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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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务管理制度2018

厂务管理制度2018

厂务管理制度2018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厂务管理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员。

第三条厂务管理是指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和运作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领导等活动的全过程。

第二章厂务规章第四条厂务管理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厂务管理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第六条厂务管理的目标是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促进员工的综合素质提升,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

第三章厂务组织架构第七条厂务管理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厂务管理的组织架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等。

第九条厂务管理应该建立健全的领导团队,提高领导层的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厂务管理制度第十条厂务管理应该建立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相关流程和程序。

第十一条厂务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市场营销制度等。

第十二条厂务管理制度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定制,符合企业的发展需求。

第五章厂务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厂务管理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

第十四条厂务管理措施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绩效评估、进行规范培训等。

第十五条厂务管理措施应该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关注员工的发展和成长。

第六章厂务管理验收第十六条厂务管理应该定期进行验收,评估管理效果和实施效果。

第十七条厂务管理验收包括对相关人员的绩效评估、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评估等。

第十八条厂务管理验收的结果应该及时进行总结和反馈,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第七章厂务管理改进第十九条厂务管理应该根据验收结果进行改进,持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条厂务管理改进应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共同推动企业的发展。

第二十一条厂务管理改进应该注重团队合作和协作,实现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八章厂务管理责任第二十二条厂务管理责任由领导层负责,全员参与。

(完整版)合同审签管理规范(2018)

(完整版)合同审签管理规范(2018)

(完整版)合同审签管理规范(201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合同审签管理规范第⼀章总则第⼀条【⽬的】为加强合同集中化、规范化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要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018年版)》以及公司采购、财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条【范围】本规范要规范合同分类、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合同签署的管理规范及具体要求,合同履⾏按照合同履⾏监控管理办法实施。

第⼆章合同分类第三条【合同财务类型】根据财务收⽀属性,合同分为:收⼊类合同、⽀出类合同、零⾦额合同(⽆收⽆⽀类合同)。

同⼀交易既有⽀出⼜有收⼊的,原则上按⽀出类合同、收⼊类合同分别签署。

(⼀)收⼊类合同是指公司作为收款⽅的合同。

主要包括:客户收⼊类合同、其它收⼊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补偿协议、废旧物资处理协议、房屋出租协议等)。

其它收⼊类合同的审批权限⽐照⽀出类合同执⾏。

(⼆)⽀出类合同是指公司作为付款⽅的合同。

⽀出类合同根据⽀出项⽬不同,分为:投资⽀出类合同、费⽤⽀出类合同、投资+费⽤⽀出类合同。

投资或费⽤的项⽬归属,按省公司相关规定执⾏。

(三)零⾦额合同是指合同双⽅均没有收付款义务的合同。

零⾦额合同不得作为报账依据。

第四条【合同性质】合同按性质分为:单项合同和框架合同。

(⼀)单项合同可直接⽤于结算,按照合同⾦额是否确定,⼜分为固定⾦额合同和预估⾦额合同。

现阶段,预估⾦额合同主要适⽤于⼯程类合同和具有结算性质的合同,结算性质的合同主要包括集团内结算(包括⽹内结算、湖南⽀付基地、咪咕公司等结算)、SP/CP结算、酬⾦结算、⽔电费(包括⽤电引⼊)结算、铁塔结算、铁通结算、⽹间结算(联通、电信、⼴电)、银⾏⼿续费结算、酒店结算类等具有结算性质的合同项⽬。

(⼆)框架合同是针对⼀定期限内多次重复性采购⽽签订的合同。

框架合同不能直接⽤于报账,需要关联订单或结算合同才能报账。

框架合同应当明确合同⾦额上限。

关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

关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

关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一、2018年度合同管理情况截止到11月底,XXX公司共签署100份合同,其中房屋租赁合同72份,财务金融类1份,工程建设类6份,中介服务类14份,信息化类3份,人事劳资类4份,正在执行的83份、执行完毕的17(其他)份,各类合同均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合同审核把关率100%,迄今为止,公司未因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和诉讼事件。

