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工作报告制度
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各级党组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会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是指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各级党委向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各党支部(党总支)向党员大会、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是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对于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关系,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报告工作的主要形式第四条县委常委会一般采取主持召开全委会议的形式,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原则上一年报告两次。
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报告。
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形式可分为综合报告、单项报告和紧急情况报告三种。
综合性报告每年不少于一次,单项报告、紧急情况报告的次数根据需要确定。
全委会闭会期间,常委会可通过印发《常委会会议纪要》或《情况通报》等方式,向全委会委员报告常委会的工作情况。
第五条党委一般采取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形式报告工作(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一般应召开党代会,500名以下的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原则上在换届期间进行。
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会年会制的县和乡镇党委,可通过召开年会的形式向党代会报告工作。
党代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可通过印发《会议纪要》、《情况通报》和组织党代会代表、基层党员代表开展活动等方式报告党委的工作情况。
第六条党支部(党总支)一般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半年报告一次。
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
第七条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一般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也可结合“三述”、“联述联评联考”等工作一并进行,原则上每季度报告一次。
村级组织报告工作制度
村级组织报告工作制度是指村级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情况的制度。
村级组织报告工作制度是村级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村级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村级组织的纪律性,促进村级组织与上级组织的沟通具有重要意义。
一、报告工作的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
村级组织在报告中要如实反映工作情况,不得夸大或者缩小事实,不得编造虚假情况。
2. 全面准确原则。
村级组织在报告中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工作情况,包括成绩和不足,问题和困难,以及改进措施等。
3. 及时性原则。
村级组织要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情况,不得迟延或者拖延。
4. 保密性原则。
村级组织在报告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和组织的机密。
二、报告工作的内容1. 村级组织的基本情况。
包括村级组织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姓名等。
2. 村级组织的工作任务。
包括村级组织的职责、工作目标、工作重点等。
3. 村级组织的工作进展。
包括村级组织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措施等。
4. 村级组织的工作计划。
包括村级组织对未来工作的规划和安排等。
三、报告工作的程序1. 村级组织应当每半年向上级组织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特殊情况需要及时报告的,应当及时报告。
2. 村级组织在报告中应当认真分析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 村级组织在报告工作中,应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反映群众意愿。
4. 村级组织在报告工作中,应当认真履行审批程序,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报告工作的考核1. 村级组织报告工作的质量,应当作为村级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 村级组织报告工作的及时性,应当作为村级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3. 村级组织报告工作的准确性,应当作为村级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4. 村级组织报告工作的保密性,应当作为村级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报告工作的保障1. 上级组织应当为村级组织提供报告工作的必要条件,包括提供报告工作的资金、设备等。
周埭村党组织、村委会工作报告制度
周埭村党组织、村委会工作报告制度
(一)村干部重大事项向党支部报告
1、报告内容:
①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可能引起干部、群众误解和个人家庭遇到的某些问题时,需要上级党委政府给予理解、支持和帮助的有关情况;
②建房(含拆、翻建)、房屋买卖、宅基地转让和住房变迁等情况;
③村干部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
④本人认为需要向党支部报告的其他事项。
2、报告形式:报告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其他成员向村党支部报告。
(二)村民委员会向村党支部报告
1、报告内容:
①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批示和决定情况;
②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③发展村级经济的规划措施,村重大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及本村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计划;
④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⑤需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
⑥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
⑦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报告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两种。
村委会每年至少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两次,碰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报告的事项,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集有关人员及时研究,并教育引导党员做好宣传工作,发挥带头作用。
(三)村党支部向党员报告
村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及时通报本村、本支部重大事项,主动征求意见,通报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实施细则
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推进各级党组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会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是指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各级党委向党代会或党员大会、各党支部(党总支)向党员大会、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是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对于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的关系,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报告工作的主要形式第四条县委常委会一般采取主持召开全委会议的形式,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原则上一年报告两次。
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报告。
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形式可分为综合报告、单项报告和紧急情况报告三种。
综合性报告每年不少于一次,单项报告、紧急情况报告的次数根据需要确定。
全委会闭会期间,常委会可通过印发《常委会会议纪要》或《情况通报》等方式,向全委会委员报告常委会的工作情况。
第五条党委一般采取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的形式报告工作(党员人数在500名以上的一般应召开党代会,500名以下的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原则上在换届期间进行。
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会年会制的县和乡镇党委,可通过召开年会的形式向党代会报告工作。
党代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可通过印发《会议纪要》、《情况通报》和组织党代会代表、基层党员代表开展活动等方式报告党委的工作情况。
第六条党支部(党总支)一般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报告工作,原则上每半年报告一次。
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
第七条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一般采取书面报告的形式,也可结合“三述”、“联述联评联考”等工作一并进行,原则上每季度报告一次。
党支部党员汇报制度
党支部党员汇报制度篇一: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塔什店镇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中共塔什店镇委员会 XX年3月1日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现做如下规定:第一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在每年结束时或开始时,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年末时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来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支部年初工作计划要根据镇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
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
