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变更流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种设备变更流程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办理变更

1、使用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

a.变更申报表(一式两份)

b.使用证

c.注册登记表

d.检验报告(移装和重新启用时查看,并在有效期内)

e.变更声明(变更声明至少应包括内容:1.设备使用单位名称2.设备名称

3.设备数量

4.注册代码

5.出厂编号

6.变更项目

7.变更原因

8.变更日期)

f.变更证明材料(使用单位名称进行变更时提供工商局的名称变更证明)(车用气瓶过户需提供接收声明)

2、流程:

a.查看提供材料(注册代码、使用证号等要核对正确,使用单位提交的有关资料一栏要填写明确,对于停用设备要注明预计停用时间)

b.在变更申报表盖章(申报表县区局一份,使用单位一份)

c.扫描变更申报表存档

d.登陆山东金质特种设备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变更,点击“设备总数”后点击“查找”,在查找表格中输入注册代码,查找相应设备,然后选中点击“变更”,再在“待办设备”中找到相应的设备,选中点击“修改”,对应的选择变更项目,然后选择“已批”,在申请表一栏中选择已事先扫描的申报表,最后点击“保存”。(使用单位名称变更不用上传扫描文件)

e.将变更项目录入变更信息台账,并将信息台账每月报市局特监科。

f.材料留存,将申请变更的材料整理归档。

3、有关要求:

1.申报停用的材料留存:申报表、注册表、使用证、变更声明;

2.申报重新启用的材料留存:申报表、变更声明、原停用申报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3.申报使用单位名称变更的材料留存:申报表、工商局变更证明、原注册表使用证;设备重新启用时,找出停用时存档的使用证和注册表归还使用单位。

4.过户移转证明的开具,根据使用登记规则,锅炉移装时应开具《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异地移装证明》、压力容器移转时应开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起重机械过户时应出具《过户(移装)证明》;

5.对于可能出现的使用单位的使用证或者注册表丢失,使用单位要出具证明材料,并在变更申报表中进行说明。

6.因为注册表和使用证在市局,所以原办理的停用手续的启用手续仍在市局办理,直至原停用手续办理完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