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回证的注意事项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调取账簿通知书)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解析:
1、本文书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设置。
2、适用范围:向当事人送达税务文书时使用。
3、填写注意事项:
(1)、送达文书名称:要求将所送达的税务文书名称及文号填写齐全,不能使用简称。
(2)、受送达人:填写单位全称或姓名。
(3)、送达地点:填写送达税务文书的具体地点。
(4)、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
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为公民的由
其本人签名。
(5)、代收人代收理由、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为个人的,本人不在由其同住成年家属在此栏签名,并注明与受送达人关系;
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在此栏签收。
(6)、受送达人拒收理由、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拒收时由送达人填写此栏。
(7)、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受送达人拒收时,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作为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在此栏签名或
盖章,不应由税务人员签名或盖章。
(8)、送达人签名或盖章:此栏由送达人填写。
注意,在送达检查通知书时,此栏除填检查人员姓名外,还要填写检查人员
的检查证号。
(9)、文书中的日期填写:要按规范的要求填写,时间用阿拉伯数字,24小时的标准填写。
4、本文书为A4型竖式,由税务机关随同送达文书的留存件归档。
法律案件归档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件归档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司法公正、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环节。
归档工作不仅关系到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也影响到案件后续的查阅、研究和管理。
为了规范法律案件归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司法公正,本文将详细阐述法律案件归档的流程。
二、归档范围1. 刑事案件档案2. 民事案件档案3. 行政案件档案4. 执行案件档案5. 国家赔偿案件档案6. 法律援助案件档案7. 其他法律事务档案三、归档流程1. 案件审理阶段(1)立案登记案件立案后,由立案庭负责进行立案登记,并填写立案登记表。
立案登记表应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案由、案件性质、受理法院等基本信息。
(2)审理阶段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承办法官应当依法进行审理,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
(3)送达阶段案件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应当依法将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
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
2. 归档准备阶段(1)整理案件材料案件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应当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确保案件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整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案件卷宗: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裁定书等;2)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执行通知书等;3)送达回证:包括送达回证、邮寄凭证等;4)其他材料: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2)填写归档目录整理完毕后,承办法官应当填写归档目录,归档目录应包括案件名称、当事人信息、案由、案件性质、归档时间、归档人等基本信息。
3. 归档实施阶段(1)提交归档材料承办法官将整理好的案件材料及归档目录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2)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归档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齐全、完整、准确。
(3)归档审查通过后,档案管理部门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
归档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按时间顺序排列;2)按类别划分;3)按编号归档。
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回证
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回证
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回证是指在法律程序中,当市场监督管理局需要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时,被告需在收到法律文书后签署回证,以确认收到该法律文书的事实。
以下是一份详细精确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回证的示例:
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回证
收件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收件人姓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确认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的以下法律文书:
1. 文书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2. 文书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确认以上所述法律文书已完整送达,并已收到。
收件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意事项:
1. 请务必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及时签署回证,并将回证交回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及时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
以上是一份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回证的详细精确示例,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文物行政处罚中常见的问题及注意事项
文物行政处罚中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一合法性问题(一)主体资格问题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应具有法定资格,必须经过省市或区县人民政府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经过备案,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2.实施行政处罚应按照法定职权,对外使用的文书必须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3.被处罚主体必须是违法当事人,必须是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4.在所有文书中,被处罚主体名称必须一致,不得使用简称;5.不得对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二)违法事实及证据问题1.主要法律文书事实必须清楚(主要法律文书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证据类文书);2.认定违法事实必须有法律依据;3.认定违法事实必须清楚,必须有充分的事实依据;4.认定违法事实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5.卷中主要证据能证明违法事实;6.卷中主要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7.必须确认被处罚主体身份。
