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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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基本业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基本业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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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鉴证业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对财务信息的审查和分析,帮助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为了保证鉴证业务的质量和可靠性,各国鉴证机构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准则。

以下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1.适用准则鉴证工作应当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鉴证准则,确保鉴证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符合鉴证准则的要求。

2.鉴证目标鉴证业务的目标是对特定的事实和信息进行审查,以获得可靠的证据,从而对涉及的问题作出明确的结论。

3.独立性鉴证师应当保持独立的专业判断和主观意识,不受经济利益的影响,以确保鉴证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4.审慎性鉴证师在进行鉴证工作时应当秉持审慎原则,进行充分的调查和核实,确保所得到的证据是充分、可靠和相关的。

5.职业道德鉴证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包括保密、诚实、公正、诚信等原则,确保在鉴证工作中不违反职业道德的要求。

6.技术能力鉴证师应当具备充分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以确保在鉴证工作中能够进行准确和可靠的分析和判断。

7.记录和报告鉴证师应当进行充分和详细的记录,并及时向委托方报告鉴证工作的进展和结果,确保鉴证工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8.继续教育鉴证师应当进行持续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以维持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适应鉴证业务发展的变化和需求。

9.私密性鉴证师应当妥善保管鉴证过程中获取到的信息和文件,并确保不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以保护相关信息的私密性。

10.权责平衡鉴证师应当在维护公众利益和委托方利益的同时,保持公正、客观和中立的立场,确保权责的平衡和合理的利益分配。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这些准则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证鉴证业务的质量和可靠性非常重要。

鉴证师在进行工作时应当充分理解和遵守这些准则,以确保自己的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要求,并且能够为委托方提供有关的准确和可靠的鉴证结果。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48项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48项准则

我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48项准则一、概述我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48项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并发布的,旨在规范注册会计师从事鉴证业务的行为,保证其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提高鉴证报告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准则》内容全面、深度透彻,广度涵盖了鉴证业务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堪称是注册会计师在从事鉴证业务时的“行为准则宝典”。

二、深度评估1. 审慎假设和审慎适用审慎假设和审慎适用是《准则》中的首要准则,体现了注册会计师在从事鉴证业务时应当秉持的审慎态度和审慎思维。

这一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收集证据、制定鉴证计划、进行鉴证程序和宣布鉴证意见时,应当审慎对待不确定因素和风险,避免过度自信和粗心大意,确保鉴证工作的真实可靠性。

2. 独立观点和独立意见独立观点和独立意见是《准则》中的核心准则,凸显了注册会计师在从事鉴证工作时应当保持道德独立、精神独立和事务独立。

这一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鉴证过程中应当保持客观、公正和中立的态度,不受利益干扰和外部压力,仅凭自身专业判断给出独立的鉴证意见,确保鉴证结果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3. 职业保密和保护客户合法权益职业保密和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是《准则》中的基本准则,彰显了注册会计师在从事鉴证工作时应当遵守的职业操守和法律责任。

这一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同时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不泄露客户信息或利用客户信息谋取私利,确保鉴证工作的诚信和可持续性。

4. 客户关系和鉴证项目管理客户关系和鉴证项目管理是《准则》中的关键准则,突显了注册会计师在从事鉴证工作时应当重视的管理和沟通能力。

这一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和团队合作氛围,制定合理的鉴证计划和时间表,充分沟通和协调鉴证项目各方利益,确保鉴证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三、广度评估1. 鉴证服务项目的承接和组织鉴证服务项目的承接和组织是《准则》中的执业准则之一,包括了注册会计师在承接鉴证项目时应当全面了解客户要求和项目背景,梳理鉴证服务流程和组织鉴证工作团队,确保鉴证服务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鉴证业务的活动和行为。

第三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在从事鉴证业务时,应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行使赋予的鉴证职能。

