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2024年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方案
2024年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方案____年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但在面对意外伤害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意外伤害的医疗保障水平,特制定了以下的实施方案。
一、方案背景意外伤害是突发性的、非预期的事件,不仅给受伤者及其家庭带来巨大的负担,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此,建立针对意外伤害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保证人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方案目标1. 提高意外伤害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减少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经济压力。
2. 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 建立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制度,完善我国医疗保险体系。
三、方案内容1. 政府主导,多方共同参与政府将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明确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范围、权益和报销比例等内容,并指导和监督保险机构的合规经营。
保险机构要积极参与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意外伤害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医疗机构要开展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服务,并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
2. 扩大保障范围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应该覆盖所有公民,特别是易受伤害的职业群体,如建筑工人、农民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
同时,还要注重对儿童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保障,给予特殊关照。
3. 保障待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待遇应该涵盖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等,并适度提高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在保障范围内,对于一些特殊的医疗项目,如器官移植、高端技术治疗等,可以适当加大报销力度。
4. 研究定价机制为了确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可持续发展,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共同研究定价机制,合理确定保费和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同时,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管,防止虚高医疗费用的出现。
5.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意外伤害的信息共享。
政府、保险机构、医疗机构和患者应共享保险信息和医疗记录,提高保险理赔的效率和准确性。
6. 宣传和培训政府要加大对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办理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办理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13•【字号】•【施行日期】2020.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办理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各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发展局(城乡工作处):为帮助养老机构规避意外风险,提高养老机构善后处置能力,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武政〔2012〕89号)精神,决定在全市继续推行养老机构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承保公司根据2018年公开招投标文件的规定,经采购人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继续为2020年度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险的承保单位。
二、保险服务期限为保证各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的保险赔付,保险服务期为一年,与上年度投保时间接续。
三、保费标准和出资方式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意外伤害险按照“保床位”的方式投保,投保费用为150元/年/床,由市、区财政和养老机构各三分之一的比例承担。
四、保险责任1.在保险期限内,与养老机构签订入院住养协议的入住对象在养老机构管理区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门诊、住院费用,保险公司对合理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政策),在扣除100元的免赔额后给予100%的赔付,最高不超过40000元。
2.在保险期限内,与养老机构签订入院住养协议的入住对象在养老机构管理区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照其住院的天数,按照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意外住院津贴补助,最高补贴天数为180天。
3.在保险期限内,与养老机构签订入院住养协议的入住对象在养老机构管理区域内,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经区级以上的伤残鉴定机构鉴定达到残疾等级的,由保险公司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所列对应比例乘以保险金额100000元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08•【字号】•【施行日期】2018.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呼和浩特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呼和浩特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一、背景意义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
截止2017年底,我市60周岁(含)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为504148人,占户籍人口数的20.76%。
老年人的保障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要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由此产生的费用支出不仅给基本社会保障带来压力,也增加了老年人的家庭经济负担。
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3〕97号)、《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79号)、《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老龄办发〔2017〕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老龄办发〔2018〕2号)等政策要求。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精选模板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业的实施意见》(民政发〔20XX〕83号)和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公司《关于<印发张掖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张老龄办发〔20XX〕27号)文件精神,提高我县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的社会风险,推进养老业和现代化保险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
截止20XX年底,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万人,占人口总数的%。
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等因素,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大大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由此产生的费用支出,不仅给基本生活保障带来压力,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
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支持、社会捐助、个人自费投保相结合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风险合力,既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拓展金融保险业新领域,推动现代化保险业发展,又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的原则。
政府通过搭建平台、舆论引导、出台政策、购买等举措,引导促进中国人寿**县支公司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低保费、广覆盖的意外伤害保险。
(二)老人自愿的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老年人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坚决杜绝强制购买、误导购买。
(三)市场运作的原则。
遵循市场规律,积极推动保险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保险产品,满足老年人保险市场需求。
逐步形成平等参与、有序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四)多方筹资的原则。
