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综合奖励办法
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范文
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激励小学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本奖励办法制定。
第二条本奖励办法适用于全校小学教师中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个人、团队和集体的奖励。
第三条小学教学工作奖励包括个人教学工作奖、团队教学工作奖、集体教学工作奖。
第四条小学教学工作奖励的评选和发放必须严格按照教育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的规定进行,确保公正、公平、透明。
第五条教育部门有权对本奖励办法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个人教学工作奖第六条个人教学工作奖主要对单个小学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表现给予奖励。
第七条个人教学工作奖的级别分为一、二、三等奖。
第八条获得个人教学工作奖的条件为:(一)个人教师在教学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如学生获得课堂表现优秀、竞赛获奖等;(二)个人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如备课认真、课堂教学生动活泼等;(三)个人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有突出的表现,如主持教科研活动、承担校级教研课题等。
第九条个人教学工作奖的评选由校级教务处负责,经教务处审核后报教育部门确定。
第十条个人教学工作奖的奖金由教育部门统一发放。
第三章团队教学工作奖第十一条团队教学工作奖主要对小学教师团队在教学工作中的整体表现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团队教学工作奖的级别分为一、二、三等奖。
第十三条获得团队教学工作奖的条件为:(一)教师团队在教学中协作紧密,成绩突出;(二)教师团队在教学中具备强烈的团队合作精神,相互帮助、取长补短;(三)教师团队在教学中具有创新精神,能够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团队教学工作奖的评选由校级教务处负责,经教务处审核后报教育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团队教学工作奖的奖金由教育部门统一发放。
第四章集体教学工作奖第十六条集体教学工作奖主要对全校小学教师教学工作的整体表现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集体教学工作奖的级别分为一、二、三等奖。
第十八条获得集体教学工作奖的条件为:(一)全校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整体成绩突出;(二)全校教师具有强烈的合作精神,能够共同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三)全校教师具有创新意识,能够积极探索教学改革的新途径。
学校教育教学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激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一)评选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二)在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奖;(三)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四)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一)根据教育教学成绩,给予相应的奖金;(二)为优秀教师提供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三)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四)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
第三章罚戒制度第七条罚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第八条对以下行为给予警告或记过处罚:(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较轻的;(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三)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经提醒仍无改进的;(四)违反师德师风,损害教师形象。
第九条对以下行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罚:(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二)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教育教学质量低下,经多次提醒仍无改进的;(四)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损害教师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四章管理与实施第十条奖惩制度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学校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对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罚戒,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奖惩结果应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教育教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学教学质量奖罚管理规章制度
小学教学质量奖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小学教学质量,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学生的学习动力和自觉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教学质量评估与奖励第一节教学质量评估1.每学期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对全体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包括课堂教学、学生成绩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用于奖罚管理和教师职称晋升。
2.教学质量评估主要从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课堂教学设计与执行、学生参与情况、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将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待改进四个等级进行划分。