(三)适用法律问题1.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律依据;2.必须适用现行有效法律依据实施处罚;3.认定违法事实或实施行政处罚要引用法律依据;4.适用法律依据必须准确(应当适用甲法不能适用乙法);5.适用法律正确,引用条、款、项也必须准确;6.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要符合法律规定。
(四)行政处罚程序问题1.必须两名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检查;2.必须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依据;3.必须告知陈述、申辩权;4.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5.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必须阻止举行听证;6.除依法当场处罚的,作出处罚决定必须履行审批程序;7.实施行政处罚程序不能倒置;8.依法应当进行集体讨论的,必须要经集体讨论程序;9.依法应当报上级机关审批的案件,必须履行上报审批程序;10.依法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必须履行送达程序;11.处罚决定书的处罚内容与审批内容必须一致;12.卷中不得缺少行政处罚决定书;13.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前应告知听证权;14.不能违法使用查封扣押权。
被告案件必备法律文书(3篇)
第1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被告作为被诉方,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法律文书以应对原告的指控。
以下是一份被告案件必备的法律文书清单,以及每份文书的基本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状提出答辩的正式文书。
以下是答辩状的基本内容和注意事项:1. 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答辩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
- 被告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
- 案件事实和理由:对原告起诉的事实进行陈述,并说明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 请求事项:针对原告的请求,提出自己的答辩意见。
2. 注意事项:- 答辩状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被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 答辩状应客观、真实、合法,不得隐瞒事实、歪曲事实。
- 答辩状应言辞简练、条理清晰,突出重点。
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是被告证明自己主张事实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1. 书证:包括合同、协议、信函、票据等。
2. 物证:包括物品、样品、照片等。
3. 证人证言:包括证人姓名、联系方式、证言内容等。
4. 当事人陈述:包括被告的陈述、原告的陈述等。
5. 鉴定意见:包括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结论等。
注意事项:- 证据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伪造、篡改。
- 证据材料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被视为放弃证据权利。
- 证据材料应与案件事实相关,具有证明力。
三、代理词代理词是被告委托代理人代为陈述事实和观点的文书。
以下是代理词的基本内容和注意事项:1. 代理词的基本内容:- 答辩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
- 被告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
- 案件事实和理由:对原告起诉的事实进行陈述,并说明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 请求事项:针对原告的请求,提出自己的答辩意见。
2. 注意事项:- 代理词应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被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 代理词应客观、真实、合法,不得隐瞒事实、歪曲事实。
听证送达回证
听证送达回证听证告知书上国土资听证告字(2014)第08号东山镇滨江村村委会:我局依法拟定上犹县2014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增减挂试点建新区)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对我局拟定的征地补偿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接到告知书后,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上犹县国土资源局2014年5月8日听证通知书上国土资听字[2014]第08号东山镇滨江村村委会:你(单位)对上犹县2014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增减挂试点建新区)建设用地的土地的征收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条件,决定受理.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听证的事由与依据:上犹县2014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增减挂试点建新区)建设用地的征收,依据上犹县2014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二、听证的时间、地点:2014年5月28日上午设在县国土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员和记录员的姓名、职务:听证员:刘得春(监察大队队长)、记录员张全恺(监察室主任)。
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本宗地的征收、价格、面积、地类、四邻界址、征地用途等事项举行听证。
五、听证事项的经办机构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宗地征收中的面积、征地价格、补偿标准及地面附着物的处理作出解释。
2、对征收该宗地的土地使用作出说明,解释当事人提出的其它问题。
六、注意事项: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当事人)必须在三名以内,并指定专人陈述该宗地征收中的有关事项。
2、为了保证听证会的会议秩序和听证会的会议效果,参加旁听人员允许若干名。
届时请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通知2014年5月9日申请人姓名:住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上犹县东山镇滨江村村委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陈世生住址:滨江村(代理人:姓名住址)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上犹县2014年度第三批次集镇(增减挂试点建新区)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听证)依据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对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及补偿安置情况作全面了解。
送达回证填写说明与注意事项
送达回证填写说明与注意事项
一、填写说明
(一)送达方式
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留置送达、委托送达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邮寄送达的应使用挂号信并留存回执,公告送达的应当将公告执法文书归档入卷。
(二)备注
由代收人签收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理由和代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送达时需要有见证人在场的,应要求见证人在备注栏签名或者盖章。
二、注意事项
(一)执法文书的送达方式和期限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的,应当由受送达人签收,受送达人不在时可由其他有关人员代签收,但应当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送达人拒绝签收的,执法人员可邀请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证明,并在备注栏注明情况后作留置送达,见证人不愿签名或者盖章的,执法人员在备注栏注明情况;无法直接送达的,可以委托当地执法部门代为送达,也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应当用挂号信并作登记和索要回执,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告送达的,应当登记公告时间和公告范围、形式及载体,并将公告载体作附件存档。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除当场送达外,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日内送达。
