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文书要求标准
刑事案件准备法律文书(2篇)
第1篇一、前言刑事案件的审理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文书的准备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对刑事案件准备法律文书的详细指南,旨在帮助律师和司法机关更好地完成相关工作。
二、法律文书概述1. 法律文书的定义法律文书是指司法机关、律师或者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制作的各种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书、答辩状、上诉状、辩护词、判决书、裁定书等。
2. 法律文书的作用(1)明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2)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3)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4)为上诉和申诉提供依据。
三、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准备步骤1. 确定案件类型首先,需要明确案件的类型,如故意杀人案、盗窃案、交通肇事案等,以便于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书。
2. 收集证据材料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等,为撰写法律文书提供依据。
3. 分析案件事实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和分析,找出案件的关键点和争议焦点,为撰写法律文书提供思路。
4. 撰写法律文书根据案件类型和事实,撰写相应的法律文书,具体包括:(1)起诉书起诉书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诉讼费的计算。
(2)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对原告起诉书内容的答复,包括以下内容:- 对起诉书的承认或否认;- 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 对证据的辩驳;- 诉讼请求的回应。
(3)辩护词辩护词是辩护人对被告进行辩护的书面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对案件事实的陈述;- 对法律依据的分析;- 对证据的辩驳;- 对被告的辩护意见。
(4)判决书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法律依据;- 判决结果。
5. 审核法律文书在撰写完毕法律文书后,需进行审核,确保文书内容准确、完整、合法。
6. 提交法律文书将准备好的法律文书提交给人民法院或其他法律服务机构。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
公诉机关:[公诉机关名称]被告人:[被告人姓名],[被告人性别],[被告人出生年月日],[被告人民族],[被告人籍贯],[被告人文化程度],[被告人职业],[被告人现住址]。
案由:[案件性质,如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案号:[案件编号]一、案件事实(一)犯罪经过[简要叙述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等]1. [具体犯罪经过](1)[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因[动机],故意伤害[被害人姓名],致[被害人伤情],构成故意伤害罪。
(2)[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因[动机],盗窃[被害人姓名]的财物,价值人民币[金额],构成盗窃罪。
(二)被告人归案情况[简要叙述被告人归案经过,如自动投案、被公安机关抓获等]被告人[姓名]于[时间]因[原因]被公安机关抓获,现羁押于[羁押场所]。
二、证据情况(一)物证1. [具体物证名称],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
2. [具体物证名称],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
(二)书证1. [具体书证名称],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
2. [具体书证名称],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
(三)证人证言1. [证人姓名],[证人与被告人的关系],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
2. [证人姓名],[证人与被告人的关系],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
(四)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姓名],[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陈述被告人犯罪的事实。
(五)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姓名],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辩解称[辩解内容]。
(六)鉴定意见[鉴定机构名称]对[鉴定事项]作出的鉴定意见,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具体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名称],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
(八)视听资料[具体视听资料名称],证明被告人犯罪的事实。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具体条款],被告人[姓名]的行为已构成[具体罪名]。
四、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姓名]以[具体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要求(2篇)
第1篇一、格式要求1. 文书名称:刑事法律文书应标明文书名称,如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逮捕决定书等。
2. 文号:每个刑事法律文书都应标明相应的文号,包括发文机关、年份、发文顺序号等。
3. 时间:文书制作的时间应准确无误,按照公历纪年。
4. 送达回证:文书尾部应附送达回证,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5. 页眉、页脚:页眉应标明文书名称、文号;页脚应标明页码。
6. 版面:刑事法律文书应采用规范的字体、字号和行间距,保持版面整洁。
二、内容要求1. 案件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基本信息、犯罪事实、犯罪证据等。
