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pdf
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
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农村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由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制定保护管理办法,并加强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饮用水水源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用于集中式供应生活饮用水的江河、湖泊、水库、溪潭、地下河(泉)、地下水井等水源,供水人口原则为1000人以上。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政府对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负责。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饮用水水源责任政府名单由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对饮用水水源实行最严格保护,将饮用水水源保护纳入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部门联动和重大事项会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证水质水量符合规定标准。
第五条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以及调整产业结构和规划项目布局,应当符合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义务,有检举、控告污染饮用水水源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第七条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应当划分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依照国家相关划分技术规范执行。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非完全封闭式饮用水输水河(渠)道应划分一级保护区或二级保护区。
地下水水源根据技术规范可只划定一级保护区。
第八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类别分为地表水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按类型分为河流型水源保护区和湖库型水源保护区,按级别分为中心城市水源保护区、县城水源保护区、乡镇水源保护区以及农村水源保护区。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02•【字号】黔府办发〔2020〕15号•【施行日期】2020.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水利综合规定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1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6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改善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保障供水安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规范供水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中全面建立“三个责任”、落实“三项制度”等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供水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供水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监测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供水,是指通过农村供水工程向县(市、区)城区以下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农场、林场等区域供水,以满足农村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生活用水和二三产业用水需求,不包括农业用水。
农村供水工程包括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农村分散供水工程。
城市供水工程管网覆盖农村范围内的供水管理,适用《贵州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第三条农村供水工程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应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城乡统筹的建设机制,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管理,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第四条农村供水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全面落实农村供水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5•【字号】黔府函[2013]178号•【施行日期】2013.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黔府函〔2013〕178号)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黔人常办通〔2013〕45号)要求,现将我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所做的主要工作贵州河流以苗岭为分水岭,分属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
苗岭以北属长江流域,有牛栏江横江、赤水河綦江、乌江和沅江4大水系,流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5.7%。
苗岭以南属珠江流域,有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及柳江4大水系。
贵州重点流域主要包括乌江、清水江、赤水河、南盘江、北盘江、都柳江以及三岔河等。
自《水污染防治法》颁布特别是2008年修订后,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认真贯彻实施。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
