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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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和修理养护的管理规定一、前言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是住宅小区或大楼的公共场所,不仅是业主们日常生活的必备设施,也是体现小区或大楼整体品质和管理水平的紧要标志。

因此,合理、科学的维护和修理养护管理规定,对保障业主利益和促进小区或大楼的整体管理水平有着至关紧要的作用。

本篇文章就围绕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养护管理,认真地归纳和总结了一些规定和要求,以期落实到实际运作中,为业主们的舒适和便利供给保障。

二、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定义1.房屋共用部位是指位于房屋内外,属于多户业主共有的通道、电梯、楼梯、道路、花园、游泳池、室外停车场、物业管理处等建筑构件。

2.设施设备是指在房屋内外,为多户业主共同使用的电梯、电视网络、供水、供电、通风、空调、安全消防等设施设备。

三、维护和修理养护管理规定一、由物业管理部门经营的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依照政府法规、行业标准和协议商定的要求进行维护和修理养护和管理。

1. 物业管理部门依据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情形,订立相应的维护计划,包括日常巡查、维护和修理保养、安全检查等,以确保业主们的生活质量和舒适。

2. 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全面的记录、审查、检测,并确保随时可以查询相关的信息资料。

3. 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整体检修和更新,以确保其设备、设施的完好无损、正常运作。

二、业主及其所属部门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养护的要求:1. 业主和其所属部门应当依照物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各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养护工作。

2. 业主应当设立专门的维护和修理养护基金,按时、足额地交纳基金,以便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养护供给支持。

3. 业主应当自发维护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避开对其造成损害或扰乱其正常功能。

4. 业主应当适时上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故障或缺陷,以便物业管理部门适时处理和维护。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规章制度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规章制度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小区生活环境的整洁和安宁,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小区内所有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广场、健身设施、活动室、游乐设施等。

第三条所有小区业主和住户都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共同维护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四条小区物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加强对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二章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第五条小区公共场所的开放时间为每天早上6点至晚上10点,除非特殊情况需提前事先准备和申请。

第六条小区内的活动室、健身房等设施,需提前预约并遵守规定的使用时间和次数,不能超时使用。

第七条使用共用设施设备时,要爱护设备,不得乱涂乱画、破坏设备。

第八条不得将共用设施设备用作商业用途,不得私自改造设备。

第九条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吐痰、随地大小便、施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保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遇到脏乱情况应当及时通报物业公司。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一条在使用共用设施设备时,应注意安全,注意防范火灾、触电等事故。

第十二条孩子的使用公共设施设备需有成年人陪同,严禁单独在设施上滑行、攀爬等危险行为。

第十三条在使用游乐设施时,需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使用,严禁违规操作和在设备上携带危险物品。

第十四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物业公司报告,禁止私自处理。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警告、限制使用、暂停使用等措施,并根据情节严重性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恶意损坏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第十八条对于多次违规的居民,物业公司有权决定其暂停使用公共设施设备的权限。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解释权归属于小区物业公司。

第二十条本规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小区设施设备及部位共用自用界定

小区设施设备及部位共用自用界定

小区共用设施部分的界定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一节第二条中规定;
一、共用设施是指:住宅区内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非市政道路、路灯、绿化、建筑小品、化粪池、非市政排水管线、窖井、非营利性的休闲广场和健身器械等。

二、共用设备是指:住宅楼内业主、物业使用人共用的下水管线、水管、电梯、避雷装置、电气线路、加压泵房,非业主、物业使用人自行安装的住宅入口防盗门及住宅区内电子监控系统、电控门、消防器具、垃圾桶、垃圾箱。

三、自用部位主要是指:户门以内门窗、非承重强、内墙体、地面、顶棚和阳台等。

四、自用设施设备是指:户门以内自用的上水、下水管线器材、卫生洁具、电路、暖气管片、水表、电表及有线电视终端盒到室内线路部门。

金辉物业馨泰佳苑管理处
2018年7月26日。

小区物业管理的设备设施使用规定

小区物业管理的设备设施使用规定

小区物业管理的设备设施使用规定小区作为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管理的规范和规定对于居民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在日常生活中,小区内的设备设施使用规定更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对于小区物业管理的设备设施使用规定,居民应该严格遵守,以维护小区环境整洁、安全、有序,并共同打造一个和谐宜居的社区。