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1、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支部委员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2、根据我局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党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党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制度1、开好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2、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党内支部的表决制度1、主要形式有:口头表决、举手表决、记名表决和无记名表决等。
2、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表决时,每个表决者不论赞成或是反对,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
四、党支部大会制度1、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审议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意见;选举支部委员会或补选支部委员;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党支部大会的议题。
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党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4、会议的组织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或指派支部委员主持。
5、会议记录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
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等,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定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6、党员应按时参加党支部会议,认真听取和记录会议有关内容,积极参与讨论。
五、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1、会议次数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问题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
支委会报告工作制度
支委会报告工作制度
支委会是党委领导下的基层党组织,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的重要组织。
为了更好地发挥支委会的作用,制定并执行有效的工作制度必不可少。
一、支委会工作内容
支委会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组织协调党员参加各项活动;进行党员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组织党员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民主生活会;进行党员考核和表彰等工作。
二、支委会会议制度
支委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具体时间由党委指定。
会议主要议事内容应与支委会工作内容相符。
会议应有正式的议事程序,充分听取各支部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决议形式,做好会议记录。
三、支委会工作计划和报告制度
支委会应根据党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
每季度应对工作计划进行评估,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总结。
支委会应定期向党委提交工作报告,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报。
四、支委会组织建设制度
支委会应根据党组织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责分工。
支委会应定期开展组织建设活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以上就是《支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够为各级支委
会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三一文库()〔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篇一: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党建工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制度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基层党支部。
三、内容(一)党支部的任务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带领党员和员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任务。
2、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和员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3、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组织、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教育和管理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合格党员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教育、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和政府的各项法律、法令和制度,搞好党风党纪建设,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6、加强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组织发展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7、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及生产行政工作的完成,建立和完善对车间行政领导的监督机制,切实搞好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
8、加强对员工大会、工会和共青团的统一领导,尊重和维护员工大会的职权,尊重和维护员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作用。
(二)支部党员大会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
在支部范围内,支部党员大会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
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精)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在每学期结束时或开学初,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学期来的主要工作;开学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学期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支部新学期工作计划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
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
基层组织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基层组织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重大事项的界定与分类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基层组织在工作中涉及全局性、战略性、政策性的重要事项和问题,以及在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具有重大影响、难以解决或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根据事项的性质和影响范围,重大事项可分为以下几类:1. 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重大事项;2. 涉及基层组织改革、发展、稳定等领域的重大事项;3.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民生保障等领域的重大事项;4.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报告责任与程序1. 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负有报告责任,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2. 报告程序应当按照基层组织层级逐级上报,不得越级报告;3. 重大事项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附相关材料;4. 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歪曲或夸大事实。
三、信息收集与整理1. 基层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事项和问题;2. 基层组织应当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形成报告材料;3. 信息收集与整理应当注重时效性和针对性,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无误。
四、重大事项评估与决策1. 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应当对重大事项进行评估,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2. 评估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3. 经评估后,对于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决策。
五、组织实施及协调机制1. 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决策结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2. 基层组织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3.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当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进展情况,反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六、督查指导和跟踪落实情况1. 上级组织应当对基层组织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2. 基层组织应当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效果;3. 对于督查指导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当及时整改和完善。
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支委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形式。
(1)开展时机: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次。
报告般在重大任务完成后、工作阶段结束后、半年和年终总结时.正副书记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
(2)主要内容:报告工作,通常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主要包括: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②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③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④基层主要任务完成、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⑤领导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⑥今后工作打算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建议等.(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工作报告。