省政府召开第七次环保大会明确新时期水污染防治总体要求,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水污染防治具体工作,先后召开专题和现场会议,研究解决乌江、赤水河、三岔河、清水江等流域突出污染问题。
二是优化机构设置。
在省政府机构改革中,在全省总编制压缩情况下,将原省环保局升格为省环保厅并新增5名行政编制,专门设立了水环境管理处。
将原省环境监察总队升格为副厅级的省环境监察局,提升全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
贵阳市成立了“两湖一库”管理局,专门负责红枫湖、百花湖等湖库环境监督管理。
安顺市、遵义县等地也专门单设了水环境管理机构。
三是加强规划编制。
省政府先后批准实施了《贵州三峡库区上游区及影响区规划》、《清水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贵州省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实施方案》等。
贵州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替换下德明
106
施秉县 观音岩水库 湖库型
22.1
-- --
备用水源
107
施秉县
平宁
河流型
--
-- --
取消监测
108
施秉县
大石板
湖库型
0
-- --
备用水源
109
雷山县 望丰水库 湖库型
0
-- --
替换龙头河
110
雷山县
鸡鸠
河流型
19.6
-- --
111
福泉市
岔河
河流型
34
-- --
112
福泉市
平堡河
72
松桃县
云落屯
73
松桃县 平举电站
74
沿河县 官舟水库
淇滩镇沙坨
75
沿河县
水电站
沿河县饮用
76
沿河县
水源
水源地 类型
河流型 湖库型 湖库型
河流型
河流型 湖库型
河流型
河流型
取水量 超标 超标 (万吨) 项目 倍数
备注
2
-- --
32
-- --
30
替换龙川河
原松桃县饮用水源
--
-- --
(停止监测)
89
-- --
49
金沙县 南郊水厂 河流型
--
-- --
50 毕节市
51 (14 个)
52
纳雍县 赫章县 赫章县
吊水岩水库 香椿树水库 公鸡寨水库
湖库型 湖库型 湖库型
61
-- --
3.8
-- --
8.2
-- --
赫章羊洞小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汪家大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汪家大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4.12•【字号】筑府办函〔2018〕48号•【施行日期】2018.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汪家大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8〕48号南明区、乌当区人民政府,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市汪家大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4月12日贵阳市汪家大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汪家大井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消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确保市民饮水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监管,全面推进流域、区域污染整治,构建和完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鱼梁河干流及支流水质达标率为100%,汪家大井饮用水源取水口水质达标率100%。
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达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水质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全面整治工业污染。
加快大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龙里县谷脚镇千家卡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协调千家卡园区贵州神奇制药厂、同康药业、四力精密机械制造公司、实德门窗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贵州良济药业公司、黔春纸品包装公司等企业污水全部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大坡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彻底解决该片区污水处理后无去处的困境。
根据园区发展需要,加快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辖区内贵阳学院、贵州省警官职业学院、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等生活污水和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南明春梅酿造有限公司、神鹰西服有限公司、贵州柏强制药有限公司等工业污水处理达标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贵州省县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贵州省县城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2014年2月(总第23期)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的函〉的通知》(黔环通【2012】234号)文件要求,2013年1月起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必测指标做出调整,继续按要求编制报告。
全省各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及频次详见表1。
本报告地表水水质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地下水水质评价标准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2014年2月全省开展监测的9个市(州),共上报119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数据,有8个水源地水质超标,分别是: 铜仁市:沿河县(V类)总磷超标1.0倍,思南河西水厂(劣于V类)总磷超标1.4倍。
黔西南州:望谟六洞河(V类)总大肠菌群超标799倍,安龙钱相马槽龙潭(V类)总大肠菌群超标432倍,安龙海子农场(V类)总大肠菌群超标262倍,安龙观音岩(V类)总大肠菌群超标7999倍。
黔南州:都匀市青云水库(Ⅳ类)总大肠菌群超标0.33倍,瓮安县瓮安落马塘锰超标0.33倍。
其余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水源地达标率93.3%,比上月(94.1%)下降了0.8 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93.0%)上升了0.3个百分点(详见表2)。
