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精选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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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业的实施意见》(民政发〔20XX〕83号)和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公司《关于<印发张掖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老龄办发〔20XX〕27号)文件精神,提高我县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的社会风险,推进养老业和现代化保险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截止20XX年底,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万人,占人口总数的%。

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等因素,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大大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由此产生的费用支出,不仅给基本生活保障带来压力,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持、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风险合力,既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拓展金融保险业新领域,推动现代化保险业发展,又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的原则。政府通过搭建平台、舆论引导、出台政策、购买等举措,引导促进中国人寿**县支公司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低保费、广覆盖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老人自愿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老年人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坚决杜绝强制购买、误导购买。

(三)市场运作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积极推动保险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保险市场需求。逐步形成平等参与、有序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四)多方筹资的原则。要积极争取政府重视,为广大老年人投保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老年人协会和爱心人士为老年人投保或提供投保支持;鼓励家庭成员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参保对象、保险责任、保险期间、缴费标准

(一)参保对象

**县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县户籍50-59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个人;不具有本县户籍在本县居住生活3年以上的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参加此项保险。

(二)保险责任范围

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机构、外出旅游等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应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

(三)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期间为一年。

(四)缴费标准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缴费标准为100元,保额为110000(其中意外身故、残疾保险金额10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10000元)。

四、实施步骤

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启动及宣传阶段(20XX年9月10日-9月20日)。县老龄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中国人寿**县支公司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各乡镇、社区管委会,村(社区)积极支持中国人寿**县支公司采取入户宣传、张贴标语、印发资料、开辟专栏等方式,做好动员、宣传、组织工作。

2.推进实施阶段(20XX年9月21日-月10日)。为继续深入推进工作,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对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同时,县老龄办和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培训及投保等具体工作。

3.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月11日-月20日)。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各乡镇、社区管委会投保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查找不足,研究确定下步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全面推进工作,提高参保率。

五、保障措施

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多样复杂。各乡镇、社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积极会同承保保险公司抓好各项落实工作,确保把这项工作做成“政府放心、老年人满意、社会认可”的民生工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和中国人寿**县支公司要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政府引导、运作、分工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反馈、改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这项工作扎

扎实实开展起来。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社区管委会、中国人寿**县支公司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指导开展工作。县老龄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加强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确定专人具体对接。中国人寿**支公司要成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专项工作组,配备素质高、业务精的专业队伍,优化销售、承保、理赔等工作程序,及时发放保险凭证,确保老年人知情权和受益权,并在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理赔。各乡镇、社区管委会要做好动员、宣传、组织工作,积极与中国人寿**支公司进行衔接,切实保障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各乡镇、社区管委会要迅速启动此项工作,于20XX年9月30日前梳理好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并积极推进,深入村(社区)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展开工作。中国人寿**支公司负责每季度向县老龄办汇报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专项汇报。同时要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承保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流程和质量等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形成奖惩机制。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为使全县的老年人都享受保险保障,各乡镇、社区管委会和中国人寿**支公司要坚持在老年人自愿投保的原则下,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目的意义、参保条件、投保方式和理赔程序等。要大力宣传动员单位为老年人送“保单”,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为老年人赠“保单”,亲友为老年人尽孝买“保单”,老年人为自己购“保单”,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充分了解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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