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完整版)ICD-10自闭症诊断标准
(完整版)ICD-10自闭症诊断标准(完整版) ICD-10自闭症诊断标准背景ICD-10(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是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疾病和健康问题的国际标准分类系统。
其R20-R26章节详细描述了与自闭症相关的诊断标准。
以下是ICD-10中关于自闭症的完整诊断标准。
自闭症的主要特点自闭症是一种儿童期起始的、终身持续的、智力和行为发展异常的综合性障碍。
其主要特点包括:- 沟通和社交互动困难- 刻板、重复性的行为和兴趣- 社交认知能力障碍- 大脑功能异常ICD-10自闭症诊断标准自闭症的诊断应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估:1. 发育期起始:症状在3岁之前开始出现。
2. 沟通和社交互动障碍:在社交互动和沟通方面存在持久而重要的异常。
3. 行为模式:表现出刻板、重复性的行为、兴趣和活动。
对环境中的细节过度注意,对于特定的物体或活动表现出持久的、异常的兴趣。
4. 社交认知能力障碍:存在理解和使用非言语沟通的困难。
5. 大脑功能异常:存在与自闭症相关的智力和感官或运动功能缺陷。
诊断标准应注意的事项- 应排除其他智力和行为发育异常,如重度听力或视觉障碍,强迫症、人格障碍等。
- 对于一些自闭症的局部特点也应予以诊断确认,如Rett综合征、小脑发育不良等。
结论以上为ICD-10中关于自闭症的完整诊断标准。
这些标准是临床医生和专业人士用来对自闭症进行诊断和分类的重要依据。
同时,诊断自闭症时还需要注意排除其他相关的智力和行为发育异常。
> 注意: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具体诊断需要依据医生和专业人士的判断。
参考文献:。
康复科-孤独症中医临床路径(试行版)
孤独症中医临床路径路径说明:本路径适用于西医诊断为孤独症的住院患儿.一、孤独症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诊断:孤独症(ICD—10编码:F84.051)。
(二)诊断依据1.疾病诊断(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医对孤独症的认识及治疗现状”( 郭晓琳,中医儿科杂志,2010年)、“中医对孤独症的认识及治疗现状”(刘振寰,中医儿科杂志,2009年),结合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孤独症协作组制定的“孤独症中医诊疗方案”拟定。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ICD—10中儿童孤独症的诊断标准.2。
证候诊断参照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孤独症协作组制定的“孤独症中医诊疗方案"。
孤独症临床常见证候:心肝火旺证痰蒙心窍证肾精亏虚证心脾两虚证(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参照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孤独症协作组制定的“孤独症中医诊疗方案”.1。
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孤独症.2.患儿适合并接受中医康复治疗.(四)标准住院日为≤90天(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符合孤独症的患儿。
2.合并癫痫发作、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其他类型的广泛性发育障碍,如伴发情绪/行为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儿童少年精神分裂症和Rett综合征等不进入本路径。
3.患儿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在治疗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进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四诊合参,收集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舌、脉(指纹)特点。
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七)入院检查项目1.必需的检查项目(1)康复评定;(2)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3)肝功能、肾功能;(4)脑电图。
2。
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根据病情需要,可选择头颅CT或MRI、胸部X线片、心电图等. (八)治疗方法1。
康复治疗(1)功能训练(2)针刺疗法(3)推拿疗法(4)耳穴疗法2.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中成药(1)心肝火旺证:清心平肝,安神定志。
(2)痰蒙心窍证:豁痰宁心,醒脑开窍.(3)肾精亏虚证:滋补肝肾,填精益髓。
ICD-10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孤独症的诊断标准(一)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ICD10F84 弥漫性发育障碍总论本组障碍的特点是社会人际交往和沟通模式的性质异常,兴趣与活动内容局限、刻板和重复。
个体在各种场合的各种功能活动都具有这种弥漫性质异常的特征,但它们在程度上有所不同。
多数病例的发育异常始于婴幼儿期,除少数例外,均在五岁以内就已明显。
常见(但并不总有)某种程度的一般认知损害,但本障碍只以行为相对于智龄(无论有无发育迟滞)的偏离来定义。
对本组弥漫性发育障碍的再分类存在某些意见分歧。
本障碍的有些病例可伴有、也许可归因于某些内科情况,其中以婴儿痉挛、先天性风疹、结节性硬化、脑内脂肪沉积病和脆性X染色体异常最为常见。
但本障碍的诊断应以行为特征为依据,不管是否伴发内科情况;不过,任何伴发情况都必须单独编码。
如存在精神发育迟滞,亦应在F70-F79单独编码。
这很重要,因为并非所有的弥漫性发育障碍都表现出精神发育迟滞。
F84.0 童年孤独症一种弥漫性发育障碍,在3岁以前出现发育异常和/或受损。
特异性的功能失常可见于所有以下三方面:社会交往、沟通和局限的重复行为。
男孩发病比女孩高3-4倍。
诊断要点病前常没有毫无疑问的正常发育期,即使有,3岁以前也已出现明显异常相互讲社交总是有性质损害。
其表现方式为对社交情绪线索估价不当,对他人的情绪也就缺乏反应,不能根据社交场合调整自身的行为;不能利用社交信号,对社会、情绪和交流行为的整合能力弱;尤其缺乏社交-情绪的相互性应答。
交流的性质损害同样普遍存在。