第二节教学质量奖励1.学校将每学期评选出教学质量优秀奖,奖金数额为该学期教师工资的10%。
2.获得优秀奖的教师将受到公开表彰,并作为教学质量的典型代表进行宣传。
3.教师可将获奖证书计入个人档案,并在职称评定中作为重要依据。
第三章教学质量监督与改进第一节教学质量监督1.学校将设立教学质量监控组,负责对全校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课堂观摩。
2.监控组将采取随机选取教师的方式,每学期至少观摩一次课堂,对教学过程和效果进行评定。
第二节教学质量改进1.教学监控组将根据观摩结果制定教学改进方案,并将方案提供给被评估教师,对其进行指导与辅导。
2.被评估教师应积极配合并完成改进方案,若多次未达到要求,将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四章教学质量惩罚与追责第一节教学质量惩罚1.教学质量评估不合格的教师将被处以相应的惩罚,包括降级、调整岗位等。
2.被评估教师在教学监督中拒不改进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停职、罚款等。
第二节教学质量追责1.教师的教学质量追责将纳入学校的工作考核,并列入综合考核分数,作为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2.对于连续多次教学质量不达标的教师,学校将对其进行追责,并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本制度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进行修改,须经全体教师代表会议通过,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以上为小学教学质量奖罚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有助于提高小学教学质量并激励教师的积极性。
教育教学奖励制度
教育教学奖励制度(试行稿)为了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在家长、社会的信度和效度,从本学期开始,试行科任教师奖惩制度,具体办法如下:一、教育教学质量奖(一)教育质量奖1.班级评为校级“模范班集体”的条件(1)班主任被评为模范班主任。
(2)本班各门主科在期末镇质量测评均在前三名。
2.被评为校级“模范班集体”,班主任奖励400元(4分),其他每位主科教师奖励200元(2分),副科教师奖励50元(分)。
(二)教学质量奖1.镇质量测评奖(1)学校所有教师有教学效果分,均采用在学区组织的期末质量测评的学生均分除以学区所有班级均分,再乘以量化考核中的教学效果的标准分。
(超出标准分以外的分数以奖励分计算。
详见《量化考核方案》。
(2)学校科任教师,在镇统一组织的期末质量测评中所任学科单科排名第一,奖800元(8分);排名第二,奖600元(6分);排名第三,奖400元(4分)。
代双班的教师都获奖,奖最高名次加下一名次的一半。
包班领导奖励所包班级主课都前三名的最低奖,双班主课都获奖,算法和双班教师一样。
排名倒所第一,罚科任教师200元(2分),连续两学期排名倒数第一的教师,不担任该学科教学工作。
(3)每学期科任教师在镇统一组织的期末质量测评中所任学科单科成绩与上学期镇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成绩相比,每上一个台阶奖励50元,多个台阶递加(乘1、2、3……)。
(4)镇教育办班级团体奖金的分配办法:(每学年将一次,第一名8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每学期奖金按一半来分配。
)只奖励取得前五名的任课教师。
班级团体第一名的班级,获第四名的任课教师奖励120元,第五名的任课教师奖励100元。
班级团体第二名的班级,第四名的任课教师奖励90元,第五名的任课教师奖励75元。
班级团体第三名的班级,第四名的任课教师奖励60元,第五名的任课教师奖励50元。
班级团体取得前三名的班级,任课教师奖金的分配,用镇教育办总奖金减去第四名、五名任课教师的获金,剩余的奖金由取得第一、第二、第三名的任课教师,分别按4:3:2的比例发放。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小学教学质量奖奖励办法
小学教学质量奖奖励办法
一、总则
1、为不断完善教师专业成长考核办法,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广大教师立足岗位,追求实绩,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以奖金形式直接计算。
二、考核办法
按照全区教学质量考核分析结果,若全校统考科目80%以上班级成绩超区线;在教职工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服从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基础上,每人每学期奖励300—500元。
一学期教职工累计请假超过5天,每天扣除基本工作质量奖5元。
(一)在期末统考中,统考科目考试成绩达到有关标准,按如下奖励:
1、教学成绩对照全区标准,一项达标奖励10元,两项达标30元,三项达标60元,四项达标100元。
三项平均每超区标1分奖励5元,本学期接新班的教师三项平均较本班基础相比,每提高1分再奖励5元。
2、语文、数学成绩以班为单位1计算。
带双班语文、数学的按双班超线分的平均值计算,并增加0.2的系数进行兑现。
3、英语、科学成绩以年级为单位1计算。
任课教师带多个年级,按超线分的平均值计算,每多一个年级增加0.2的系数进行兑现。
4、在全区小学毕业会考中,毕业班任课教师超线奖励系数为 1.5。
若年级单科成绩居全区前三名,对该学科任课
教师进行集体奖励600元、400元、200元。
5、毕业会考中所有统考科目四项全达区标,学校每位教师奖励100元。
6、连续两学期统考中4项均未达标的教师,一次性扣发100元。
(二)教学主管领导教学质量奖励标准为毕业班任课教师的平均数。
本考核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教学常规管理奖励制度范本
教学常规管理奖励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对象为在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职工。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1. 备课奖励(1)个人备课优秀:学期末,对备课认真、内容详实、具有针对性和创新性的教案进行评选,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教研组备课优秀:学期末,对教研组集体备课成果进行评选,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 课堂教学奖励(1)课堂教学优秀:学期末,对课堂教学质量高、教学方法创新、学生满意度高的教师进行评选,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示范课奖励:对承担示范课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3. 教学管理奖励(1)教学管理优秀:学期末,对在教学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评选,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教学改革优秀:对在教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果的教职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4. 教学成果奖励(1)学生成绩优秀:对在各类考试、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学金奖励。
