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公平竞争法律制度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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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律与竞争政策的新发展——蒙古反垄断国际会议研讨情况综述

竞争法律与竞争政策的新发展——蒙古反垄断国际会议研讨情况综述
2 1 — 0 8 1
专题 研 究
竞 争法律与竞 争政策的新 发展
蒙古反 垄断 国际会 议研 讨 情 况综 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口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执 法 局 反 垄 断 执 法 处
2 1 年 5月 ,国家 工 商 总局 反垄 断 与 反不 正 当 01
展 中 国家 情况 不一 。 目前 在发 展 中 国家 , 非洲 的 2 2个 国家 中有 6个 国家 正在 制定 中 ;亚太 地 区 l 7个 国家 中有 4个 国家正 在 制定 中 ;拉美 和 加勒 比海 地 区 1 8
规 规定 行使 知识 产权 的行 为 , 适 用本法 ; 是 , 营 不 但 经
者 滥用 知识 产权 , 除 、 排 限制竞 争 的行 为 , 用本 法 。 适 ” 而关 于何 为滥 用知识 产权 , 可能适 用 的条 款就 是该 最 法 第 十 七条 规 定 的 具有 市 场 支 配地 位 的 经 营者 从 事 的滥 用市 场支 配地 位 的行为 了 , 这些 行 为 中并没 有 但 明确 提到 专利 许 可 中回授 的问题 。看来 , 只有 等将来
差异 ; 多考 虑产业 政 策 、 争 力 、 更 竞 中小企 业及 公 共利
益等 。 尽管 发展 中国家在 竞争 法 和执法 政策 方 面有很 大不同, 但在 加强 竞争 执法 方 面仍具 有 一致性 。
二 、 于 滥 用 市场 支 配 地 位 行 为 的 认 定 及 有 关 案 例 关
识 产 权 反垄 断 规 章 时依 据 《 垄 断法 》 十七 条 中的 反 第 兜底 条款 “ 国务 院反 垄 断执法 机构 认定 的其 他 滥用 市 场支 配地 位 的行 为” 进行 具体 化 了 。 时 , 届 可借 鉴美 国

竞争法

竞争法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起商品做
虚假宣传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 响,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罚款。广告经营者故意发布虚假广告的,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依 法处以罚款。 经营者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责令停止违 法行为,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 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07.8.30通 过 ;08.8.1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一 垄断协议
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排除、限制竞 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而该优势或特权并非垄断者通过市场竞争 所取得。 (2) 断者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操纵、支配 甚至独占市场。 (3) 垄断者限制、排斥他人与之竞争。
2 外国反垄断法介绍
美国1890年制定的《 谢尔曼法 》是现代
反垄断法产生的标志。
其后,各国纷纷制定限制垄断(并非禁止
垄断)的法律规范。
不正当竞争的法律特征表现为:
其一,商业竞争性。
其二,行为违法性。
其三,不当侵权性。 其四,社会危害性。

案例:
联通公司01年组织了一次“超级大赢家有
奖短信答题”活动,内容是联通用户发短 信息猜题,连续不同答对者送相应话费和 积分,积分超过3万分者,获抽奖机会, 最高奖项为夏利2000型轿车10年使用权。 区工商局经检科下达“询问书”了解具体 情况后,认为联通公司不正当竞争法,责 令停止该活动,并处以20万元罚款。
4 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责任
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公平竞争法的主要内容与条款解析

公平竞争法的主要内容与条款解析
2023 WOR析
REPORTING
目录
• 公平竞争法概述 • 公平竞争法的主要条款 • 公平竞争法的实施与监管 • 公平竞争法对企业的影响 • 公平竞争法的实践案例 • 公平竞争法的未来展望
PART 01
公平竞争法概述
公平竞争法的定义与作用
定义
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管,防止价格歧视、价格欺 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形成
推动市场准入改革
深化市场准入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进 入市场,促进市场竞争。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打击侵犯知识产 权的行为,维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三: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
保护原因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受到经营者的欺诈、误导等不正当竞争行 为的侵害,导致合法权益受损。
保护结果
消费者通过投诉、举报等途径向监管部门反映问题,监管部门依据公平竞争法对 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也 提醒和警示其他经营者要遵守公平竞争规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利益。
企业需要建立公平竞争机制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01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企业依法
合规经营。
加强员工培训
02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合
规意识,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
03
企业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
者的投诉,化解纠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
在各自辖区内,依据公平竞争法对市 场主体的竞争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竞争法律制度