表现为不能应用任何已掌握的语言技能;不能在扮演和模仿游戏中正确地充当角色;在交谈中跟不上趟,缺少应对;言语表达缺乏灵活性,思维相对缺乏创造性和幻想性;对他人的语言或非语言性启示缺乏情绪反应;不能运用语调和语气的变化来适应交谈的气氛;在口语交谈中同样缺乏手势以强化或加重语气。
本状况还以行为、兴趣和活动的局限、重复与刻板为特征。
倾向于采用僵化刻板、墨守成规的方式应付五花八门的日常活动;在新添活动、旧有习惯和游戏中都是如此。
icd10精神疾病诊断标准
icd10精神疾病诊断标准ICD-10(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为了全球统一精神疾病的诊断和编码而制定的标准。
它包括了广泛的精神疾病分类和诊断标准,以便医生和其他专业人士能够准确诊断和治疗各种精神疾病。
以下是ICD-10中一些常见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1. 抑郁障碍(F32-F33):- 持续性情绪低落和丧失兴趣或愉悦感- 显著体重减轻或增加,或食欲明显减少或增加- 明显睡眠障碍- 明显疲劳或丧失精力- 自责或无价值感- 注意力和集中力减退- 反复出现有关死亡的想法或自杀意念2. 焦虑障碍(F40-F41):- 反复出现与特定对象、场景或活动有关的强烈恐惧或焦虑 - 强迫症状,如重复检查或清洗- 恐慌发作,伴有心慌、呼吸困难等身体症状- 社交恐惧症,表现为对社交场合的极度恐惧- 广泛性焦虑性障碍,长时间、无明显原因的严重焦虑和担心3. 精神分裂症(F20-F29):- 实质性思维紊乱- 妄想观念、幻觉或语言紊乱- 感知和认知功能的显著障碍- 消极症状,如情感淡漠和社交退缩- 具有明显且持久的症状至少持续6个月4. 双相情感障碍(F30-F31):- 双相I型障碍,交替出现抑郁和躁狂发作- 双相II型障碍,交替出现抑郁和轻度躁狂发作- 持续或反复发作的躁狂状态或高度兴奋,并伴有过分活跃、冲动、自信等行为5. 食欲障碍(F50):- 贪食症,反复发作的暴食行为,伴有对体重和体形的异常担忧- 厌食症,极度限制摄入食物,导致显著体重减轻- 嘔吐症,故意引发嘔吐或使用泻药、利尿剂等控制体重以上仅是ICD-10中精神疾病诊断标准的部分示例。
每种疾病都有更为详细的诊断标准和附加特征,以便医生能够更准确地进行诊断。
这些诊断标准的参考内容对于评估患者的症状和疾病程度、制订治疗计划以及进行临床研究都非常重要。
在实际应用中,医生需要综合病史、症状、体格检查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等来确定最终诊断。
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孤独症的诊断标准孤独症,又称孤独症谱系障碍(Autism Spectrum Disorder, ASD),是一种儿童发育障碍,其特征为社交交往和沟通能力的严重缺陷,以及受限、重复和刻板的行为模式。
孤独症的诊断需要专业医生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观察,根据一系列的诊断标准来判断患者是否符合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以下将详细介绍孤独症的诊断标准,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识别这一疾病。
首先,孤独症的诊断标准主要依据《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和《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的相关标准。
根据这些标准,孤独症的主要特征包括社交交往困难、语言沟通障碍、刻板重复行为和兴趣、以及对环境变化的敏感度。
医生在进行诊断时,需要对患者的行为、语言能力、社交互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观察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其次,孤独症的诊断标准还包括了发育时期的早期症状。
一般来说,孤独症的症状会在儿童早期就开始显现,通常在3岁以内就能够观察到明显的异常行为和发育延迟。
这些早期症状包括语言发育延迟、社交交往困难、刻板重复行为等,医生在进行诊断时会重点关注患者在发育早期的表现,以确定是否存在孤独症的症状。
另外,孤独症的诊断标准还需要排除其他相关疾病。
由于孤独症的症状与其他一些发育障碍和精神障碍有一定的重叠,因此在进行诊断时需要排除其他相关疾病,如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感觉统合失调、精神分裂症等。
医生需要通过详细的询问、观察和评估,排除其他可能的诊断,以确保最终的诊断结果准确可靠。
最后,孤独症的诊断标准还需要考虑到个体差异和发展特点。
孤独症是一种谱系障碍,其表现形式和严重程度会因个体差异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诊断时,医生需要充分考虑患者的个体特点和发展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只有在全面了解患者的情况后,才能够做出准确的诊断和评估。
总之,孤独症的诊断标准是基于一系列的专业评估和观察而确定的。
医生在进行诊断时需要全面考虑患者的行为特点、发育历程、个体差异等因素,以确保最终的诊断结果准确可靠。
孤独症
儿童出生以后的认知、情感、意志行为等心理活动,以及能力、性格等心理特征的发展过程被称为心理发育。
因为各种有害因素使儿童的心理发育受到阻碍,心理的各个方面达不到相应年龄的水平,即为心理发育障碍。
在ICD-10中心理发育障碍归纳为两组:第一组是特定性发育障碍,以言语和语言、学习技能、运动功能等某一方面发育延迟为主要临床表现:第二组为广泛性发育障碍,以语言发育延迟、人际交往与沟通困难、兴趣狭窄和行为刻板等诸多发育异常为临床表现,主要包括儿童孤独症,Rett综合征,儿童瓦解性精神障碍和Asperger综合征。
流行病学儿童孤独症20项流行病学研究的患病率4.8/万。
英国广泛性发育障碍发病率91/万,其中智商低于70人群中孤独症5/万其他广泛性发育障碍15/万。
孤独症患病率有增高趋势。
2007年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14个州的数据公布最新孤独症患病率为6.6‰,男女患者比例2.3:1~6.5:1。
病因和发病机制1.遗传遗传因素对孤独症的作用已明确,目前已发现常染色体上10个以上相关基因。
孤独症患者母亲再分娩第二胎孤独症的患病危险率5%。
双生子研究显示,孤独症在单卵双生子中的共患病率高达61%~90%,而异卵双生子则未见明显的共患病情况。
在兄弟姊妹之间的再患病率,估计在 4.5%左右。
这些现象提示孤独症存在遗传倾向性。
研究显示,某些染色体异常可能会导致孤独症的发生。
目前已知的相关染色体有7q、22q13、2q37、18q、Xp;某些性染色体异常也会出现孤独症的表现。
如47、XYY以及45、X/46、XY嵌合体等。
较常见的表现出孤独症症状的染色体病有4种:脆性X染色体综合征、结节性硬化症、15q 双倍体和苯丙酮尿症。
2.围生期因素产伤、宫内窒息等围生期并发展较正常对照组多。
3.感染及免疫系统异常病毒感染可能有关。
T淋巴细胞数量减少,辅助T细胞和B 细胞数量减少、抑制-诱导T细胞缺乏、自然杀伤细胞活性减低等。