第二章鉴证工作的组织和运作第四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符合专业要求的鉴证部门,明确鉴证业务的组织和运作机构,确保鉴证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鉴证工作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程序,明确工作过程中的责任分工和决策程序,确保鉴证结果的可信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进行鉴证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鉴证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第三章鉴证工作的职责和义务第七条注册会计师在进行鉴证工作时,应保持独立思考,审慎判断,并确保鉴证意见客观可靠。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应遵守和执行当地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准则和鉴证国际准则,不得违反职业操守和职业规范。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证所取得的鉴证证据真实、完整、准确,并依法保存至少五年。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尽职尽责地进行鉴证工作,对鉴证对象的报表和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审查,查清基本事实,发现和评估潜在风险,并提出客观的鉴证意见。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护鉴证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确保鉴证意见的公正、公正。

第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提供准确和充分的鉴证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伪造或延缓披露重要信息。

第四章鉴证工作的质量控制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和完善鉴证业务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内部质量控制规范,确保鉴证工作的高质量。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鉴证工作质量控制的评价和监督,并及时改进和提升质量控制水平。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对鉴证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鉴证业务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和健全客诉处理机制,认真对待鉴证利益相关方的投诉和意见反馈,及时解决争议。

第五章监管和处罚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配合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提供鉴证业务相关信息和资料。

审计学多选题

审计学多选题

1.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包括()。

A.审计准则B.其他鉴证业务准则C.审阅准则D.相关服务准则【答案】ABC【解析】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包括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包括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鉴证业务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选项D 错误。

参考教材44页三、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内容,图4-2。

2.鉴证业务要素包括()。

A.三方关系B.鉴证对象C.标准D.证据【答案】ABCD【解析】鉴证业务包括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和鉴证报告五要素。

参考教材45 页一、(二)鉴证业务要素的内容。

3.关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和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提供高水平的保证,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低至该业务环境可接受的低水平,以积极方式发表意见B.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提供有意义水平的保证,注册会计师将鉴证业务风险降低至该业务环境可接受的水平,以消极方式发表意见C.对于可接受的鉴证业务风险水平,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较高,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较低D.对于审计证据的数量,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需要的数量较多,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需要的数量较少【答案】ABD【解析】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可接受的鉴证业务风险水平较高,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可接受的鉴证业务风险水平较低。

参考教材46页一、(四)鉴证业务的目标的内容。

4.某会计师事务所拟承接一项鉴证业务,承接该业务应考虑的事项有()。

A.在接受委托前,会计师事务所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后,认为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要求B.使用的标准适当且能为预期使用者所获取C.拟承接业务鉴证对象适当D.拟承接业务鉴证对象信息适当【答案】ABC【解析】拟承接业务鉴证对象信息适当,不是拟承接的鉴证业务考虑的内容。

参考教材47页二、(一)承接鉴证业务的条件的内容。

4.下列关于三方关系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三方关系人分别指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委托方B.责任方与预期使用者可能是同一方,也可能不是同一方C.在某些情况下,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可能来自同一企业,但并不意味着两者就是同一方D.是否存在三方关系人是判断某项业务是否属于鉴证业务的重要标准之一【答案】BCD【解析】鉴证业务三方关系分别指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委托方是错的,选项A错误。

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2-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体系2-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二)已承接业务的变更 对已承接的鉴证业务,如果没有合理理由, 注册会计师不应将该项业务变更为非鉴证业务, 或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变更为有限保证的鉴证 业务。
合理理由
变更原因: 1.业务环境变化影响到预期使用者的需求; 2.预期使用者对该项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 3.业务范围存在限制。
不合理理由
注意: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同意变更业务,委 托人又不同意继续执行原鉴证业务,注册会 计师应当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第二,预期使用者可以获取鉴证对象信息。
2.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 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 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 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 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
注意:二者的判别。 (1)预期使用者获取鉴证对象信息的方式不同。 (2)注册会计师提出结论的对象不同。 (3)责任方的责任不同。 (4)鉴证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不同。在基于责任方 认定的业务中,鉴证报告的引言段通常会提供责 任方认定的相关信息,进而说明其所执行的鉴证 程序并提出鉴证结论。
注意: 第一,如果证据质量存在缺陷,仅靠提高证 据数量可能无法弥补该缺陷; 第二,获取证据时可以考虑成本效益原则。
(三)重要性 1.含义: 所谓重要性,是指鉴证对象信息中存在错 报的严重程度,这一错报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 能影响预期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
预期使用者可以接受的错报程度。
重要性包括数量和质量两方面的因素。
3.鉴证结论直接提及鉴证对象且鉴证对象信息 存在重大错报。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 应当视其影响的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 结论或否定结论的报告。
4.在承接业务后,发现标准或鉴证对象不适当, 如果可能误导预期使用者,注册会计师应当视 其重大与广泛程度,出具保留结论与否定结论 的报告。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解除业务约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准则》包括总则和十二个具体的准则,下面将对这些准则进行详细介绍。