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按照XX集团公司要求,结合XXX公司实际,修订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提高了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责任更明确,使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参加了XXX集团公司组织的合同管理业务培训,不仅提高了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亦促进了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三是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得到完善,在XXX部门设合同管理人员1名,负责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编号、统计、备案管理等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是加强落实XXX公司和XXX集团公司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确保合同签订零风险。

五是对重大合同签订均征询外聘律师的意见。

公司各部门按照合同管理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二、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有个别合同文本存在签约日期空白情况。

2、合同编号未执行集团统一编号规则。

3、合同文本上未加盖合同编号。

4、有个别合同审批单上提出审核意见日期与合同文本上的签字日期不吻合。

5、房屋租赁合同审批表制作不规范,无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三、问题原因分析1、由于业务主办部门个别职工法律意识相对淡薄、责任心不强、工作严谨性不够,审查部门审查合同疏忽大意,造成合同未签署日期,从而导致合同瑕疵。

2、XXX公司在XX年XX月XX日以前,隶属XXX发展有限公司,定位为XXX业务办公室。

《合同管理办法》也一直沿用XXX公司于2008年制定的管理制度,自划归XX 集团公司后,未及时按照X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编号要求对合同进行编号。

(完整版)合同审签管理规范(2018)

(完整版)合同审签管理规范(201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合同审签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合同集中化、规范化管理,根据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要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018年版)》以及公司采购、财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范围】本规范要规范合同分类、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合同签署的管理规范及具体要求,合同履行按照合同履行监控管理办法实施。

第二章合同分类第三条【合同财务类型】根据财务收支属性,合同分为:收入类合同、支出类合同、零金额合同(无收无支类合同)。

同一交易既有支出又有收入的,原则上按支出类合同、收入类合同分别签署。

(一)收入类合同是指公司作为收款方的合同。

主要包括:客户收入类合同、其它收入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补偿协议、废旧物资处理协议、房屋出租协议等)。

其它收入类合同的审批权限比照支出类合同执行。

(二)支出类合同是指公司作为付款方的合同。

支出类合同根据支出项目不同,分为:投资支出类合同、费用支出类合同、投资+费用支出类合同。

投资或费用的项目归属,按省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零金额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均没有收付款义务的合同。

零金额合同不得作为报账依据。

第四条【合同性质】合同按性质分为:单项合同和框架合同。

(一)单项合同可直接用于结算,按照合同金额是否确定,又分为固定金额合同和预估金额合同。

现阶段,预估金额合同主要适用于工程类合同和具有结算性质的合同,结算性质的合同主要包括集团内结算(包括网内结算、湖南支付基地、咪咕公司等结算)、SP/CP结算、酬金结算、水电费(包括用电引入)结算、铁塔结算、铁通结算、网间结算(联通、电信、广电)、银行手续费结算、酒店结算类等具有结算性质的合同项目。

(二)框架合同是针对一定期限内多次重复性采购而签订的合同。

框架合同不能直接用于报账,需要关联订单或结算合同才能报账。

框架合同应当明确合同金额上限。

框架合同具体管理要求详见本实施细则第七章。

集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集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xxxx集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在集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2018年12月29日)副总经理xxx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一下集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

一、集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项工作推进有序为统一改革思想,形成改革共识,确保xx集团“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切实成效,今年3月,xx集团成立了由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任第一副组长的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并充分对标行业先进单位,先后赴国投高新、上海仪电、海康威视、云南城投以及深圳粮食集团等在“三项制度”改革方面有突出成就的单位学习改革经验,借力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细化出台了集团“三项制度”改革方案,切实提高了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和科学性。

同时组织开展了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工作会及实务操作培训和现场评审会,对xx户下属直管企业开展了“三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现场评审工作,提出了xx条具有明确指导意义的意见建议。