(2)教育教学成果奖: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果的教职工,给予教育教学成果奖,颁发荣誉证书。
三、奖励方式1. 奖金奖励:根据奖励项目及标准,对获奖教职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 荣誉奖励:对获奖教职工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学校范围内给予通报表扬。
3. 晋升晋级:对在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在晋升晋级时给予优先考虑。
四、奖励程序1. 提名:各部门、年级组、教研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
2. 评选: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提名人员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名单。
3. 公示:将获奖名单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教育教学奖励制度
教育教学奖励制度为了大力实施“惜时增效,轻负高效”的教育战略,调动广大师生的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打造特色品牌学校,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每期组织期中、期末综合测试考试,并依照下列办法对语文、数学学科任课教师进行奖励:1、学科获奖的前提是:平均分达到年级本学科平均分。
2、具体奖金的计算办法如下:(1)从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奖励,其中平均分占40分,及格率、优秀率各占30分。
(2)平均分达到年级平均分的班级进行排序:第一名记40分,以后依次按比例记分。
(3)及格率达到95%的班级进行排序:第一名记30分,以后依次按比例记分。
(4)优秀率达到年级平均优秀率的班级进行排序:第一名记30分,以后依次按比例记分。
(5)班级学科的得分等于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得分之和。
(6)班级学科得分名列同学科前四名,分别奖励150元、120元、100元、70元。
二、对英语、品德、科学专任教师奖励,由校委会根据考试成绩进行评价确定,获得前三名,分别奖励150元、120元、100元;对体音美专任教师依据教学效果、活动成绩由校委会期末综合评价一次,获得前三名,分别奖励150元、120元、100元。
三、在期中、期末综合测试中,设立五十颗星奖,五十颗星人数达到应完成任务人数的,科任教师各奖励50元,每超额完成一人,科任教师各增加奖金5元。
应完成任务数和实际完成任务数计算办法为:应完成任务数=任教班级人数×(50÷年级总人数),实际完成任务数=任教班级实际五十名优生人数之和。
若该年级该学科为一人所教,则本年级各班进入五十颗星均在8人以上,且平均数达到应完成任务数,奖励科任教师50元。
四、在期中、期末综合测试中,年级语数英学科未出现较大失误(平均分超过5分)且平均分达到低年级85分,中高年级80分的,奖励年级主任150元,若只有其中一项达到标准的,奖励年级主任100元。
五、在镇中心学校组织的毕业考试或抽考中,学校设突出贡献奖和一般贡献奖对获奖教师进行奖励,奖金在镇中心学校的基础上适量增加(评奖办法按照镇中心学校的评奖办法进行评奖);同时再按照学校期末考试的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教学奖励制度模板
教学奖励制度一、目的为了充分调动我校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及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二、奖励范围与条件1. 奖励范围:我校在编教职工。
2. 奖励条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2)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的好评。
三、奖励方式与标准1. 教育教学成果奖:根据教师所教学科、年级教育教学成绩,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1)一等奖:教育教学成绩排名前三名,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
(2)二等奖:教育教学成绩排名四至六名,奖励金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
(3)三等奖:教育教学成绩排名七至十名,奖励金额分别为3000元、1500元、1000元。
2. 优秀教师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显著成绩和影响的教师,授予“优秀教师”称号,奖励金额为2000元。
3. 教育教学改革奖: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授予“教育教学改革奖”,奖励金额为2000元。
4. 素质教育奖:在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授予“素质教育奖”,奖励金额为2000元。
5. 特殊贡献奖:为我校教育教学事业作出特殊贡献的教师,授予“特殊贡献奖”,奖励金额为5000元。
四、评选程序1. 教师自评:教师对照奖励条件,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可向学校提交申请。
2. 班级评价:班级学生、家长及班主任对申请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3. 学校评价: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将获奖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5. 奖励: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其他规定1. 教师获奖后,奖金不计入工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育教学及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育教学及研究成果奖励办法前言为了鼓励教师们在教育教学和科研领域取得更为突出的成绩,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本文将介绍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中有关教育教学及研究成果奖励的具体办法。
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奖励对象本办法所称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旨在鼓励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做出优异的表现,以推动我校教学质量的提升,奖励对象包括:1.对于在教学工作中取得卓越表现的教师,包括教学法研究、课程设计、教材编写、校企合作及联合培养等方面有突出成果者;2.对于在教学竞赛、教学展示等活动中的优胜者;3.对于在其他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方面做出突出表现的团队或教师。