1. 总则:总则明确了鉴证工作的目的、原则和规范要求。

注册会计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要求进行鉴证工作,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并在鉴证报告中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

2. 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在进行鉴证工作时,应遵守国家和行业的会计准则,确保鉴证报告中的数据准确无误。

3. 证据的获取和评价:注册会计师应收集和审查与鉴证对象相关的证据,以确定鉴证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收集到的证据应充分、遗漏不应明显,并经过合理的评价。

4. 单位的内部控制:鉴证工作应考虑被鉴证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估其有效性和效率,以判断鉴证对象的可靠性。

5. 鉴证工作的计划和组织:注册会计师应事先制定鉴证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的目标、方法和实施步骤。

同时,应确定适当的鉴证组织架构和分工,并合理安排鉴证工作的时间。

6. 鉴证工作的进行:注册会计师应按照计划和要求执行鉴证工作,保持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

在鉴证过程中,应积极收集证据、对证据进行评价、分析和解释,并适时通知鉴证责任人。

7. 鉴证工作的取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根据鉴证对象和业务的特点,确定适当的取证程序,并按照取证程序获得的证据进行评价和分析。

8. 鉴证报告的编制:注册会计师应根据鉴证工作的结果,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要求编制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应表达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

9. 鉴证报告的发表与使用:注册会计师在发表鉴证报告前,应对其内容进行审查,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鉴证报告应符合报告使用者的需求,提供可靠的信息,并保密相关事项。

10. 职责与权利的界定:注册会计师在鉴证工作中应明确自己的职责与权利,并遵守职业道德与法律法规的规定。

11. 鉴证工作的质量控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鉴证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一致性。

12. 鉴证工作的记录与文件:注册会计师应保留鉴证工作的记录和文件,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妥善保管,以备日后审计和查阅。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包括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包括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1. 概述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规范,旨在规范注册会计师在从事鉴证业务过程中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保证其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本文将从准则的背景、内容和实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2. 背景鉴证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重要领域之一,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等信息的审查和核实,提供独立的意见,增强用户对信息可靠性的信任度。

为了确保鉴证工作的质量和可信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3. 内容3.1 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注册会计师在从事鉴证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

他们应该保持独立、诚实、正直,并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当行为。

3.2 确定鉴证目标和范围注册会计师在进行鉴证工作前,应与委托方充分沟通,明确鉴证目标和范围。

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业务模式、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风险,以便制定适当的鉴证程序。

3.3 采集和评价证据注册会计师需要采集足够、适当的证据来支持其鉴证意见。

他们应基于审慎性、独立性和专业判断力,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评价,并确保其完整性、可靠性和相关性。

3.4 发表鉴证意见注册会计师应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对财务报表等信息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合规性发表鉴证意见。

他们需要确保所发表的意见清晰明确,并充分说明所依据的基础。

3.5 维护鉴证文件注册会计师需要维护完整而准确的鉴证文件,以记录整个鉴证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结果和结论。

这些文件应该能够支持鉴证意见,并在一定时间内保存备查。

4. 实施4.1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认真履行其职业责任,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并遵守鉴证业务的基本准则。

他们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鉴证工作的质量和可信度。

4.2 监督和执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监督注册会计师的鉴证业务,并根据需要进行执法行为。

对于违反准则的行为,协会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并公布相关信息,以维护行业声誉和用户信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是指规范中国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从事鉴证业务活动的一系列行为规范。

其主要内容包括:
1. 鉴证的定义与目的:鉴证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客户提供的财务信息进行审查、检查、核实等一系列工作,以评价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从而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其目的是帮助客户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同时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2. 鉴证工作的范围和要求: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工作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同时,应确保鉴证工作的完整性、客观性、独立性和保密性,以保证评价和建议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鉴证程序和方法: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工作时,应遵循规范的程序和方法。