竞争法律制度

竞争法律制度竞争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基础上,制定出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制度。

在当今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法律制度已经成为了各国治理经济体制的基础,也是实现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重要法律基础。

竞争法律制度的目标是保护市场公正竞争,防止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福利。

通过法律竞争制度,政府可以保持市场秩序和公正性,使市场参与者公平竞争,降低市场进入门槛,鼓励新的创新和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而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竞争法律制度的关键要素是禁止垄断和限制竞争法案。

禁止垄断法案主要涉及到禁止某些企业在市场上存在垄断地位或者滥用垄断的行为。

而限制竞争法案则主要是指禁止霸凌和歧视性定价等不公平竞争行为。

这些法律框架不仅约束了公司的行为,同时也确保了消费者的利益。

竞争法律制度的应用范围也非常广泛,在各个行业和领域都有涉及,包括从通讯、银行、证券行业到大众消费品等各种领域。

在通讯领域,竞争法律制度的应用可以有效地防止通讯公司滥用其垄断地位,而不给消费者带来任何好处。

在银行和证券行业,竞争法律制度的应用可以减少借贷和投资费用,防止银行和证券公司滥用其垄断地位,而在大众消费品领域,竞争法律制度的应用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选择和优惠。

除此之外,竞争法律制度对企业的监管,也是对市场稳定性、公平竞争、消费者利益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竞争法律制度能够监管企业的产业结构、价格机制和市场竞争情况等重要领域,防止企业滥用市场垄断地位,从而导致社会失衡,不公正及极端不稳定的情况出现。

最后,竞争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并不仅在于保护市场公正竞争和维护消费者利益,更在于推动经济发展。

竞争法律制度的实行,鼓励创新创业,在竞争中实现技术进步、管理创新,促进经济实体的分布、产业结构的升级及经济结构的再造和优化。

总之,竞争法律制度是现代市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框架,它为市场经济体系的发展提供了保障,维护了市场公正竞争、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八章市场规制法律制度.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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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 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不正当有奖销售
有奖销售本身并不违法。 奖销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构成不正当有
奖销售: (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
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
中,某些经营者为获得竞 争优势,有可能采取一些损害竞争对手合法权益、违 反基本商业道德的不正当手段,这就是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扰乱正常的竞争秩序,损害竞争机制,应 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 规定,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 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 序的行为。
虚假广告行为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 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 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行为。
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 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也构 成虚假广告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 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方式:
(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
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 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 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 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商业混淆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 虚假广告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倾销 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不正当有奖销售 诋毁商誉 串通招标投标 具有垄断行为性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于公平正义观研究的综述及思考

关于公平正义观研究的综述及思考

一、关于公平公正观国外代表人物研究观点综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基本特征之一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

因此,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们的理想,但也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一)亚当斯的公平正义观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指出,“人是有私心的,人们总是从主观的角度来判断公平和正义。

”他提出了个人平衡和公平概念。

他认为,关于“自己的努力和回报率以及他人的努力和收入回报率”,假设自己的努力和回报率等于他人的努力和回报率,是公平的;如果自己的努力和回报率小于他人,会产生不公平的想法;如果自己的努力和回报率大于他人,有人也会认为并不完全合理,但由于他的自利本性,他不会反对这种分配制度,如果这个国家分配体制并不是很健全和完备,他对于这一分配机制还会持有支持的态度。

综上所述,亚当斯的公平理念是基于心理学与公式角度来诠释的,他深刻分析了普遍人群对于公平正义的感觉。

这种理论虽然在他当时研究时侧重于对于企业职工的研究,但对现代理解公平正义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罗尔斯公平正义观罗尔斯认为,社会制度对社会分配的公正性决定了社会制度的公正与否,他的正义理论中的正义方向是一个真正的平等概念。

罗尔斯阐述了“公正即公平”的概念[1]。

在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中,罗尔斯对公平和正义做出了介绍,并为现有的制度提供了指导原则和标准。