奖励标准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的评选标准如下:1.对于个人奖励,每年评选的数量不得超过原则上不超过10名,由于评选对象不是每年都有,所以每年确定的奖励名额也不是每年都有;2.对于团队奖励,一般不超过2个团队,每个团队奖励金额不超过8000元;3.对于个人奖励,根据成果的突出程度给予不等的奖励金额,主要从成果水平、影响范围、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0元。
申请方式教师在申请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专业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根据成果的奖励标准进行评选和奖励。
研究成果奖励奖励对象本办法所称研究成果奖励,旨在鼓励教师在科研领域取得优异的成果,促进我校的科研水平提升,奖励对象包括:1.对于在科研领域有突出表现的教师,包括发表高水平论文、申请发明专利、承担国家级或重大课题研究等方面有显著成果的教师;2.对于在科研竞赛、科学展览等活动中的优胜者;3.对于在其他与科研相关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团队或教师。
奖励标准研究成果奖励的评选标准如下:1.对于个人奖励,每年评选的数量不得超过10名,由于评选对象不是每年都有,所以每年确定的奖励名额也不是每年都有;2.对于团队奖励,每个团队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3.对于个人奖励,根据成果的好坏、影响范围、创新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学校奖励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学校奖励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和谐为宗旨。
第二章奖励种类第四条学校奖励分为以下几类:1. 教育教学奖励:对在教学、科研、课程建设、教材编写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进行奖励。
2. 学生奖励:对学习成绩优异、品德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竞赛的学生进行奖励。
3. 管理服务奖励:对在管理、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教职工进行奖励。
4. 荣誉称号:对在学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授予荣誉称号。
5. 单项奖励: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年度工作重点,设立单项奖励。
第三章奖励条件第五条教育教学奖励条件:1. 教学效果显著,所授课程评价优秀;2. 科研成果丰硕,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 课程建设成果显著,教材编写质量高;4. 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提升。
第六条学生奖励条件:1. 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排名靠前;2. 品德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3. 在科技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4.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展现良好社会风貌。
第七条管理服务奖励条件:1. 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良好;2. 工作成效显著,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3. 在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维护学校利益;4. 积极参与学校管理改革,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荣誉称号授予条件:1. 在学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高影响力;2. 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3. 为学校赢得良好社会声誉,树立典范。
第四章奖励程序第九条奖励评选工作由学校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下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第十条奖励评选程序:1. 各部门、学院根据奖励条件推荐候选人;2. 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评选意见;3. 学校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4. 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学校奖惩制度办法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惩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奖惩工作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确保奖惩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2. 教育引导原则:奖惩工作要以教育引导为主,惩罚为辅,帮助学生认识到错误,改正不良行为。
3. 严格标准原则:奖惩标准要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和监督。
三、奖励制度1. 优秀学生奖:(1)学习成绩优异者;(2)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3)在道德品质、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2. 优秀班级奖:(1)班级纪律良好,学风浓厚;(2)班级活动积极参与,成绩突出;(3)班级成员全面发展,集体荣誉感强。
3. 优秀教职工奖:(1)教育教学成果显著;(2)教研教改成绩突出;(3)关心学生成长,关爱学生身心健康。
四、惩罚制度1. 警告:(1)违反学校纪律,但情节较轻者;(2)不遵守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者;(3)不按时完成作业,学习态度不端正者。
2. 记过:(1)违反学校纪律,造成不良影响者;(2)严重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教学秩序者;(3)屡次不按时完成作业,学习态度恶劣者。
3. 留校察看:(1)严重违反学校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2)屡次违反课堂纪律,情节严重者;(3)不尊重师长,严重影响师生关系者。
4. 开除学籍:(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法律制裁者;(2)严重违反学校纪律,造成恶劣影响者;(3)品行不端,严重影响学校声誉者。