具体包括确定鉴证目标和范围、获取和了解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和测试、发表鉴证意见等环节。

同时,应采用科学、严谨、可靠的方法和技术手段,保证鉴证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 鉴证报告:鉴证报告是注册会计师鉴证工作的最终成果,应包括鉴证目的、范围、过程和结果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应明确表达鉴证师的意见和建议,以及鉴证过程中的关键风险和问题。

并且,应遵守报告的格式、内容和发布时间等规定。

5. 鉴证质量控制:注册会计师应建立和落实鉴证质量控制制度,对鉴证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具体包括编制鉴证计划和预算、确定鉴证委托和协调工作安排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应建立反馈机制和纠错机制,提高鉴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2023-11-01•鉴证业务概述•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范围•鉴证业务的程序和方法目录•鉴证业务的证据收集和评价•鉴证业务的报告和披露•鉴证业务的质量控制和监督01鉴证业务概述鉴证业务定义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

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

鉴证业务的特点鉴证业务涉及第三方的利益。

鉴证业务需要由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独立第三方实施。

实施鉴证业务的目的是对鉴证对象信息整体或某一方面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标准进行计量的结果提出结论。

鉴证业务有明确的执业规范和收费标准。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期财务报表审计鉴证业务的分类•合并、分立、清算审计•盈利预测审核•内部控制鉴证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年度财务报表审阅•中期财务报表审阅•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鉴证业务的分类•内部控制鉴证•对特殊目的审计报告的特殊考虑鉴证业务的分类02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范围03维护公众利益鉴证业务能够提高企业财务报告的可信度和透明度,有助于维护公众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鉴证业务的目标01提高鉴证对象信息的可信度和可靠性通过执行鉴证程序,对鉴证对象信息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提高其可信度和可靠性。

02保护投资者利益鉴证业务能够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客观的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保护其利益。

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确保其真实性和合规性。

财务报表审计除财务报表审计外的其他鉴证业务,如内部控制审计、合规性审计等。

其他鉴证业务鉴证业务的范围由于鉴证程序受到法律法规、技术水平、人员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鉴证业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局限性信息不对称成本效益原则由于企业与鉴证机构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可能影响鉴证程序的执行和效果。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准则以“保障公众利益、维护注册会计师声誉、规范鉴证业务行为”为基本原则,旨在确保注册会计师在鉴证业务中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提供准确、可靠、独立的意见。

一、公众利益准则明确注册会计师在鉴证业务中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公众利益,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等相关各方的权益。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客观、独立的判断,及时发现和揭示错误、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使用者能够准确了解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职业尊严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鉴证业务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公正的立场,不受个人利益或他人压力的干扰。

注册会计师应持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确保鉴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工作质量准则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在鉴证业务中的工作程序和方法,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进行鉴证工作时应遵循一定的流程和程序,确保工作的严谨性和一致性。

准则还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进行鉴证工作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工作质量。

四、专业保密准则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在鉴证业务中的保密责任。

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工作所获取的涉及客户的信息和数据进行保密,并不得将其用于其他违法违规的目的。

同时,准则还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在处理客户与鉴证事务相关的利益冲突时应当采取妥善的方式进行处理,保证对客户的利益不产生不良的影响。

五、鉴证报告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进行鉴证工作后需按照规定形式发布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应当清晰、明确地说明实际进行的鉴证工作和所得出的结论,确保使用者能够准确理解报告内容。

同时,准则还规定了鉴证报告的签署和公告的要求,确保鉴证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总而言之,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是保障公众利益、维护注册会计师声誉、规范鉴证业务行为的重要指导文件。

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鉴证业务中具备高度的专业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独立的意见,并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包括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包括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一、引言作为会计专业中的顶级职称,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CPA)鉴证业务是其核心职责之一。

鉴证业务的进行需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准则,以确保会计师的专业素养和鉴证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

本文将详细探讨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的基本准则。

二、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概述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完成鉴证工作中应当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这些准则包括:独立性、诚实正直、专业技术能力和审慎谨慎等方面的要求。

2.1 独立性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工作的核心原则之一。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工作时必须保持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的能力,不受他人影响或利益关系的干扰。