2. 事实认定:对案件事实进行详细描述,包括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等。
3. 法律依据: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明确法律依据。
4. 证据材料:对案件证据进行列举,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
5. 诉讼请求: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
6. 判决结果: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定性,依法作出判决。
7. 附件:包括案件证据材料、鉴定意见、调查取证材料等。
三、文字要求1. 词语准确:使用规范的书面语言,避免口语化、方言化。
2. 句子通顺:句子结构完整,逻辑严密,避免出现病句、错别字。
3. 语气庄重:使用正式、严肃的语气,避免使用讽刺、挖苦等不当表达。
4. 简洁明了:尽量用简洁的文字表达清楚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避免冗长、啰嗦。
四、签发要求1. 签发人:刑事法律文书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发,确保文书的法律效力。
2. 签发日期:签发日期应与文书制作日期一致。
3. 签发程序:签发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签发文书,确保文书质量。
五、其他要求1. 保密:刑事法律文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密。
2. 送达: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送达当事人及相关单位。
3. 修改:如发现文书存在错误,应及时进行修改,并注明修改原因。
4. 存档:刑事法律文书制作完成后,应及时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新版刑事案件法律文书(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刑事案件法律文书作为司法实践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其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工作,现就新版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制定如下规范:一、文书种类新版刑事案件法律文书主要包括以下种类:1. 起诉书:用于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 判决书:用于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
3. 裁定书:用于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或者执行过程中作出的裁定。
4. 逮捕证:用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5. 拘留证:用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
6. 通缉令:用于公安机关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
7. 逮捕令:用于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逮捕决定。
8. 取保候审决定书:用于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
9. 监视居住决定书:用于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监视居住。
10. 不起诉决定书:用于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11. 撤销案件决定书:用于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撤销案件。
12. 证据目录:用于列明案件中的证据。
13. 起诉意见书:用于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
14. 起诉书副本:用于送达被告人。
15. 判决书副本:用于送达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文书格式1. 文书名称:位于文书顶部居中位置,字体为黑体,字号为二号。
2. 文书编号:位于文书名称下方,字体为仿宋,字号为三号。
3. 文书内容: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个部分。
- 首部:包括文书名称、编号、案件基本情况等。
- 正文:根据不同文书类型,包括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判决结果等。
- 尾部:包括文书制作单位、日期、附注等。
4. 字体和字号:文书内容字体为仿宋,字号为三号;标题字体为黑体,字号为二号;编号字体为仿宋,字号为三号。
三、文书内容1. 案件事实:应当客观、全面地反映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信息、犯罪行为、危害后果等。
公安刑事法律文书2012 (2)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〇一二年《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填写和印制说明一、制作和填写要求(一)基本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进行选取、制作、填写和使用刑事法律文书。
1、选取文书。
在制作文书之前,应当了解每一种文书的使用条件和范围,并结合具体案情和实际需要准确选取相应的法律文书。
2、制作和填写文书。
填写纸质文书时,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项目,要逐项准确填写;确有些栏目不需要填写的,用斜线“\”或者横线“ ”划去。
填写电子文书时,应当从系统选项栏中准确选取相应的项目。
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等叙述型文书时,应当做到描述案件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结论明确易懂、语言准确精练。
3、使用文书。
文书制作完毕,应当按照要求予以送达、签收,办案单位留存的文书,应当根据规定入卷。
(二)常见项目填写要求1、案件名称。
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采取不同的命名方法。
对于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情节清楚的案件,可采取“人名+涉嫌罪名”命名,如“王××故意杀人案”;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明而被害人和被害情况清楚的案件,可采取“被害人+被侵害情况”命名,如“张××被抢劫案”;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明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人数众多不便概括以及需要保密等情形,可采取以案件发生时间或立案时间或者地名来命名,如“4·15案”、“×××(地名)抢劫案”。