①报告工作前,正副书记要交心通气,商定有关事宜,并事先通知各委员,提前做好思想准备;②召开支委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报告的起草意见,各支委按分工梳理回顾前阶段工作,提出今后工作建议;③会后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负责起草工作报告;④报告初稿写好后,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修改,进行充实完善,形成工作报告;⑤支委会结束后,向全体党员发出“安民告示”, 为下步组织党员审议好报告作准备。
二是作工作报告.在进行充分准备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①由组织委员清点统计人数;②支部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③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党员大会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④由书记或副书记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⑤全体党员讨论、审议工作报告,就支委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广泛发扬民主,作出评价,提出批评和建议;⑥支部书记将每个党员意见的精华进行归纳总结;⑦大会举手表决,形成决议;⑧宣布闭会。
三是做好会后工作。
①支部书记及时将报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将报告工作情况及党员大会审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②党支部按照决议要求抓好相关事项分工落实,并进行检查监督。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范本(六篇)
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范本一、报告工作制度是指书记或副书记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制度。
二、支委会每半年或一个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____次。
三、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__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加强党支部思想政治领导的情况;支委会执行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教育党员和群众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各项任务的情况;坚持__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情况;对改进支部工作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建议等。
四、报告工作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进行,要作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记录人、报告简要内容、党员对报告的讨论、表决情况及会议决定等。
目录基本要求一、时间要求。
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或按工作阶段,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
可与半年、年终工作结合起来开展。
二、会议可以吸收非党员同志参加。
不设支委会的单位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副书记汇报自身履行职责情况。
的主要内容一、前段时间党支部执行__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宪法、法律,军队的法规、规章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情况。
二、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如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军政主官履行职责情况、支部成员的勤政、廉政情况等。
三、党支部完成各项任务情况。
主要是阶段性工作的成绩体会,如思想政治工作、执勤训练工作、后勤等工作情况。
四、经费的使用情况及装备物资的配备、使用、报废情况。
本单位的经费支出数和支出去向;基层建设规划的实施情况;装备物资的配备和报废处理情况(包括上级配发的、自购的、友邻单位赠送的如车辆、通讯工具、计算机等)。
五、支部委员会研究通过的其它决议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七、下一阶段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打算。
基本程序一、准备工作支部委员按照分工汇总工作情况,提出今后工作意见;经过综合分析,讨论审定提纲;指定专人拟写,并由支部书记、副书记审核把关。
党内组织请示报告制度.doc
2017党内组织请示报告制度篇一:党内组织请示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党组织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一、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为: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其他党员和党外群众中的先进事迹或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汇报请示的方法有: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会上进行汇报请示,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党员外出,应当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请示。
要提高党员坚持汇报请示制度的自觉性,启发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
党支部要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
党员干部要带头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为普通党员树立榜样。
党支部或党小组要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汇报,要科学分析、正确对待党员汇报的情况,对党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及时给予热情的指点和帮助。
二、党小组向党支部汇报请示制度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
汇报请示的方法:党小组长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请示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请示。
三、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除了按规定报告工作情况外。
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每年年初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计划、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年末也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总结、发展党员小结、民主评议党员小结;学院党组织要向院党委汇报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汇报请示的有关情况。
党支部-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报告工作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是支委会接受支部党员大会检查和监督的重要形式。
①程序图解②落实规范(1)开展时机:基层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或者按工作阶段报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报告一次。
报告一般在重大任务完成后、工作阶段结束后、半年和年终总结时。
正副书记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
(2)主要内容:报告工作,通常由书记或者副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履行职责、自身建设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①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决议、指示,加强党支部政治思想领导的情况;②支委会、党小组和党员执行、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③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④基层主要任务完成、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⑤领导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⑥今后工作打算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建议等。
(3)程序方法:一是准备工作报告。
①报告工作前,正副书记要交心通气,商定有关事宜,并事先通知各委员,提前做好思想准备;②召开支委会,分析工作形势,研究工作报告的起草意见,各支委按分工梳理回顾前阶段工作,提出今后工作建议;③会后由支部书记或指定其他支委,负责起草工作报告;④报告初稿写好后,召开支委会集体讨论修改,进行充实完善,形成工作报告;⑤支委会结束后,向全体党员发出“安民告示”,为下步组织党员审议好报告作准备。
二是作工作报告。
在进行充分准备后,即可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①由组织委员清点统计人数;②支部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③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党员大会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④由书记或副书记代表支委会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⑤全体党员讨论、审议工作报告,就支委会的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广泛发扬民主,作出评价,提出批评和建议;⑥支部书记将每个党员意见的精华进行归纳总结;⑦大会举手表决,形成决议;⑧宣布闭会。
三是做好会后工作。
①支部书记及时将报告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并将报告工作情况及党员大会审议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党组织;②党支部按照决议要求抓好相关事项分工落实,并进行检查监督。
支委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制度
支委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制度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制定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
1、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2、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3、党支部在每年结束时或开始时,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本年度的主要工作;年末时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来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4、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5、支部年初工作计划要根据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