2.2 诚实正直诚实正直是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进行的基本准则之一。

注册会计师在整个鉴证过程中,必须以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以保证鉴证结果的真实性。

2.3 专业技术能力专业技术能力是注册会计师进行鉴证工作的基本要求之一。

注册会计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各种鉴证方法和工具,以提供准确、可靠的鉴证意见。

2.4 审慎谨慎审慎谨慎是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进行的基本准则之一。

注册会计师在鉴证工作中应当具备审慎的态度,仔细、认真地进行审计程序和鉴证工作,避免疏忽和失误。

三、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详解3.1 独立性的要求独立性是鉴证工作最为重要的准则之一,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独立思考:注册会计师需要保持独立的思考能力,避免受他人、团体或利益关系的影响,独立判断并表达鉴证意见。

2.独立判断: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事实和证据,独立判断被鉴证单位的财务状况、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

3.独立性保持:注册会计师在鉴证过程中,需要维护和保证自己的独立地位,不受他人的干扰和控制。

3.2 诚实正直的要求诚实正直是鉴证工作的基本准则之一,其具体要求如下:1.真实、准确、完整:注册会计师在鉴证过程中,应当以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讲解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讲解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讲解然后,《准则》界定了鉴证业务的组成,主要包括法定鉴证、自愿鉴证和约定鉴证三种形式。

法定鉴证是依照法律规定获得授权的鉴证业务,自愿鉴证是企业或个人自愿请求注册会计师进行的鉴证服务,约定鉴证是双方约定进行的鉴证服务。

接着,《准则》提出了鉴证报告的要求,包括报告的形式、内容要求和鉴证程序的遵守。

鉴证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内容要求包括对鉴证对象的描述、鉴证目标的确定、鉴证程序的执行结果和鉴证结论的表述等。

鉴证人员在鉴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鉴证程序,确保鉴证结论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然后,《准则》规定了鉴证程序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鉴证程序主要包括鉴证计划、鉴证证据的收集、鉴证程序的执行和鉴证报告的出具等。

鉴证人员应根据鉴证目标和鉴证对象的特点,制定合理的鉴证计划,并通过收集、分析和评价鉴证证据,得出可靠的鉴证结论。

其次,《准则》详细介绍了鉴证程序的实施。

鉴证人员在实施鉴证工作时,应遵守独立性、保密性和专业素养等要求,并应进行适当的沟通和协调。

然后,《准则》规定了鉴证工作的组织和任务。

鉴证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鉴证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并制定具体的鉴证工作计划。

最后,《准则》对鉴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鉴证事务管理进行了规定。

鉴证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面向未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和技能。

鉴证事务管理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保障鉴证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综上所述,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是规范注册会计师从事鉴证业务的重要规范,涵盖鉴证的定义、鉴证业务的组成、鉴证报告的要求、鉴证程序的规定、鉴证程序的实施、鉴证工作的组织和任务、鉴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鉴证事务管理等内容。

注册会计师在从事鉴证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准则》的规定,确保鉴证工作的质量和可靠性。

鉴证是发表对特定对象的某一方面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性质的日益技术复杂性的认定的过程,涉及收集、分析和评价证据,并基于审计准则和公认的鉴证程序发表明确结论并出具鉴证报告。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嘿呀,小伙伴们,咱们来唠唠这个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哈。

简单来说呢,这就像是一个超级重要的规则手册,在鉴证业务这个大领域里起着超级关
键的作用。

鉴证业务啊,就是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
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一种业务。

那这个基本
准则呢,就规定了好多好多方面的事儿。

比如说,在进行鉴证业务的时候,得先确定鉴证对象是什么吧。

这就
像是你要去完成一个任务,得先知道这个任务的目标是啥一样。

它可能是
财务报表,也可能是其他的一些数据或者信息。

然后呢,还得明确谁是责
任方。

这个责任方啊,就像是这个鉴证对象的“主人”,要对这个对象负
责的呢。

再就是注册会计师在进行鉴证业务的时候,得遵守一定的职业道德。

这职业道德可重要啦,就像咱们做人要有底线一样。

不能因为一些利益就
违背了公正、客观的原则。

而且呢,在收集证据的时候,也要按照准则规
定的方法和程序来。

不能随便找一些证据就完事了,得是靠谱的、有说服
力的证据才行。

还有哦,在出具鉴证报告的时候,那报告的格式、内容都得符合准则的要求。

报告要清楚地表达出注册会计师的结论,让那些预期使用者能看得懂。

这就好比我们写作文,得让别人能看明白我们想表达的意思一样。

概括来说呢,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就是为了保证鉴证业务的质量,让大家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有信心,对鉴证对象信息能放心地使用。