五、实施与监督1. 奖惩工作由学校奖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召开会议,对奖惩工作进行研究和决策。
2. 奖惩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奖惩的公正、公平、公开。
3. 学生、教职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奖惩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奖惩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七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六、附则1. 本办法由学校奖惩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奖惩措施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学质量评价奖惩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学质量评价奖惩制度
为激励教师认真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1、位次奖惩:较上期位次每进一位奖励100元,每退一位惩50元。
位次名列前茅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分差在2分以内不计退位。
2、优生数奖:班级优生数每出现一人奖励班主任以及全体统考科目教师(含班主任所任学科)各30元。
优生数增加最多的班主任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优生数每减少一人惩所在班全体统考科目老师各30元。
3、县抽考奖:单科排位进入所在类别学校中游及以上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居倒数10位以内的惩100——300元。
4、点上教师奖惩:单科排位名列第1,2、3名的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奖励,居倒数位次者将不再聘用或调动岗位。
5、非统考科目奖惩:在县级抽查中名列前茅的奖励200——500元,并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倒数位次的惩20元。
6、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
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7、本制度从2014年春季执行。
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
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育教学综合奖励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育教学综合奖励办法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教学评比、竞赛活动,不断增强和提高教师各方面能力和水平,激发教师职业归属感和事业成就感,特制定以下综合奖励办法:1、凡经学校同意,代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区、市、省、国家级学科竞赛活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数、理、化、生、英语、计算机、作文竞赛),经逐级选拔、评比,获得三等以上奖励者,依据获奖证书或有关正式文件,按照以下标准奖励全体指导教师:区级一等奖36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40元;市级奖按获奖等次,在区级基础上分别再加90元;省级在市级基础上分别再加150元;国家级在省级基础上再加300元。
此项奖励不按获奖学生人数进行累计,经层层上推,分别获不同档次奖励者,不重复奖励,只以最高档次为依据进行奖励,优胜奖按降一档次二等奖记奖,鼓励奖、纪念奖不计。
2、凡经学校同意,代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音、美竞赛获区级以上奖励者,按照获奖级别及等次进行如下奖励:(1)美术、音乐类根据学生获奖等次,奖励该生全体指导教师,分别为:区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40元,三等奖180元;获市级奖的,在区级基础上分别再加90元;获省级奖的,在市级基础上分别再加150元(此项奖励不按获奖学生人数累计)。
(2)学校体育代表队获奖奖励执行体育专项奖励办法。
3、凡被评为校、区、市、省级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或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比的教学能力综合评比获奖者(如教改能手、电教教学能手、优质课评比、课改优秀教师等),依据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分别奖励有关教师300元、450元、600元、900元。
有等次划分的,一等奖视为能手,二、三等奖在同级别一等奖奖金基础上下浮20%、40%进行奖励,鼓励奖不计奖金。
4、凡在教学科研活动中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课题研究报告等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行政部门及教学研究机构正式组织的有关评比中获奖(含校级),依据获奖证书,按照以下标准奖励获奖者:校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区级在校级基础上分别再加60元;市级在区级基础上分别再加90元,省级在市级基础上再分别加150元,国家级在省级基础上再加300元。
学校教育教学奖罚制度有哪些
学校教育教学奖罚制度有哪些学校教育教学奖罚制度是激励和规范师生行为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奖罚制度内容:1. 教学成果奖励:- 针对教师:根据教学成果、学生评价、教学竞赛成绩等给予奖励。
- 针对学生:根据考试成绩、学科竞赛、创新能力等给予奖学金或荣誉证书。
2. 教学创新奖励:- 鼓励教师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技术,对有效提高教学效果的创新实践给予奖励。
3. 学术研究奖励:- 对教师和学生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的成果,如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等给予奖励。
4. 德育表现奖励:- 对表现优秀的学生在品德、行为、社会实践等方面给予表彰和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励:- 鼓励学生参与团队项目,对团队合作成果显著的团队给予奖励。
6. 学生全面发展奖励:- 对在体育、艺术、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
7. 惩罚措施:- 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如作弊、抄袭、暴力等,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等处分。