罗尔斯和一般的自由主义哲学家有所不同,他不认为自由竞争关系能够提供并保证社会正义,因此成为了新自由主义的支持者。

罗尔斯并不认为自由市场能够创造和维护社会正义,相反,他认为自由市场竞争往往与公平联系在一起产生对立,仅靠市场的作用最终将会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

他还认为,纠正偏离的正义制度是一个过程,需要正确的公平正义观念来指导制度建设。

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制度的主要原则,他主要主张改造或废除不正义的法律和制度。

手机维修店的规章制度

手机维修店的规章制度

手机维修店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综述第一条为规范手机维修店的经营行为,保障客户的权益,维护店铺的正常经营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手机维修店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手机维修的商业机构。

店铺负责人应当依法经营,依法纳税,遵守市场秩序,维护商业信誉。

第三条手机维修店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经营,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店铺管理第四条手机维修店店铺负责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道德,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

店铺负责人应当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经营行为。

第五条手机维修店应当设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维修工作,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证书或经验,并接受定期培训。

第六条手机维修店应当配备必要的维修设备和工具,保证维修服务质量。

第七条手机维修店应当定期检查店铺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良好、安全、完好。

第八条手机维修店应当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和客户档案,做到客户信息保密。

第九条手机维修店应当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及时解答客户问题,维护店铺形象。

第三章维修流程第十条客户到店维修手机时,应当填写维修申请表,详细描述手机故障情况。

第十一条技术人员应当认真核对维修申请表,确保了解客户手机故障情况。

第十二条技术人员应当根据客户手机故障情况,提出维修方案和报价,经客户同意后进行维修。

第十三条技术人员应当及时完成维修工作,并向客户介绍维修情况,进行维修验收。

第十四条客户对维修结果有异议时,应当及时提出并在店铺规定的时间内协商解决。

第四章维修质量保障第十五条手机维修店应当保证维修质量,提供保修期限,对因维修原因导致的故障负责免费维修。

第十六条技术人员应当按照规范的维修流程,认真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七条技术人员应当对维修所使用的零部件和配件进行保证签章,并在保修期内保护客户的权益。

第五章店铺守则第十八条手机维修店店铺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店铺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调整维修价格、抄袭他人技术等违法乱纪行为。

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及体系综述

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及体系综述

综述: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及体系一、经济法的概念A、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前1、综合经济法论:经济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经济民法方法、经济行政法方法、经济劳动法方法来分别调整平等的、行政管理性的、劳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持该观点学者:王家福、王保树2、学科经济法论:经济法是综合运用各个基本法的方法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认为在法的体系下并不存在“经济法”部门,所谓经济法无非是运用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基本部门法的手段来调整经济关系的经济法规,或者说,经济法是对各种经济法律的概括。

持该观点学者:佟柔3、经济行政法论:经济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权力深入经济领域,对国民经济实行组织、管理、监督、调节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认为经济法是行政法中调整经济行政管理关系的一部分法律规范,是行政法的一个分支,不应该独立成整体为法的部门。

持该观点学者:梁彗星、王利明4、纵向经济法论:有的认为,经济法是调整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的宏观纵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有的认为,经济法是调整宏观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微观企业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持该观点学者:吴卫国5、纵横经济法论:经济法既要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纵向经济管理关系,也要调整一定范围内的横向经济协作关系。

持该观点学者:史际春、邓峰文献出处:[1]薛克鹏.经济法的再定义——以规范对象为视角[J].经济法论坛,2013,10(01):17-27.[2]邓林.经济新常态时期经济法综合立法的发展[J].经济研究导刊,2017(24):189-190.B、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1.国家协调说: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持该观点学者:杨紫烜2.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说: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浅谈教育公平文献综述

浅谈教育公平文献综述

浅谈教育公平的文献综述摘要:公平是人类始终追求的目标,而教育公平是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

随着教育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教育公平问题也日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教育公平是我国目前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问题在教育领域的折射和反映,也是公平价值观念在教育领域的体现和延伸,教育的不公平是最大的社会不公平。

关键字:教育公平;对策;原因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主要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

