全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实现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流、民尽其富,促进毕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建设市级电商产业及物流园区和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

--培育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8个,建设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及电子商务服务中心8个,建设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4000个以上,实现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全覆盖,形成产业政策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体系基本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完备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与电子商务产业链。

--培育引进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和有较强市场占有率的专业性行业门户网站。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16〕23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16〕23号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16〕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为加快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释放消费潜力、激发行业活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增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14〕22号)和《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重大意义。

电子商务是依托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商品流通与贸易跨区域、跨行业交易,进而带动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新型商业模式,是适应信息化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产业,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拓展市场空间和创新经营模式;有利于催生新兴业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新兴产业、助推区域主导产业发展;有利于创新消费需求,拓展就业增收渠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托商洛特色产业优势,培育经营主体,推动普及应用,完善支撑体系,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三)基本原则1.企业主体。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2.市场运作。

发挥民营资本效力,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谁投资、谁受益,谁运作、谁管理”。

关于贯彻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省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关于贯彻省加快发展 电子商务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 二 。一 三年 五 月 二 十 三 日)
为贯彻落实 《 广 东 省 人 民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电子 商务 的 良好 氛 围。 ( 二) 支 持 制 造业 企 业 发 展 电子 商务 。支 持 制 造 业 企 业 通 过第 三 方 零 售 平 台开 设 旗 舰 店 、 专卖店 , 开展 网 络 直 销 、 网上订货等业务 , 开 拓 网络 零 售 渠 道 。鼓 励 有 条 件 的企 业 自建 平 台 。 积 极 培 育 发 展 面 向 制 造 业 企 业 的 电 子 商 务 外 包 服 务 。指 导 大 型 骨 干制 造 业 企 业 发展 供 应 链 电子 商务 ,提 高供 应 链 协 同 和商 务 协 同水 平 , 带 动 产 业 链 上下 游 企 业 共 同发 展 。 ( 三) 支 持传 统 商 贸企 业 发 展 电子 商 务 。支
展 网上 销 售 。
业 与 消 费 者 间 的 网络 零 售 ( B 2 C) , 规 范 发 展 消 费者间网络零售( C 2 C) 。 打 造 一 批 以 网 络 交 易
( 四) 推动 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 。 鼓励
中 小 微 企 业 运 用 第 三 方 电 子 商 务 平 台 开 展 在 线采购、 销 售等 生产 经营 活动 , 提 高 中小 微 型 企 业 应 用 电子 商 务 水 平 。 ( 五) 拓 展 电子 商 务 应 用 领 域 。推 动 电 子 商 务向会展 、 旅游、 农 业等领 域的应用 , 大 力 发 展
息 服 务 平一 体
的 电子 商 务 平 台 发 展 。 四、 大 力 发 展 品牌 电 子 商务 ( 九 )汕 头 目前 拥 有 1 8个 “ 中 国 驰 名 商

电商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电商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电商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电商产业园是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载体,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下是我对电商产业园的意见和建议:
1. 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电商产业园应该具备先进的通信网络、电力供应和物流配送系统,以满足企业的需求。

同时,要注重绿色环保,推动可持续发展。

2. 提供优质的服务:电商产业园应该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包括法律咨询、财务支持、市场推广等,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提升竞争力。

3. 搭建合作平台:电商产业园可以组织企业间的合作交流活动,促进资源共享和技术创新,提高整体竞争力。

4. 培育人才:电商产业园应该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培养电商人才,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推动人才的流动和创新。

5. 加强政策支持: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电商产业园的发展,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吸引更多企业入驻。

6. 打造品牌形象:电商产业园可以通过举办展览、论坛等活动,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

7. 加强安全保障:电商产业园应该加强网络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8. 推动国际交流:电商产业园可以与国际电商园区建立合作关系,促进国际贸易和合作,拓展市场空间。

9. 创新金融服务:电商产业园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风险管理服务。

10. 加强监管和评估:电商产业园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评估,确保产业园的健康发展。

通过以上措施,电商产业园可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电子商务行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电子商务产业园推进建设的请示报告

电子商务产业园推进建设的请示报告

电子商务产业园推进建设的请示报告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我司计划建设一个电子商务产业园,以提供电子商务产业链上的企业一个优质的发展环境。

本报告旨在阐述产业园推进建设的必要性和方案,希望能得到贵方的支持和批准。

产业聚集:通过产业园的建设,可以将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聚集在一起,形成产业聚集效应,提高整个区域的竞争力。

资源共享:产业园可以提供一个共享的物流、仓储、办公等设施,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效率。

人才培养:通过与高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合作,产业园可以提供专业的培训和实习机会,为产业链输送更多的人才。