此外,xx集团还对“三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形成了任务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在对下管控中,通过月度报表、季度检查、年度总结的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把控,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计划稳步推进。

(二)优化组织结构,实现企业瘦身健体制定并印发了《xxxx集团“压层级、提质量、控风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通过公开转让、清算注销、破产关闭、重组整合、集中管理等方式,已于2018年6月底前将集团管理关系层级压缩至三级以内。

基本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了公司《章程》,印发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董事会、办公会工作指引》《专职董事委派管理暂行办法》《兼职董事、监事委派管理办法》《外派董事监事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拟制了《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下属企业监事会工作指引》等草案及提名委员会组建方案。

加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推进企业合规经营的调研报告

加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推进企业合规经营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推进企业合规经营的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合规经营,保障企业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范和控制好法律风险,近日,由集团监事长牵头,召集集团及所属企业法务人员和相关部门就加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推进企业合规经营召开了专题讨论会,并赴所属部分企业开展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调研基本情况本次调研采取实地走访和专题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集团监事长牵头召集集团及所属企业法务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举行专题会议,就法律事务管理中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律师管理、三项重点工作法律审核、合同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模式合规性等重点事项进行头脑风暴,同时赴所属XX公司调研,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

旨在通过调研,贴近一线了解集团在法律事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积极思考解决的思路和方法,从而推进企业合规经营,强化法律风险的防范。

二、法律事务工作基本情况(一)机构建设情况集团积极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集团本部指派了分管法务的领导履行总法律顾问职责,全面负责法律事务工作。

集团设有法务部,配备X名专职的工作人员在总法律顾问领导下从事集团法律事务工作。

集团法务部积极督促子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要求XX公司设总法律顾问,其他子企业由分管法务领导行使总法律顾问职责,并要求子企业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配齐配强法务人员,建立法务人才库,加强法务人才培养。

目前,集团及下属企业共计XX家,其中XX家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XX家二级企业中有XX家设立了法律事务机构,配置了具有法学背景的专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

全集团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总数有XX人,其中XX人持有相关法律资格证。

(二)制度建设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

在集团深化改革发展的形势下,需要强化制度文件的制定、执行流程来规范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集团及所属企业针对合同管理、律师管理、“三项重点工作”法律审核、案件纠纷管理等均制订了相应的制度,明确了相关岗位在法律事务管理中的职责,规范了法务工作的相关流程等,使法务工作有章可循。

2018最新管理制度合同协议范本模板-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

2018最新管理制度合同协议范本模板-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

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
(一)本公司为提倡职工储蓄及谋求职工福利,并安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依照人事管理规则第13章及第14章规定,特订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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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本公司正式任雇用并按月领有固定薪津的职工始得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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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用本办法的职工,每月应提存职工储存金,其储存金额按该职工每月固定薪津(不包括特勤津贴、外勤津贴及其他临时津贴)总额2%提存,并以10元为单位,其尾数舍去不计。

对前项个别职工储存金本公司配合另按月提存其相等金额的储存金,作为该职工的退休福利储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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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司以第三条所提存的储存金额总额作为职工退休福利基金,并以本公司为委托人委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为受托人,依本公司与受托人签订的团体职工退休福利基金信托契约的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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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工停职期间可免提存,但保留其领受退休福利金的资格,复职时即恢复提存。

对该职工已提存的退休福利金的收益,由受托人按月复利计算滚入本金。

但停职期间经本公司认为必要者得继续提存,其停职期间的固定薪津总额以停当月份的固定薪津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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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凡职工自加入本办法之日起至依下列规定奉准退休之日止继续提存储存金者,悉依本办法本条及第八条规定,计算给付退休福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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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职满26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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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职满16年以上现龄已达下列规定年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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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事员、助理员、雇员及工友、司机年满46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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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钉钉)

合同管理制度(钉钉)