教育公平的基本内容就是实现教育利益分配的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之本。

关于教育公平我国目前尚没有统一的定义。

教育不公平问题在我国当前社会中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因此,全面理解教育公平有重大的意义。

一、关于教育公平内涵的研究(一)伦理学视角。

从伦理学视角来看,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

在伦理学上,公平更多地被理解为公正、正义。

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层次是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第三层次是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

而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从伦理学来看,教育的不公平是最大的社会不公平,因为教育的不公平不仅影响人的一生,而且影响世代人的平等发展。

(二)经济学视角。

我国近十年关于教育公平的讨论是从经济领域“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命题切人的。

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教育公平是与教育效率相关的概念。

从经济学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来看,教育公平本质是教育平等与教育效率的动态平衡,教育公平的核心价值是平等与效率。

(三)法学视角。

从法学角度看,教育公平就是受教育权利的普遍化问题,是一个基本人权问题。

受教育权利的发展经历了从平等到不平等,又趋于平等的演变过程,由一种少数人的特权转化为普遍的公民权利并受到法律的肯定和保护是现代社会才出现的现象.目前,受教育已经从自然权利发展为法律权利从不平等的特权发展为普遍的乎权从义务性规范发展成为以权利为本位的,权利与义务统一的法律规范从个人权利发展成为民族的、国家的乃至全人类的共同权利。

(法律法规)竞争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竞争法律制度

(法律法规)竞争法律制度(法律法规)竞争法律制度简介竞争法律制度是指针对市场经济体制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的目的是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促进经济发展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竞争法律制度包括了各国各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竞争政策和执法机构的设立和运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竞争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内容和影响。

基本原则竞争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

竞争法律制度旨在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企业不能采取垄断、排斥竞争者等不正当手段,保障各企业在公平竞争环境下进行经营活动。

禁止垄断行为原则竞争法律制度禁止垄断行为是保护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

垄断行为指的是企业通过控制市场份额、垄断市场渠道、限制竞争对手等手段抑制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

禁止垄断行为的原则要求监管机构对垄断行为进行限制和打击,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竞争法律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要求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能采取虚假宣传、掺假冒充、哄抬价格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同时,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市场信息公开和价格监管,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真实、准确的商品和服务信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内容竞争法律制度的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竞争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目标是限制和打击垄断行为,防止市场被垄断,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反垄断法主要包括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垄断协议、禁止滥用知识产权等内容。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竞争法律制度中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目标是防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包括对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诽谤等行为的限制和打击。

影响竞争法律制度对市场经济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有关公平与效率的文献综述

有关公平与效率的文献综述

有关公平与效率的文献综述一、公平与效率的含义关于公平的含义,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叙述:公平是指在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中,每个人都应当具有平等竞争的机会和权利,或是指在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的前提下,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要适度,不造成两极分化。

罗尔斯在《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中做出的公平最新表述为:(1)每一个人对于一种平等的基本自由之完全适当体制都拥有相同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而这种体制与适于所有人的同样自由体制是相容的;(2)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该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他们所从属的公职和职位应该在公平的机会平等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第二,它们应该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公平是人们对社会事物进行价值评价时表现出来的观念,是一种价值评价形式,一种思想意识。

它可以是一种公平感,也可以是一种学说、理想、主张以及体现为一定的制度等。

公平是历史的、相对的,不是永恒的。

公平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不同社会、不同阶级甚至不同的人,对公平的理解是不同的。

公平受制于一个国家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等,具有相对性、历史性和客观性。

公平的标准也随着历史的演进而不断更新,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补充新的内容.阿马蒂亚·森在其名著《以自由看待发展》中指出,社会公正的具体内容和具体体现取决于每个社会自己的选择,只要社会的决策过程是民主的、每个成员都有表达自己偏好的正式渠道、政治决策机制能综合每个公民的意见,社会选择的结果就是可以接受的。

关于效率的含义,主要是一个经济学概念,是指一定条件下的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率.在福利经济学中,效率指的是帕累托效率,即在不损害任何一个社会成员境况的前提下,重新配置资源已经不可能使任何一个社会成员的境况变好,或者说,要改善任何一个社会成员的境况,必定要损害其他社会成员的境况(Pareto,1906)。