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有研究发现,孕妇患病毒感染后,其子代患孤独症的机率增大。
自闭症诊断标准
自闭症诊断标准自闭症是一种神经发育障碍,其特征包括社交交流和互动的困难,以及限制性和重复性的行为。
自闭症的诊断标准在不同的年代和不同的医学体系中有所不同,但是现在普遍认可的诊断标准是由美国精神病学会制定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和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国际疾病分类(ICD-10)》。
根据DSM-5,自闭症谱系障碍(ASD)是一组神经发育障碍,包括自闭症、亚氏症、儿童期解体性障碍和未分类的自闭症谱系障碍。
DSM-5将自闭症的诊断标准分为两个维度,社交沟通和限制性、重复性行为。
在社交沟通维度中,包括社交互动的困难、非语言交流的障碍和社交情境中的困难。
在限制性、重复性行为维度中,包括行为的刻板重复、利用物品或兴趣的刻板重复和对变化的过度敏感。
另外,ICD-10也对自闭症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分类。
根据ICD-10,自闭症被归类为儿童期精神障碍,其特征包括社交互动和沟通的障碍,以及对环境的刻板重复和狭隘的兴趣。
ICD-10还将自闭症分为不同的严重程度,包括轻度、中度和重度。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通常会根据DSM-5和ICD-10的诊断标准,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家庭史、发育史和心理评估结果来进行自闭症的诊断。
除了核心症状,医生还会考虑自闭症的伴随症状,如焦虑、抑郁、注意力缺陷和过动症等。
诊断自闭症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情况,如智力障碍、感觉统合障碍和语言发育障碍等。
总之,自闭症的诊断标准是基于患者的临床表现和行为特征,结合DSM-5和ICD-10的指南来确定的。
诊断自闭症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社交互动、沟通能力和限制性、重复性行为,同时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情况。
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研究和临床实践,为自闭症的诊断和治疗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儿童自闭症的诊断标准
儿童自闭症的诊断标准自闭症是一种儿童神经发育障碍,主要表现为社交交往困难、语言沟通障碍和刻板重复行为。
对于儿童自闭症的诊断,临床医生需要根据一定的诊断标准进行评估。
目前,国际上主要采用的是《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和《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诊断标准。
首先,根据《DSM-5》的诊断标准,儿童自闭症主要表现为社交交往困难、语言沟通障碍和刻板重复行为。
临床医生需要对儿童的行为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社交互动、语言发展、兴趣爱好、刻板重复行为等方面的观察。
同时,还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情况,如智力障碍、感觉统合障碍等。
其次,根据《ICD-10》的诊断标准,儿童自闭症的诊断主要依据儿童早期发育的异常,包括社交互动和语言沟通的障碍。
临床医生需要对儿童的早期发育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包括出生时的情况、早期的行为表现、语言发育情况等。
同时,还需要结合家长的描述和其他专业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除了以上两种主流的诊断标准,临床医生在诊断儿童自闭症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需要全面了解儿童的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包括家庭成员关系、家庭教育方式、学校情况等,这些因素对儿童的行为发展可能会产生影响。
其次,需要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相关辅助检查,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疾病。
最后,需要与其他专业人士进行交叉评估,如心理学家、语言治疗师、康复医师等,以获取全面的信息和意见。
总之,儿童自闭症的诊断需要综合运用《DSM-5》和《ICD-10》的诊断标准,并结合儿童的早期发育情况、家庭背景、体格检查和其他专业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只有通过全面、准确的评估和诊断,才能为儿童自闭症提供及时、有效的干预和治疗。
icd-10有关痴呆疾病诊断标准
ICD-10是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其中包含了多种痴呆疾病的诊断标准,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标准。
一、阿尔茨海默病阿尔茨海默病是一种以记忆力障碍为主要表现的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根据ICD-10诊断标准,阿尔茨海默病的主要诊断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1. 临床表现:患者的记忆力障碍必须是明显的、进行性的,并且影响到日常生活。
2. 神经心理学检查:包括认知功能评估、情感行为评估和日常生活能力评估等。
3. 实验室检查:如血液生化指标、头部CT或MRI等。
4. 排除其他原因:应排除其他引起类似表现的疾病。
二、血管性痴呆血管性痴呆是指由于脑血管疾病引起的痴呆症状。
其ICD-10诊断标准如下:1. 临床表现:患者必须具备痴呆的典型症状,如记忆力障碍、语言能力下降等。
2. 神经心理学检查:包括认知功能评估、情感行为评估和日常生活能力评估等。
3. 实验室检查:如血液生化指标、头部CT或MRI等。
4. 脑血管病变:必须有明确的脑血管病变证据,如脑出血、脑梗死等。
三、切尔维-斯托克斯病切尔维-斯托克斯病是指由于多系统萎缩综合征引起的进行性痴呆。
其ICD-10诊断标准如下:1. 临床表现:患者必须具备痴呆的典型症状,如记忆力障碍、语言能力下降等,并且伴随自主神经系统症状。
2. 神经心理学检查:包括认知功能评估、情感行为评估和日常生活能力评估等。
3. 实验室检查:如血液生化指标、头部CT或MRI等。
4. 多系统萎缩综合征:必须有明确的多系统萎缩综合征证据,如自主神经系统症状、锥体外系症状等。