合同管理制度(钉钉)合同管理制度(钉钉)⼀、合同管理总则第⼀条⽬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公司经营过程中签订合同后的合同管理⾏为,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做到合同档案规范管理,监理合同执⾏中的过程监控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条适⽤范围本制度适⽤于公司所有对外签订合同业务。

第三条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参与合同⼯作的⼀切有关⼈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合同审签管理第四条凡是跟客户进⾏意向合作,都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应由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权的代理⼈进⾏审核后⽅可签订。

未经授权,任何⼈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签订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般包括当事⼈的名称,⾦额、数量和质量,履⾏的期限、地点和⽅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法等。

第六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法院。

三、合同档案管理第七条合同管理⼈员第⼋条合同资料归档、统计与管理1、合同承办⼈办理完毕签订的各项⼿续后⼀⽇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上传⾄钉钉合同模板,然后将纸质合同原件交于各地区合同管理⼈员。

2、合同管理⼈员每⽉底将本⽉签订所有纸质合同⽂件汇总,寄送⾄南阳王萍萍处存档。

3、存档要求:公司所有合同统⼀编号后使⽤活页的⽅式编制成册,⾥⾯应包含合同借阅记录、⽬录、合同。

4、合同借阅登记表及⽬录详见附件表格。

第九条合同编码规则各类合同均按级编码进⾏分类编号,各级编码之间使⽤“-”进⾏连接。

1、⼀级编码:部门名称缩写,根据部门名称“项⽬”、“专利代理”、“⾏政”代码分别为“XM”、“ZL”、“XZ”;2、⼆级编码:合同签订⽇期,例如在2018年3⽉15⽇签订的,⼆级编码即为20180315;3、三级编码:份额编号,以上⼆级编号已经可以满⾜需求,考虑到每⽇份数问题,设置三级编码进⾏区分。

如代理合同于2018年3⽉15⽇,当⽇签订第3份合同,那么编号设置为:ZL-20180315-03。

四、附则第⼗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负责⼈和责任⼈的经济和⾏政责任。

13---项目对下工程合同管理细则

13---项目对下工程合同管理细则

项目对下工程合同管理细则根据**建设集团“**(司)字文{2018}第019号”及“**(司)字文{2018}第03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各项目对下工程合同的规范性,经工程中心商议,现做出如下统一,请工程中心各部门组织理解学习,严格执行。

一、工程款支付各项目部工程类款项,劳务、专业分包、设备材料、检测、租赁、设计、咨询等分项工程,(点工及台班计量类除外)超出3万元,均须签订经济合同,无合同的工程款项,均不予以付款。

因施工方案调整或设计变更造成在原合同基础上工程量调增在20%以内或增加费用在5万元以内的,无需签订补充协议及上报工作联系单,直接由项目部办理付款手续,每月底须将相关资料上报集团工程部审批转招采部备案。

二、对下合同管理分类根据合同管理区别,分招标类、不招标类、备案类(备案类分南昌本地项目合同备案及南昌以外地区合同备案)。

三、合同计划1. 各项目部合同计划,每月22日前报至招采部,由招采部统一汇总,且同步公示至工程中心微信群等,各部门按合同计划安排相关工作;2. 增加的分项工程需补报合同计划,若无合同计划的分项工程,各部门将不予以接受任何事项的签办;3. 杜绝先进场,后补办合同相关手续的事项发生,如有,须事前报相关部门认可。

四、合同编制所有的对下合同由项目部结合公司合同版本自主编制。

五、合同审批1. 信息化平台会签部门权责项目部:对合同的整体性负责,明确承包范围、质量、安全、工期、付款、计量等标准要求、工程量及对业主结算单价。

工程部:审核承包范围、质量、安全、工期及施工工艺方案等合理性,机械租赁台班类确定价格合理性。

招采部:经办项目合同整体合理性的综合把控,侧重经济价款。

2. 招标类及不招标类合同由项目部在信息平台上发起,执行合同会签流程,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项目部结合各个部门意见出具合同最终正式版。