2、案件编号。
各地在制作文书过程中应当本着便于对案件进行管理和统计的原则,根据本地或者本系统的要求进行填写。
3、犯罪嫌疑人姓名。
填写犯罪嫌疑人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如果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填写在户籍登记中使用的姓名。
刑事案件需要的法律文书(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刑事案件中,法律文书是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法律文书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效果和司法公正。
本文将详细介绍刑事案件中常见的一些法律文书,包括起诉书、答辩状、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并对每种文书的制作要求和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二、起诉书1. 定义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
2. 制作要求(1)格式规范:起诉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的格式进行制作。
(2)内容完整:起诉书应包括案件基本情况、犯罪事实、证据、法律依据、诉讼请求等。
(3)文字简练:起诉书应使用准确、简洁、明了的文字表述。
3. 内容(1)案件基本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现羁押情况等。
(2)犯罪事实:详细描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
(3)证据:列举起诉书中引用的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
(4)法律依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诉讼请求:提出对犯罪嫌疑人的指控和请求,如追究刑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等。
三、答辩状1. 定义答辩状是被告人对起诉书提出的反驳意见和答辩请求的法律文书。
2. 制作要求(1)格式规范:答辩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诉讼规则》规定的格式进行制作。
(2)内容完整:答辩状应包括案件基本情况、答辩意见、证据、法律依据等。
(3)文字简练:答辩状应使用准确、简洁、明了的文字表述。
3. 内容(1)案件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等。
(2)答辩意见:对起诉书中的指控进行反驳,说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请求减轻、免除处罚。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文书形式与要求
犯罪嫌疑人或被取保候审人提供的担保凭证,用于保证其在 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不逃避侦查和审判。保证书应 由保证人签名或盖章,并载明被保证人的姓名、案由、保证 的内容和期限等。
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监视居住决定书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侦查过程中,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 住措施的凭证。监视居住决定书应载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案由、监视居住的理 由和法律依据,以及监视居住的期限和应当遵守的规定等。
缺席审判程序文书
起诉书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 ,对于被告人下落不明 或者无法出庭的案件, 需制作起诉书并注明相 关情况。
缺席审判申请书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 人、近亲属在被告人缺 席的情况下申请审判的 ,需提交缺席审判申请 书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判决书
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缺席 审判后,需制作判决书 并送达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近亲属和被害 人等当事人。
举报材料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 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进行检 举揭发所使用的书面材料,应提 供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
实、相关证据等。
立案决定书
01 02
立案依据
立案决定书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或 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依法作出 的立案决定的书面凭证。
02
立案阶段文书
报案、控告、举报材料
报案材料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 法院报案时所使用的书面材料, 用于陈述犯罪事实、提供证据线
索等。
控告材料
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向司法机关控告犯罪人及其犯罪 事实所使用的书面材料,需包含 被控告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通用规范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通用规范目录前言 (1)一、案件名称 (2)(一)有明确犯罪嫌疑对象的 (2)(二)报捕、起诉阶段 (2)二、案件编号 (2)三、犯罪嫌疑人的姓名 (3)四、犯罪嫌疑人年龄 (3)(一)一律以公历(阳历)计算 (3)(二)实足年龄 (3)(三)未成年人精确出生日期 (4)(四)确定年龄 (4)五、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 (4)六、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职业 (4)七、犯罪嫌疑人住址 (5)八、违法犯罪经历 (5)九、发文字号 (5)十、法律依据 (5)十二、选择性项目的填写 (6)十三、适用数字和结构层次 (7)十四、印章使用和签名问题 (7)(一)印章加盖 (7)1、对外文书 (7)2、领导人名章 (7)3、多联骑缝 (7)4、计算机打印法律文书 (8)5、电子印章 (8)(二)签字捺印 (8)十五、领导批示、审核意见 (8)十六、内部审批手续 (8)十七、批准人和批准时间 (9)十八、办案人和办案单位 (9)十九、填发时间 (10)二十、文书制作 (10)(一)手工填写的法律文书 (10)(二)文书填报 (10)(三)记录内容 (10)(五)时间日期 (10)二十一、案卷装订 (11)(一)刑事侦查卷宗种类 (11)1、诉讼文书卷 (11)2、诉讼证据卷 (11)3、侦查工作卷 (11)(二)诉讼文书组卷顺序 (11)(三)合并组卷 (12)(四)未移送起诉组卷 (12)前言本规范以2002年12月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为基准,收录了除执行类的全部部颁制式刑事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刑事案件中应当入卷的有关文书材料,并结合执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编订了文书范例和制作说明。