02-基层海事综合执法能力系列课程-行政处罚课程0719
适用/例子
适用违法情节轻微的情形,如违法《海环法》船舶不编制溢油应急计划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予以警告, 并责令限期改正。(一般情况下,警告和罚款可以根据违章情节选择适用。)
《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将海上海事违法行为分为9类:违反安全营运管理秩序、违反船舶、海上设施检验和登 记管理秩序、违反船员管理秩序、违反航行、停泊和作业管理秩序、违反危险货物载运安全监督管理秩序、违反 海难救助管理秩序、违反海上打捞管理秩序、违反海上船舶污染沿海水域环境管理秩序、违反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秩序。
法定处罚幅度下限——法定处罚幅度下限+25%(上限-下限)
法定处罚幅度下限+25%(上限-下限)——法定处罚幅度下限+ 75%(上限-下限)
法定处罚幅度下限+75%(上限-下限)——法定处罚幅度上限
举例:如法定处罚幅度为100元至1000元,“在法定处罚幅度内给予25%及以下比例的处罚”是指 100元至325元;“在法定处罚幅度内给予法定幅度75%及以上比例的处罚”是指775元至1000元。
“小证大用”、事故责任船员,一般在违章情节严重情况下,才对船长或责任船员视情选择扣证处罚。(“罚款并 扣证”与“罚款并可扣证”的区别)
七
吊销船员职务证书 事故责任船员(较大事故以上、相当责任以上),违反船舶安全营运管理秩序、海难救助管理秩序等严重违章
八
吊销海员出境入境证 件
伪造、涂改,转让海员证,颁发机关应同时吊销该海员证
公正、公平 公开
一事不再罚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权利保障
以事实为依据、过罚相当、杜绝选择性执法(部海事局《裁量基准》)
处罚依据公开、处罚结果公开(社会监督)
不得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罚款(案例:无证驾驶)
法律文书送达有关规定
法律文书送达有关规定篇一:民事诉讼法关于法律文书送达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节送达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立案决定书送达回执是什么-
Quality is a matter of tutoring, and i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minor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立案决定书送达回执是什么?导读:送达回执单,就是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
就是法院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当事人收到后,应当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名,以证明法院已经把文书送到了。
一、立案决定书送达回执的含义回执就是回复的意思,代表你已经阅读后并且同意观点,送达回执就是将本人文件签收后送回发出方的文件。
一般用在两个方面:1.邮寄书籍或者其他物件,签收之后的快递单即为回执;2.网络邮件对方需要确认你收到会要求你发送回执。
立案决定书送达回执:送达回执单,就是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
就是法院把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后,当事人收到后,应当在送达回执单上签名,以证明法院已经把文书送到了。
二、回执单内容文书名称、编号:送达时间:受送达人:送达地点:送达方式:代收人:代收原因:与受送达人关系:受送达人拒收原因:见证人:送达人:备注:受送达人(代收人)签章:年月日一式二份,一份附卷,一份存根。
三、注意事项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在报送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同时附送报案笔录。
办案人员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做好相应处理工作:批示“初查”的,要及时审查或进行调查,针对实际情况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或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或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批示“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开展侦查工作;批示“立为治安案件处理”的,交有关部门处理;批示“不立案侦查”的,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控告人;批示“移送”的,应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案部一式一份示例填报(公章)门四交在份给制作该登记表的同时,应当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一份由受案单位存入诉讼卷,一份报主管部门,案件主办部门,一份交报案人收执。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档案局印发《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等三个规定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档案局印发《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等三个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1986.08.02•【文号】[86]高检会[办]字第11号•【施行日期】1986.08.02•【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档案局印发《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等三个规定的通知(<86>高检会(办)字第11号)各级人民检察院、档案局:现将《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关于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的科学管理,根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的诉讼档案是检察活动的记录,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必要条件。
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是检察业务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的诉讼档案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保证诉讼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利用,并为国家积累史料。
第四条各级人民检察院必须做好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档案部门的基本任务是:(一)负责管理本机关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
(二)对本机关各业务部门诉讼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进行本机关诉讼档案的鉴定和整理。
(四)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诉讼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下级人民检察院定期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五条各级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的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和同级地方政府档案业务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档案业务部门必须贯彻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二、档案工作机构第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应设专门的档案工作机构。
检察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检察院应设档案工作机构或专职档案人员。
送达回证一式几份?