表1监测项目及频次表2 2014年2月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表3 2014年2月县级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未上报数据名单表4 监测任务承担单位编写部门: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报告签发:江川报告审核:胡军姜杰数据处理:葛丽颖报告编写:葛丽颖。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25•【字号】筑府办函〔2021〕9号•【施行日期】2021.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1〕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企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2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贵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好《贵州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贵阳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治水方针,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治水总基调,大力推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针对我市农村供水工程分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创新发展思路,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主体落实、监管责任到位、维护体系完善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实现规范化管理、专业化运营、长效化受益,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农村供水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农村供水工程属于公益性基础设施,按照“政府主导、财政保障、企业运营”的模式,积极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企业化建设和管理,建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
供水规模1000人及以上的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由属地县级政府通过法定程序,按照竞争择优原则选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管理单位负责运行管理(其中:城市管网延伸供水工程原则上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管理);供水规模1000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原则上由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通过法定程序委托村(社区)委会或村民用水户协会等进行管理。
贵阳市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规定
贵阳市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规定-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贵阳市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规定》筑府发(1996)37号关于印发《贵阳市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规定》的通知《贵阳市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划类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1996年10月28日《贵阳市地面水水域环境功能划类规定》为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结合贵阳市地面水域的特点实际情况,对我市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区划类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对象及范围(一)划分对象:位于市区域内水系干流以及一、二级支流,主要的水库,特别是饮用水源水库。
(二)划分范围:1、重点水域:①贵阳市主要河流南明河市区段:②贵阳市近期饮用水源地:阿哈水库、太慈水厂水源地、松柏山水库、花溪水库、百花水库、贵州铝厂取水点水源地;③风景旅游涉及到的河段和水库、南明河花溪“十里河滩”段,黔炅湖和小关水库,花溪仙鹤潭等;2、一般水域:①南明河一级支流:凯伦河、车田河,小黄河、小车河、市西河,松溪河、三江河、普渡河,白水河和新寨河;②市城内其他水域;鱼梁河,猫跳河、蒙江上游段;③市城内中型,小(一)型、小(二)型水库(除小关水库外)。
阿哈水库l993年巳由市政府以政府令确定出各类功能区和保护区的范围;阿哈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北起艳山红乡,南至市压铸件厂;西南起蒿芝塘,东南至大坝取水口;沿分水岭,以阿哈水库水体为主,共l90平方公里的汇水区域。
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按地理条件和不同的功能要求,划分为两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范围:马王庙→鸭子田→大洞头→光头寨→新寨山→中间寨→曹准山脚→沿分水岭至马王庙。
二级保护区范围:除—级保护区以外的保护区域。
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_条例_
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
