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次提高残疾军人及烈属抚恤金标准
2011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表(从2011年10月1日执行)
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5%至2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72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20元提高至25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2990元、31950元、30900元,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4300元、4170元、403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48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603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2870元、22870元和1032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8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1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
中央财政为此次提标新增投入经费8.7亿元,全年共安排抚恤补助经费230亿元,惠及596万优抚对象。
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一级因战32990 因公31950 因病30900二级因战29850 因公28290 因病27230三级因战26190 因公24620 因病23050四级因战21470 因公19380 因病17810五级因战16770 因公14660 因病13620六级因战13100 因公12400 因病10480七级因战9960 因公8900八级因战6290 因公5760九级因战5230 因公4190十级因战3670 因公3140。
最新残疾军人优抚标准
最新残疾军人优抚标准近年来,我国对残疾军人的优抚政策不断完善,为他们的生活和健康提供了更多的保障。
最新的残疾军人优抚标准,对于残疾军人来说,意义重大。
本文将对最新残疾军人优抚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残疾军人及其家属了解相关政策,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首先,根据最新的残疾军人优抚标准,残疾军人将享受到更加优厚的医疗保障。
政府将为残疾军人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包括手术治疗、康复护理等。
同时,政府还将为残疾军人提供相关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他们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治疗和康复。
其次,最新的残疾军人优抚标准还规定了残疾军人的生活补贴标准。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政府将为残疾军人提供相应的生活补贴,以帮助他们维持基本生活。
这将大大减轻残疾军人及其家庭的经济压力,让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过上稳定、幸福的生活。
此外,最新的残疾军人优抚标准还包括了就业和教育方面的优惠政策。
政府将为残疾军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对其进行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帮助他们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
同时,政府还将为残疾军人的子女提供更多的教育支持,包括免费的教育资源和资助政策,确保他们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拥有更好的未来。
最后,最新的残疾军人优抚标准还规定了残疾军人的社会保障待遇。
政府将为残疾军人提供养老、失业、工伤等多方面的社会保障,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政府还将加大对残疾军人的心理援助和社会关怀力度,帮助他们克服困难,重拾信心,重新融入社会。
总的来说,最新的残疾军人优抚标准为残疾军人带来了更多的福利和保障,让他们能够在社会上享有更多的尊严和权益。
政府将继续密切关注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健康,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让他们能够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希望残疾军人及其家属能够充分了解最新的优抚政策,积极享受相关的福利和待遇,共同建设美好的社会。
民政部伤残补贴标准
民政部伤残补贴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抚条例》和《伤残军人优抚条例实施办法》,民政部对伤残军人的补贴标准进行了规定,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和个人情况,补贴标准也有所不同。
首先,对于一级伤残军人,其伤残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一级伤残军
人是指因战斗、训练、执行任务等工作所致的伤残等级最高的军人。
这一补贴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对这些军人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以弘扬军人的优良传统。
其次,对于二级伤残军人,其伤残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
二级伤残军人
是指因战斗、训练、执行任务等工作所致的伤残等级次高的军人。
他们也是国家的脊梁,因此也应得到相应的补贴和关怀。
对于三级伤残军人,其伤残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三级伤残军人是指因
战斗、训练、执行任务等工作所致的伤残等级较低的军人。
尽管他们的伤残程度较轻,但他们同样为国家和人民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因此也应得到相应的补贴和尊重。
此外,对于伤残军人的家庭成员,民政部也规定了相应的抚恤金标准。
对于因
公殉职的伤残军人家庭成员,其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对于其他伤残军人家庭成员,其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这些抚恤金的发放,可以帮助伤残军人的家庭成员维持基本生活,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总的来说,民政部对伤残军人的补贴标准是合理的,能够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
和医疗需求。
这也体现了国家对军人的关心和尊重,为他们的奉献和牺牲给予了应有的回报。
希望社会各界也能给予伤残军人更多的关爱和支持,让他们能够过上幸福、安定的生活。
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残疾军人抚恤金是国家为了关心和帮助退役军人,特别是残疾军人而设立的一
项抚恤金制度。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根据残疾等级和军龄来确定的。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为残疾军人提供更多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首先,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残疾军人抚恤金的标准是根据残疾等级来确定的。
残疾等级分为一至四级,等级越高,抚恤金标准也相应越高。
一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300元,二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250元,三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200元,四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50元。
可以看出,残疾等级越高,抚恤金标准也相应越高,这也是为了更好地照顾残疾军人的生活需求。
其次,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还与军龄相关。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军龄在1
年以下的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00元;军龄在1年以上的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50元。
这也是为了对军龄较长的残疾军人给予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总的来说,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根据残疾等级和军龄来确定的。
国家通过这
一制度,为残疾军人提供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生活。
残疾军人抚恤金的发放,不仅是对他们的一种关怀和尊重,也是对他们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的一种肯定和回报。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和支持残疾军人,共同营造一个关爱、包容的社会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每一位残疾军人都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优抚对象是指因保卫国家、抗美援朝、抗击侵略、保家卫国等战争以及执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任务,因公献身、伤残、疾病、死亡的军人、武警、民兵、复员军人及其他人员,以及因执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任务而受到伤害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优抚安置条例》,对优抚对象实行抚恤补助制度,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一、伤残军人抚恤补助标准。