8. 教学事故处理:- 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事故,根据责任大小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9. 教师专业发展惩罚:- 对于未能达到专业发展要求的教师,如不参加培训、教学效果差等,给予提醒、培训或岗位调整。
10. 学生学业警告:- 对学业成绩不佳或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学生,给予学业警告,并提供辅导和改进的机会。
11. 诚信教育:- 强化诚信教育,对不诚实行为如考试作弊、作业抄袭等进行严肃处理。
12. 安全教育:-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如在校园内使用违禁物品、参与危险活动等,给予相应的处罚。
奖罚制度的制定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师生都能明确奖罚标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发展。
学校规章制度奖励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奖励办法第一条学校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管理的基础,是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而制定的。
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执行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工作,对全校师生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条学校规章制度奖励的目的为了激励全校师生认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完善学校管理制度,推动学校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特制定学校规章制度奖励办法。
第三条学校规章制度奖励的原则1.守法守纪原则:对于认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的师生给予奖励。
2.举报揭发原则:对于积极揭发违纪行为、为学校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师生给予奖励。
3.立庄主动原则:对于积极参与纠正违规行为、协助学校管理的师生给予奖励。
4.奖励与惩戒相结合原则:对于纪律处分较轻或没有的违纪行为,可以采取适当奖励与纪律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学校规章制度奖励的种类学校规章制度奖励包括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两种形式。
1.个人奖励:包括表扬信、荣誉证书、奖金、奖品等形式。
2.集体奖励:包括班级奖、学生会奖、教室奖、年级奖等形式。
第五条学校规章制度奖励的评选标准1.个人奖励:(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违反学校纪律;(2)积极主动参与学校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诚实守信;(4)热心助人,乐于奉献,乐于助人。
2.集体奖励:(1)班级整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纪律良好;(2)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开展有序、成效显著;(3)教室卫生整洁,班级文明风范,互帮互学;(4)年级整体成绩优秀,集体意识强烈。
第六条学校规章制度奖励的评选程序1.提名推荐:学校各部门、班级、教师可以向评选委员会推荐候选人或集体;2.初评资格审核:评选委员会对提名候选人或集体进行初步资格审核;3.公示投票:评选委员会进行投票选举并公示;4.最终确定:最终确定个人和集体奖励对象。
第七条学校规章制度奖励的颁发方式1.颁发时间: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规章制度奖励评选并颁发;2.颁发形式:由学校领导亲自颁发,现场表彰,集体照留念。
教学质量奖惩管理办法细则
教学质量奖惩管理办法细则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创新,必须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份教学质量奖惩管理细则,详细介绍了相关的流程和标准。
一、教学质量奖励的原则和目标1.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目标:鼓励和激发教师的创新意识和教学潜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学习进步。
二、教学质量奖励的种类和评定标准1.教学质量奖励的种类:(1)优秀教学奖:对教学成效显著,学生综合素质整体提高明显的教师进行奖励。
(2)教学创新奖:对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推动教学的教师进行奖励。
(3)辅导员奖:对辅导员在班级管理和学生个性发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进行奖励。
(4)校本研修奖:对积极参与校本培训和研修,提高教学水平的教师进行奖励。
2.教学质量奖励的评定标准:(1)优秀教学奖的评定标准:学生成绩显著提高、学生参与积极性高、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内容新颖有趣、评价方式科学准确。
(2)教学创新奖的评定标准:教学设计独特创新、教学方法符合学生需求、教学效果受到学生和同事认可、教学创新成果较为突出。
(3)辅导员奖的评定标准:班级管理严谨有序、学生之间关系融洽、学生全面发展情况良好、及时解决学生问题。
(4)校本研修奖的评定标准:积极参与校本培训和研修、培养了一项或多项新的教学技能、研修成果对教学工作具有明显效果。
三、教学质量奖励的申报流程和条件1.教学质量奖励的申报流程:(1)教师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2)学校成立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3)评选结果公示,征求意见,并进行筛选。
(4)最终评选结果公布。
2.教学质量奖励的申报条件:(1)教学成绩显著,学生整体综合素质提高较明显。
(2)热爱教学,注重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3)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类培训和研修。
四、教学质量惩罚的种类和评定标准1.教学质量惩罚的种类:(1)警告处分:对教学质量严重不达标的教师,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小学教学质量奖罚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学质量奖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规范教学行为,建立嘉奖激励和惩罚管束机制,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学校老师。