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是如何进行的?下文是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欢迎阅读!贵州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全文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直饮水供水、瓶装桶装供水的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个人以及卫生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普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市、州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水利、环保、质监、价格、规划、工商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活饮用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供水单位和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生活饮用水和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和卫生要求。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选址阶段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审查。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审查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和卫生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审查合格的,发给卫生审查认可书;审查不合格的,出具书面意见,建设单位按照书面意见的要求改进后,重新提出申请。
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当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供水单位供水前,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供水。
供水单位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供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有水质净化及消毒设施;(三)有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四)有供水设施清洗和水质消毒、检验等卫生管理制度;(五)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六)生产环境、工艺流程、卫生设施、消毒管理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和卫生要求。
贵州省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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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1 2贵州省纤维检验局
贵州贵阳 5 5 0 0 0 3 )
明河 、 铜仁市鹭鸶岩 、 黔西南州木浪河水源 。 1 1 个湖库型水库水质全部基本达标 , 出现的超标项 目均是总 氮, 超标倍数 0 . 0 1 5 ~4 . 0 3之间 , 具体情况见表 2 。 引起水源水质 总 发 展 的重 要 内容 。 本 文 以 贵 州省 城 市饮 用 水 源地 保 护 调 查 氮 超 标 的 主要 原 因为 贵 州 省 的 天 然 背 景 值 高 , 以及 水 源周 边 农 业 为依 托 , 提 出 了饮 用 水 源 地保 护 存 在 的 问题 、 建议 . 为 有 效 面源 、 种植 物 、 杂草等产生 的腐殖质 , 同时全省参评 的湖库平均服 地保 护饮 用水源, 改善饮 用水 , 完善 区域 水 源 地 水 资 源 环 务年 限已经超过 了 3 0年 , 绝大部分湖库因为资金 、 技术等原 因未 境 管理 理 论 体 系 , 优 化 水 源地 管理 提 供 科 学依 据 进 行过底泥疏浚 , 导致 了含氮污染 物的持续释放 , 整体加 重 了湖 关键词 : 饮 用水 源 地 : 保护 : 水 源地 管 理 库 内含氮污染物的污染负荷_ 3 1 。 表2 2 0 1 3年 贵 州省 地 级 以 上 城 市 集 中式 湖 库 型 近几 十年 里, 人类 取水量每年 以 4 %一 8 %的速度递增 , 发展 中 水 源 地 总 氮 超标 统 计 表 水源 地 名称 超 杯 指 标 超 标 倍 数 范 国家的增 幅尤为严重, 造成水 资源 日趋短缺l l l 。在水资源过度 开发 贵 阳 市红 枫湖 总 氮 ( 湖 、 库 , 以 N计 ) O . 3 6 ~ 1 . 9 8 和废水大量排放 的双重 压力下 , 水 源地安全 问题 日益突 出 , 保 障 贵 阳 I 阿 哈 水 库 总 氮 ( 湖 、库 , 以 N汁 ) O . 2 7 ~ 2 l 4 遵 义 r 南 郊 水 库 总 氮 ( 湖 、 厍 . 以 N计 ) O . O 2 5 一 一 1 . 67 饮用水水 源地安全是实现饮用水安全 的关键 问题目 。贵州省人民 遵 义 『 盯北 郊 水 库 总 氮 ( 湖 、库 , 以 N计 ) O .1 5 ~ 1 . 6 1 六 盘 水 市 玉 含 水 库 总 氮 ( 湖 、 库 , 以 N 计 ) 0 . 5 ~ 2 . 8 6 政府 2 0 1 3 年 出台了《 贵州省饮用水 源环境保护办 法( 试行) 》 , 将 部 匀 f 柑茶 园 水 库 总 氮 ( 湖 、库 , 以 N计 ) O . 0l 5 —一 O. 0 7 饮用水水 源地保护 纳入 日常的环境管理体制 中, 取保饮 用水水源 毕 市 倒 天 河 水 库 总 氮 ( 湖 、 库 . 以 N计 ) O . 8 3 一 一 4 . O 3 毕 节 r 利 民 水 库 总氮 ( 湖 、炸 , 以 N汁 ) O .1 7 ~ L . 0 5 地安全 , 为饮用水安全提供保障 。结合近几年贵州省开展的城市 兴 义 市兴 西 湖 总氮 ( 湖 、库 , 以 N汁 ) 0. O 2 一一 2 . 7 1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 状况调研工作 ,笔者就饮用水 水源地环境 现 2环境管 理存在 的 问题 状、 水源地保护存在 的问题 、 建议进行初步探讨 。 贵州省属于欠发达地 区, 与饮 用水 水源 保 护 的 发 展形 势 相 比 1水 源 调 查 及 评 估 较, 饮用水水 源地 环境管理工作 存在着运行机 制不畅通 、 监测 网 1 . 1水源基本情 况 络不完善 、 监测技术储备不够 、 资金落实不 到位等诸多问题。 2 0 1 3年 , 贵州省共调查评估 了九个市 ( 州) 的1 5个城 市饮用 2 . 1水源保护 区污染源整治 力度有待提高 水水源地 ( 表 1 ) , 没有地下 水型水源地 。其 中 , 湖库型水源地 1 1 至2 0 1 3年底 ,贵州省城市饮 用水 一级保护 区内排 污 口整治 个, 占7 3 . 3 %; 河流型水源地 4个 , 占2 3 . 7 %。1 5个水 源的年设计 情 况较好 , 排污 口完成 了全部取缔。但违章建筑物拆 除力度依 然 供水量为 3 7 9 6 8 . 8×1 0 4 m , 供水服务人 口 4 2 4 . 5 6 万人 。 其中, 1 1 个 较 弱 , 拆除的违章建筑物仅 占违章建筑 物的 7 . 9 8 %。饮用水 源二 湖库型水源供水量 2 8 0 8 9 . 4 8×1 0 4 m, , 占供水 量的 7 2 . 5 8 %, 服务人 级保护区污染 主要来 自于生活源及农业源 。调查结果显示 , 贵州 口3 2 4 . 7 5万人 , 占总服务人 口比例为 7 6 . 5 3 %; 4个 河流型水源供 省城市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 区存在 生活污染的水源地个数为 1 1 水量 9 8 7 9 . 3 2×1 0 4 m , 占供水量 的 2 7 . 5 3 %, 服务人 V I 9 9 . 