如果一个经济没有达到帕累托效率状态,那么这个经济体制中存在着一些无效率状态。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共10篇完整篇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共10篇完整篇

★法学文献综述范文_共10篇范文一:文献综述范文献综述摘要:随着当代科技的不断深入,世界**国的经济生产越来越国际化,不同制度、不同水平的国家都被纳入到统一的全球经济体系之中。

我国已加入**,对于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市场里处于弱势的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研究经济全球化问题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关键词:经济全球化世界市场经济一、经济全球化理论流派(一)主义经典的经济全球化理论1。

恩格斯的经济全球化思想。

最初,把经济全球化寓于“世界历史”之中,生产力的导致**国人民的普遍交往、彼此紧密联系是世界历史的主要内容.恩格斯则认为,大是导致经济全球化的根本诱因,经济全球化的最根本内容和基础是以世界市场为纽带的世界性的物质生产和消费。

在马恩看来,只有在**地区、**民族广泛分工的基础上世界市场,才意味着从根本上消灭了**地区、**民族相对孤立的状态,从而最终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统一的世界市场;同时,随着世界市场的,**地区、**民族之间的其他方面的交往必然也随之起来。

由此可见,马恩在这里认识到了经济全球化与民族问题、国际分工的关系,并意识到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非经济影响。

后来他又指出,“资本输出的目的有两种,一种是作为支付手段或购买手段的输出,另外一种是作为为目的的输出。

”马恩不仅找到了经济全球化执行主体——跨国,分析了经济全球化的具体运行方式:生产全球化和资本运作全球化,而且还指出经济全球化的根本动力是对利润的追求以及经济全球化对民族的影响。

2.现代西方主义的经济全球化思想。

当代西方主义结合当代经济的实际,论述了经济全球的新特点与经济全球化相联系的世界经济格局的,以及对家经济的影响。

3。

新主义流派的经济全球化理论。

S.Amin、A。

Callicos和S.Gill是该流派的代表.该流派的主要观点是,当今的经济全球化就是西方发达国家推行生产方式的帝国主义化,他们认为,今天的全球化代表了反动的全球帝国主义和的胜利,其结果必然是不公平、不公正的国际治经济秩序与贫富两极分化,当今**国府已经沦为国际垄断资本的人。

竞争法范本的竞争法律制度

竞争法范本的竞争法律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律。

第二条竞争法律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对市场经营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第三条竞争法律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市场竞争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二)效率原则: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法治原则: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格执法,保障竞争法律制度的实施。

二、垄断行为第四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垄断行为:(一)垄断定价:固定或者变更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排除、限制其他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三)限制商品销售或者购买:设定歧视性条款,排除、限制其他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四)强制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将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强制搭配销售;(五)拒绝交易: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排除、限制其他经营者参与市场竞争。

第五条禁止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销售数量或者销售区域;(三)分割市场或者限制市场进入;(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六条禁止经营者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虚假宣传:对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二)商业贿赂: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三)侵犯商业秘密:非法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四)商业诽谤: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五)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六)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社会公平(不平等)研究综述

社会公平(不平等)研究综述

社会公平(不平等)问题研究述评社会公平(不平等)问题研究述评摘要:本文通过对涉及公平问题的相关词汇概念的比较和界定,对西方经典社会公平理论的回顾,以及对中国社会公平思想与现实公平效率问题的讨论的引述,提出东西方对社会公平问题的侧重点的差异。

只有弄清二者从思想渊源上与生俱来的差距,才能进一步探讨洋为中用,中西合璧的制度安排,从理论上发掘公平效率难题的攻坚点。

一、引言公平和正义是人类社会锲而不舍追求的永恒目标,也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思想源泉。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在西方还是在东方,或者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公平正义问题本身就是衍生于人类社会群体中的一个基本问题。

关于问题的探讨,从古至今也引起了人类思想智慧的大碰撞,引发无数辩论与争议,从社会学拓展到宗教、心理学、经济学。

但应当看到的是,社会公平内涵和外延的不断丰富,伴随着的是人类作为社会群体向着自由、平等、正义、和谐的理想社会不断奋进的过程,尽管不公平不平等的现象在任何时期和任何地区都存在,但人们从未停止过对其的探索和追求。