要积极争取政府重视,为广大老年人投保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老年人协会和爱心人士为老年人投保或提供投保支持;鼓励家庭成员为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类特困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方案
五类特困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方案
一、方案背景
鉴于五类特困老人(包括失能老人、孤寡老人、低保老人、疾病重老人和高龄老人)面临的意外伤害风险,本方案旨在为这一群体提供专门的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以增强他们的生活安全保障。
二、服务目标
1. 为五类特困老人提供全面的意外伤害保险覆盖。
2. 降低因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负担。
3. 提升特困老人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感。
三、保险服务内容
1. 保险范围:包括意外伤害、意外死亡和残疾等。
2. 保险金额:根据不同类别老人的实际需求设定合理的保额。
3. 保险期限:提供长期和短期保险服务。
四、实施步骤
1. 老人识别和需求分析:识别符合条件的特困老人,并分析他们的具体保险需求。
2. 保险方案设计:根据需求设计具体的保险服务方案。
3. 保险购买和管理:代为购买保险,并提供后续的管理和咨询服务。
4. 紧急事故响应:建立紧急事故响应机制,确保在意外发生时快速处理。
五、合作与支持
1. 与保险公司合作,为特困老人提供优惠的保险服务。
2. 向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申请必要的资金支持。
六、风险管理
1. 定期评估保险服务的效果,及时调整保险方案。
2. 建立风险预防教育机制,提高特困老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七、预算计划
详细规划所需经费,包括保险费用、管理费用等。
八、评估与调整
定期对保险服务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反馈及时进行调整。
方案制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老年人意外害保险工作总结
老年人意外害保险工作总结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老年人意外害保险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老年人意外害保险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分析,以期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和服务。
首先,我们深入了解了老年人的生活和健康状况。
通过对老年人的生活方式、
健康情况以及意外伤害的发生频率进行调研,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了老年人的保险需求。
在此基础上,我们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推出了一系列适合老年人的意外害保险产品。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老年人意外害保险产品的宣传和推广。
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保险知识培训等活动,我们让更多的老年人了解到了意外害保险的重要性,并帮助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老年人的理赔服务。
针对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和情况,我
们提供了更加人性化的理赔服务,力求在老年人遭遇意外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支持。
最后,我们还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推动老年人意外害保险工作的发展。
通过
与医疗机构、社区组织、政府部门等合作,我们共同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保险服务和健康管理,为老年人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总的来说,老年人意外害保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工作,需要我们不断总结
经验、改进工作,以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和服务。
我们将继续努力,为老年人的健康和幸福生活贡献自己的力量。
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课件
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课件
摘要:
一、背景介绍
二、银龄安康行动的实施
三、保险内容与保障对象
四、理赔流程与注意事项
五、结论
正文:
在我国,老龄工作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了给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减轻因意外伤害造成的家庭经济负担,银龄安康行动应运而生。
该行动是一项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伤害保险计划,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银龄安康行动的实施主要依赖于政府与保险公司的合作。
政府负责投保,统一支付保费,而保险公司则负责提供保险服务。
这一行动的覆盖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了所有6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在保险内容方面,银龄安康行动主要包括意外伤害、疾病身故、重大疾病等多种保险项目,基本上覆盖了老年人可能遇到的所有风险。
在保障对象方面,该行动主要针对具有本地户籍的老年人,包括城市和农村地区。
在理赔流程方面,老年人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只需凭借公立医疗机构的有效证明,即可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需要注意的是,猝死、中暑、心肌梗塞、突然中风等疾病并不属于意外伤害事故,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总的来说,银龄安康行动是一项有益的举措,它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全面的
保障,让他们在面对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
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键盘上,那些字母仿佛在闪闪发光,等待着我将想法转化为文字。
关于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案,我已经构思了许久,现在,就让我以最自然、最流畅的方式,将这个方案呈现出来。
一、项目背景与意义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朋友们的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艰苦。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来源。
为此,我们推出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旨在为农民朋友们提供一份安全保障,降低意外事故对家庭经济的影响。
二、保险对象与范围1.保险对象: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的农村居民,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民。
2.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内,保险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残疾或死亡,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
三、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保险金额:根据农民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设定每人最高保险金额为10万元。
2.保险费:每人每年保险费为100元,由农民自行承担。
四、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1.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保险对象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体残疾或死亡,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予赔偿。
2.除外责任:保险对象因疾病、自杀、犯罪等不属于意外伤害的原因导致的身体残疾或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期限与续保1.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1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续保:保险期限届满后,保险对象可以申请续保,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六、理赔流程1.报案:保险对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提交材料:报案后,保险对象需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理赔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事故证明、残疾证明等。
3.审核理赔:保险公司收到理赔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赔偿条件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
4.赔款支付:赔偿金支付给保险对象指定的银行账户。
七、宣传与推广1.利用农村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政策、保险责任、理赔流程等。
老年保险营销策划方案
老年保险营销策划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保险市场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
老年保险能够为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医疗费用以及意外伤害保障,有效降低老年人生活风险。
因此,开展老年保险市场营销活动,提高老年保险产品认知度和参与度,已成为保险公司的一项重要策略。
二、目标市场分析1.目标人群:老年人群体,年龄在60岁及以上。
2.目标市场规模:根据人口老龄化现状,预计老年人口数量将快速增长,预计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