6 1 万人 , 个, 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 5 7 8 . 6 2 8 4 t 。 具有全部污水收集及处理设 占总服务人 口比例 为 2 3 . 4 7 %。 施的水 源地有 9个 , 占存在生活污染水源地个数的 8 1 . 8 %。 表 1 贵 州省 城 市 饮 用 水 水 源地 基 本 信 息 表 2 . 2水 源 地水 质 监 测 能 力 不 足 所属 水源地 供 水量 水源地 占总供水量 的 服务人 口 占总服务人 口的 贵 州 省 饮用 水 监 测 项 目独 立 完 成 能 力 很 不 理 想 , 各市( 州) 监 城市 类型 ( 万m ) ( 个) 比例 ( % ) ( 万 人) 比例 ( % ) 测能力差异很大 , 到 目前为 止 , 仅有 贵阳 、 遵义市能按 照《 地 表水 湖库型 l 1 3 3 l _ 9 3 2 2 9 . 8 5 9 4 . 5 2 2 . 2 7 环境质量标准》 ( G B 3 8 3 8 — 2 0 0 2完成 1 0 9 项) 完成 1 0 9项水质全分 贵阳市 河流型 7 3 3 7 . 3 2 2 1 9 . 3 2 6 7 6 l 5 . 9 3 析 ; 其余 各市 ( 州 ) 有些 能完成 6 3项 , 还有只能完 成常规 的2 8项 合计 1 8 6 6 9 . 2 5 4 4 9 . 1 7 l 6 2 . 1 3 8 . 2 水质分析工作。另外, 水质监测 自动化程度低, 不能对水源水质的 遵 义市 湖庠型 5 2 5 3 2 1 3 . 8 4 6 7 1 5 7 9 六盘水 市 湖库型 2 8 3 0 . 5 5 l 7 . 4 5 3 2 7 . 5 4 进行 自动监测和远程监控, 以便能够及 时了解水源地水质特 征。 安顺 市 湖库型 8 4 0 l 2 . 2 】 3 0 7 . 0 7 2 - 3环 境 应 急 风 险 能力 薄 弱 铜仁 市 河流型 1 5 0 0 1 3 . 9 5 2 0 4 . 7 1 贵州省 9个地级以上城市有 6个城 市饮 用水 源仅 为湖库 型 , 毕节市 湖库型 2 9 2 0 2 7 . 6 9 3 5 8 . 2 5 供水水 源较单一 ; 同时 尚有一些 城市没有备用水 源 , 一旦水源地 黔 东南州 湖库型 1 8 l 8 l 4 7 9 2 】 4 . 9 5 发生突发污染事故势必将对城市供水产生极大影响。 部 分市 ( 州) 黔 南州 湖库型 1 2 6 0 l 3 3 2 2 0 4 . 7 1 在应 急管理技术储备 、 应急演练 、 预案定期 修改制度 等方面存在 湖库型 l 8 3 6 l 4 . 8 4 2 5 . 2 5 5 . 9 5 不 同程 度 的欠 缺 。 黔 西南州 河流 型 l 0 4 2 l 2 . 7 4 l 2 . 0 l 2 . 8 3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贵阳市阿哈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贵阳市阿哈水库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3.21
•【字号】黔府函〔2023〕39号
•【施行日期】2023.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取消贵阳市阿哈水库集中式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黔府函〔2023〕39号
贵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取消阿哈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筑府报〔2022〕6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取消贵阳市阿哈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请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要加强阿哈水库替换水源地花溪水库规范化建设,强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三、要按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的要求,继续加强阿哈水库环境监管,确保阿哈水库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年3月21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两湖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两湖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10•【字号】筑府办函〔2017〕47号•【施行日期】2017.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两湖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7〕4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阳市两湖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10日贵阳市两湖一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以下简称两湖一库)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切实消除两湖一库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确保市民饮水安全,按照省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环境保护厅对两湖一库饮用水水源地整改的相关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贵阳市阿哈水库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等省、市相关规定,结合两湖一库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
通过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监管、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流域生态治理与修复,构建和完善城镇生活污染防控体系等一系列综合整治措施,到2020年两湖一库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100%,污染负荷大幅度削减,河湖生态良好,达到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最终实现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水质Ⅲ类达标率100%,一级保护区稳定达到II类的总体目标。
(二)阶段性目标。
1.近期目标:2017年12月31日前。