伤残军人抚恤补助标准是根据伤残等级和工资指导线确定的。
伤残军人抚恤补助标准分为十级,从一级到十级,等级越高,抚恤补助标准越高。
根据工资指导线的调整,抚恤补助标准也会相应做出调整。
二、烈士家属抚恤补助标准。
对因公殉职的烈士家属,国家实行抚恤补助制度。
烈士家属抚恤补助标准根据烈士家属的身份和生活困难程度确定,主要包括抚恤金、生活补助金、医疗补助等项目。
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烈士家属的抚恤补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除了伤残军人和烈士家属,其他优抚对象也享有相应的抚恤补助标准。
例如,因公献身、伤残、疾病、死亡的武警、民兵、复员军人及其他人员,以及因执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任务而受到伤害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国家的抚恤补助政策。
抚恤补助标准根据其伤残等级、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确定,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四、抚恤补助标准的调整。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抚恤补助标准也会相应进行调整。
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抚恤补助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优抚对象的实际需求。
同时,国家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向优抚对象宣传抚恤补助政策,确保他们能够及时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五、加强对优抚对象的关爱和帮助。
除了抚恤补助政策外,国家还会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优抚对象的关爱和帮助。
例如,提供心理疏导、就业援助、医疗保障等服务,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重建家庭,实现自我发展。
这些举措旨在让优抚对象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温暖,让他们能够过上安定、幸福的生活。
总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是国家为了保障这一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而实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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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网篇一:伤残军人网10月起提高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3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24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1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6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比2014年提高了7850元、7610元、736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12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451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
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2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5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也是近年来优抚对象提标幅度较大的一次。
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第四季度投入经费19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337亿元。
中国伤残军人官方网址:/【YJBYS小编为您推荐更多相关内容】中国伤残军人伤残军人网伤残军人优抚条例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一直六级伤残军人医疗规定中国伤残军人网篇二:伤残军人网伤残军人2016年最新政策有哪些呢?现在跟随yjbys小编一起去看看吧!欢迎阅读!根据扬州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的通知》和《仪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我市将对新农合及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
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1.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2.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3.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
4.其他四级到十级标准依法执行。
军人是最可爱的人,他们默默无闻地保护我们的国家和我们的安全,所以,国家对于军人也应该特别优待。
我国对伤残军人有发放抚恤金,那么▲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按照民政部在2017年年底的时候出台的最新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会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抚恤金,其中:▲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四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五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六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七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八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九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十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二、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1、烈属:23130元2、因公牺牲军人遗属:19860元3、病故军人遗属:18680元▲三、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单位:元/年)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50520元2、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50520元。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龙源期刊网
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作者:
来源:《老友》2013年第11期
据人民网消息,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通知安排,从10月1日起,残疾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85元提高至320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3630元、42250元、40870元,分别比2012年提高了5690元、5510元、5330元。
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佚名
【期刊名称】《乡村科技》
【年(卷),期】2010(000)010
【摘要】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以上提标经费
由中央财政承担。
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220元。
【总页数】1页(P5-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1
【相关文献】
1.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2.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
标准再次提高3.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4.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5.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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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是国家的保卫队,不管是发生战争还是天灾人祸,他们总是第一个冲在前面的。
在军人战斗过程中难免出现伤残,国家为处理军人伤残问题也对伤残军人给予一定的伤残抚恤金,近年来,为使得伤残军人的生活更好,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对伤残军人抚恤金上调。
按照民政部在2017年年底的时候出台的最新规定,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会按照新的标准来发放抚恤金,其中:
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单位:元/年)
一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二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
四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