不招标类合同价格由出具“不招标情况说明”部门,对合同价格及条款进行协商,并执行不招标定价确认表。

碧桂园地产集团 招采管理 招投标 工程管理 《碧桂园集团工程招标合约管理办法》宣贯

碧桂园地产集团  招采管理   招投标     工程管理 《碧桂园集团工程招标合约管理办法》宣贯
1.招标合约权责及索引
特点4:明确各类业务流程参与部门的审核节点,指导区域、项目顺利开展工作。 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 16
正文导读(二、权责范围)
2.关键业务权责边界
业务类型 (I、II类工程)
一类区域 区域 集团
二类区域
区域
集团
区域
三类区域
集团
1.合约规划
终审
2.议标请示 (地基与基础类除外)
➢ 业务体系总纲 ➢ 六个章节
➢ 业务规范、指引 ➢ 三十四个附件+标准课件
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 5
目录
1
办法简介
2
正文导读
3
附录精读
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 6
正文导读
一、总则
三、合约规划
五、合同管理
二、权责范围
四、招标管理
六、考核管理
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 7
正文导读
第一章 总则
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 8
1.旧项目新地块总承包工程
2.桩基础(不含单独的试桩工程)、地基处理、抗浮锚、基坑支护、边坡
支护、降水工程
3.永久(含永临结合)的红线外市政公用工程(包含市政桥梁、涵洞、道
路、排水、排污工程等)、预估总造价300万元以上的幕墙或钢结构工程
4.货量装修工程及非示范区的会所、幼儿园、学校等装修工程
5.腾安公司承接的机电安装工程(《总包招标立项书》中,已注明由腾安
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 20
正文导读
第四章 招标管理
内部资料 严禁外传 │ 21
正文导读(四、招标管理)
1.I-IV类招标流程
招标结果审
批的权责 5
I~IV类工程招标
流程的适用范围

关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

关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

关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的汇报一、2018年度合同管理情况截止到11月底,XXX公司共签署100份合同,其中房屋租赁合同72份,财务金融类1份,工程建设类6份,中介服务类14份,信息化类3份,人事劳资类4份,正在执行的83份、执行完毕的17(其他)份,各类合同均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合同审核把关率100%,迄今为止,公司未因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和诉讼事件。

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按照XX集团公司要求,结合XXX公司实际,修订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提高了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责任更明确,使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二是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参加了XXX集团公司组织的合同管理业务培训,不仅提高了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亦促进了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三是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得到完善,在XXX部门设合同管理人员1名,负责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编号、统计、备案管理等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是加强落实XXX公司和XXX集团公司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确保合同签订零风险。

五是对重大合同签订均征询外聘律师的意见。

公司各部门按照合同管理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二、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有个别合同文本存在签约日期空白情况。

2、合同编号未执行集团统一编号规则。

3、合同文本上未加盖合同编号。

4、有个别合同审批单上提出审核意见日期与合同文本上的签字日期不吻合。

5、房屋租赁合同审批表制作不规范,无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三、问题原因分析1、由于业务主办部门个别职工法律意识相对淡薄、责任心不强、工作严谨性不够,审查部门审查合同疏忽大意,造成合同未签署日期,从而导致合同瑕疵。

2、XXX公司在XX年XX月XX日以前,隶属XXX发展有限公司,定位为XXX业务办公室。

《合同管理办法》也一直沿用XXX公司于2008年制定的管理制度,自划归XX 集团公司后,未及时按照X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编号要求对合同进行编号。

【2018最新】我司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了-范文word版 (17页)