它就像一个灯塔,在鉴证业务的海洋里为大家指引着正确的方向呢。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财政部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注册会计师(CPA)验资业务的基本原则。

财政部制定了《全面和平协议》证明业务的基本原则,以确保财务报告的质量和完整性。

这些原则旨在指导注册公共会计师以应有的谨慎和勤勉精神履行其专业职责。

这些原则还提供了一个框架,使顾问在作证时能够保持客观性和独立性。

财政部概述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专业能力和应有的谨慎。

根据这一原则,顾问必须将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保持在最高级别,以便提供高质量的证明服务。

这包括不断更新最新的会计准则、条例和行业趋势,以有效评价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另一项基本原则是客观性和独立性。

顾问在进行作证时必须保持公正和公正的态度。

它们不应允许任何个人或经济利益损害其专业判断,并应向有关当事方披露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保密原则对《全面和平协议》的证明业务至关重要。

会计师负责敏感财务信息,他们必须采取合理步骤,确保这类信息保密。

它们只应在法律授权或要求时披露机密信息。

财政部强调职业行为和廉正对顾问的重要性。

他们应当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在所有专业和商业关系中诚实和正直地行事。

这包括避免任何可能损害职业信誉的行为,例如从事欺诈活动或歪曲事实。

为了说明这些原则的重要性,请考虑会计师协会为公开交易公司进行证明业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报表正接受股东和监管当局的审查,会计师协会的证明报告将对利益攸关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信心产生重大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师协会必须彻底了解公司财务报告和具体行业会计做法的复杂性,从而证明专业能力。

它们还必须保持客观性和独立性,对财务报表进行公正评估,不受公司管理层或其他方面的不当影响。

保密性对于这一业务至关重要,因为《全面和平协定》将能够获得机密财务资料,如果披露不当,可能影响公司的竞争地位。

会计师协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保障信息的保密性,并只按照业务约定条款或法律的要求披露信息。

会计师必须在整个参与过程中表现出专业行为和正直,诚实行事并保持最高的道德标准。

这包括以专业和透明的方式准确反映证明业务约定的结果,并转达公司管理层的任何关切或差异。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确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适用的鉴证业务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准则以及依据本准则制定的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准则所称鉴证业务要素,是指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和鉴证报告。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简称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第二章鉴证业务的定义和目标第五条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

如责任方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标准)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

第六条鉴证对象信息应当恰当反映既定标准运用于鉴证对象的情况。

如果没有按照既定标准恰当反映鉴证对象的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错报,而且可能存在重大错报。

第七条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

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评价或计量)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财务报表可为预期报表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我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制度准则

我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制度准则

我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制度准则一、背景介绍鉴证业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中的重要职责之一,其基本制度准则对于保证鉴证业务的质量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鉴证业务在金融、贸易、法律等多领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为了规范鉴证业务的开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准则,并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本文将对我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制度准则进行详细介绍。

二、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的定义和范围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对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会计信息进行核对和审查的工作。

其目的是为了发表专业意见,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的范围包括: - 审计和核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鉴证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披露和核实; - 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和鉴定; - 对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的合规性审计等。

三、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的基本原则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独立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应保持独立的立场和意见,不受任何外界势力的干扰。

2. 保密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应对所接触的企业信息和鉴证工作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3. 谨慎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在进行鉴证工作时应谨慎审慎,遵循事实真相和证据可靠的原则。

4. 公正公平原则:注册会计师应遵守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的利益。

四、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的程序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的程序包括: 1. 筹备阶段:注册会计师与委托方进行沟通,了解鉴证任务的范围和要求,确定鉴证计划和时间安排。