四、帕金森病帕金森病是一种以锥体外系症状为主要表现的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也可以伴随着痴呆症状。
其ICD-10诊断标准如下:1. 临床表现:患者必须具备帕金森病的典型症状,如震颤、肌张力增高等,并且伴随着痴呆症状。
2. 神经心理学检查:包括认知功能评估、情感行为评估和日常生活能力评估等。
3. 实验室检查:如血液生化指标、头部CT或MRI等。
4. 排除其他原因:应排除其他引起类似表现的疾病。
儿童孤独症的诊断与评估
儿童孤独症的诊断与评估儿童孤独症是一种神经发育障碍,主要特点是社交互动和沟通能力的缺陷,以及出现重复、刻板和狭窄的兴趣和行为模式。
为了及早发现、诊断和干预儿童孤独症,专业的诊断和评估过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儿童孤独症的诊断和评估方法,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一、诊断标准儿童孤独症的诊断标准主要依据《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和《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中的相关标准。
根据这些标准,专业医生将综合考虑儿童的行为表现、发育历史、家庭观察等多方面的信息来做出诊断。
二、评估方法1. 临床观察法医生通过观察儿童的行为来判断是否存在孤独症的症状。
观察可以包括儿童在家庭和学校环境中的社交互动、言语交流、兴趣爱好等方面的表现。
医生通常会要求家长提供详细的观察记录,以便更好地了解儿童的行为特征。
2. 评估问卷法专业医生可能会使用标准化的问卷来评估儿童的孤独症症状。
这些问卷可以帮助医生系统地了解儿童在不同方面的行为表现,包括社交互动、沟通、刻板行为等。
家长和教育者可能会参与填写问卷,以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3. 发育历史回顾医生会向家长了解儿童的发育历史,包括儿童在早期的社交互动、语言发展、行为特征等方面的情况。
这些信息是评估儿童孤独症的重要依据之一,有助于确定孤独症是否可能存在于儿童早期。
4. 体格检查与神经发育评估医生还会进行基本的体格检查,以排除其他可能导致孤独症症状的身体疾病。
此外,神经发育评估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可以通过对儿童的智力水平、运动能力、感官感知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三、评估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儿童孤独症的诊断和评估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多学科协同评估由于孤独症是一种复杂的神经发育障碍,评估过程中需要各个专业领域的专家共同参与。
除了医生,还包括心理学家、语言治疗师、职业治疗师等。
他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提供有益的信息,并进行综合评估。
2. 家长合作与信任家长在评估过程中的配合是至关重要的。
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孤独症的诊断标准孤独症,又称为自闭症谱系障碍,是一种儿童神经发育障碍,通常在儿童早期就可见到症状。
孤独症的诊断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评估和测试,以确定孩子是否符合诊断标准。
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孤独症诊断标准是《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SM-5)和《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中所列出的标准。
下面将详细介绍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首先,孤独症的诊断需要考虑到患者的社交互动和沟通方面的困难。
患有孤独症的孩子可能表现出缺乏兴趣与他人互动的倾向,对于他人的情感和需求缺乏理解,以及难以与他人建立正常的交流。
此外,他们可能表现出语言发展迟缓或严重受限的情况,包括语言能力的延迟、语言的重复和刻板用语等。
其次,孤独症的诊断还需要考虑到患者的刻板行为和兴趣方面的特点。
孤独症患者往往表现出对于特定对象或活动的异常兴趣,以及对于日常生活中的变化和刺激的过度敏感。
他们可能会表现出刻板的重复行为,如摇晃身体、摆动手指、重复摆弄物品等,以及对于环境中细微变化的异常敏感。
另外,孤独症的诊断还需要考虑到患者的感觉统合和感知方面的异常。
孤独症患者可能对于感官刺激有异常的反应,如对于光线、声音、触觉等的过度敏感或不敏感。
他们还可能表现出对于感官刺激的寻求和回避行为,以及对于感官刺激的异常固执和坚持。
最后,孤独症的诊断还需要排除其他可能的神经发育障碍和精神障碍。
医生在进行孤独症的诊断时,需要仔细排除其他可能的疾病,如智力障碍、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ADHD)、焦虑障碍等,以确保孩子的症状符合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总的来说,孤独症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社交互动、沟通、刻板行为和兴趣、感觉统合和感知等方面的特点,以及排除其他可能的神经发育障碍和精神障碍。
只有在符合以上标准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孤独症的诊断。
因此,对于怀疑患有孤独症的孩子,及早进行评估和诊断非常重要,以便尽早进行干预和治疗,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和学习生活。
ICD-10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
ICD-10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ICD-10是世界卫生组织(WHO)编制的一套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的诊断标准。
本文档将介绍ICD-10中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的诊断标准,旨在提供对这些障碍的理解和诊断的指导。
心理障碍的诊断标准ICD-10中对心理障碍的诊断标准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和分类。
以下是ICD-10中的一些心理障碍的常见诊断标准:1. 抑郁障碍:包括情绪低落、兴趣和活动减少、疲劳和注意力不集中等症状。
2. 焦虑障碍:包括过度焦虑、不安和害怕等症状。
3. 精神分裂症:包括幻觉、妄想和思维紊乱等症状。
4. 食欲障碍:包括暴食症和厌食症等症状。
5. 睡眠障碍:包括失眠、嗜睡和梦魇等症状。