技术创新:产业园可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推动电子商务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选址及布局: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段作为产业园的建设地点。

园区布局包括办公区、仓储区、物流区、商业区等,以满足企业的不同需求。

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交通设施、水电设施等,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

企业引进:通过优惠政策和其他吸引力,引进优秀的电子商务企业入驻产业园。

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包括法律咨询、人力资源服务、技术支持等,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持。

经济效应:产业园的建设将带来大量的投资和就业机会,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社会效应:产业园将提供一个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区域内的商业氛围和文化氛围。

技术创新效应:产业园将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推动电子商务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对于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司计划在未来的五年内投入大量资源,建设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商务产业园。

在此过程中,希望得到贵方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共同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全球化的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正在成为全球商业领域的重要力量。

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创新,电子商务产业园不仅优化了传统产业结构,也为企业提供了更高效、更便捷的商业运营模式。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14•【字号】扬府发〔2018〕125号•【施行日期】2018.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2、关于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试行)扬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14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期限为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和支持重点。

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我市产业、人才、区域优势,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突出创业创新,注重融合发展,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做大电子商务规模,为我市产业优化升级、经济提质增效提供新引擎。

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要突出重点,把有限的政策资源向品牌网络零售、批发、电商服务龙头企业,向毛绒玩具、日化用品、灯具、玉器、花卉、园艺等乡镇(街)特色产业园区,向围绕重点产业扩链强链、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商等电商服务载体、平台和基地倾斜集聚,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500亿元,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25%;以龙头企业培育和平台载体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产业集聚程度与专业化水平,形成10个以上年交易额超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村镇和园区;力争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100%;获批5个以上省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6•【字号】浙政发[2012]24号•【施行日期】2012.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并逐步向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实体经济活动渗透,成为引领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重要推动力。

为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环境,推进全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结合《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意义(一)电子商务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电子商务以“全天候、全方位和零距离”的特点,改变着传统经营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影响着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对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提升综合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电子商务有益于开拓国内外市场。

电子商务突破了传统的“商圈”概念,使交易和服务等经济活动像实体产品一样进行流通,有效扩大了市场空间。

依托电子商务,生产商直接构建零售终端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大大缩减流通环节,进一步降低中间商、物流等交易成本,从而有力地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的流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约因素,降低交易成本,推动浙江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三)电子商务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电子商务交易记录可长期保存,具有“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特点,是新时期实现市场有效监管和商业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此外,电子商务在品牌培育、节能减排、创造就业、支持创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四)构建电子商务产业链。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2014〕33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2014〕33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2014〕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为宗旨,以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电子商务变革传统流通格局、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为出发点,提高应用水平,实施产业带动,加强示范引导,完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实现快速健康发展,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新动力。

二、发展原则(一)市场主导,创新发展。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创新驱动,紧紧围绕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支持电子商务技术、模式、机制创新,增强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强化应用,特色发展。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紧紧抓住4大主导产业、3大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优势资源与电子商务的融合,加快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拓展应用广度和深度,提高应用成效。

(三)要素融合,互补发展。

推动电子商务要素之间有效融合和互补发展,统筹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互补,推动线上、线下资源互补,促进电子商务与服务业的互补。

(四)加强监管,规范发展。

加强对电子商务的宏观管理,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制定本地电子商务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确保电子商务产业在规范中持续健康发展。

2024年《关于促进青田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年《关于促进青田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九)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对首次申报的年服务10家(含10家)企业以上、日均发货5000单的公共 仓储配送中心、快递物流分拨中心运营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奖励。对日均发件量在1万单以上的快递企业,每年给 予30%的租房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房租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建设社区智能终端的运营主体,经验收合格后给 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个。
本《意见》自2024年3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青田县电子商务发展的实 施意见》(青政办发(2020)11号)同时废止,2024年1月1日后符合上述条款要求的企业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七)鼓励电商集聚化发展。支持利用闲置房产集聚发展电商,经县经商局和团县委预申报,建筑面积在 6000Itf(含)以上,入驻限上企业达到6家(含)以上,电商及配套企业占入驻企业80%以上,场地使用率70%以上 ,年纳统网络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的电商孵化园,给予园区运营机构以下补助和奖励: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对电商 孵化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运营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实际投资额以 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二、完善电商支撑体系
(四)推进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方式确定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单位,每年度 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给予运营补贴。考核分低于80分(含)不给予运营补贴,考核分达到80分以上,给予全额
的80%运营补贴,考核分达到90分(含)以上,给予全额运营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具体考核办法由县经 商局商团县委制定。)
四、加大电商示范带动
(十二)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电子商务示范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附则
本意见出台后,由县经商局商团县委、县财政局制定具体的资金使用申报方案。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31•【字号】菏政办发〔2023〕21号•【施行日期】202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菏政办发〔2023〕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为更好发挥电子商务在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培育壮大新型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网络消费提质增效,加快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引导、创新引领、抓大扶强的原则,以规范化、系统化、市场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电子商务联通生产消费、线上线下、城市乡村、国内国际的作用,持续释放菏泽电商发展氛围浓厚、特色产品丰富、供应链完备等优势,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新零售等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壮大市场主体,促进品牌提升,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三次产业的深度融合,引领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6年,全市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增强,电商助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显著提升,电子商务应用创新不断增强、服务支撑持续优化、产业体系生态完善、行业发展规范有序、赋能作用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卓有成效。