一、公共设备设施使用规定1. 小区的公共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消防设备、游乐场所、健身器材等,居民在使用这些设备设施时应当文明有序,不能进行任何违法、破坏行为,维护设备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状态。

2. 在使用电梯时,居民应按规定的载重标准使用,避免超员,不得损坏电梯内部装修,如发现电梯故障应及时报修。

3. 在使用消防设备时,应按照相关安全规定正确操作,不得随意触碰、破坏消防设施,定期参加小区组织的消防演练活动,增强自救逃生意识。

4. 游乐场所和健身器材是小区提供的休闲娱乐设施,居民在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遵守规定的使用时间,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更改设施结构或加设其他器材。

二、绿化设施使用规定1. 小区的绿化设施包括花坛、草坪、绿化带等,居民应当爱护绿化环境,不得随意践踏或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2. 不得私自挖掘或破坏绿化设施,如有需要更改绿化植被或加设装饰物,需经物业管理处批准。

3. 禁止在绿化带内私设游乐设施、停放车辆等行为,影响绿化环境和居民休闲健身。

三、停车设施使用规定1. 居民停车应当遵守小区停车规定,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阻碍他人停车,保持车辆有序停放。

2. 严禁在消防通道、楼梯口、绿化带等非指定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保障紧急通道畅通。

3. 车辆驶入小区需遵守小区限速规定,保持行驶安全,不得超速或疾驶,特别是在儿童活动频繁的区域。

综上所述,小区物业管理的设备设施使用规定涵盖了公共设备设施、绿化设施和停车设施的规范要求,居民应当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小区环境的整洁、安全和有序。

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打造一个宜居、和谐的小区社区,为居民提供更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保障住户的正常居住权益,根据《物权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多户住宅小区的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

第三条房屋共用部位,指住宅小区内多户住宅房屋业主按照相对人数共同使用的建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门、门厅、走廊、楼梯、电梯、公共配电室、公共水泵房等。

第四条设施设备,指住宅小区内多户住宅房屋业主共同使用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供水设备、供暖设备、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等。

第五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建筑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注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维修养护责任第六条住宅小区的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由物业管理单位承担。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开展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检查、保养、清洁等。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配备相应的维修养护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保证其具备相应技能和知识。

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维修养护工作的制度和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故障报修受理、工单管理、问题解决反馈等。

第十条房屋业主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的要求,配合维修养护工作的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信息、协助检修等。

第三章维修养护资金第十一条住宅小区的维修养护资金由物业管理单位和房屋业主共同筹集。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合理确定维修养护资金的筹集标准和收取方式。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将维修养护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并按照用途分类管理。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房屋业主公开维修养护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提供相关账务报告。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维修养护资金,保证资金用于正当的维修养护事项。

第四章维修养护工作第十六条住宅小区的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应当按照年度计划进行。

业主共有设施使用管理规定通知

业主共有设施使用管理规定通知

业主共有设施使用管理规定通知尊敬的各位业主:大家好!为了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使小区内的共有设施能够得到合理、安全、有效的使用,特制定本业主共有设施使用管理规定通知。

希望各位业主能够认真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共有设施的范围小区内的共有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小区的道路、绿地、花园、景观设施等公共区域。

2、楼梯、电梯、走廊、大堂等建筑物的公共部分。

3、消防设施、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暖系统、通风系统等公用设备。

4、停车场、车库、自行车棚等停车设施。

5、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等休闲娱乐设施。

6、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公共用房。

二、共有设施的使用规定1、小区道路和公共区域应保持畅通,不得私自占用或堆放物品,以免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通行和使用。

2、绿地和花园是小区的景观资源,业主应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采摘或破坏。

3、楼梯、电梯、走廊等公共部分应保持整洁,不得乱涂乱画、张贴广告或堆放杂物。

4、消防设施是保障小区安全的重要设备,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遮挡。

5、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暖系统、通风系统等公用设备应正常运行,业主不得私自改动或破坏。

6、停车场、车库、自行车棚等停车设施应按照规定停放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7、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等休闲娱乐设施应正确使用,不得故意损坏或违规操作。

8、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公共用房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私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三、共有设施的维护管理1、物业管理公司将负责小区共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2、业主发现共有设施存在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告,以便及时进行维修。

3、对于因业主故意或过失造成共有设施损坏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和赔偿责任。

四、违规使用共有设施的处理1、对于违反共有设施使用规定的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

小区共用管理管理规定(3篇)