送达回证一式几份?送达回证是每个当事人都有的,应该是一式一份,就是说一个案件中,原告有一份,被告有一份,但是这个回证只是给你签了名后,法院就收回的,不会交给原告或者是被告持有的,是法院存档用的,预防以后当事人说没收到法律文书。
行政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在给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都会给当事人送达一份法律文书,当事人签收的时候有一份回执,就是我们所说的送达回证。
关于送达回证的相关类容以及送达回证一式几份,小编今天就一一为大家解释一下。
▲一、送达回证的概念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
它既是送达行为证明,又是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证明,是人民法院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的凭证。
▲二、送达回证的使用时间▲1、一审庭审前民事案件一审庭审前向被告、第三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答辩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庭前文书会使用送达回证。
▲2、一审裁判后一审裁判结果出来后,会向所有诉讼参与人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时,也会使用到送达回证。
▲3、二审庭审前民事二审案件庭审前向被上诉人、第三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合议庭成员告知书时会使用到送达回证。
▲4、二审裁判后民事二审案件裁判结果出来后,会向所有诉讼参与人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时会使用到送达回证。
▲三、送达回证一式几份送达回证是每个当事人都有的,应该是一式一份,就是说一个案件中,原告有一份,被告有一份,但是这个回证只是给你签了名后,法院就收回的,不会交给原告或者是被告持有的,是法院存档用的,预防以后当事人说没收到法律文书被送达人也就是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呀,比如说送达一份传票或者是对方的答辩状给你单位,你单位就是被送达人,收到上述的传票和答辩状后,就应该在送达回证上签名,证明你们已经收到上述文件▲四、送达回证的注意事项(一)必须注意送达回证的签收时间当事人在收到行政机关告知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后,一定要要求当事人写清收到这些文书的具体时间,即年、月、。
民事法律案件审理的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法律案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当事人提起的民事纠纷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
民事法律案件审理的流程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从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环节,详细阐述民事法律案件审理的流程。
二、立案1. 立案条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有明确的被告;(2)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 立案程序(1)提交诉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受理审查:人民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立案通知: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向当事人发出立案通知书。
三、审理1. 开庭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审判人员: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审判人员。
(2)公告开庭: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公告案件审理时间和地点。
(3)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等: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2. 开庭审理(1)法庭调查:审判人员组织当事人进行法庭调查,包括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等。
(2)法庭辩论: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
(3)陈述判决理由:审判人员陈述判决理由。
3. 休庭评议审判人员根据法庭调查和辩论的情况,进行评议,形成判决意见。
四、判决1. 判决形式(1)判决书: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的正式文书。
(2)裁定书: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裁定的正式文书。
2. 判决生效(1)上诉期: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生效: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无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判决生效。
五、执行1. 执行条件(1)判决书、裁定书已生效;(2)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3)执行标的物明确。
送达回证
传 票
案由:卷号:二0年字第号
被传唤人
开庭
应到时间
月日午时
应到处所
注意事项
1、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所。
2、此票由被传唤人带院报到兼作入门证用。
3、
4、
签发人
送达人
二○年 月 日
(院印)
注:签发人应由审判人员署名。 (本件到庭缴销附卷)
XX区人民法院
出庭通知书
案号
(2015)瑞民初字
第1855号
送达文书
名称和件数
判决书
受送达人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
送达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石家浜东路99号
受送达人
签名或盖章
代收人及
代收理由
备注
送达人:填发人:
(20XX)X民初字第XXX号
XXX:
本院受理XXXXXXXXXXXXXXX一案,定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本院民事一庭开庭审理,希你作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准时出庭。
20XX年XX月XX日
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
送达回证
案由
何梅莉诉瑞昌市范镇中心卫生院、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人民医院医疗损害纠纷
纪委《送达回证》调取流程
纪委《送达回证》调取流程纪委《送达回证》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流程,它在纪委承担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同时,也确保了相关工作的规范和透明度。