【2018最新】我司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了-范文word版 (17页)
履约能力
我公司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规范施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取得证书后方能上岗。严格杜绝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分包。善待农民工,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认真履行保修义务。
履约能力
我司注册资金5004.3万元,销售额14380万元,近三年拖欠工程款等不良情况,我司项目经理60人,高级职称人员20人,中级职称人员129人,初级职称人员400人,技工1200人,若我司中标严格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工艺指标,并与供方建立良好的供求关系。双宝公司建立了定期的员工质量培训制度,质量管理的新知识、新信息,树立每一个员
工的质量意识,规范自己行为,小到一个焊点、一根电线,大到一台整机都做到一丝不苟、
精益求精。质检部门建立了规范的检验规程,具备先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严格按照
规程检验,作好产品7天老化实验,不让一台不合格产品出厂。质量保证书
3、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
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
凝土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履约能力
我公司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规范施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取得证书后方能上岗。严格杜绝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分包。善待农民工,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认真履行保修义务。
履约能力
我司注册资金5004.3万元,销售额14380万元,近三年拖欠工程款等不良情况,我司项目经理60人,高级职称人员20人,中级职称人员129人,初级职称人员400人,技工1200人,若我司中标严格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集体合同(2018年修订)--工资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2018年修订)--工资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2018年修订)(参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企业行政方与职工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通过集体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与职工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本合同对企业和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企业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本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劳动报酬标准应当高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尊重和支持工会履行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五条工会按照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

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二章劳动报酬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兼顾双方合法利益,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水平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通过与职工方平等协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管理制度。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8〕90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8〕90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8〕9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洛阳市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22日洛阳市政府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合同管理,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备案、履行以及争议解决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政府合同,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下简称合同行政主体)在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和自身建设需要时,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经过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政府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种:(一)涉及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投资、建设、转让、租赁、承包、物业管理等合同;(二)土地、矿藏、水流、森林、荒地、滩涂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赁、承包合同;(三)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它涉及财政资金使用的合同;(四)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五)政府资助、补贴和科研、咨询等合同;(六)政府招商引资合同;(七)框架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等其他政府合同。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内设机构不得作为一方当事人订立政府合同。

第四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的聘用、聘任等人事管理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最新2018】员工由集团调到分公司可以不重新签订合同吗-优秀word范文 (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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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员工由集团调到分公司可以不重新签订合同吗篇一:子公司劳动合同篇一:被调至子公司工作,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龙源期刊网 .cn被调至子公司工作,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吗?作者:来源:《职业》201X年第04期我是一家集团公司的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X年5月至201X年5月。

去年2月,公司对我进行了培训,并签订了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为5年,到201X年3月止,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3万元。

去年8月,公司将我调至集团下的一全资子公司,但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我的“四金”也由该子公司为我缴纳。

由于该子公司管理混乱,今年1月,我去一家公司应聘并被录用。

请问如果我提出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深圳林达林达:你好!你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至201X年,公司虽然已将您调至集团下的一全资子公司,但并不一定等于你与集团公司的劳动关系就解除了。

如果未与集团公司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也没有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仍然与集团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办发[1995]264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进一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应当根据培训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由于您是在劳动合同期内(包括服务期)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3万元。

篇二:子公司重签合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你可以关注一下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前者有法定代表人一栏,而后者只有负责人一栏。

级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级单位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改革,不断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部署,立足于公司的战略发展,以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指导,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与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以岗位管理为基础、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用工机制,健全密切与绩效挂钩、激励有效的收入分配机制,真正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1.坚持战略引领、服务大局。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要立足和服务于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

2.坚持业绩导向、人岗相适。

以奋斗者为本,坚持有为才有位,让绩优者上前、平庸者靠边。

3.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

强化收入分配与部门综合业绩、个人绩效的紧密联动,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4.坚持依法合规、稳妥推进。

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取得实效。

(三)改革目标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的用人和分配制度,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进一步完善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

1.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健全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完善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2.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根据集团公司建立的劳动定员标准体系,加强定员管理,健全岗位管理体系,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关系,建立员工能进能出的长效机制。

3.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健全和创新分配管理制度,加大部门自主分配权,建立与绩效考核刚性联动的工资分配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合理拉开分配差距,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集团公司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审批权限管理制度

集团审批权限管理制度XX-(HR)字[2018]第16号司属各公司、各部门:《员工退休管理办法》已由XXX(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批准通过,现予公布,请各公司、各部门遵照执行。