小区共用管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使用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水泵、消防设施、绿化设施、道路、照明设施、排水系统等。

第四条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业主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使用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权利;2. 对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3. 依法参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决策的权利;4. 依法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管理职责的权利。

第六条业主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2. 不得擅自改变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或结构;3. 不得损坏、占用或擅自拆除共用设施设备;4. 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以保障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

第三章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计划;2. 定期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3. 对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4. 及时发现和处理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5. 向业主公示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情况。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专业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九条业主发现共用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故障时,应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告。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或拆除共用设施设备。

第四章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列支,并定期向业主公示。

规范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规范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规范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提高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住户的生活质量。

2.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环境保洁、安全管理等方面。

2.全部小区内的住户、业主、物业公司员工、保安人员等相关人员都必需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第三条公共设施维护责任1.物业公司负责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及时处理设施故障和损坏。

2.住户和业主有义务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爱惜,不得有意破坏或损害公共设施。

第四条公共设施维护管理措施1.物业公司应依照规定时间对公共设施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设施。

2.物业公司应订立设备设施维护计划,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保。

3.住户和业主应依照物业公司的要求正确使用公共设施,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修改设施等行为。

4.物业公司应建立公共设施维护档案,记录设施的检修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更新换代计划等信息。

第五条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监督1.物业公司应配备专职维护和修理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

2.住户和业主有权向物业公司举报公共设施故障或损坏情况,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3.物业公司应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议,就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情况进行汇报和听取看法。

第六条公共设施维护费用1.公共设施的维护费用由物业公司负责,具体费用标准和支出方式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会议决议。

2.物业公司应明确公共设施维护费用的用途,并定期向业主公示相关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环境保洁管理第七条环境保洁责任1.物业公司负责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日常保洁工作,保持环境乾净。

2.住户和业主有义务保持本身所在单位的环境乾净,不得乱丢垃圾或其他污染环境的行为。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1. 引言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是指为满足小区居民日常生活和活动所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道路、照明、水电、通信等设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维护这些设施,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制定本规定。

2. 设施设备管理责任2.1 物业公司: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责任由小区物业公司负责。

物业公司应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及时消除设备故障,并采取措施预防设备损坏。

2.2 业主委员会:小区业主委员会应负责监督物业公司的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业主委员会还应积极组织业主参与设施设备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

2.3 居民:每一位小区居民都应对自己使用的设施设备负责,并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不做损坏设备或浪费资源的行为。

3. 设施设备维护与维修3.1 定期检查:物业公司应制定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方案,按照计划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2 维护保养:物业公司应制定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紧固、更换损坏部件等工作。

3.3 维修处理:物业公司应设立设施设备维修专职人员或委托专业维修公司进行设备维修。

对于设施设备的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处理,确保设施设备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4. 设施设备更新与改造4.1 更新计划:根据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功能需求,物业公司应制定设施设备更新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更新和更换,以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和功能性。

4.2 设备改造:对于老化、损坏或功能落后的设施设备,物业公司应及时进行改造以提升设备的效能。

改造计划应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审批,并向居民公示,确保公正、透明。

5. 设施设备安全管理5.1 安全巡查: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设备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5.2 安全培训:物业公司应定期组织设施设备安全培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居民在使用设备时安全可靠。

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公共设施管理制度篇一一、居民要自觉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严禁擅自开启一切公共设施的井盖、电箱门、水表总闸,如因装修或维修需要,必须先征得管理部门的同意,由管理部门派专人开关闸门、井盖。

三、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损坏、拆动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

四、任何人不得砍伐、攀折花木、践踏草坪、向绿化地带倾倒污水杂物、焚烧纸屑和物品等。

五、禁止在道路路面、人行道及楼梯平台等公共场所搅拌沙浆、堆放建筑材料和零星杂物。

六、禁止私自接引和改变各类管线设施、设备,严禁私自挖掘道路,如需要时必须报物业管理批准后方能施工。

七、加强对监控系统的管理,禁止非专业人员或非管理人员随意使用,防止损坏系统的正常运行。

无关人员不得调看监控录像。

八、对违反本规定者将依法责令修复,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严格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维护业主利益,确保业主人身安全。

2、指导思想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展维护、保修工作,积极做好检查预防,提高处理突发危机事件办事效率。