下面将介绍纪委《送达回证》的调取流程,以便更好地指导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
一、准备工作1. 确定调取的《送达回证》的具体时间范围和涉及的人员,以便更好地进行调取工作。
2. 按照规定获取相关权限和资格,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3. 准备好调取所需的工具和设备,包括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二、调取流程1. 登录系统:打开纪委相关系统,并用合法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以便进入系统进行工作。
2. 选择调取功能:根据系统菜单,选择《送达回证》的调取功能,进入到相应的界面。
3. 按条件筛选:根据调取的时间范围和人员的相关信息,使用系统提供的筛选功能,快速定位所需《送达回证》。
4. 查看详细信息:在筛选结果中,点击相应的《送达回证》记录,进入到详细信息界面,以便查看更多信息。
5. 下载和保存:根据需要,选择下载和保存相关《送达回证》的电子文件,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6. 打印和存档:根据工作要求和程序,将必要的《送达回证》打印出来,并按规定进行存档,以备后续使用。
三、注意事项1. 保护信息安全:在调取过程中,要加强信息安全意识,确保相关信息的保密性,防止泄露和滥用。
2. 多方确认核实:为了确保调取的《送达回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与相关人员进行多方确认和核实,以减少信息错误的可能性。
3. 及时更新清理:在调取结束后,应及时更新系统记录和清理其他无关信息,以保持系统的整洁和高效。
纪委《送达回证》的调取流程,通过上述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到每个步骤的重要性和操作方法。
指导意义在于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规范的操作指南,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调取准确性,确保纪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准确性,以有效保护信息和防止错误的发生。
向单位送达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为了确保法律文书的及时、有效送达,维护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向单位送达法律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送达主体1. 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
2. 监管部门、行政机关等有权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单位。
3. 其他依法享有送达权的单位。
二、送达对象1.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 单位负责人授权的经办人。
3.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指定的其他人员。
三、送达方式1. 直接送达:送达人员将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者指定人员。
2. 留置送达:送达人员将法律文书留置在单位门卫、办公室等地方,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时间和留置情况。
3. 邮寄送达:通过邮寄方式将法律文书寄送至单位,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邮寄日期。
4. 电子送达: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等电子方式将法律文书送达至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或者手机号码。
5. 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送达方式。
四、送达程序1. 送达人员应出示合法证件,证明身份。
2. 送达人员应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者指定人员告知送达的法律文书内容。
3.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者指定人员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确认收到法律文书。
4. 送达回证应妥善保管,作为送达有效凭证。
五、送达注意事项1. 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接收法律文书,确保送达及时、准确。
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者指定人员应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及时办理相关事宜。
3.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经办人或者指定人员应妥善保管法律文书,不得擅自销毁或者泄露。
4. 单位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送达法律文书。
六、送达期限1.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的,应在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概述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是指在税务机关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文书后,由纳税人签收并返回给税务机关的一种凭证。
它是一份重要的文件,用以证明纳税人已经收到税务机关送达的文件,并对内容进行了确认。
二、税务文书的送达方式税务机关向纳税人送达税务文书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邮寄方式:税务机关将税务文书通过挂号信、快递等邮寄方式发送给纳税人。
2. 送达方式:税务机关通过工作人员或特派员亲自送达给纳税人,直接将税务文书交到纳税人手中。
不论采取何种方式,纳税人在收到税务文书后应当尽快进行签收,并填写相关回证内容。
三、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的内容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电话等。
2. 文书送达的日期和方式:明确税务文书的送达日期和采取的方式。
3. 文书的名称和内容摘要:简要描述被送达的税务文书的名称以及主要内容。
4. 纳税人的签字:纳税人需要在回证上签字确认已经收到税务文书,并对文书内容进行了解。
5. 验证人的签字: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或特派员应当在纳税人签字后,在回证上签字确认税务文书的送达。
四、纳税人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的注意事项在填写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时,纳税人应注意以下事项:1. 确认税务文书的准确性:纳税人在签收税务文书并填写回证前应认真核对文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签字的正确性:纳税人在回证上签字时应确保签字的完整、清晰,并与纳税人的真实签字相符。