第二章嘉奖管理第三条嘉奖的种类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和表现,校内将设立以下嘉奖:1.教学优秀奖:对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的老师,可予以教学优秀奖;2.教学艺术奖:对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的老师,尤其在教学艺术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可予以教学艺术奖;3.教学科技创新奖:对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的老师,尤其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可予以教学科技创新奖;4.教学实践探究奖:对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的老师,尤其在教学实践探究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可予以教学实践探究奖。
第四条嘉奖的条件和标准1.教学优秀奖:老师在一个学期内,教学质量评估得分实现优秀级别,且教学评价结果反映良好,学生学习效果显著,综合素养评价出色;2.教学艺术奖:老师在一个学期内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教学艺术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呈现出杰出的教学艺术水平;3.教学科技创新奖:老师在一个学期内在教学过程中乐观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教学效果,科技创新成绩显著,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4.教学实践探究奖:老师在一个学期内在教学过程中勇于探究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效果和成绩。
第五条嘉奖的程序1.提名:教导主任依据老师的教学表现,提名适合获奖的老师候选人;2.审批:校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对提名人员进行审批;3.颁奖:经过审批通过的老师将在相关会议或活动中颁发奖项,并公示在学校内。
第三章惩罚管理第六条惩罚的种类依据教学质量问题的程度和性质,将设立以下惩罚:1.警告:对逾期未完成教学任务或显现细小教学失误的老师,可予以警告;2.记过:对有严重教学失误、造成不良教学后果或违反教学纪律的老师,可予以记过;3.停职:对有有意疏忽教学、导致重点事故或严重影响学校声誉的老师,可予以停职处分;4.开除:对有严重渎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影响恶劣的老师,可予以开除处分。
教育教学奖励制度
教育教学奖励制度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由于全体教师的共同奋斗,学校已走出低谷,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激发广大教师的内在潜力,鼓励教师以更高的工作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工作,积极创新,锐意进取,形成教师各自的教学风格和教学特点,总结和提升教学经验,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创建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科研氛围,从而向品牌学校迈进,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经学校推荐,在上级主管部门主办的课堂教学竞赛中,教师本人获奖的(包括教学片段比赛、青年教师赛课活动、教学比武及其他形式赛课活动等),奖励如下:(说明:若上级主管部门已发奖金,该奖金及所获荣誉均属获奖教师所有,学校再按以上标准给予奖励。
)二、凡经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安排进行示范课教学或经验介绍的(包括学校安排的示范课及在教职工大会上学校安排的经验介绍、区市年会等各级教学研讨活动承担授课任务及经验介绍),奖励如下:(注:学校及区教研室进行的教学调研不列入其中。
同一活动所获奖励取最高等级,不重复计奖。
)三、优秀成果奖:(1)教师每期上交的教育教学论文(包括教育教学反思、教育教学小故事、优秀教案、优秀课件等)参加学校及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并获得奖励的,奖励标准见下表,同一文章多次获奖,奖金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教务处统计核实)。
论文评审费由教师自己承担,获奖教师凭获奖证书复印件领取奖金。
注: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如中国教育教学研究会等)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下降两个等级奖励;②由权威性教育教学期刊、杂志、报纸等(指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有统一发行刊号)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按上表计奖。
(2)在权威性教育教学期刊、杂志、报纸上发表论文的,按报刊杂志的等级如下计奖:(3)在其他杂志、报刊上发表新闻、通讯、短文、诗歌等,凭汇款单与作品复印件,学校发给与稿费同额奖金。
四、学生辅导奖[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如中国教育教学研究会等)组织的竞赛活动,下降两个等级奖励]。
教育教学奖励制度
本奖励制度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自学校与教师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1、教师各学科教学质量达到市、区级目标,学校给予贡献奖;
2、教师教学质量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提高,学校给予提高奖;
3、各学年年度考评中,优秀教师从达到市、区级教学平均分的教师和提高率较大的教师中产生;
4、每学期先进教师从达到市、区级教学平均分的教师和提高率较大的教师中产生;
5、优秀班主任教师从辍学率低于3%,班级平均分大于每学科60分以上的班主任中产生;
2、教师按要求完成各种计划、总结和各种表册;
3、教师按要求参加校内外听课达到12节;
4、教师按教研组要求超周备课、按学科特点及学校要求完成作业量;
5、教师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达到100%;
6、教师校本教研有过程、有成果;
7、每学期教师缺课不超过20节;
8、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二、质量奖励
教育教学奖励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素质教育的精神和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洛湾中学教育教学奖励制度。教育教学奖励分常规奖励和质量奖励两个部分,奖励按3:7来分配。具体奖金视学校资金现状而定。
一学任务,培优辅差工作有记录、有成效;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教职工奖励办法
教职工奖励办法一、原则:鼓励优秀、激励上进、公平、公正、机会均等。
二、范围及标准:1、综合奖:(按度考核得分的分类人员进行评比)。