3、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3.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保证共用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和使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3.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账)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记录;3.3有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按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开展工作;3.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按有关规定办理;3.5特种设施设备和测量仪表、仪器,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校准,使之符合相关规范;3.6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作规程、维护规范、管理制度上墙;3.7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维修、保养、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15天,并能正常回放;3.8对小区内变压器、高层屋面、有安全隐患的健身设施、水系沿岸等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制定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备有应急方案;3.9公共区域内的雨、污水管道每年检查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污水管道及井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清掏每年至少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3.10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中控室有专人24小时值守,值守人员实行轮班制;3.11每日对园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等巡视1次。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文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文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保障房屋安全、舒适使用,提高房屋使用寿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居住的业主、承租人和住户使用的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

第三条房屋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道路、门厅、走廊、楼梯、电梯、门禁系统、垃圾处理设施等;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管道、供暖系统、空调系统、消防设备、电梯等。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本小区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并执行本管理规定。

第五条业主、承租人和住户应当按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整洁,不得随意破坏、污染。

第六条本小区业主委员会及业主大会有权监督和检查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养护管理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按照业主委员会的要求,制定并执行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计划,确保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和完好。

第八条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二)定期清理房屋共用部位的垃圾,确保房屋周围环境整洁;(三)定期进行公共道路、门厅、走廊、楼梯的清洁和维修工作,保持其安全、干净、卫生;(四)定期维护电梯、门禁系统、垃圾处理设施等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五)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保障消防安全。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报告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第十条业主、承租人和住户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房屋共用部位使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占用、破坏,保持其整洁和安全。

第十一条业主、承租人和住户对发现的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告,并协助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安全。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小区居民能够安全、舒适、有序地使用公共设施,维护小区的整体环境和公共利益,特制定以下小区公共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共设施的范围本规定所指的小区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内的道路、路灯、绿化景观、健身器材、儿童游乐设施、停车场、自行车棚、垃圾桶、公共厕所、消防设施、监控设备、门禁系统、电梯、楼道、楼梯、天台、水箱、供电设备、供水设备、排水设备、通信设备、燃气设备等。

二、公共设施的使用原则1、安全第一:在使用任何公共设施时,居民应首先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警示标识。

2、爱护公物:居民应珍惜和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损坏、涂鸦、破坏或私自拆卸。

3、合理使用:按照公共设施的设计用途和使用说明进行使用,不得滥用或超范围使用。

4、文明使用:在使用公共设施时,应保持文明、礼貌,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和休息。

三、具体公共设施的使用规定(一)道路和路灯1、小区道路仅供行人、车辆通行,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杂物、设置障碍物或进行其他影响交通的行为。

2、车辆应按照规定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鸣笛或违规停车,以免影响行人安全和小区的安静环境。

3、路灯是为了保障小区夜间照明,居民不得私自损坏或遮挡路灯,发现路灯故障应及时通知物业维修。

(二)绿化景观1、居民应爱护小区内的花草树木,不得随意践踏草坪、采摘花朵、折断树枝。

2、不得在绿化区域内倾倒垃圾、排放污水或进行其他破坏绿化环境的行为。

3、如需对小区绿化进行修剪、移植等操作,应事先向物业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健身器材和儿童游乐设施1、使用健身器材和儿童游乐设施时,应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和设施的承载能力进行,避免发生意外。

2、儿童在使用游乐设施时,应有家长或监护人陪同,确保儿童的安全。

3、不得在设施上晾晒衣物、堆放物品或进行其他与健身、游乐无关的活动。

(四)停车场和自行车棚1、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内,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通道。

2、自行车、电动车应停放在自行车棚内,并按照规定停放整齐,不得随意停放影响他人通行。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本(四篇)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本(四篇)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保障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居住环境的品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共有住房的业主、租户、管理单位等。

第三条房屋共用部位指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楼道、公共电梯、大堂、走廊等。

第四条设施设备指小区内的共用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供暖系统、给排水系统、安全设施等。

第五条业主、租户应当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二章房屋共用部位的管理第六条业主、租户应当妥善保管房屋共用部位的金属门、电梯钥匙等财物,不得私自拆卸、更换。

第七条业主、租户不得在楼道、大堂、走廊等公共区域乱丢杂物,不得擅自摆放个人物品,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第八条业主、租户在使用电梯时应当文明待人,不得大声喧哗、乱扔废弃物,遵守电梯安全使用规定。

第九条业主、租户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不得在公共设施上粘贴、张贴非法广告。

第十条业主、租户应当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的安全和卫生,如发现安全隐患或需要维修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管理单位报告。