但通过分析社会公平问题在西方和东方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出,正如马克思提出社会公平问题具有历史辩证性、具体相对性一样,由于文化、制度、历史演进、民族个性等的差异,东西方对待社会公平问题的侧重点是不完全相同的。

二、“公平”的相关概念(一)公平的起源公平一词的西语起源,最早见于公元八世纪古高地德语中的形容词“girecht”,意为“直的”、“对的”或“合适的”,其衍生的抽象含义为“依循正义感”(dem Rechtsgefühl entsprechend)1。

在《圣经》中也有大量论述社会公平正义的经文,据统计,含有“公平”、“公正”、“公义”等词句的经文约有300多处,含有“公平”词句的有80多处,并告诫君王“公义和公平是宝座的根基”2。

古汉语中“公”字的含义是“会意”,小篆体中上面是“八”字,表示两者相背,下面是“厶”(“私”的本字),合起来表示“与私相背”,即“公正无私”的意思。

李昌麒《经济法学》教案

李昌麒《经济法学》教案

李昌麒《经济法学》教案第一章:导论1.1 课程简介了解经济法学的定义、研究对象和意义。

掌握经济法学的学科体系和发展历程。

1.2 教学目标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熟悉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和研究领域。

1.3 教学内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和研究领域。

经济法学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1.4 教学方法讲授法:介绍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特征和研究领域。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加深对经济法的理解。

第二章:经济法的基本原理2.1 课程简介探讨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包括市场经济法制、国家干预经济和保护公平竞争等。

2.2 教学目标理解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及其在现实中的应用。

2.3 教学内容市场经济法制: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干预经济: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职能和作用。

保护公平竞争: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和实践。

2.4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市场经济法制、国家干预经济和保护公平竞争的基本原理。

案例分析法:分析相关案例,加深对经济法原理的理解。

第三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3.1 课程简介探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了解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3.2 教学目标掌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

3.3 教学内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市场主体、市场秩序和市场调控等。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法律规范、行政措施和司法解释等。

3.4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方法。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加深对经济法调整对象和方法的理解。

第四章:经济法的法律关系4.1 课程简介研究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等方面。

4.2 教学目标理解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及其特点。

4.3 教学内容经济法的主体: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经济法的客体:经济行为和经济利益。

经济法的法律内容: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4.4 教学方法讲授法:讲解经济法的法律关系及其特点。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加深对经济法法律关系的理解。

第五章:经济法的法律规范5.1 课程简介研究经济法的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竞争法

竞争法

竞争法对于竞争法的定义,学者们观点不一。

竞争法“不是单一性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是指“调整竞争关系的各部门法规范构成的有机统一的国家权力控制体系”。

也有人认为,竞争法是指“以商品交换中的竞争关系作为调整对象,以保护竞争为主旨,并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作为核心内容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这些概念有其合理的成分,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将法律等同于“国家权力控制体系”,既不准确,也不符合法律的特征。

将竞争法的调整对象限定为竞争关系,无法涵盖竞争管理的内容,而竞争管理关系却恰恰是各国竞争法调整的重点。

竞争法是指市场经济国家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竞争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商品竞争关系。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运行机制。

没有竞争,市场就没有活力,经营者就没有动力。

竞争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竞争法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部分;而狭义上的竞争法则仅指反垄断法,而不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

竞争法是对客观事物一般的、本质的特征的反映,是对事物共竞争法同特征的抽象和概括。

竞争法的概念必须反映竞争法的本质特征。

按照一般理解,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不正当竞争和垄断都是市场竞争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公平竞争规则的行为,都会给市场竞争秩序带来危害。

竞争法就是要通过查处这些行为,来规制市场主体的竞争活动,创造一个自由、公平的竞争环境,规制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是竞争法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基本的任务。