力争网络零售额翻一番达到600亿元,农村网络零售额翻一番达到400亿元,培育网络销售龙头企业20个以上,力争建成10个电商人才联合孵化基地,打造10个有影响力的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发展1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头部直播机构,培育10家有影响力的MCN机构,孵化100个网红品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培训10000名带货达人,力争到2026年,直播商品网零额突破60亿元。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电子商务是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

电子商务应用发展将有力地促进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的流通,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并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好地实现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

一、电子商务发展的现状近几年来,江东区以综合化、集成化和智能化为发展方向,深化实施“ERP推进工程”,积极推进以电子商务和管理信息化为重点的信息技术在流通行业和酒店、餐饮、外贸等传统服务业中的应用,涌现出了一批诸如韵升、东力、神化、华艺、向阳渔港等信息化示范企业,打造了一批诸如电镀产业材料创新与技术升级服务平台、全球再生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物流公共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宁波汽车零部件科技贸易公共服务平台等电子商务平台和以网络信息技术为依托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动了产业集聚和传统产业经营模式创新。

但是,目前我区电子商务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电子商务的应用广度和深度有待提高。

许多企业并没有真正理解电子商务的本质,电子商务主要集中在广告宣传、寻找商业信息和机会等方面,实现网上交易的比例不高。

二是企业网站的质量参差不齐,同性质网站数量众多,没有专门人才维护。

三是电子商务服务业尚处成长期,商业模式、服务水平和服务范围有待拓展提高,技术和市场尚不成熟。

四是缺少综合型管理人才。

特别是既熟悉购销业务、又有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具有外语能力的高端人才缺乏。

二、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建议(一)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

江东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经验表明,要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快速发展,除本土培育外,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是一条重要途径。

宁波产业基础雄厚,外向型经济发达,拥有众多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普及度高,对电子商务企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江东应抓住机遇,发挥中心城区的优势,重点鼓励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江东设立分支机构,从而带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使电子商务成为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增强向外辐射能力。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16•【字号】郴政办发〔2016〕36号•【施行日期】2016.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信息化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郴政办发〔2016〕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6日郴州市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若干意见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实现电子商务重点领域应用突破和创新发展,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产业,更好地促进和服务全市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5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一、优化电商企业发展环境(一)放宽准入门槛。

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

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根据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政策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登记改革。

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二)强化政策支持。

市财政每年从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用于扶持和引导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相关园区也应当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

对电子商务企业确有纳税困难的,经地税部门批准,酌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8.25•【字号】•【施行日期】2015.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就业、惠民生及全面提升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意义,加大电子商务的推广应用,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助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根据《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375号)和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商电函[2013]91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第107次常委会议、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就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电子商务作为网络化的新型经济活动,突破了传统的“商圈”概念,实现了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和谐统一,对传统的贸易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有“朝阳产业、绿色产业”之称,具有市场全球化、交易连续化、成本低廉化、资源集约化等优势,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对于优化产业结构、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玉溪市部分企业深切体会到了信息化建设及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逐渐步入了以电子商务发展带动新的业绩增长的行列,初显良好发展态势,但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仍处在起步阶段,各行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还普遍缺乏支撑点,销售额普遍较低,存在应用范围不广、水平不高、主体不强、政策配套支撑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促进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良性互动发展。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沙政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为促进我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电子商务重点领域应用突破,聚集电商发展要素,更好地服务全区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促进电子商务应用发展(一)对于首次使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国内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营销活动,年销售达200万元的实体企业,且和平台签订2年以上服务协议的,按照协议平台服务费100%给予应用企业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二)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在当年网上销售超过500万元,且相比上一年年销售增幅在100%、200%、300%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10万、15万元的一次性规模提升奖励。