规范体例以执法流程为顺序,目的在于方便学习查阅,案卷装订顺序仍然按照省厅20XX年制发的《XX省公安机关案件卷宗装订标准》执行。
在刑事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各类文书的适用条件和制作要求,并符合以下通用规范。
论刑事案件法律文书(3篇)
第1篇一、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定义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是指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起诉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是司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对于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种类1. 起诉书:由检察机关或者自诉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对被告人提起公诉或者自诉的书面文件。
2. 判决书: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3. 裁定书: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程序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
4. 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给当事人或者执行机关的,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的书面文件。
5. 起诉状:自诉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对被告人提起自诉的书面文件。
6. 答辩状:被告人对起诉状提出的反驳意见或者承认部分事实的书面文件。
7. 上诉状: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书面文件。
8. 申诉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书面文件。
三、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1. 符合法律规定:制作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文书的合法性。
2. 事实清楚:文书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案件事实,不得歪曲事实、隐瞒真相。
3. 证据充分:文书所引用的证据应当合法、充分,确保判决、裁定的公正性。
4. 语言规范:文书语言应当准确、严谨、简洁,符合法律文书的格式要求。
5. 格式规范:按照统一的法律文书格式制作,确保文书的外观整齐、美观。
四、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注意事项1. 保密原则:在制作、传递、保管法律文书过程中,应当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 及时性: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法律文书应当及时制作、送达,确保案件审理进度。
刑事司法文书的制作要求
刑事司法文书的制作要求
刑事司法文书的制作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充分体现证据事实的真实性,编写完整、清晰、准确,用语得当、事理清楚,遵循司法程序。
二、必须遵守文书的一般制作要求:以中文书写,正文正楷,正文字体大小不得小于八号;页面顶端和左边距离为2.5公分,底端和右边距离为1.5公分;行高符合要求;段前段后间距符合要求。
三、必须征得必要的法定签字机关和有权机关的批准签字,但司法机关编定的行政法规除外。
四、必须选用合法、正确、有效的印章,并署名签字清楚可辨。
五、必须符合问责制度要求,依据文书的责任范围和证据的准备情况,中英文分别用“责任人”或“签字人”、“盖章人”等说明角色。
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提纲(3篇)
第1篇刑事法律文书是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它是刑事案件办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刑事案件法律文书提纲展开,从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内容、格式和写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提纲内容(一)起诉书1. 案件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犯罪时间、地点、手段- 犯罪情节、后果2. 犯罪事实及证据- 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 证人证言- 物证、书证- 鉴定意见-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3. 诉讼请求- 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 其他诉讼请求4. 证据目录(二)判决书1. 案件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 犯罪时间、地点、手段 - 犯罪情节、后果2. 犯罪事实及证据- 法院审理过程- 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 - 物证、书证- 鉴定意见-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3. 判决依据- 法律条文- 司法解释- 相关案例4. 判决结果- 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 其他判决事项5. 执行事项(三)裁定书1. 案件基本情况- 当事人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2. 裁定理由- 法理依据- 相关规定3. 裁定结果- 同意或驳回诉讼请求- 其他裁定事项(四)判决书、裁定书写作要求1. 格式规范- 使用规范字体、字号- 页面布局合理- 标题、正文、落款等要素齐全2. 