6. 损伤和中毒相关障碍:包括酒精中毒和药物滥用等症状。
行为障碍的诊断标准ICD-10中还对一些行为障碍的诊断标准进行了定义。
以下是ICD-10中的一些常见行为障碍的诊断标准:1.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ADHD):包括注意力不集中、多动和冲动等行为特征。
2. 特定性研究困难:包括对特定研究活动的困难,如阅读、写作和算术等。
3. 边缘型人格障碍:包括情绪不稳定、人际关系问题和自我认知不一致等特征。
4. 阅读和拼写困难:包括阅读和拼写能力的困难。
5. 反社会人格障碍:包括不尊重他人权益、违反社会规范和缺乏责任感等特征。
以上仅为ICD-10中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的一小部分。
了解和掌握这些诊断标准对于精确诊断和治疗患者非常重要。
请注意,本文档仅提供对ICD-10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的概述,并不能代替专业医疗建议。
如果需要详细的诊断和治疗意见,请咨询专业医生或心理健康专家。
以上为ICD-10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诊断标准的简要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自闭症的诊断标准
自闭症的诊断标准首先,根据《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自闭症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社交互动和沟通的缺陷、刻板重复的行为和兴趣、以及对环境变化的敏感性。
在社交互动和沟通方面,自闭症患者可能表现出缺乏眼神接触、难以理解他人的情感和表达自己的情感、缺乏对他人的兴趣等特点。
而在行为方面,他们可能会表现出刻板重复的行为模式、对特定事物极度感兴趣、对环境变化过于敏感等特点。
其次,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自闭症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社交互动和沟通的缺陷、刻板重复的行为和兴趣、语言发育的延迟。
在社交互动和沟通方面,自闭症患者可能表现出难以与他人建立正常的社交关系、缺乏对他人的情感理解、语言交流能力有限等特点。
在行为方面,他们可能会表现出刻板重复的行为模式、对特定事物极度感兴趣、以及对环境变化的敏感性。
此外,自闭症患者的语言发育也往往存在延迟,表现为语言能力的落后和语言交流的困难。
最后,无论是根据DSM-5还是ICD-10,诊断自闭症都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社交、语言、行为等方面的表现,同时排除其他可能导致这些表现的原因。
因此,对于自闭症的诊断需要由专业的医生或心理学家进行,通过详细的观察、评估和测试来确诊。
综上所述,自闭症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社交互动和沟通的缺陷、刻板重复的行为和兴趣、以及语言发育的延迟。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综合评估,可以更准确地诊断自闭症,为患者提供早期干预和治疗,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自闭症的诊断标准,为相关人群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自闭症的诊断标准
自闭症的诊断标准自闭症是一种神经发育障碍,主要表现为社交交往和沟通能力的缺陷,以及狭窄、重复的兴趣和行为。
自闭症的诊断标准是根据美国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和国际疾病分类(ICD-10)制定的。
下面将详细介绍自闭症的诊断标准。
首先,根据DSM-5的诊断标准,自闭症的主要特征包括社交交往困难、语言沟通障碍和狭窄、重复的兴趣和行为。
在社交交往方面,患者可能缺乏对他人情感的理解和表达,难以建立和维持人际关系。
在语言沟通方面,患者可能存在语言发育延迟或语言能力受损,表现为语言表达能力差、语言理解能力差或语言交流困难。
在兴趣和行为方面,患者可能表现出狭窄、刻板的兴趣和行为,对特定的事物或活动过度沉迷,同时对环境的改变和新事物缺乏适应能力。
其次,根据ICD-10的诊断标准,自闭症的诊断需要考虑到患者在不同领域的功能障碍。
这包括社交交往、语言沟通、兴趣和行为等方面的功能障碍。
此外,ICD-10还要求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和神经发育障碍,以确保自闭症的诊断准确性。
在进行自闭症的诊断时,医生通常会采用多种评估工具和方法,包括观察、问卷调查、面谈等。
通过这些评估,医生可以全面了解患者的社交交往、语言沟通、兴趣和行为等方面的表现,从而进行准确的诊断。
总的来说,自闭症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社交交往困难、语言沟通障碍和狭窄、重复的兴趣和行为。
诊断时需要综合考虑患者在不同领域的功能障碍,同时排除其他精神障碍和神经发育障碍。
通过多种评估工具和方法,医生可以进行准确的诊断,为患者提供及时的干预和治疗。
对于家长和教育者来说,也需要了解自闭症的诊断标准,及时发现和干预患儿的问题,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和发展。
ICD-10孤独症和多动症部分
F30-F39心境(情感)障碍F30 躁狂发作F30.0轻躁狂F30.1躁狂,不伴精神病性症状F30.2躁狂,伴精神病性症状F30.8其它躁狂发作F30.9躁狂发作,未特定F31 双相情感障碍F31.0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轻躁狂F31.1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F31.2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发作F31.3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轻度或中度抑郁.30不伴躯体症状.31伴躯体症状F31.4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F31.5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伴有精神病性症状的重度抑郁发作F31.6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混合状态F31.7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缓解状态F31.8其它双相情感障碍F31.9双相情感障碍,未特定F32 抑郁发作F32.0轻度抑郁发作.00不伴躯体症状.01伴躯体症状F32.1中度抑郁发作.00不伴躯体症状.01伴躯体症状F32.2重度抑郁发作,不伴精神病性症状F32.3重度抑郁发作,伴精神病性症状F32,8其它抑郁发作F32.9抑郁发作,未特定F33 复发性抑郁障碍F33.0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轻度发作.00不伴躯体症状.01伴躯体症状F33.1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中度发作.10不伴躯体症状.11伴躯体症状F33.2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不伴精神病性的重度发作F33.3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伴精神病性的重度发作F33.4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缓解状态F33.8其它复发性抑郁障碍F33.9复发性抑郁障碍,目前为未特定F34 持续性心境(情感)障碍F34.