五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
六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
2024年的优抚标准表
2024年的优抚标准表
2024年的优抚标准表:一、烈属、烈士配偶、烈士子女抚恤金标准为每月3330元。
二、伤残军人一次性伤残抚恤金标准为25万元,特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2910元,一级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930元。
三、烈士遗属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930元,优抚对象配偶抚恤金标准为每月1350元,优抚对象父母抚恤金标准为每月970元,优抚对象子女抚恤金标准为每月970元。
您好,我为您另外拓展,以上标准将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届时视情况做出调整。
请各级优抚部门在执行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确保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调整方案
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调整方案优抚对象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保障他们的生活是社会的责任。
为了更好地关爱优抚对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现对优抚对象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以下是具体的调整方案:一、调整的背景和目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的变化以及优抚对象生活需求的提高,原有的补助标准已难以满足他们的实际生活需要。
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体现国家对优抚对象的关怀,提高他们的生活保障水平,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二、调整的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调整方案对各类优抚对象一视同仁,按照其贡献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适应经济发展原则充分考虑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使补助标准能够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3、保障基本生活原则以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确保他们能够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
三、调整的范围此次调整涵盖以下优抚对象:1、残疾军人包括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人。
2、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等。
3、因公牺牲军人遗属4、病故军人遗属5、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6、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7、红军失散人员8、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四、调整的具体内容1、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根据残疾等级的不同,相应提高抚恤金标准。
例如,一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提高____%,二级残疾军人提高____%,以此类推。
2、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适当提高烈士遗属的定期抚恤金,以更好地抚慰他们的伤痛。
3、其他优抚对象补助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等优抚对象的补助标准,也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提升。
五、资金来源调整后的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1、中央财政专项拨款中央财政加大对优抚对象补助的投入,确保资金的稳定供应。
2、地方财政配套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共同保障优抚对象的待遇落实。
六、发放方式1、社会化发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优抚对象的个人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到位。
2、定期发放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等固定周期进行发放,保障优抚对象能够按时领取到补助。
四川省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10.17
四川省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据《四川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10月消息:近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19年8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一、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分别提高10%。
二、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455元(其中: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
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80元提高至630元。
四、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650元。
五、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标准由现行的35元提高至40元。
六、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440元提高至490元。
七、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补贴标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贴。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8150元、85370元、82570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8010元、7760元、751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7980元、24040元和2261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1130元、61130元和27580元。
此次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调整后,我省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每人每年高于中央规定2398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高于中央规定360元。
退役军人伤残补助标准
退役军人伤残补助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保障条例》规定,退役军人伤残补助标准如下:
1.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抚恤金为410元,每年伤残抚恤金为4920元。
2.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抚恤金为360元,每年伤残抚恤金为4320元。
3.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抚恤金为310元,每年伤残抚恤金为3780元。
4.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抚恤金为260元,每年伤残抚恤金为3120元。
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抚恤金为210元,每年伤残抚恤金为2570元。
6.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抚恤金为160元,每年伤残抚恤金为2080元。
以上是伤残抚恤金的标准,另外,伤残军人还可以享受其他的优惠政策,例如优先安置就业、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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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民优发[1994]3号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正文:----------------------------------------------------------------------------------------------------------------------------------------------------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1994年2月1日民优发(199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为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经研究,决定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
现将提高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1994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革命伤残人员(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伤残抚恤金和伤残保健金标准。