本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XX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5月28日集团审批权限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1.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控、规范审批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1.2各单位应本着规范、安全、高效、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XXX总部各部门及境内各分(子)公司和办事处。

第三条管理原则3.1各单位涉及到预算编制、资本性支出、签订合同、费用报销、员工管理、薪资管理、往来款项管理、纳税申报等事宜,应按照本制度附表《管理审批权限表》对应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3.2各单位制定的其他各种制度流程、审批权限应不得与本制度冲突,若有任何地方与本制度抵触,应以本制度规定的流程及权限为准。

3.3各单位可在本制度标准范围内,制定更加细化、更加符合当地公司管理要求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审批权限4.1本集团采用“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年度预算,集团年度预算应由董事会批准执行;各单位年度预算应由集团总部各主管部门审核并经集团最高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4.2各单位资本性支出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4.3各单位签订合同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合同管理制度》、《XXX会计制度》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4.4各单位费用报销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各种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凡是超过集团规定的标准(上限)或超过月度(或季度、年度)预算的各种费用,必须经集团总部各主管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4.5各单位招聘人员、任免及调动干部、发放薪资、支付奖金等应按《管理审批权限表》及集团颁发的人事及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及审批流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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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合同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名义订立的各类合同。

但公司出租铺面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可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遵循“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补救”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和即时结清的买卖合同。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一)合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合同;(二)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如投资合同、股权转让合同等;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等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经办部门”是指具体承办合同的谈判、报批、签订和履行等事务的部门。

本办法所称“承办人”是指经办部门指定的合同事务执行人。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一人负责合同事务。

第九条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洽、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核会签、领导审批、签订、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法律机构评估、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十条公司财务部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合同管理事务。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为合同的存档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存档合同的管理。

第十二条合同经办部门为合同管理的支持部门,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合同具体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签署完毕,一份合同原件附全套审批材料由财务部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法务人员和财务部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合同的法律和财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的专项审核。

第三章授权制度第十五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签订或由其进行授权签订;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应签署书面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采取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限,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后代理人方可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委托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禁止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七条合同订立前,经办部门起草合同初稿,应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信等情况审慎调查,防止恶意磋商、合同诈骗、自始履行不能等情况发生。

第十八条合同谈判分阶段进行,前期应收集有关情报、资料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可行性分析,设计合作方案,商定合同的基本条款;当事人之间应反复协商,形成合同文本。

第十九条合同的起草(一)合同应当优先采用国家或者行业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没有示范文本的,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谈判协商确定合同文本。

(二)合同语言应符合下列规定1.为防范市场风险及法律纠纷,合同文本要具有可执行性,须明确体现所约束的事项,并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情况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文本表达应当规范,用语力求简洁、准确,不存在歧义。

2.格式化合同文本中预留的价款及金额空格必须填满(无数据填写的空格必须划掉“/”或注明“以下空白”)。

3.合同当事方的名称应当使用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件所登记的法定称谓。

(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合同各方名称、住所、标的、价款及金额、付款方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变更条件、合同有效期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二十条合同起草的注意事项(一)建设合同须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的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和质量保证期间;(二)采购合同须包括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三)对于有质量保证和保修期的,应该有保证金以及保修期间事宜的约定;(四)签订合同时,力争纠纷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审查依据独立性原则,合同审查分为业务审查和法律审查。

业务审查由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

法律审查由法务人员负责。

(一)业务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业务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的管理办法;2、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开展相应业务的资质;3、业务是否符合决策部门的决策意见;4、业务条款能否接受及业务风险是否可控;5、业务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

(二)法律审查范围包括:1、审查各部门报送的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2、对业务经营以及资产处置中的问题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3、其他需要法务人员审查的合同及法律文件。