因此,人们可以这样给竞争法下定义:竞争法是指为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而对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或者按照传统的以调整对象作为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的方式来定义:竞争法是调整市场活动中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以及管理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编辑本段法理现代经济法起源于国家对竞争的规制,竞争法从一开始便作为经济法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存在和发展现代意义的经济法,即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经济法,首先在实行市场经济的资本主义国家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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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引导案例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1996年春,北京市某区工商局根据该市甲酒厂的投诉,对 该市乙酒厂仿冒甲酒厂知名商品“华灯牌”北京醇酒特有的名 称、包装、装潢行为进行了调查。经查,“华灯牌”北京醇酒 是北京市甲酒厂生产的优质产品,是北京市的著名产品。深受 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自1995年4月,市场上出现了北京乙酒 厂生产的“古德牌”北京醇酒,其生产的北京醇酒不仅商品名 称与北京市甲酒厂所生产的“华灯牌”“北京醇”的商品名称 相同,而且包装、装潢相近似,足以造成消费者的误认。严重 影响了甲酒厂产品的销售。北京市某区工商局认定北京乙酒厂 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 (1)本案中乙酒厂的行为属于何种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2)若本案甲酒厂的“华灯牌”北京醇酒不是知名商品,乙 酒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八章
第一节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与立法概况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 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最早开始于1980年国务院发布的 《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1982年《广告 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次以经济立法的形式明确提出反不正当竞 争的规定。199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于同年12月1日 起施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市场竞争 秩序的法律,也是我国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本法。此外, 还包括散见于其他相关法律中的附属反不正当竞争法、大量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等。
第八章
第一节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一)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 (二)商业贿赂行为 (三)虚假的广告宣传行为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六)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
第八章
第一节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
案例8-1 虚假宣传案 2008年,M电子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手表所获“金桥奖”的评比、颁奖单位及 “全国销售量第一” 的统计单位作了不真实的宣传。W市工商局根据查证的事 实认定M电子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对M公司作出行政处 罚。M电子有限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7月,W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终审判决,驳回M电子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上述案情,分析M电子 有限公司行为属于何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分析:M电子有限公司行为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宣传是指商 品的经营者通过一定的媒介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 的一种形式。它既是经营者促销商品或服务的一种形式,也是消费者了解、选 择商品或服务的依据。商品经营者的虚假宣传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也误 导消费者选购商品或选择服务,从而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秩序。本案中的M电子 有限公司在产品简介中对其生产的手表所获“金桥奖”的评比、颁奖单位及 “全国销售量第一”的统计单位作了不真实的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所规定的“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制作成份、性能、 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构 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八章
第一节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
案例8-2 不正当有奖销售案 某省拥有多家电视台,电视台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该省的一家有线电视台为 了提高收视率,以吸引更多的广告客户,自2008年3月起推出了“快乐无极限” 栏目,该栏实行有奖收视,每天向观众出一道简单的问题,猜对的观众可参加 抽奖,每日送出一部手机,每周送一台电视机,每月送出一个5万元大奖。该有 线电视台开展的有奖竞猜活动为自己招揽了大量的广告客户。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该有线电视台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 案例分析: 该电视台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有线电视台为了吸引更多广告客户, 获得丰厚利润,提高节目收视率。采用答题抽大奖的活动来吸引观众参与,从 而“推销”自己的节目。这实质上是一种有奖销售。作为一种以抽奖决定获奖 者的偶然性行为,该电视台设立奖额高达5万元的奖项,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 不得超过五千元”之规定。是一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第八章
第一节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三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1、公平竞争原则
公平竞争是指竞争者之间所进行的公开、平等、公正的竞 争。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公正竞争,即竞争者应当公开地有 正当竞争手段去竞争,不得进行欺诈和恶意串通;二是平等 竞争,即竞争者的法律地位平等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
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和调整对象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规定了该法的立法宗旨:即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 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目前所规范的主要是典型的不正当 竞争行为和部分限制竞争行为。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 对象包括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监督管理机构 与经营者之间、经营者相互之间以及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社 会关系,包括监督机关与经营者之间的监督管理关系,经营者 之间以及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民事赔偿关系。
2、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社会经济活动的当事人,在从事经济 活动时,应从善意出发,正当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维 持当事人之间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关系。
第八章
第一节
公平竞争法律制度
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特征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 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竞争者的合法权 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根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可以概括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以 下几个特征: 1.行为主体的特定性 2.行为目的的明确性 3.行为方式的不当性 4.危害后果的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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