第三章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第十一条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业主、租户应当配合管理单位进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如有需要,应当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业主、租户应当按照管理单位的要求使用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改动或损坏。

第十四条业主、租户应当及时向管理单位报告设施设备的故障或损坏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五条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处理业主、租户报告的设施设备问题,并定期向业主、租户公布维修养护的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业主、租户在使用设施设备时应当注意安全,遵守使用规定,尽量避免损坏设备。

第十七条业主、租户应当共同维护小区内的景观设施,如花园、健身设备等,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

第四章管理责任和处罚第十八条业主、租户、管理单位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小区设备设施管理规定(3篇)

小区设备设施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使用人以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绿化设施、公共照明、排水设施等。

第四条小区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定期检查;3. 保养维护,确保运行;4.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第二章设备设施的管理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小区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3. 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或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4. 负责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换和更新;5. 向业主公布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

第六条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损坏、擅自移动、占用或改变设备设施;2. 不得在设备设施上悬挂、张贴、涂写、刻画;3. 不得在设备设施附近堆放杂物、燃放烟花爆竹;4. 不得在设备设施运行时进行噪音扰民活动;5. 不得在设备设施周围种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条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1.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设施,应定期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电梯应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3. 消防设施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4. 监控系统应确保24小时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修复;5. 绿化设施应定期修剪、施肥、浇水,保持绿化美观;6. 公共照明应定期检查,确保照明设施完好;7. 排水设施应定期清淤,确保排水畅通。

第三章设备设施的维修第八条设备设施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和紧急维修:1. 日常维修:指设备设施在日常运行中出现的故障或损坏,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2. 紧急维修:指设备设施发生严重故障,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影响小区正常秩序的维修,应立即进行。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本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本

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房屋共用部分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升居住环境质量,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决议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的房屋共用部分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间、电梯、水管、电闸、消防设备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房屋共用部分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合理利用资源,积极开展预防性维修养护,确保及时高效地解决问题。

第四条组织实施房屋共用部分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和协调。

第二章维修养护第五条维修养护计划物业服务公司应按照年度计划,制定房屋共用部分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计划,明确维修养护任务、责任、时间和预算等内容,并报业主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维修养护资金房屋共用部分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资金应通过业主的公共维修基金进行支付,物业服务公司应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物业服务公司、业委会和业主共同承担房屋共用部分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具体的维修工作,业委会负责监督和协调,业主负责按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第八条维修养护规范房屋共用部分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不得随意变更、拆改或私自使用,确保维修养护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设施设备管理第九条责任主体物业服务公司应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施设备的责任主体,包括设备的保养、维修、报废和更新等事项。

第十条设施设备台账物业服务公司应建立设施设备的台账,明确设备的数量、规格、检修记录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检查更新。

第十一条设施设备保养物业服务公司应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调试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设施设备维修物业服务公司应及时对设施设备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减少业主的不便。

共用设施设备规章制度

共用设施设备规章制度

共用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物业管理的正常秩序,维护业主和租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各类不同类型的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第三条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消防设施、照明设备、空调设备、供水设备等,具体指标于本规章制度附表中详细列明。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为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者,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第五条业主大会对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出现违法违规情况时,能够及时制定处理方案,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第六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保养由负责人员定期检查,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设备的检修、改造、维护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严禁私自拆卸设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正确使用,不得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需赔偿相应的费用。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对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应及时报修,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

第十条设备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维修工作。

第三章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第十一条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是最为重要的,严禁私自调整、拆卸设备,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人员不得在没有相关证书和资格的情况下私自进行设备操作,如有事故发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设备周边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语,方便使用人员对设备进行识别,不得在设备旁随意乱谈,以免造成危险。

第十四条设备使用人员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对设备操作的认识和安全意识,确保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设备使用人员在操作设备时,需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保障自身的安全。

第四章共用设施设备的保养第十六条共用设施设备的保养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正常运作。

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城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及零星住宅(以下统称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管理,保障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维护小区业主和开发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武汉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居住小区。

第三条居住小区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邮政、商业服务、社区管理服务和市政公用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社区管理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总建筑面积,下同)开发完成50%之前建成交付使用;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当在住宅总规模完成80%之前建成交付使用。

第四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应坚持统筹规划、可持续发展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使用性质相近或可兼容的公共服务设施应综合设置。

第五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水平应当和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在符合规定指标总量的前提下,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统一规划、合理布置。

