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提纲格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毕业论文提纲

《镜花缘与清代中期才女文化》

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指导老师:傅宇斌

班级:07中文C班姓名:马海昌学号:074030156

一、选题缘起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有关妇女生存和发展的各类问题倍受人们关注。“男女平等,男女并重”的意识观念被不同时代的有识之士提上了日程。尤其改革开放,进入市场经济以来,人们对“男女平等、平等的话语权、性别歧视”等意识观念仍有一定的误区,甚至有严重的个别性别歧视趋向。从清末到现代,对《镜花缘》的评价经历了一个由“男女并重”的平等思想到比较批评研究。以这个大的学术背景来探讨、解释《镜花缘》产生的原因,对清代的妇女的社会生活有一个新的认识。然而,《镜花缘》中所展现的大量才女们的诗词作品,大量地刻划女子在各方面的才能这一现象却往往仅被学术界评论为一种女权的解放,对于其时的历史背景和妇女的真实生存状态缺乏细致的考辨。本文立足于清中期以来的才女文化这一现象,结合李汝珍个人的生活经历,力图真实地再现出当时才女生活的场景。

二、内容提纲

㈠引言

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问世的李汝珍之《镜花缘》,尽管“论学说艺,数典谈经”,“兼顾九流,旁渉百戏”,却一直深受读者欣赏。《镜花缘》展现了一群栩栩如生的群体女性形象,她们因为有貌、有才又有情,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意识地表现女性的思想意识,揭示在男权社会压迫下的妇女处境,造就了中国文学史上从未有的女性群体新形象。作品中已经超越了单一地表现女性的闺才,而将女性置于更广阔的社会领域中予以观照,多方面、多层次地描绘女子的各种才能。

㈡本论

围绕《镜花缘》书中的描写,在《镜花缘》中,百花才女们突破了传统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才德论”的束缚,不是赞美一二女中俊彦,它所礼颂的才智也超越了闺阁闲技。才女们所营造的泱泱女性世界更是奇异多姿、温馨芬芳,前所未有,形成了不同面貌的才女,因而也就具有了更丰富、更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文化蕴含。

1、闺阁才女。众才女各有所能,她们之中不仅具有诗词曲赋文学之才、琴棋书画艺术之才,不少人还通过经史音韵、医学算术、天文地理等极为实用的知识和技术。唐闺臣的《天女散花赋》,生动形象地描绘了百花形状。其中成就最高的便是史幽探、袁萃芳演绎的《璇玑图》,联系其时清中期社会上的才女文化,对闺阁女儿的教育在盛清一世变得愈来愈重要。在婚姻市场上,博学标志着一个女子成为众人争相延聘的对象,成为一个不仅能生育子嗣还能为儿子们提供最优越的早期教育的未来母亲。在进一步说,她在亲朋戚友和整个社会的眼中还是她的“家学”传统的继承者。如妇女诗人编撰的文集《国朝闺秀正始集》的出现,袁枚的《随园女弟子诗集》等,对之与文本的联系、分析、总结。

2、职业女性。盛清时代一个女性的价值——她对家庭和政府国库的价值以及她作为人类的一员的价值——是以她的生产性劳动和她飞梭纺织、穿针走线的技

能来衡量的。李的《镜花缘》中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如第十三回中良氏母女“每日作些针黹货卖,衣食尚可敷衍。”第二十八回里的姚芷馨跟随父母寄居他乡,父母去世,自谋生路。“因见此处桑树极盛,故以养蚕、纺织为主。”并且带动当地妇女养蚕织机,造福一方。视女红为一种职业,更为一种责任。凭借自己的一技之长,获取生存的基本物质需求。积极劳动,莫要嗟来之食。

3、女性社团。李的作品中不吝啬笔墨地描写才女群聚的场景,在作品的后半部分表现的淋漓尽致。详细叙述了众女子行酒令、猜灯谜、吟诗等。表面看来,是在尽显各位女子的才能,实际上,众女子齐聚一堂,谈经说文,饮酒赋诗,正式当时的一种社会流行的组织形式——社团——的影子。盛清时期,女性社团大量出现,李汝珍在作品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到该组织形式,但从他的文章内容来看,众女子聚会及内容形式与其时代的女性社团文化及其相似或相符。17世纪后半期,一群上层定期聚集在她们的别墅中饮酒、赋诗和交换画作,这些活动与其文人父、夫所作无异。当时,社会上已经出现了较有名气的女性社团,如“蕉园七子”,其中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应推袁枚为首的“随园女弟子”。

4、男女角色的倒置。重点分析《镜花缘》中“女儿国”这一片段。从女儿国的现实依托来看,女儿国的诞生完全是立足于作者所处的现实社会,所以作者构筑的过度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的|“女儿国”,它只不过是一面镜子,既有着对社会普遍现象的讽刺,又有着对新的进步现象(男女性别的宽松灵活局面)的主观扩大或社会理想。虽然当时对女性“裹脚”这一旧习仍普遍存在,仍是男性话语权的社会,但也出现了一些积极的、进步的社会现象。

㈢结论

总结:在社会性别分离领域基础上的建构。社会性别是一种文化建构:男、女在角色、行为、脑力和情感方面的区别。儒家社会性别伦理是建立在两个支柱基础上的,即“三从”和“男女有别”(男∕外,女∕内)。不论或因为这些暂时的女性超越,男女有别这一分离领域的前提并未受到触动。当女性努力变得男性化时——就已经达到了将男性士大夫视作角色样板的程度,社会性别体系中意识形态和机能上的不平衡现象并未受到挑战。

参考文献

[1][清]李汝珍著.镜花缘[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2]鲁迅.中国小说史略[A].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3]胡适.<镜花缘>的引论[A].上海:亚东图书馆,1924.

[4]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5]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6][美]曼素恩.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M].定宜庄,颜宜葳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7][美]高彦颐.闺塾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M].李志生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8]李昌华.《镜花缘》论[J].连云港教育学院学报,1995.

[9]刘凤霞.从《镜花缘》看李汝珍的女性才得观[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8.

[10]马勤勤.女性的重写与重读—试论三维视野中的《镜花缘》[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6.

[11]汪龙麟.20世纪《镜花缘》研究述评[J].东北师大学报,200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