环性心境F34.1恶劣心境F34.8其它持续性心境(情感)障碍F34.9持续性心境(情感)障碍,未特定F38 其它心境(情感)障碍F38.0其它单次发作的心境(情感)障碍.00混合性情感发作F38.1其它复发性心境(情感)障碍.10复发性短暂抑郁障碍F38.8其它特定的心境(情感)障碍F39 未特定的心境(情感)障碍F40-48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F40 恐怖性焦虑障碍F40.0广场恐怖.00不伴惊恐发作.01伴惊恐发作F40.1社交恐怖F40.2特定的(孤立的)恐怖F40.8其它恐怖性焦虑障碍F40.9恐怖性焦虑障碍,未特定F41 其它焦虑障碍F41.0惊恐障碍(间歇发作性焦虑)F41.1广泛性焦虑障碍F41.2混合性焦虑和抑郁障碍F41.3其它混合性焦虑障碍F41.8其它特定的焦虑障碍F41.9焦虑障碍,未特定F42 强迫性障碍F42.0以强迫思维或穷思竭虑为主F42.1以强迫动作(强迫仪式)为主F42.2混合性强迫思维和行为F42.8其它强迫障碍F42.9强迫障碍,未特定F43 严重应激反应,及适应障碍F43.0急性应激反应F43.1创伤后应激障碍F43.2适应障碍.20短暂抑郁性反应.21长期的抑郁性反应.22以其它情绪紊乱为主.23以品行障碍为主.24混合性情绪和品行障碍.25以其它特定症状为主.28以其它特定症状为主F43.8其它严重应激反应F43.9严重应激反应,未特定F44 分离(转换)性障碍F44.0分离性遗忘F44.1分离性漫游F44.2分离性木僵F44.3出神与附体障碍F44.4分离性运动障碍F44.5分离性抽搐F44.6分离性感觉麻木和感觉丧失F44.7混合性分离(转换)性障碍F44.8其它分离(转换)性障碍.80Ganser氏综合征.81多重人格障碍.82见于童年和青少年的短暂的分离(转换)性障碍.88其它特定的分离(转换)性障碍F44.9分离(转换)性障碍,未特定F45 躯体形式障碍F45.0躯体化障碍F45.1未分化的躯体形式障碍F45.2疑病障碍F45.3躯体形式的植物神经功能紊乱.30心血管系统.31高位胃肠道.32低位胃肠道.33呼吸系统.34泌尿生殖系统.38其它器官或系统F45.4持续的躯体形式的疼痛障碍F45.8其它躯体形式障碍F45.9躯体形式障碍,未特定F48 其它神经症性障碍F48.0神经衰弱F48.1人格解体-现实解体综合征F48.8其它特定的神经症性障碍F48.9神经症性障碍,未特定F90-98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F90 多动性障碍F90.0活动与注意失调F90.1多动性品行障碍F90.8其它多动性障碍F90.9多动性障碍,未特定F91 品行障碍F91.0局限于家庭的品行障碍F91.1未社会化的品行障碍F91.2社会化的品行障碍F91.3对立违抗性障碍F91.8其它品行障碍F91.9品行障碍,未特定F92 品行与情绪混合性障碍F92.0抑郁性品行障碍F92.8其它品行与情绪混合性障碍F92.9品行与情绪混合性障碍,未特定F93 特发于童年的情绪障碍F93.0童年离别焦虑障碍F93.1童年恐怖性焦虑障碍F93.2童年社交性焦虑障碍F93.3同胞竞争障碍F93.8其它童年情绪障碍F93.9童年情绪障碍,未特定F94 特发于童年与少年期的社会功能障碍F94.0选择性缄默症F94.1童年反应性依恋障碍F94.2童年脱抑制性依恋障碍F94.8童年其它社会功能障碍F94.9童年社会功能障碍,未特定F95 抽动障碍F95.0一过性抽动障碍F95.1慢性运动或发声抽动障碍F95.2发声与多种运动联合抽动障碍(de la Tourette氏综合征)F95.8其它抽动障碍F95.9抽动障碍,未特定F98 通常起病于童年和少年期的其它行为与情绪障碍F98.0非器质性遗尿症F98.1非器质性遗粪症F98.2婴幼儿和童年喂食障碍F98.3婴幼儿和童年异食癖F98.4刻板性运动障碍F98.5口吃(结巴)F98.6言语急促杂乱F98.8通常起病于童年和少年期的其他特定性行为与情绪障碍F98.9通常起病于童年和少年期的未特定性行为与情绪障碍F84 弥漫性发育障碍本组障碍的特点是社会人际交往和沟通模式的性质异常,兴趣与活动内容局限、刻板和重复。
icd10精神疾病诊断标准
icd10精神疾病诊断标准
ICD-10是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一份用于分类疾病和相关健康问题的标准。
这个标准包括了各种各样的疾病和障碍,包括精神疾病。
在ICD-10中,精神疾病的分类方式主要以临床症状和病理特征为基础,而不是基于病因或治疗方法。
精神疾病在ICD-10中被分为11个主要分类,每个分类下有更具体的亚分类。
以下是每个分类的概述:
1. 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包括类似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如妄想症和思觉失调症。
2. 情感性障碍:包括抑郁症、躁郁症和双相障碍等情感障碍。
3. 焦虑障碍:包括广泛性焦虑障碍、恐慌障碍和强迫症等焦虑障碍。
4. 强迫性障碍:包括强迫症和强迫性人格障碍等强迫性障碍。
5. 神经症、身体形式障碍和应激相关障碍:包括创伤后应激障碍、强迫症性障碍和神经症等心理障碍。
6. 适应障碍:包括适应障碍和过度适应障碍等适应障碍。
7. 行为综合征:包括注意力不足/多动障碍、反社会人格障碍和创伤后应激障碍等行为障碍。
8. 精神发育障碍:包括自闭症、阅读障碍和语言障碍等精神发育障碍。
9. 心境性障碍:包括心境障碍和情感稳定障碍等心境障碍。
10. 人格障碍:包括反社会人格障碍、边缘型人格障碍和依赖性人格障碍等人格障碍。
11. 精神和行为障碍的其他特定类型:包括多动障碍、绝食症和失眠等。
这11个精神疾病分类包含了各种各样的精神疾病和障碍,这些疾病和障碍的诊断需要医生或心理医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ICD-10标准的制定有助于医生和心理医师更有效地识别和治疗各种精神疾病的患者。
自闭症儿童诊断标准
自闭症儿童诊断标准自闭症,又称孤独症,是一种儿童发育障碍性疾病,常常在儿童早期就能被发现。
自闭症儿童通常表现出社交沟通能力的缺陷,以及重复刻板的行为和兴趣。
为了对自闭症儿童进行准确的诊断和评估,医学界制定了一系列的诊断标准,以帮助医生和专业人员对自闭症进行诊断和治疗。