内容完整- 全面反映案件事实- 准确引用法律条文- 逻辑清晰,论证充分3. 语言规范- 使用准确、简洁、明了的语言 - 避免使用口语、方言、俗语 - 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表达4. 证据充分- 证据来源合法、真实- 证据与案件事实相符合- 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五)起诉状1. 案件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 犯罪时间、地点、手段 - 犯罪情节、后果2. 诉讼请求- 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 其他诉讼请求3. 证据目录(六)上诉状1. 案件基本情况- 上诉人基本信息- 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2. 上诉理由- 法理依据- 相关规定- 事实证据3. 证据目录(七)辩护词1. 案件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 - 犯罪时间、地点、手段- 犯罪情节、后果2. 辩护意见- 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 其他辩护事项3. 证据目录三、结语刑事法律文书是司法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写作质量直接关系到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
案件法律文书要求(3篇)
第1篇一、文书名称及编号1. 文书名称应准确、规范,如起诉状、答辩状、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
2. 文书编号应按照法院规定格式进行编号,包括年份、法院名称、案件类别、案件编号、文书序号等。
二、文书格式1. 文书应使用正式的公文纸,纸张规格应符合国家规定。
2. 文书字体应使用宋体或仿宋体,字号为四号或五号。
3. 文书排版应整齐,段落间距适中,行间距为1.5倍。
4. 文书标题应居中,字体加粗,标题下方空一行。
5. 文书正文应分段落,每段开头空两格。
6. 文书落款应位于正文下方,右对齐。
三、文书内容要求1. 案件基本情况(1)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
(2)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 事实和理由(1)事实部分应详细描述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力求客观、真实、完整。
(2)理由部分应阐述原告或被告的主张,包括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等。
3. 诉讼请求(1)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具体、明确,包括诉讼标的、赔偿金额、履行方式等。
(2)被告的答辩意见应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阐述自己的观点。
4. 法律依据(1)引用法律条文时,应注明法律名称、条文名称及具体条款。
(2)引用司法解释时,应注明司法解释的名称、具体条款。
5. 证据材料(1)提交的证据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并与案件事实相关。
(2)证据材料应按照顺序排列,注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目的等。
四、文书写作要求1. 语言规范、准确、简洁,避免使用口语、方言和模糊不清的词语。
2. 逻辑清晰,层次分明,段落之间应有合理的过渡。
3. 注意文书格式,确保文书美观、大方。
4. 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增删、篡改法律条文。
5. 文书内容应与案件事实相符,不得夸大或缩小事实。
五、文书提交要求1. 文书应一式两份,一份提交法院,一份留档。
2. 提交文书时,应附上证据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3. 提交文书后,应及时跟进案件进展,了解案件处理情况。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范例篇一: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XX版)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XX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二〇一二年—1—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XX版)填写和印制说明一、制作和填写要求(一)基本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规章进行选取、制作、填写和使用刑事法律文书。
1、选取文书。
在制作文书之前,应当了解每一种文书的使用条件和范围,并结合具体案情和实际需要准确选取相应的法律文书。
2、制作和填写文书。
填写纸质文书时,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项目,要逐项准确填写;确有些栏目不需要填写的,用斜线“\”或者横线”划去。
填写电子文书时,应当从系统选项栏中准确选取相应的项目。
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等叙述型文书时,应当做到描述案件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结论明确易懂、语言准确精练。
3、使用文书。
文书制作完毕,应当按照要求予以送达、签收,办案单位留存的文书,应当根据规定入卷。
(二)常见项目填写要求1、案件名称。
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采取不同的命名方法。
对于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情节清楚的案件,可采取“人名+涉嫌罪名”命名,如“王××故意杀人案”;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明而被害人和被害情况清楚的案件,可采取“被害人+被侵害情况”命名,如“张××被抢—2—劫案”;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明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人数众多不便概括以及需要保密等情形,可采取以案件发生时间或立案时间或者地名来命名,如“4·15案”、“×××(地名)抢劫案”。
2、案件编号。
各地在制作文书过程中应当本着便于对案件进行管理和统计的原则,根据本地或者本系统的要求进行填写。
刑事文书式样及填写要求
刑事案件现场勘查、检查、搜查法律文书式样及填写要求:(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整理)一、相关规定:1、在刑事案件中,相关的容易混淆使用的程序有三个:1、现场勘验、检查;2、人身检查;3、搜查。