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6、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7、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8、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
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将支部工作置于全体党员的监督之下,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特制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一般是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
同时,也可以在某项全局性重要工作结束时进行专题报告。
二、报告人原则上是书记本人,涉及专项工作也可由支部书记指定某个支部委员报告。
三、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以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等。
四、报告工作之前,要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有针对性。
报告结束后,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研究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利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
五、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以便了解党的工作,加深对党的认识。
六、报告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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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基层党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制度
基层党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党组织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一、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为: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其他党员和党外群众中的先进事迹或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汇报请示的方法有: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会上进行汇报请示,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党员外出,应当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
出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请示。
要提高党员坚持汇报请示制度的自觉性,启发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
党支部要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
党员干部要带头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为普通党员树立榜样。
党支部或党小组要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汇报,要科学分析、正确对待党员汇报的情况,对党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及时给予热情的
指点和帮助。
二、党小组向党支部汇报请示制度
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
汇报请示的方法:党小组长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请示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请示。
三、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除了按
规定报告工作情况外。
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每年年初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计划、
发展党员计划、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年末也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总结、发展党员小结、民主评议党员小结;学院党组织要向院党委汇报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汇报请示的有关情况。
基层党组织对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本级组织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向上级
党组织请示,基层党组织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基层党组织应定期(每学期一至两次)和不定期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
篇二: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总)支部书记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部书记会议由党(工)委召集,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总)支部书记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
2、部署中心工作及阶段性重点工作。
3、探讨推进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4、收集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通报党(工)委近期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各党(总)支部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6、列席党(工)委中心组学习。
7、需提交党(总)支部书记会议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会议召开前,由镇(街道)党政办负责征求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组宣)委员的意见后确定会议议题,并提前通知各党(总)支部书记。
会议严格执行签到和请假制度,原则上不允许代会。
二、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一)党(总)支部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如遇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议题: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工)委的决议、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组织观看电教片,开展党员电化教育。
3、听取和审议党(总)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选举党(总)支部委员会,撤销和增补党(总)支部委员,选举和撤销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6、需要提交党(总)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的其他事宜。
三、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制度
(一)党(总)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召开支委会的次数,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
(二)党(总)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检查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党(工)委部署的工作及落实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
2、安排和总结本月的工作,围绕重要工作的完成做出决议。
3、讨论研究本支部党员的教育和组织发展工作。
4、分析党员、预备党员、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制定帮促计划。
(三)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
四、党小组会制度
(一)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应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
(二)党小组会的内容要根据党(工)委和支部的安排、布置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主要事项是:
1、学习党内文件,传达支部及党(工)委、党(总)
支部大会的决议和要求,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根据党的任务和上级的布置,讨论党小组的工作以
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工作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情况,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汇报分析群众的思想,汇报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
意见,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酝酿讨论发展
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的违纪处理问题。
(三)会议要发扬民主,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做到畅所欲言。
五、党课制度
(一)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讲授党课,是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形式,也是党组织以党章和《准则》为基本教材,结合其他重要文件的学习,结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紧密联系本单位情况和党内思想实际,采取集中讲授的方法,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项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应自觉地、积极地参加党课学习。
(二)党课一般每季度上一次。
(三)党课教育在形式上采取多种多样的方法,在内容上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教育的内容。
党支部要及时了解党课教育的效果、反映和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并上报党(工)委,以不断提高党课教育的质量。
六、党(总)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总)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议的一种形式,是加强党(总)支部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条重要途径,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二)党(总)支部委员既要按时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也要定期参加党(总)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班子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是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事宜;组织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进团结、促进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