自闭症儿童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社交互动缺陷,自闭症儿童通常表现出对他人的社交兴趣不足,缺乏与他人互动的愿望,缺乏对他人情感的理解和共鸣。
他们可能表现出不愿意与他人交流、回避眼神接触、缺乏表情和姿势的变化等特征。
2. 语言沟通障碍,自闭症儿童在语言和沟通方面通常存在缺陷,可能表现出语言发育延迟、语言能力受限、语言交流困难等特征。
有些自闭症儿童甚至可能完全不会说话,或者只是重复别人的话语而缺乏自发性的语言表达能力。
3. 刻板重复行为,自闭症儿童通常表现出刻板重复的行为和兴趣,他们可能会对某些特定的事物或活动表现出异常的兴趣和专注,同时也可能表现出重复性的动作、语言或行为。
4. 注意力困难,自闭症儿童通常表现出对外界刺激的注意力不集中,缺乏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干扰而表现出注意力不集中的特征。
基于以上几个方面的特征,医学界制定了一系列的自闭症儿童诊断标准,主要包括《国际疾病分类》(ICD)和《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等。
这些诊断标准主要通过对自闭症儿童的行为、语言、社交互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以帮助医生和专业人员对自闭症进行准确的诊断和评估。
总的来说,自闭症儿童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社交互动缺陷、语言沟通障碍、刻板重复行为和注意力困难等方面的特征。
通过对这些特征的综合评估,医生和专业人员可以对自闭症儿童进行准确的诊断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和干预措施,以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和学习生活。
因此,对自闭症儿童的诊断标准的准确理解和应用,对于提高自闭症儿童的生活质量和促进他们的发展至关重要。
icd-10)关于儿童孤独症诊断标准
icd-10)关于儿童孤独症诊断标准儿童孤独症(Autism Spectrum Disorder,ASD)是一种常见的神经发育障碍,主要影响儿童的社交互动能力、沟通能力和行为模式。
根据《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Tenth Revision,ICD-10)的规定,下面将详细介绍儿童孤独症的诊断标准。
首先,儿童孤独症的诊断需要满足三个关键领域的异常表现:社交互动困难、沟通困难以及刻板行为和兴趣限制。
这些异常表现需要在儿童早期(通常在3岁之前)出现并持续存在。
关于社交互动困难,儿童孤独症的特点是缺乏与他人交流的兴趣或能力。
他们可能不会主动寻求社交互动,缺乏目光接触和面部表情,并表现出对同伴或家人的兴趣不够。
他们可能遭受社交交往的困扰,缺乏与他人分享兴趣爱好的能力。
沟通困难是儿童孤独症的另一个核心特点,表现为语言发展延迟或受限。
患有孤独症的儿童可能难以开始或维持对话,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感受。
他们可能出现重复性的语言或语音习惯,如重复别人的话语或单词,或者使用特别简洁且难以理解的语言。
此外,他们可能对非言语的沟通方式更感兴趣,如通过手势或图像来交流。
刻板行为和兴趣限制是儿童孤独症的另一个重要特征。
这些孩子可能对重复性的行为模式有强烈的坚持,如喜欢保持特定的日程安排或进行特定的动作。
他们可能对特定的物品或话题表现出非常感兴趣,但缺乏对其他人或事物的兴趣。
此外,他们可能对感官刺激具有异常的反应,如对声音过敏或对触摸有特别敏感。
ICD-10对儿童孤独症的诊断还包括排除其他可能的原因。
这意味着要排除其他神经发育障碍、抑郁症、精神病或其他身体疾病所导致的类似症状。
此外,ICD-10还规定了儿童孤独症的严重程度分级。
根据严重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级:轻度、中度和重度。
这些严重程度的评估是基于孩子的社交互动能力、沟通能力和刻板行为的程度。
需要指出的是,ICD-10只是用于对儿童孤独症进行诊断的一个参考标准,而不是最终的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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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症的诊断标准(一)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ICD10F84 弥漫性发育障碍总论本组障碍的特点是社会人际交往和沟通模式的性质异常,兴趣与活动内容局限、刻板和重复。
个体在各种场合的各种功能活动都具有这种弥漫性质异常的特征,但它们在程度上有所不同。
多数病例的发育异常始于婴幼儿期,除少数例外,均在五岁以内就已明显。
常见(但并不总有)某种程度的一般认知损害,但本障碍只以行为相对于智龄(无论有无发育迟滞)的偏离来定义。
对本组弥漫性发育障碍的再分类存在某些意见分歧。
本障碍的有些病例可伴有、也许可归因于某些内科情况,其中以婴儿痉挛、先天性风疹、结节性硬化、脑内脂肪沉积病和脆性X染色体异常最为常见。
但本障碍的诊断应以行为特征为依据,不管是否伴发内科情况;不过,任何伴发情况都必须单独编码。
如存在精神发育迟滞,亦应在F70-F79单独编码。
这很重要,因为并非所有的弥漫性发育障碍都表现出精神发育迟滞。
F84.0 童年孤独症一种弥漫性发育障碍,在3岁以前出现发育异常和/或受损。
特异性的功能失常可见于所有以下三方面:社会交往、沟通和局限的重复行为。
男孩发病比女孩高3-4倍。
诊断要点病前常没有毫无疑问的正常发育期,即使有,3岁以前也已出现明显异常相互讲社交总是有性质损害。
其表现方式为对社交情绪线索估价不当,对他人的情绪也就缺乏反应,不能根据社交场合调整自身的行为;不能利用社交信号,对社会、情绪和交流行为的整合能力弱;尤其缺乏社交-情绪的相互性应答。
交流的性质损害同样普遍存在。
表现为不能应用任何已掌握的语言技能;不能在扮演和模仿游戏中正确地充当角色;在交谈中跟不上趟,缺少应对;言语表达缺乏灵活性,思维相对缺乏创造性和幻想性;对他人的语言或非语言性启示缺乏情绪反应;不能运用语调和语气的变化来适应交谈的气氛;在口语交谈中同样缺乏手势以强化或加重语气。
本状况还以行为、兴趣和活动的局限、重复与刻板为特征。
倾向于采用僵化刻板、墨守成规的方式应付五花八门的日常活动;在新添活动、旧有习惯和游戏中都是如此。
可依恋某种少见的,通常是不柔软的物体,在童年早期尤其如是。
患儿可能坚持履行无意义的特殊常规作为仪式;可能会刻板地专注于日期、路径或时间表;常有刻板动作;常对物品的无功能成份(如气味和质感)发生特殊兴趣;拒绝改变日常生活规律或个人环境的细微末节(如移动居室内的装饰品或家具)。
除这些特殊诊断指征外,孤独症患儿还常出现其他一些非特异性问题,如害怕/恐怖,睡眠和进食紊乱,发怒和攻击。
自伤(如咬手腕)较常见,伴有严重精神发育迟滞时尤其如此。
大多数孤独症患儿对闲暇的安排缺乏自发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工作中也难于运用概念作出决定(即使这些任务是他们力所能及的)。