3. 保留回证副本:纳税人在填写完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后,应将其中一份副本妥善保管,以备后续需要。
四、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的重要性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对纳税人和税务机关都具有重要意义:1. 纳税人的权益保障:纳税人在签收税务文书并填写回证后,税务机关即可确认纳税人已经收到文书并对内容表示认可。
这有助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了解到相关税务事项。
2. 税务机关的依据和证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成为税务机关行使权力的重要依据和证明,一旦纳税人对文书内容产生异议或提出申诉,税务机关可使用回证作为判断与处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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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回证的注意事项
送达回证的注意事项一是必须注意送达回证的签收时间。
当事人在收到行政机关告知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后,一定要要求当事人写清收到这些文书的具体时间,即年、月、日。
因为这些法律文书都有时效的规定。
如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按《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
如果当事人不写签收时间,行政机关就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
在法庭上,当事人如果说我今天才收到告知书或听证通知书,你们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驳夺了我的申辩权和听证权。
这样行政机关就会有口难辩。
倘若当事人签收的时间写错,行政机关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时有可能违反法定时效,也会导致行政诉讼败诉。
二是必须注意送达回证上签收人的身份。
送达回证是当事人收到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认可证据。
当事人是法人、经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送达回证上的签收人,可以由其收发部门签收,并盖收发章或公章。
也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收。
当事人是自然人或者个体户,送达回证可由本人直接签收。
如果法人、经营单位、其他组织、自然人、个体户,全权委托他人签收的,必须有他们对这起案件全权委托处理的书面委托书。
否则,当事人在法庭上不承认收到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说行政机关剥夺了他的申辩权、听证权、复议权,诉讼权等,行政机关也会败诉无疑。
送达回证上的签收人不得含糊。
三是必须注意搜集无法直接送达的关键证据。
在具体工作中,有几种情况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可能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1、对行政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拒绝签收。
这种情况可采敢留置送达。
必须由送达人邀请有关人员到场,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盖章,然后将送达的文书留置在当事人处再拍照留证。
2、当事人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可以采用挂号信或发快件的方法。
也可以委托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为送达。
但必须注意的是要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理由,并附上邮局挂号信或快件的回执,或者当地工商机关代为送达的回证。
3、当事人无法送达。
尤其是个体户逾期不验照,企业逾期未年检。
每年都有大批个体、企业执照要吊销,在送达法律文书时,当事人都早已关门走人,确实无法找到,只好采用公告送达。
由于这类名单较多,都在媒体上公告行政成本太大,一般在报上登个简单的公告,指定在一些广告栏、市场门前、辖区内各分局、工商所注册大厅有具体名单。
必须注意的是我们要在送达回证上详细记载公告的日期、时间、地点,同时除了附登在报的简单公告原件外,还必须附张贴在几个地方,有具体名单完整的公告原件,以及张贴在各个地方的的醒目照片,作为已公告送达
的直接证据附在案卷里。
公告60日后才视为送达。
总之,送达回证是检验行政机关在执法时程序是否合法的关键证据,大家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送达的概述与分类送达:法律用语。
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法院执行送达职务的人,称为送达人,接受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称为受送达人。
司法机关依一定方式将诉讼文件(如传票﹑判决书等)送交诉讼参与人。
送达不仅使诉讼有关人员了解文件内容,便于遵照执行;而且在于赋予一定的法律效果。
如传票一经送达,则被送达人即有到庭的义务,不得借故规避。
送达按方式分可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直接送达:是指专门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
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委托送达:是指当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直接送达文书有困难的,除了可以委托送达,还可以邮寄送达。
转交送达:是指对于特殊的收件人(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和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诉讼文件应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转交的一种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送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
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
1、除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以外,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2、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3、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
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