三者的适用范围、实施人员、审批程序、文书填写要求均有所不同:(见后附比照表)2、根据一部两院《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经勘验、检查、搜查提取、扣押的书证、物证,未附有勘验、检查、搜查笔录,提取笔录,扣押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该规定已成为办理所有刑事案件的指导性文件。
二、填写要求:(一)、现场勘验、检查:1、现场勘验必须制作《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照片;必要时制作《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勘验情况分析报告》。
在现场勘验过程中同时进行检查的,应将检查内容和检查结果写入《现场勘验笔录》,不必单独制作《检查笔录》。
2、勘查过程要记载现场和勘查的具体情况,如现场的空间、方位、大小及建筑布局,物体的摆放、陈设情况,犯罪工具及其他物证、痕迹的具体位置、种类、分布情况及提取方法,现场物品损坏情况及被害人情况,以及其他变动或异常情况。
对于性质不同的案件,要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勘查。
3、侦查人员对现场情况的分析意见,不能记录在笔录中,应写在《现场勘验情况分析报告》中。
4、“指派/报告单位”一栏中,由上级机关由上而下的指派某单位前往现场勘查的,定为“指派单位”;由勘验部门先进行勘验,然后自下而上的报告的,定为“报告单位”;一般填写“济南铁路公安处”或“济南铁路公安处信息指挥中心”,由其它单位指派或向其他单位报告的,也可以填写其他单位。
(二)、人身检查:1、人身检查必须制作《检查笔录》(万能笔录);强制人身检查时,还应制作《呈请人身检查报告书》(在案件管理系统更新前暂时使用旧文书),报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2、在人身检查中需要扣押的,还要制作《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现场指挥人员决定就行,不必制作《呈请扣押报告书》)。
刑事裁判文书质量总体要求
刑事裁判文书质量总体要求
刑事裁判文书是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记录,其质量要求非常高,总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准确性:刑事裁判文书必须准确地反映案件的事实、证据和适用的法律,不能有任何歪曲或错误。
2. 清晰性:刑事裁判文书必须清晰、简洁、明了,易于理解,不能有任何模糊或含糊不清的地方。
3. 完整性:刑事裁判文书必须全面反映案件的审理过程和结果,不能遗漏任何重要的信息或证据。
4. 合法性:刑事裁判文书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不能违反任何法律规定或程序。
5. 规范性:刑事裁判文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格式、语言、文字、标点等方面,不能有任何不符合规范的地方。
6. 公正性:刑事裁判文书必须公正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为了达到以上要求,制作刑事裁判文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熟悉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点和争议点。
2. 注重文书的逻辑性和条理性,做到层次分明、结构清晰。
3. 使用规范的语言和文字,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复杂的术语。
4. 注意文书的语气和措辞,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
5. 认真校对和审核,确保文书没有任何错误或遗漏。
总之,刑事裁判文书的质量是衡量一个法院、法官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必须高度重视,严格要求,不断提高文书质量。
刑事法律文书适用指南(2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法律文书是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正确适用刑事法律文书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本指南旨在为司法机关、律师、当事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一份刑事法律文书适用的参考。
二、刑事法律文书的种类刑事法律文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起诉书: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
2. 刑事起诉状:由自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法律文书。
3. 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根据判决结果制作的法律文书。
4. 刑事裁定书: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某些程序问题作出决定的法律文书。
5. 刑事调解书: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法律文书。
6. 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依法送达当事人、执行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执行法律文书的通知。
7. 减刑、假释裁定书:人民法院依法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作出的裁定。
8. 刑事申诉书: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因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而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诉。
三、刑事法律文书的适用原则1. 法律适用原则: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和适用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法律文书的合法性。
2. 实体公正原则: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和适用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
3. 程序公正原则: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和适用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案件审理的合法性。
4. 效率原则: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和适用应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及时审结。
四、刑事法律文书的制作与适用1. 起诉书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