二、促进电子商务聚集发展(三)鼓励社会主体建立行业型、特色型和专业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产业集群、商品市场、商业综合体(街区)和工业、农业、内外贸、旅游等实体达30家以上,年交易额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给予平台建设方设备投资额1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鼓励社会主体盘活闲置商业、工业、仓储用房,结合本地主导产业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创业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

凡使用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有统一的物业管理,具备电子商务企业运营所需配套服务设施,入驻的已产生效益的电商企业数量达到30家以上的,如被认定为沙市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创业示范园区或者孵化基地的,给予园区一次性装修补贴800元/平方米,原则上每个园区补贴不超过1000平方米,已作为科技孵化器或众创空间享受了补贴的不重复享受;对入驻我区认定的电子商务园区或孵化基地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其实际租用的面积给予租金补贴,按每月1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1万元,补贴不超过2年。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荆政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适应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趋势,优化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水平,推动荆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产业集聚、示范创建的原则,按照全域化布局、融合化发展、差异化推进、示范化引领的发展思路,依托荆门区位交通和产业基础等有利条件,利用5年时间,扎实推进主体培育、产业融合、体系建设三大工程。

即以电子商务主体培育为依托,不断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规模;以推动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融合为重点,培育推动数字经济增长新动能,促进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以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为基础,着力构建适合电子商务企业健康成长的生态链和产业链。

二、发展目标围绕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培育一批电商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示范基地、示范企业,涌现一批国内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和品牌,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全市电子商务交易主体更加多元,支撑服务体系持续优化,行业发展规范有序,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形成“骨干支撑、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发展新格局,全市电子商务各项指标处于全省同类城市前列。

到2026年,全市网络零售额力争达到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引进和培育年网络零售额超1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20家以上、超5000万元的40家以上、超1000万元的120家以上;培育年网络交易额超100亿元的电子商务园区1—2个、超30亿元的4—5个;各县(市、区)电子商务园区及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实现全覆盖,培育年网络销售额超2000万元的涉农电商企业60家以上。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电商换市)发展的实施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电商换市)发展的实施意见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电商换市)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05•【字号】嘉政发[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电商换市)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发〔2014〕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推进“电商换市”,扩大电子商务应用,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升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到2016年底,每个县(市、区)各形成一个电子商务产业园(集聚区)和一批电子商务楼宇,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省比重达到13%以上,网络零售额突破1000亿元,规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85%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销售额占外贸出口额10%以上,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取得积极成效,基本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体系。

二、提升电子商务产业规模(一)积极引进电子商务重大项目。

加大电子商务产业招商力度,集中力量引进一批国内外电子商务及配套服务行业龙头企业。

对龙头企业投资建设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实际投资额(基建和土地款除外)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商业模式新、技术含量高、市场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电子商务项目,优先列为市重大产业项目,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实行“一事一议”。

(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加大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力度,鼓励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依托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技术、商业模式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做大做强。

电子商务企业年纳税额超过50万元的,按当年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奖励,累计不超过五年,其中前三年全额奖励,后两年按50%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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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
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产
业园区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市(地)商务局,绥芬河、抚远市商务局,双鸭山市电子商务办公室,省农垦、森工总局商务局(经贸局):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电发〔2018〕26号),规范壮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群体,明确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功能定位,打造一批具有集聚示范效应的优秀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创新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模式,加快建设管理规范、产业集聚、理念先进、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载体,提高电子商务服务能力,完善并优化电子商务生态体系,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助力地方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结合地方电子商务和经济发展情况,打造一批特色突出、产业集聚、服务完备、跨域合作、融合发展的省内知名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协同共享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公共服务体系,激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入驻企业发展活力,实现创新引领,协调发展。

力争到2020年,
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入驻电子商务企业达到2万家,孵化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超过5千家,带动就业人数超过10万人。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承载能力,创新公共服务
1、强化园区载体功能。

结合所在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需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构建支撑服务体系,创新运营服务模式,吸引发展理念良好、具备运营团队、业绩突出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企业入驻,积极拓展电子商务产业链条,打造功能齐备、集聚发展的电子商务产业载体。

2、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营销推广、技术运维、仓储物流、安全认证、交易追溯、数据存证、法律财税咨询、专利申请代理等服务,降低电子商务企业配套成本。

完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企业信息采集制度,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

开展信用评价服务,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产业规范发展。

3、建立交流合作机制。

完善政产学研多方合作机制,鼓励设立电子商务研究机构,结合园区及所在地特色,开展电子商务重点课题研究。

鼓励各市(地)建立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联盟,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间、园区入驻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健康发展氛围。

(二)提高孵化能力,促进创业创新
4、营造创业创新环境。

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挥配套优势,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和创业孵化服务,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等新型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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