(1)通过强化饮用水源地监管和整治、全面实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两湖一库饮用水源地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109项(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109项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事业部---高工---189-3394-6343服务描述:依据《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年6-7月进行1次水质109项全分析监测;县级行政单位所在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每2年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深圳市索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华南地区提供水源地水质监测分析服务最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之一,提供项目的整体实施方案和技术支持并提供无忧的售后服务。
指标类型检测项目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溴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氯丁二烯、六氯丁二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三氯乙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四氯苯、六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2,4-二硝基甲苯、2,4,6-三硝基甲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2,4-二氯苯酚,2,4,6-三氯苯酚、五氯酚、苯胺、联苯胺、丙烯酰胺、丙烯腈、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脂、水合肼、四乙基铅、吡啶、松节油、苦味酸、丁基黄原酸、活性氯、滴滴涕、林丹、环氧七氯、对硫磷、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敌敌畏、敌百虫、内吸磷、百菌清、甲萘威、溴氰菊酯、阿特拉津、苯并(a)芘、甲基汞、多氯联苯、微囊藻毒素-LR、黄磷、钼、钴、铍、硼、锑、镍、钡、钒、钛、铊。
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
管理规定和制度
1 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
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明确保护区的范围、管理 要求、禁止行为等内容,为管理部门提供执法依 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保护区进行定期巡查,及 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和环境问题。
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管理制度
制定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 置措施等内容,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 、有效地应对。
05
法律责任
违反禁止行为规定
禁止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 排放污水、废液、倾倒垃圾、
粪便等废弃物。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 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 物的建设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 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 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 增加排污量。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负责,应当将饮用水水源环 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水资 源综合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0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调整
划定依据和程序
划定依据
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水 源地环境状况和区域发展需求等因素 进行划定。
污染防治措施
01
02
03
04
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 测体系,定期对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环 境的治理和保护,减少污染源
的排放;
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污染 源进行清理和整治,确保水质
安全;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突发性 污染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和报告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推进节约用水和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意见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推进节约用水和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17•【字号】黔府发[2006]39号•【施行日期】2006.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节约用水和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意见(黔府发〔2006〕39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节约用水和水价改革,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大力推进节约用水,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一)建立和完善节约用水制度,进一步强化取水许可监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调整用水结构,推行先进节水技术,做到合理用水、科学用水、自觉节水,最大限度地保护和使用好水资源。
经贸、水利、建设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尽快研究制定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明确水资源节约的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