4、各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约主体资格;5、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6、法律要件是否齐备;7、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具体,条款之间是否存在冲突、是否有歧义;8、合同条款是否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9、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三)提交法律审查的合同原则上应符合下列要求:1、业务主管部门对合同进行了业务审查,并形成明确意见;合同内容涉及事项超过业务主管部门权限的,需有提供决策部门领导的审批意见;2、签订合同前已经开始履行的,实际履行的风险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3、合同是外文文本的原则上已附对应的中文文本;4、视业务需要附背景情况说明;5、需要同时附送的材料完备;6、经法律审查的合同,因合同条款出现较大改动再次送法律部门审查时,应附此前出具的法律意见及相关书面说明。

7、法务人员应就合同是否存在法律风险,以及相应的防范、处理措施等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对于违法违规的,应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业务部门应予采纳;对于明显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特别是不利于保证公司权益的,应明确指出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损害;对于潜在的法律风险,应予提示。

第二十二条重大合同的审批必须填写《合同审批单》,报审阅人审批。

第二十三条合同审批权限(一)一般情况下,。

(二)一般重大合同,。

(三)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合同金额超过 100 万元;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合作、合资协议;其它涉及公司重大资产处理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审批(一)合同报批前,经办部门应当对合同事项进行评估,保证相关的交易方式、交付条件等具有可操作性,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经济合理性。

(二)合同审批实行“一合同、一审批”原则,每份合同应单独履行一次审批。

(三)经办部门报批合同,应如实说明公司合同利益及其他与签订合同相关的情况。

紧急合同审核,经办部门应与相关部门提前沟通。

(四)法务人员和财务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应在职权范围内对合同出具独立专项审核意见并对所提出的审核意见负责。

公司所有合同必须经过法务和财务的审核。

第二十五条经办部门向有关部门提交合同审核时,应预留1~2 个完整工作日供其审核。

特殊合同可延长至5日,重大复杂合同可延长至10日。

第二十六条合同审批过程,经办部门需修改合同内容的,应重新提请审核,审核期限重新计算。

第二十七条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的,应要求其提供有效的担保,并对担保人及担保方式进行必要的审查。

第二十八条合同审批完毕同意签订的,由经办部门负责组织签订。

当出现新情况直接影响签订合同或导致签订合同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经办部门应中止签订合同,同时向合同审批人报告,由合同审批人处理。

第二十九条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对方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如由代理人签订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并将对方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列为合同附件保存。

签订合同原则上应由对方先行或双方同时签字盖章。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三十条禁止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行为。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第三十一条合同履行涉及公司多个部门或其他下属单位的,经办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公司发出合同履行协助通知,告知合同履行时需要协助的内容,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三十二条合同依法签订生效后,承办人应及时检查、了解履行情况,并向经办部门负责人汇报。

第三十三条承办人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其他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

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承办人应在法定、约定或合理期限内以法定、约定或其他书面方式予以答复。

第三十四条经办部门向对方提出异议的文件和对对方提出异议的答复文件须经法务人员审核,并由经办部门合同管理员备案。

第三十五条对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经办部门可提出中止履行合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应经法务人员审核,报合同审批人批准。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

如因我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承办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合同管理员和法务人员报告,同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第三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时,承办人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部门、法务人员报告,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当日或3 日(含本数)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收集有关证据。

第三十八条合同订立后,不得因经办部门或承办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部门或承办人变更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合同履行完毕,承办人应将协议书、合同书、各类票据、书面字据、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合同文件及时移交合同相应部门管理。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第四十条合同在履行过程,非法定或约定情形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四十一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与合同订立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相同。

第四十三条我方向对方发出的中止合同、解除合同、质量异议及声明对方有其他违约的通知,应书面送达对方,由对方签收后我方应将签收资料归案保存;对方拒不签收的,须采用其它方式送达,并保留证据。

第四十四条一方未按期限履行合同的,承办人应向经办部门负责人汇报,主动追索债权,避免出现坏帐、死帐等情形;同时经办部门应及时与法务人员沟通,出具处理法律意见,减少可能出现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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