第二章权属界定与管理第六条居住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两种。

第七条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不以盈利为目的、建设成本适宜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管理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

此类公共服务设施除社会公益性配套设施外,其权属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主委员会代为登记,开发企业不得销售,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使用权。

第八条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适宜市场化运营、建设成本不宜列入且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商业服务设施(物业管理专用商业服务设施用房除外)等。

此类公共服务设施,按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其权属归投资者所有,但交付使用后必须纳入小区统一的物业管理,并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第九条居住小区的车库、车位(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应当首先满足本小区业主的需要。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管理标准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管理标准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管理标准
为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保证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管理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1、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设备,保障其使用功能,人人有责。

2、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由管理处指定人员检查处理,并建立有关检查、维修、保养的相关档案。

3.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协助的,物业管理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

4.各家各户的下水管道由业主(使用人)自行养护,管理处在维修及疏通的时候实行有偿服务。

5、小区内严禁下列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
(1)擅自更改或拆除、损坏供水、供电、煤气、市政配套、有线、电信等设施。

(2)随意开启、使用和破坏消防栓、水表箱、电表箱、单元对讲机、单元门等公共设施。

(3)损坏电梯的正常运行,用电梯载货等。

(4)损坏道路、楼梯、公用公告牌等。

(5)损坏路灯等公用照明。

(6)损坏公共花园里的坐椅等设施。

(7)损坏垃圾、果皮箱等保洁设备。

6、违反上述规定,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住宅小区设备房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设备房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

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委托合同进行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的管理过程。

下面一起看下为大家整理的精选物业管理文章。

住宅小区设备房及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0目的明确设备房及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适用于zz城服务中心设备房及设备管理。

3.0职责3.1工程维修主任负责设备房及设备的标识的制订、检查、考核;3.2工程维修人员负责按规定实施管理。

4.0程序要点4.1设备房管理规定4.1.1设备房门上应标识"***室(房)""机房重地,闲人免入",非工作人员进入设备房前,须经工程维修主任、或物业服务中心经理批准后,在设备责任人的陪同下方可入内。

4.1.2设备房内禁止吸烟;动火作业,须提前审批。

所有设备房内均须配置合适的手持式灭火器,预防发生火灾事故。

4.1.3设备责任人负责设备房的维修养护及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无积尘、无积水、无油渍、无杂物、无虫害。

4.1.4重要设备房内应悬挂温、湿度计,对室内空气进行监测,保持温、湿度适宜。

4.1.5设备房门口须安装防鼠跳板(高度不小于50CM),防止因鼠害而引起设备事故。

4.1.6保持排污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雷雨天气应做好防护,避免雨水溢流入室内。

4.1.7设备房内应安装应急灯,且保证处于正常状态4.2设备使用管理规定4.2.1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规操作,记录完备、真实。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2)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2)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2)
1、小区内供水设备、供配电系统、电梯设备由物业处配合有关前单位统一管理,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设备机房。

2、小区内的各类公共设施设备的改动,道路挖掘和排水管理的改装必须报告物业处,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3、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备,违者按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修或更新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所发生的和由全休业主共同承担。

5、严禁占用小区内的消防及人行道作为施工辅助场所。

6、因特殊需要,在户外及楼道悬挂单位招牌的,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处申报,按规定施工,并在指定地点悬挂。

7、未经批准不得在小区内张贴、悬挂任何广告牌或装饰品;不得在任何公共设施上乱写、乱刻、乱画;违者应负责恢复原状或支付相关清理费用,属未成年小孩行为的,其监护人应负全现。

8、严禁违章搭建及在户外架设各种电缆。

9、小区内的单位/住户必须遵守公共设施设备管理规定,自觉爱护市政公共设施、设备、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小区物业处反映,以便及进修复,确保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方便业主。

违反本规定者,物业处将责令其修复、赔偿损失或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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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辖区内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不得擅自拆除、截断、改变、连接、改造供电、供气、供水、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共用设施。

二、不得故意损坏共用照明设施或擅自开启配电箱、电表箱。

三、不得将垃圾、废弃物、化学品及其它物品投入下水管道。

四、禁止使用电梯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及装修材料、装修垃圾,不得使用电梯超载物品及在轿箱内吸烟、张贴、涂画或损坏内壁。

五、不得故意损坏各类智能化共用设施或擅自更改智能化设施预埋管线。

六、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各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动用明火和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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