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
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开展水资源论证。
加强以取水许可制度为核心的水资源权属管理,强化对取水许可的监督管理,通过计划用水,加强统一调度,既要注重发证和收费管理,更要加强监督、强化服务。
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加强水质管理,做好取水许可统计工作。
(二)加快结构调整,降低工业水耗。
把节约用水纳入行业、企业发展规划,以水的供给为基本条件,合理发展相关产业。
在缺水地区,要限制和压缩高耗水行业、企业发展规模;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浪费水资源、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推进高耗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加强水污染防治,在高耗水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改造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矿井水资源化利用、中水利用和节水技术的研究开发,鼓励工业企业采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贵州中心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贵州省中心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2017年1月(总第166期)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八日概况全省有9个中心城市即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凯里市、兴义市、铜仁市、毕节市、都匀市上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监测数据,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文件(黔环通[2014]220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全省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范围的通知》),为进一步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根据全省水环境管理工作安排,将中心城市饮用水源地调整为25个。
根据铜仁市环境监测站报告《关于对铜仁市中心城区桐梓坳水源地停止监测的报告》(铜环监测[2015]34号)以及省环保厅同意,从2015年11月起全省中心城市饮用水源地调整为24个。
其中:贵阳市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阿哈水库、汪家大井(南门河)、南明河、红枫湖、百花湖、花溪水库、北郊水厂;遵义市2个生活饮用水源地:南郊水库、北郊水库;六盘水市2个生活饮用水源地:梅花山水源、阿勒河水源;凯里市4个生活饮用水源地:龙井水厂、普舍寨水厂、金泉湖水厂、里禾水库;安顺市1个生活饮用水源地:夜郎湖水库;兴义市3个生活饮用水源地:兴西湖水库、木浪河水库、围山湖水库;铜仁市1个生活饮用水源地:鹭鸶岩;毕节市2个生活饮用水源地:倒天河水库、利民水库;都匀市1个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水库;贵安新区1个生活饮用水源地:松柏山水库。
一、监测项目及标准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保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的函〉的通知》(黔环通[2012]234号)文件要求:①2013年1月开始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每月必测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化学需氧量、表2全部项目及表3中优选31项,湖库型水源地每月补充监测叶绿素、透明度;②每年6月或7月进行一次109项全分析。
本月报地表水水质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关于印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规定为了保护和改善我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防治水源污染,保障人群饮水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依据和技术要求(一)本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二)技术要求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纲要》重庆市环境保护局《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试行)》二、划分范围(一)以下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并发布:1.主城区公用自来水厂集中式取水点保护区;2.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城市(镇)公用自来水厂集中式取水点保护区;3.服务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主城区大型企业自备水厂集中式取水点保护区。
(二)其它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方案,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发布,同时报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一)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划分1.长江、嘉陵江、乌江重庆段沿岸区县(自治县、市)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规定(1)一级保护区水域卫生防护带范围:即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同侧江水水域(以中泓为界);(2)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在重庆主城区段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1500米,下游100米至200米的同侧江水水域(以中泓为界);在区县段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至2000米,下游100米至200米的同侧江水水域(以中泓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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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43.13