一等:得分从高至低进入该类人员的10%范围内奖100元。
二等:得分从高至低进入该类人员的20%范围内奖80元。
三等:得分从高至低进入该类人员的40%范围内奖50元。
每类均不包括前一等。
2、单项奖:(1)、统考:a、以统考科目人平总分进入全县前五位者奖班主任30元。
b、单科进入全县前200名人数除以所教班级学生人数的百分比,每个百分点奖10元。
学生人数按学校确定的教学质量评估人数计算,教多班的除以所教的班数。
以上均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班主任考核:以班主任学年考核总分为依据,得分进入前三名者评为“优秀班主任”,记入个人档案;一等奖一名,奖励100元,二等奖二名,每位奖励80元,三等奖六名,每位奖励50元。
(3)、年级、教研组长、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考核,以相应的考核总分为依据,设一等奖一名奖励80元,二等奖二名奖励50元,三等奖3名奖励30元。
并记入个人档案。
(4)、教研奖:凡学校安排布置参加的教研活动,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ARGI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18pt">(5)、全勤奖:如果当月全勤,每位教职工奖励20元。
公假和特殊事假除外,其它无任何的请假和迟到、早退、缺席(含升旗仪式、集队、集会、教研年级会、政治学习等),且未签到最多不能超过3次。
(6)、升学奖:每录取一名重点高中生奖100元,一名屏山高中生(第一批录取)奖50元;凡因升学而获得的县、镇、校的奖励,70%用于奖励升学考试科教师(按进入全县前150名计算)。
30%用于奖励初一、初二升学统考学科的教师(按优生个数)。
(7)、该年级的升学和统考学科单科进入全县1、2、3名的,奖该年级该科的所有任课教师共分别为150元、120元、90元。
(8)、团体奖:该班在毕业和学年统考中,班级平均分在全县排名1、2、3名,奖该班的升学和统考学科的科任教师分别为20元、15元、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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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综合奖励办法
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教学评比、竞赛活动,不断增强和提高教师各方面能力和水平,激发教师职业归属感和事业成就感,特制定以下综合奖励办法:
1、凡经学校同意,代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区、市、省、国家级学科竞赛活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数、理、化、生、英语、计算机、作文竞赛),经逐级选拔、评比,获得三等以上奖励者,依据获奖证书或有关正式文件,按照以下标准奖励全体指导教师:区级一等奖36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40元;市级奖按获奖等次,在区级基础上分别再加90元;省级在市级基础上分别再加150元;国家级在省级基础上再加300元。
此项奖励不按获奖学生人数进行累计,经层层上推,分别获不同档次奖励者,不重复奖励,只以最高档次为依据进行奖励,优胜奖按降一档次二等奖记奖,鼓励奖、纪念奖不计。
2、凡经学校同意,代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音、美竞赛获区级以上奖励者,按照获奖级别及等次进行如下奖励:(1)美术、音乐类根据学生获奖等次,奖励该生全体指导教师,分别为:区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40元,三等奖180元;获市级奖的,在区级基础上分别再加90元;获省级奖的,在市级基础上分别再加150元(此项奖励不按获奖学生人数累计)。
(2)学校体育代表队获奖奖励执行体育专项奖励办法。
3、凡被评为校、区、市、省级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或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比的教学能力综合评比获奖者(如教改能手、电教教学能手、优质课评比、课改优秀教师等),依据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分别奖励有关教师300元、450元、600元、900元。
有等次划分的,一等奖视为能手,二、三等奖在同级别一等奖奖金基础上下浮20%、40%进行奖励,鼓励奖不计奖金。
4、凡在教学科研活动中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课题研究报告等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行政部门及教学研究机构正式组织的有关评比中获奖(含校级),依据获奖证书,按照以下标准奖励获奖者:校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区级在校级基础上分别再加60元;市级在区级基础上分别再加90元,省级在市级基础上再分别加150元,国家级在省级基础上再加300元。
5、凡代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方面团体活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教学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获得区级以上团体奖励(或优秀组织奖),对活动主要组织者或指导者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三等奖区级150元,市级300元,省级600元;二等奖区级210元,市级450元,省级780元;一等奖区级300元,市级600元,省级900元。
无等次划分的优秀组织奖、团体奖,按相应等级一等奖对待。
6、本校教职工写文章宣传学校,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按市级15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600元发给奖
金。
7、学校每年评出的校级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并奖励每人300元;被区、市、省、国家评为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在上级无其他特殊奖励的前提下,在校级基础上分别加奖150元、300元、600元、900元,依次上推的以最高级别奖励为准。
8、经学校推荐、上级部门表彰的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如: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勤工俭学工作先进个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上级部门除发给荣誉证书外无物质奖励者),由学校一次性奖励300元。
9、每学年学校评选的优秀班主任,奖励每位获奖者600元。
以上各项奖励,凡上级部门以奖品方式奖励的,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发给奖金。
本办法未能具体涉及的奖励,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参照相近条目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