制作起诉书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2)提供证据材料,证明犯罪事实;(3)依法提出量刑建议。
2. 刑事起诉状刑事起诉状是自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的法律文书。
制作刑事起诉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2)提供证据材料,证明犯罪事实;(3)依法提出诉讼请求。
刑事文书引用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文书是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规定制作的各种法律文书。
在刑事文书中正确引用法律规定,对于保障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刑事文书引用法律规定的原则、方法和注意事项,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二、刑事文书引用法律规定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刑事文书引用法律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案件办理的合法性。
2.准确性原则引用法律规定时,必须准确无误地表述法律条文,避免断章取义、曲解法律。
3.完整性原则引用法律规定时,应全面引用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条文,不得遗漏。
4.适时性原则引用法律规定应与案件办理的进程相适应,确保引用的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相符合。
三、刑事文书引用法律规定的具体方法1.直接引用直接引用是指直接引用法律条文的原句或原文。
在刑事文书中,直接引用法律条文是最常见的方式。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间接引用间接引用是指引用法律条文的内容,但不直接引用原句或原文。
在刑事文书中,间接引用适用于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说明或引申。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应当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3.综合引用综合引用是指引用多个法律条文,对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分析。
在刑事文书中,综合引用适用于涉及多个法律问题的案件。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根据犯罪情节、后果等因素,分别处罚。
四、刑事文书引用法律规定的注意事项1.明确引用的法律条文在引用法律规定时,应明确指出所引用的法律条文,避免产生歧义。
2.注意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引用法律规定时,应注意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确保引用的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相符。
法律文书的要求
法律文书的要求篇一: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规范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法律文书格式规范适用于一切以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以法律服务为内容的书面或电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顾问合同或委托代理合同及其他协议;(2)法律意见书;(3)律师函;(4)律师见证书;(5)尽职调查报告书;(6)法律服务方案以及报价函;(7)法律论证报告;(8)代理词;(9)辩护词;(10)所函、授权委托书等。
其中顾问合同、委托代理协议、其它书面协议、所函、授权委托书等不适用本规范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
第二条标题1、法律文书标题所用字体为黑体加黑,字号为二号,至于页面正中。
2、标题与页面顶端空两行,标题与正文抬头空两行。
第三条正文1、法律文书称呼必须使用尊称:单位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公司并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个人客户的,统一确定为“尊敬的××先生/女士/董事长/总经理”。
2、法律文书正文所用字体为仿宋,字号为小四,行间距为1.5倍行距,页边距使用word文档自动生成的页边距,字符间距为标准,缩放100%。
3、正文一级标题使用汉字“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二级标题使用“(一)、(二)、(三)”等作数字排序,有三级标题或论点的使用阿拉伯数字1、2、3等排序,下设(1)、(2)、(3)等数字排序。
不得使用英语字母或其他符号排序。
4、正文标点符号应当根据句式特点统一使用逗号、分号、冒号、句号、引号等,但原则上不得使用问号、感叹号(“顺颂商祺!”使用除外)、省略号。
5、正文称呼应当顶格,一级、二级标题必须空两格。
6、正文需要使用英文的,英文字体应当为arial,字号同于汉字。
7、正文行文结束第二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如果署名盖章页中没有正文的,应当在该页的第一行空两格标注“(下无正文)”。
第四条祝愿语正文结束后的祝愿语应当另起一行空两格后,使用“顺颂商祺!”,但所函、授权委托书等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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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文书要求标准
基本要求
各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等法律、规章进行选取、制作、填写和使用刑事法律文书。
1、选取文书。
在制作文书之前,应当了解每一种文书的使用条件和范围,并结合具体案情和实际需要准确选取相应的法律文书。
2、制作和填写文书。
填写纸质文书时,应当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项目,要逐项准确填写;确有些栏目不需要填写的,用斜线“\”或者横线”划去。
填写电子文书时,应当从系统选项栏中准确选取相应的项目。
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提请批准逮捕书》等叙述型文书时,应当做到描述案件事实清楚、引用法律条文准确、结论明确易懂、语言准确精练。
3、使用文书。
文书制作完毕,应当按照要求予以送达、签收,办案单位留存的文书,应当根据规定入卷。
常见项目填写要求
1、案件名称。
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采取不同的命名方法。