--
--
36.4 12 50 -9.3
-- --
新增
-- --- --- --
-- --
取消监测
-- --- --
新增 原鱼溪坝
-- --
-- --
备用水源 取消监测
-- --
备用水源 取消监测
原余庆县县城饮用 -- --
水源
-- --
-- --- --- --
取消监测
32
0
53
-- --
3个
-- --
备用水源
-- --
-- -替换东风水库备用
-- -水源
-- --
序 市(州、 市(县、
号 地)
区)
12
播州区
水源地 名称 安澜桥
13
凤冈县 穿阡水库
14
桐梓县 天门河水库
15 遵义市
湄潭县
(14 个)
湄江河水厂
16
绥阳县 牟家沟水库
水源地 类型
湖库型 湖库型 湖库型
河流型
1、水源地达标情况 全省 74 个县级及以上城镇 133 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 标,水源地个数达标率为 100%,与上月相比持平,与去年同期 持平。
2、取水量达标情况
全省 74 个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量
4904.4232 万吨,达标水量为 4904.4232 万吨,水量达标率为 100%,
--
(93 项)
全部项目
监测一次
表 22019 年 4 月全省县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序 市(州、 市(县、
号 地)
区)
1
开阳县
水源地 名称 翁井水库
水源地 类型
湖库型
取水量 (万吨)
18
超标 超标 项目 倍数
-- --
备注
2
息峰县
红马水库 湖库型
56.27
-- --
3
息峰县 小桥河水库 湖库型
水库
-- --
-- --
取消监测
-- --
序 市(州、 市(县、
号 地)
区)
39
紫云县
水源地 名称 板母
水源地 类型
河流型
取水量 (万吨)
17.93
超标 超标 项目 倍数
-- --
备注
40
紫云县 黄家湾水库 湖库型
0
-- --
替换母猪笼
41
紫云县
三岔河
湖库型
--
-- --
在建
42
大方县 宋家沟水库 湖库型
-- --
-- --
-- -替换野猫菁及东风
-- -水库
-- --
-- --
141
望谟县 纳过水库 湖库型
0
142
望谟县 纳坝水库 湖库型
6.7
钱相马槽龙
143
安龙县
地下水型 14.3
潭
144
安龙县 海子农场 地下水型 17.2
备用水源
备用水源
序 市(州、 市(县、
号 地)
区)
水源地 名称
源
水源地 类型
取水量 超标 超标 (万吨) 项目 倍数
96
岑巩县
禾山溪
河流型
26
-- --
97
麻江县 翁威马龙洞 地下水型 34.819 -- --
备注
98
剑河县
南脚溪
河流型
31.08
-- --
99
丹寨县 泉山水库 湖库型
0
-- --
备用水源
盘州市 哮天龙水库 湖库型
33
平坝区
音关桥
湖库型
34
平坝区
白水龙
湖库型
35
36 安顺市 37 (6 个) 38
平坝区
镇宁县 普定县 关岭县
石株桥水库
桂家湖水库 夜郎湖
高寨水库
湖库型
湖库型 湖库型 湖库型
34.33 61 --
0 40 -48.52
-- --
-- --
-- --
备用水源 取消监测
替换普定县火石坡 -- --
晴隆县 望谟县
水源地 名称 坝王河 高岩水库 甲摆河 荔波县水厂 饮用水源 甲晒河水库 拉高小河水
源 转拐龙潭 纳山岗水库 水车田水库 法泥水库 鲁皂水库 坝朝水库
甲金水库
西泌河
六洞河
水源地 类型
河流型 湖库型 河流型
河流型
湖库型
河流型
地下水型 湖库型 湖库型 湖库型 湖库型 湖库型
湖库型
湖库型
地下水型
取消监测
水源
77
德江县
大龙阡 地下水型
22
-- --
78
德江县
潮水河 地下水型 23.2
-- --
79
德江县 朱家沟水库 湖库型
32
-- --
80
印江县
皂角塘
河流型
--
-- --
81
印江县
栗子园
湖库型
10
-- --
82
印江县
大鱼泉 地下水型
40
-- --
83
镇远县
犀牛洞 地下水型
41
-- --
84
台江县
湖库型水源地 补充监测项目
每季度首月监测一 --
次
必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 每双年 6 月或 7 月
--
(109 项) 1、表 2、表 3 全部项目。
监测一次
必测项目 《地下水环境(39 项)
中 39 项
地下水
必测项目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每双年 6 月或 7 月
与上月相比持平,与去年同期持平。(详见表 2)。
表 1 监测项目及频次
属性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备注
必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每月监测一次
--
(28 项) 表 1(除 COD 外)及表 2
地表水
必测项目 (2 项)
必测项目 (33 项)
叶绿素 a、透明度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表 3 特选项目
每月监测一次
-- --
113
福泉市
黑塘桥
河流型
31
-- --
114
瓮安县 落马塘水库 湖库型
15.6
-- --
115
瓮安县 擦耳岩水库 湖库型
14.5
-- --
替换朵云水库
116
瓮安县 水冲河水库 湖库型
13.3
-- --
117
瓮安县 胜土水库 湖库型
16.2
-- -- 替换梅花堰水库
118
贵定县
打龙潭 地下水型
-- --- --- --
替换水爬岩 新增
原猴子沟水库
-- --- -- 替换程番水源地 -- --
序 市(州、 市(县、
号 地)
区)
126
罗甸县
127
独山县
128
独山县
129
荔波县
130
三都县
131
平塘县
132
长顺县
133
贞丰县
134
贞丰县
135
兴仁县
136
兴仁县
137
册亨县
138
普安县
139 黔西南州 140 (14 个)
0
-- --
119 120 黔南州
(22 个) 121 122 123 124 125
贵定县 贵定县 龙里县 龙里县 惠水县 惠水县 惠水县
花甲水库 乐芒水库
猴子沟 小西堡 鱼梁水库 双庆水源 龙塘
湖库型 湖库型 河流型 河流型 湖库型 地下水型 地下水型
96 5.7 28.5 14.4 31.2 31.6 15.3
取水量 (万吨)
46 36.4 23.7
59.1
45
34.2
18.7 8.4 9.1 11.2 71.5 12.37
15.68
25.2
4.2
超标 超标 项目 倍数
备注
-- -- 原罗甸县饮用水源
-- --
-- --
-- --
-- --
-- -- 替换龙洞水源地
-- --
-- --
原纳山岗
-- --
替换云洞水库
32
-- --
71
石阡县 木瓜溪水库 湖库型
30
替换龙川河
原松桃县饮用水源
72
松桃县
云落屯
河流型
--
-- --
(停止监测)
73
松桃县 平举电站 河流型
84
-- --
新增
74
沿河县 官舟水库 湖库型
6.5
-- --
淇滩镇沙坨
75
沿河县
河流型
62.8
-- --
水电站
沿河县饮用
76
沿河县
河流型
--
-- --
--
-- --
取消监测
4
息峰县
枧槽沟
湖库型
10.85
-- --
原枧槽沟水库
5
乌当区 云锦水厂 湖库型
103
-- --
6 贵阳市(8 修文县
7
个)
修文县
8
修文县
9
修文县
10
播州区
11
播州区
龙场
地下水型
西冲
地下水型
岩鹰山水库 湖库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