2. 数据收集:注册会计师收集与鉴证任务相关的企业、财务及其他相关信息。

3. 鉴证程序:注册会计师根据所收集的数据进行鉴证工作,包括核对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鉴证结果:注册会计师根据鉴证程序的结果,发表鉴证报告或意见,并向委托方提供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财会〔2006〕4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财会〔2006〕4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财会〔2006〕4号(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确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适用的鉴证业务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准则以及依据本准则制定的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三条本准则所称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准则所称鉴证业务要素,是指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和鉴证报告。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简称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第二章鉴证业务的定义和目标第五条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

如责任方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标准)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

第六条鉴证对象信息应当恰当反映既定标准运用于鉴证对象的情况。

如果没有按照既定标准恰当反映鉴证对象的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错报,而且可能存在重大错报。

第七条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

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

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评价或计量)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财务报表可为预期报表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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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指南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鉴证业务要素,以及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总体要求。

一、本准则的制定目的本准则第一条指出,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确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适用的鉴证业务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二、本准则的适用范围(一)应当遵守本准则的情况本准则第二条指出,鉴证业务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准则以及依据本准则制定的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如图1所示,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体系由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所构成。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鉴证业务准则由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统领,按照鉴证业务提供的保证程度和鉴证对象的不同,分为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其中,审计准则是整个业务准则体系的核心。

审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计业务。

在提供审计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并以积极方式提出结论。

审阅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的审阅业务。

在提供审阅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对所审阅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有限保证,并以消极方式提出结论。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其他鉴证业务,根据鉴证业务的性质和业务约定书的要求,提供有限保证或合理保证。

其他鉴证业务主要包括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内部控制鉴证等。

相关服务准则用以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除鉴证业务外的其他相关服务业务。

相关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代编财务信息、税务咨询和管理咨询等。

在提供相关服务时,注册会计师不提供任何程度的保证。

注册会计师对相关服务业务出具报告时,应当与鉴证报告明确区分。

为避免使用者混淆,相关服务业务报告应当避免出现如下情形:(1)暗示遵循本准则或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2)不适当地使用“审计”、“审阅”、“鉴证”等术语;(3)含有可能被合理误认为是鉴证结论的陈述。

(二)部分适用本准则的情况一项鉴证业务可能是某项综合业务的构成部分。

例如,与企业并购相关的业务可能包括对历史财务信息和预测性财务信息发表鉴证意见的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本准则仅适用于该业务中与鉴证业务相关的部分。

(三)不存在除责任方之外的其他预期使用者的情况如果某项业务不存在除责任方之外的其他预期使用者,但在其他所有方面符合审计准则、审阅准则或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和责任方可以协商运用本准则的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报告中应注明该报告仅供责任方使用。

三、注册会计师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第一款指出,本准则所称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有时也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如在承接业务时)。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鉴证报告要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四、鉴证业务要素鉴证业务旨在增进某一鉴证对象信息的可信性。

注册会计师通过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来评价某个鉴证对象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适当的标准,并出具鉴证报告,从而提高该鉴证对象信息的可信性。

本准则第三条第二款指出,本准则所称鉴证业务要素,是指鉴证业务的三方关系、鉴证对象、标准、证据和鉴证报告。

1.三方关系。

三方关系人分别是注册会计师、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

注册会计师对由责任方负责的鉴证对象或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程度。

2.鉴证对象。

鉴证对象具有多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如财务或非财务的业绩或状况、物理特征、系统与过程、行为等。

不同的鉴证对象具有不同特征。

3.标准。

标准即用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的基准,当涉及列报时,还包括列报的基准。

4.证据。

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提出鉴证结论的基础。

5.鉴证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鉴证对象信息(或鉴证对象)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符合适当的标准,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发表能够提供一定保证程度的结论。

本准则的第四章至第八章将分别对鉴证业务的五要素进行详细说明。

五、与鉴证业务相关的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要求本准则第四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简称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一)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目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主要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这两个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鉴证业务时,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其中,应有的关注是指专业人士对其所提供服务承担的勤勉尽责的义务。

应有的关注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鉴证业务,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其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收集和客观评价证据。