对于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情节清楚的案
件,可采取“人名+涉嫌罪名”命名,如“王××故意杀人案”;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明而被害人和被害情况清楚的案件,可采取“被害人+被侵害情况”命名,如“张××被抢—2—
劫案”;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不明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人数众多不便概括以及需要保密等情形,可采取以案件发生时间或立案时间或者地名来命名,如“4·15案”、“×××抢劫案”。
2、案件编号。
各地在制作文书过程中应当本着便于对案件进行管理和统计的原则,根据本地或者本系统的要求进行填写。
3、犯罪嫌疑人姓名。
填写犯罪嫌疑人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如果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填写在户籍登记中使用的姓名。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除应当填写其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外,还应当同时写明汉语译名。
对于一些叙述型法律文书,如《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等,应当在写明犯罪嫌疑人姓名的同时,写明犯罪嫌疑人使用过的其他名称,包括别名、曾用名、绰号等。
如有必要,还可写明笔名、网名等名称。
确实无法查明其真实姓名的,也可以暂填写其自报的姓名。
查清其真实姓名后,按照查清后的姓名填写,对之前填写的内容可不再更改,但应当在案件卷宗中予以书面说明。
4、犯罪嫌疑人出生日期。
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日期以公历为准,除有特别说明的外,一律具体到年月日。
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出生日期应当以其合法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没有合法身份证件的,以户籍登记中的出生日期为准。
5、犯罪嫌疑人住址。
填写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前的经常居所地。
犯罪嫌疑人的经常居所地以户籍登记中的住址为准。
如果该犯罪嫌疑人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则以该地为经常居住地,并应当在填写经常居住地的同时注明户籍登记的住址。
6、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及职业。
填写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名称以及从事的职业种类。
单位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必要时在前面加上地域名称。
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不能单纯凭人事档案是否在该单位,而应当视其是否实际在该单位工作。
只要其实际在该单位工作的,即可认定为工作单位。
职业应当填写从事工作的种类。
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经商、务工、农民、在校学生或者无业等。
7、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填写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的种类及号码。
8、文化程度。
填写国家承认的学历。
文化程度分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文盲等档次。
9、批准人。
填写批准制作该法律文书的有关负责人的
姓名。
10、批准时间。
填写批准制作该法律文书的有关负责人的签字时间。
11、办案人。
填写办理案件民警的姓名,或者有关事项承办人的姓名。
12、办案单位。
填写办案单位或者部门的名称。
13、填发时间。
填写实际制作法律文书的时间。
14、填发人。
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人的姓名。
15、签名。
需要当事人签名确认的文书应当由其本人签名,不能签名的,可以捺指印;属于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签名,或者加盖单位印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文书中予以说明。
16、各类清单。
“编号”栏一律采取阿拉伯数字,按材料、物品的排列顺序从“1”开始逐次填写。
“名称”栏填写材料、物品的名称;“数量”栏填写材料、物品的数量,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特征”栏填写物品的品牌、型号、颜色、新旧等特点。
表格多余部分应当用斜对角线划掉。
17、发文字号。
文书式样中的发文字号印刷为“×公字?? 号”,实际填写时,“×”处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机关代字,如北京市填写“京”;处填写办案部门简称,如犯罪侦查部门制作的文书填写“经”;和“字”之间的部分为文书名称简称,文书式样已根据不同法律文书种类将其简称印在文书
之上,如拘留证印“拘”、逮捕证印“捕”;??中填发文年度;??后填发文顺序号。
18、法律条文的援引。
引用法律,应当写明法律的全称;引用的法律条文,要写明具体的条文号,条文中有款、项的,要具体到款、项。
19、计量单位。
填写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0、联系方式。
填写联系人的移动电话号码、固定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内容。
21、数字。
在引用的法律条款、部分结构层次顺序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时应当使用汉字,其他情况下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
文书发文字号中年度、发文顺序号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22、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填写批准人的批准日期。
内部审批类文书的日期,制作人在末尾落款处填写制作日期,审核人、批准人在其签名下方填写审核、批准时的日期。
成文日期应当使用大写数字,如“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
23、印章的使用。
对外使用的文书,应当在成文日期上方写明单位名称,在单位名称和成文日期上加盖能够对外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单位印章。
不能使用内部印章。
24、骑缝线。
打印电子法律文书可以无骑缝线,不必加
盖骑缝章。
纸质法律文书的骑缝线一律用汉字填写发文字号,然后加盖单位印章或专用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