孤独症的特征性缺陷的特殊表现形式随患儿年龄增长而有所改变,但这种缺陷一直延续到成年,类似的问题可表现在更广的范围内,如社会化、沟通和兴趣类型。
只在3岁以前就已出现发育异常的患儿才可确诊该综合征,但在各年龄段都可作出诊断。
孤独症患儿的智商可高可低,但约3/4的病例有显著的精神发育迟滞。
包含:孤独性障碍婴幼儿孤独症婴幼儿精神病Kanner氏综合征鉴别诊断除了在不同类型的弥漫性发育障碍之间相互鉴别外,还应注意到:特定感受性语言发育障碍(F80.2)继发社交-情绪问题;反应性依恋障碍(F94.l)或脱抑制性依恋障碍(F94.2);伴有某些情绪/行为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F70-F79);发病极早的精神分裂症(F20.-);Rett氏综合征(F84.2)。
不含:孤独性精神病态(F84. 5)F84.1不典型孤独症一种弥漫性发育障碍,与孤独症的区别在于起病的年龄,或不能满足孤独症的全部三条诊断标准。
发育损害只在3岁以后才表现出来;和/或诊断孤独症所需的三方面精神病理中有一或两项没有明显的异常(这三个方面为相互性社会交往、沟通和局限、刻板与重复行为),但在其它方面有特征性异常表现。
不典型孤独症多发生于精神发育迟滞严重的儿童,由于功能极度低下,致使诊断孤独症所需的特定性行为偏离无法表现出来;也可发生于患有严重特定感受性语言发有障碍的儿童。
不典型孤独症因此构成有别于孤独症的一种有意义的状况。
包含:不典型儿童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伴有孤独症特征F84.2 Rett氏综合征一种病因不明的状况,迄今只见于女孩,可根据特定的起病、病程和症状学类型将之区分出来。
典型表现为,早期发育正常,随后出现手的技巧和言语的部分或完全丧失,同时有头颅增长变慢、通常起病于7-24个月。
手的刻板性扭动、过度换气和目的性手动丧失尤其具有特征性。
社交和游戏发育在起初23年里受到阻碍,但社会兴趣仍可保存。
童年中期可出现躯干共济失调和失用症,伴有脊柱侧凸或后凸,有时出现舞蹈样手足徐动症性运动。
总是导致严重的精神残疾。
童年早、中期经常出现晕厥发作。
诊断要点多数病例起病于7-24个月。
最具特征性的表现是丧失目的性手动和获得性精细运动操作技能。
伴有语言发育丧失、部分丧失或缺陷;特有的刻板性扭动或“洗手”样动作,上肢弯曲放到胸前或下额前;刻板地用唾液把手弄湿;不能正常咀嚼食物;常有过度换气发作;几乎总有大小便失禁;常常过度流诞和伸舌;缺乏社会参与。
典型病例中,患儿保持一种“社交性微笑”,注视或凝视他人,但在童年早期不与他人交往(尽管以后会有社会交往)。
站立和行走时所占基地很宽,肌张力低,躯干活动常有共济失调,常见脊柱侧凸或后凸。
约半数病例到青少年或成年出现脊髓萎缩并伴有严重运动不能。
后来可出现强直状态,下肢常较上肢更严重。
多数病例出现癫痫发作,常有某种类型的较轻发作,一般始于8岁前。
与孤独症不同,故意自伤、复杂刻板的专注或常规动作罕见。
鉴别诊断:Rett氏综合征在发病早期的鉴别诊断主要基于无目的的手动、头颅发育变慢、共济失调、刻板的“洗衣”样手动以及咀嚼运动缺乏。
本障碍的病程,即渐进性运动功能恶化,更可资确诊。
F84.3 其它童年瓦解性障碍一种弥漫性发育障碍(不是Rett氏综合征),定义为病前有一段正常发育期,病后几个月内,发育过程中所获得的技能在至少几个方面有肯定的丧失,同时出现社会交往、沟通和行为功能诸方面的特征性异常。
常有模糊的前驱症状期,患儿变得浮躁、易激惹、焦虑和多动。
接增而来的是言语和语言贫乏与丧失,伴有行为瓦解。
有些病儿技能的丧失是持续进行性的(通常在本障碍伴有具诊断意义的进行性神经系统病态时),但更常见的是在持续数月的技能减退后出现平台期,然后稍有改善。
预后常常很差,多数患儿遗留严重的精神发育迟滞。
本症在多大程度上有别于孤独症还不清楚。
有些病例可因伴发的脑病导致本症,但诊断应根据行为特点作出。
伴发的任何神经科情况都应单独编码。
诊断要点诊断依据有:至少在2岁前,有一明确的正常发育期;接着是既往获得的技能的确定的丧失;伴有社交功能的性质异常。
常有语言的严重退化或丧失;还可有游戏、社交技能和适应行为的退化;也常见大小便失禁,有时出现运动控制能力衰退。
典型病例可伴有对环境普遍丧失兴趣,刻板的、重复的运动性作态,以及类似孤独症的社交和沟通障碍。
此综合征在某些方面类似于成年人的痴呆,但在三个关键的方面有别;通常没有任何可以辨认的器质性疾病或外伤的证据(尽管常疑有某种类型的器质性脑功能失调);技能丧失后可再出现某种程度的恢复;社会化和语言交流的损害具有典型的孤独症样偏离的性质而不是智力减退的性质。
鉴于以上种种理由,此综合征归类于此而不是在F00~F09项下。
包含:婴儿痴呆瓦解性精神病Heller氏综合征共生性精神病不含:伴发癫痫的获得性失语(F80.3)选择性缄默症(F94.0)Rett氏综合征(F84 2)精神分裂症(F20.-)F84.4 多动障碍伴发精神发育迟滞与刻板动作本障碍定义不明确,分类学上的地位也不确定。
其所以分类于此是因为有严重精神发育迟滞(智商低于50)并以多动和注意不集中为主要问题的儿童,常表现有刻板行为;这些患儿用兴奋剂治疗无效(不同于智商正常者),给药后可能产生情绪恶劣反应(有时伴有精神运动性迟滞);到青少年期倾向于以少动取代多动(这在智力正常的多动儿童中少见)。
本综合征还常伴有各种特定性或广泛性发育延迟。
尚不知道行为模式与低智商成器质性脑损伤的函数关系究竟有多大,也不清楚本障碍患儿如伴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并表现出多动综合征时,究竟在此处分类还是置于F90.一项下更恰当;目前将它归入F90.-项下。
诊断要点诊断根据为以下三项联合出现:与发育过程不相适应的严重多动,刻板动作,严重精神发育迟滞;三项缺一不可。
如果符合F84.0、F84.1或F84.2的标准,则应诊断于彼。
F84.5AsPerger氏综合征本障碍分类学地位未定,其特征为典型的孤独症样相互性社交活动性质异常,同时伴有兴趣与活动内容局限、刻板和重复。
与孤独症的根本区别在于没有语言和认知的一般性发育延迟。
多数患儿智力正常,但常有显著的行为笨拙;多见于男孩(男女之比为8:1)。
至少某些病例极有可能是轻度孤独症表现形式的变异,但不清楚究否所有患儿都是如此。
本症的异常有强烈的延续到青少年和成年期的倾向,而且这种异常似乎是个人特性的表现,不受环境因素的显著影响。
成年早期偶尔出现精神病发作。
诊断要点诊断依据是,不存在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语言和认知的一般发育异常,与孤独症相同,同时存在相互性社会交往的质的缺陷和行为、兴趣与活动方式的局限、重复和刻板。
孤独症伴有的那种言语交流问题可有可无,但如有显著的语言发育迟滞即可排除本诊断。
包含:孤独症性精神病态童年分裂样障碍不含:强迫性人格障碍(F60.5)童年依恋障碍(F94.l,F94 2)强迫障碍(F42.-)分裂型障碍(F21)单纯精神分裂症(F20.6)F84.8 其它弥漫性发育障碍F84.9 弥漫性发育障碍,未特定这是一残余诊断分类,用于符合弥漫性发育障碍的一般描述,但缺少合适的资料,或有矛盾的发现,不符合F84中任何其它编码的障碍。
F88 其它心理发育障碍其它心理发育障碍包含:发育性失认症F89 未特定性心理发育障碍未特定性心理发育障碍包含:发育障碍N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