(二)遵守质量控制准则质量控制准则用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各类业务时应当遵守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对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提出的制度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质量控制准则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质量控制制度,包括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以合理实现质量控制的两大目标:(1)保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的规定;(2)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目前,财政部已发布两个质量控制准则,即《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 号——业务质量控制》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前者从会计师事务所层面上进行规范,适用于包括鉴证业务在内的各项业务;后者从执行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层面上进行规范,仅适用于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

这两项准则联系紧密,前者是后者的制定依据。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以及本所制定的质量控制制度。

第二章鉴证业务的定义与目标本准则第二章(第五条至第八条),主要说明鉴证业务与鉴证对象信息的定义、鉴证业务与相关服务的区别,并区分不同类型的鉴证业务。

一、鉴证业务的定义本准则第五条第一款对鉴证业务的定义进行了界定。

鉴证业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以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信任程度的业务。

上述定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1)鉴证业务的用户是“预期使用者”,即鉴证业务可以用来有效地满足预期使用者的需求;(2)鉴证业务的目的是改善信息的质量或内涵,增强除责任方之外的预期使用者对鉴证对象信息的信任程度,即以适当保证或提高鉴证对象信息的质量为主要目的,而不涉及为如何利用信息提供建议;(3)鉴证业务的基础是独立性和专业性,通常由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的注册会计师来执行,注册会计师应当独立于责任方和预期使用者;(4)鉴证业务的“产品”是鉴证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鉴证对象信息提出结论,该结论应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予以传达。

二、鉴证对象信息的定义本准则第五条第二款对鉴证对象信息的含义进行了界定。

鉴证对象信息是按照标准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和计量的结果。

如责任方按照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标准)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包括披露,下同)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

本准则第六条规定,鉴证对象信息应当恰当反映既定标准运用于鉴证对象的情况。

如果没有按照既定标准恰当反映鉴证对象的情况,鉴证对象信息可能存在错报,而且可能存在重大错报。

三、鉴证业务与相关服务的区别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专业服务包括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业务涉及的关系人不同。

相关服务通常只涉及两方关系人,即客户和提供相关服务的注册会计师;而鉴证业务通常涉及三方关系人,即责任方、预期使用者及提供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2.业务关注的焦点不同。

相关服务关注的焦点主要是信息的生成、编制或对如何利用信息作出决策提供建议;而鉴证业务关注的焦点是适当保证和提高鉴证对象信息的质量,通常不涉及信息的利用。

3.工作结果不同。

相关服务的工作结果不对信息提供可信性保证;而鉴证业务的工作结果是注册会计师以书面形式提出结论,该结论能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某种程度的可信性保证。

4.独立性要求不同。

相关服务通常不对提供服务的注册会计师提出独立性要求;而鉴证业务要求注册会计师必须独立于鉴证业务中的其他两方。

下面,我们以财务报表审计作为鉴证业务的例子,以代编财务信息作为相关服务的例子,对两类业务进行比较(见表1)。

注册会计师在确定某项业务是适合作为鉴证业务还是适合作为相关服务时,应当根据执业准则的要求,着重考虑客户寻求服务的目的。

如果客户的要求只涉及信息的编制和利用或就某一事项寻求建议或意见,那么注册会计师将此业务作为相关服务是恰当的。

但是,如果客户需要注册会计师对特定事项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供保证,则此业务应当作为鉴证业务。

四、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本准则第七条第一款指出,鉴证业务分为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和直接报告业务。

这是按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所获取来分类的。

本准则第七条的第二款和第三款分别对这两类业务进行了说明。

第七条第二款指出,在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中,责任方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鉴证对象信息以责任方认定的形式为预期使用者获取。

如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被审计单位管理层(责任方)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鉴证对象)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评价或计量)而形成的财务报表(鉴证对象信息)即为责任方的认定,该财务报表可为预期使用者获取,注册会计师针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这种业务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业务。

第七条第三款指出,在直接报告业务中,注册会计师直接对鉴证对象进行评价或计量,或者从责任方获取对鉴证对象评价或计量的认定,而该认定无法为预期使用者获取,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鉴证报告获取鉴证对象信息。

如在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从管理层(责任方)获取其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报告(责任方认定),或虽然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该报告,但预期使用者无法获取该报告,注册会计师直接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鉴证对象)进行评价并出具鉴证报告,预期使用者只能通过阅读该鉴证报告获得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信息(鉴证对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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