此次调整的在乡特、一等革命伤残人员的抚恤标准,是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原则,参照1992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制定的。
二、三等伤残抚恤标准参照特等抚恤标准按一定比例递减。
职工工资高于全国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要在全国统一标准基础上制定当地革命伤残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有的地区已这样做),以确保革命伤残军人的生活。
新的革命伤残人员抚恤金标准表见附件一。
二、从1994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标准。
其基本标准,在1993年民政部、财政部确定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新的“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见附件二。
三、从1994年7月1日起,调整提高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
具体标准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在1992年7月1日确定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60元、30元;红军失散人员在1993年确定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2022残疾军人抚恤金怎么算
2022残疾军⼈抚恤⾦怎么算我们国家的稳定和和平⼤多数都是可以归功于军⼈,所以军⼈在我们国家也是存在⼀定的福利,残疾军⼈的福利也是⽐较多,那接下来⼤-朗律师就来进⾏残疾军⼈抚恤⾦的相关知识进⾏系列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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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残疾军⼈抚恤⾦怎么算 ⼀、残疾军⼈、伤残⼈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作⼈员、伤残民兵民⼯残疾抚恤⾦标准( 单位:元/年) ⼀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72850元,因公:70550元,因病:68240元 ⼆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65930元,因公:62460元,因病:60130元 三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57850元,因公:54360元,因病:50920元 四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47410元,因公:42800元,因病:39330元 五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37040元,因公:32380元,因病:30070元 六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 七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21990元,因公:19680元 ⼋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3880元,因公:12710元 九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11530元,因公:9260元 ⼗级残疾等级残疾,因战:8100元,因公:6930元 ⼆、烈属、因公牺牲军⼈遗属、病故军⼈遗属定期抚恤⾦标准( 单位:元/年) 1、烈属:23130元 2、因公牺牲军⼈遗属:19860元 3、病故军⼈遗属:18680元 三、在乡退伍红军⽼战⼠、在乡西路军红军⽼战⼠、红军失散⼈员⽣活补助标准( 单位:元/年) 1、在乡退伍红军⽼战⼠:50520元 2、在乡西路军红军⽼战⼠:50520元 3、红军失散⼈员:22790元中华⼈民共和国残疾军⼈证是⽤于证明中华⼈民共和国残疾军⼈的残疾性质和残疾等级的证件。
1988年7⽉18⽇,中华⼈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军⼈抚恤优待条例》。
1990年,中华⼈民共和国启⽤了《中华⼈民共和国⾰命伤残军⼈证》。
国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国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老年》
【年(卷),期】2011(000)023
【摘要】民政部、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
活补助标准。
从10月1日起,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
【总页数】1页(P8-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4.393
【相关文献】
1.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J],
2.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J],
3.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J],
4.10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J],
5.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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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再次提高
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再次提高
佚名
【期刊名称】《山西农业:村委主任》
【年(卷),期】2008()12
【摘要】民政部、财政部最近下发通知,从10月1日起将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5%。
【总页数】1页(P27-27)
【关键词】抚恤金;军人;标准;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财政负担;民政部;财政部【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55;E266
【相关文献】
1.经济发达地区如何界定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 [J], 岳世洲
2.对在乡革命伤残人员国家再次提高抚恤金标准 [J], ;
3.军人残疾抚恤金提高百分之二十 [J],
4.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家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J], ;
5.8月1日起国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四个放宽”“三个加强”退役军人安置出实招/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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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次提高残疾军人及烈属抚恤金标准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财政部今日发出通知,从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此次提标新增投入经费8.8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277亿元。
据介绍,从10月1日起,残疾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5%,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同时,此次国家还将享受待遇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250元提高至285元,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经费。
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7940元、36740元、35540元,分别比2011年提高了4950元、4790元、4640元。
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5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6930元。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6300元、26300元和11870元。
据悉,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19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2次提高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生活补助标准。
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此次提标新增投入经费8.8亿元,全年共安排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277亿元。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
一级因战37940 因公36740 因病35540
二级因战34330 因公32530 因病31310
三级因战30120 因公28310 因病26510
四级因战24690
因公22290 因病20480
五级因战19290 因公16860 因病15660
六级因战15070 因公14260 因病12050
七级因战11450 因公10240
八级因战7230 因公6620
九级因战6010 因公4820
十级因战4220 因公3610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城镇12050 10340 9730
农村6930 6620 6340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
(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单位:元/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
老战士
红军失散人员
26300 26300 11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