3.目标市场需求:老年人群体对于长期护理、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保障的需求较高,对保险产品的认可度和需求度逐渐提升。
三、竞争对手分析对于老年保险市场,已有多家保险公司投入竞争。
因此,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特点和营销策略,可以有助于制定差异化的市场营销方案。
1.竞争对手产品特点:竞争对手的老年保险产品多种多样,包括长期护理险、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产品特点主要体现在理赔快速、保额高、保费便宜等方面。
2.竞争对手营销策略:竞争对手主要通过线下销售渠道,如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网点等,进行传统的销售模式。
四、营销策略制定1. 定位策略:通过市场调研,确定本公司老年保险产品在市场中的定位,以满足老年人对于长期护理、医疗费用和意外伤害保障的需求。
2. 产品策略:根据目标人群的需求特点,设计合适的老年保险产品,包括长期护理险、医疗费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
产品特点应包括理赔快速、保额高、保费便宜等。
3. 渠道策略:建立多元化的销售渠道,包括线下销售渠道和线上销售渠道。
线下销售渠道可以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公司网点等进行销售;线上销售渠道可以通过互联网保险平台、社交媒体等进行销售。
4. 价格策略:制定合理的老年保险产品价格,提供灵活的保费支付方式,如一次性付款、年付等,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支付习惯和经济状况。
5. 促销策略:根据老年人的偏好,在重要节假日或老年人活动期间进行促销活动,如打折优惠、礼品赠送等。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人的生活保障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在众多的保障措施中,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逐渐成为了一项重要的选择。
我们都知道,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的下降,反应能力变缓,在日常生活中面临着更高的意外伤害风险。
比如,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在家中被烫伤、外出时遭遇交通事故等等。
这些意外伤害不仅给老年人带来身体上的痛苦,还可能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就是为了应对这些风险而设立的。
它旨在为老年人在遭受意外伤害时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保障,帮助他们减轻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方面的压力。
与一般的保险产品相比,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
首先,它的投保年龄通常较高,专门为老年人群体设计。
其次,保障范围往往侧重于老年人常见的意外伤害,如跌倒、烧伤、烫伤等。
再者,理赔流程相对简化,以便在老年人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那么,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具体能提供哪些保障呢?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意外身故保障。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这笔钱可以作为对家属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是意外伤残保障。
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这对于需要长期康复治疗和护理的老年人来说,无疑是一笔重要的资金支持。
三是意外医疗保障。
当老年人因意外伤害需要就医治疗时,保险公司会对合理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这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
在选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时,有几个关键的因素需要考虑。
首先是保险金额。
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可能面临的风险程度,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过低可能无法满足保障需求,过高则可能导致保费负担过重。
其次是保障期限。
有些保险产品是一年期的,有些则是长期的。
一年期的保险产品灵活性较高,但需要每年续保;长期的保险产品则可以提供更稳定的保障,但保费相对较高。
再者是保险条款。
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责范围、理赔条件等重要内容。
关于加快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倡导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发挥商业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根据国家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和省老龄办、民政厅、财政厅、保监局《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就市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完善政策引导。
完善政策措施、搭建服务平台,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投保有益的社会氛围,引导和促进保险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低保费、广覆盖的意外伤害保险产品。
(二)强化市场运作。
充分调动保险业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打破行业垄断,形成平等参与、有序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运行机制。
保险公司要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区等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保险责任范围、理赔流程等内容,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家喻户晓,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三)体现公益服务。
保险公司应根据老年人优待相关政策,针对我市老年人特点,提供价格优惠、服务优质的公益性团体险产品,以更加全面的内容和更加优惠的价格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实现合理利润与社会公益的平衡。
(四)提倡投保自愿。
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坚持老年人个人或家庭成员自愿投保,严禁各种形式的强制投保。
提倡参保对象自愿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办理投保手续。
参保人员如果出现意外伤害,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赔付。
(五)鼓励社会参与。
鼓励各级老年协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自愿出资为老年人统一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让老年人有获得感;鼓励家庭成员为自家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以减轻因老年人发生意外造成的家庭负担。
二、被保险人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成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被保险人。
三、政府补贴对象市政府为市城区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1份保险产品。
(一)6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及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实施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投保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实施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投保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08.12.25•【字号】沪民福发[2008]47号•【施行日期】2008.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实施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投保方案的通知(沪民福发〔2008〕47号)各区县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按照《关于推行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的通知》(沪民福发〔2008〕33号)的要求,全市统一推行的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工作目前已进入投保签约阶段。
通过全市公开招标,从12家投标保险公司中优选出3家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公司。
经市局同意,近日承保公司将在各区县组织下,与各区县养老机构签订保险协议,现就实施投保的有关工作方案通知如下:一、中标公司及承保区域划分根据保险条件最优、保费最低的原则,中标的3家承保公司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市郊均衡、床位总量、预计赔付、承保公司规模等因素,3家公司承保区县划分如下:1、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保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青浦区、闸北区、南汇区、宝山区,共7个区的养老机构;2、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承保浦东新区、黄浦区、虹口区、闵行区、崇明县、奉贤区,共6个区县的养老机构;3、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徐汇区、长宁区、杨浦区、嘉定区、松江区、金山区,共6个区及市属的养老机构。
二、保险期限保险有效期自2008年12月15日0时起,至2009年12月14日24时止。
三、保险费用年保险费单价标准为120元人民币/床位,保费由市、区县民政局分别资助1/3,养老机构自我承担1/3予以支付,实际床位数超出核定床位的,超出部分由养老机构自行承担全额保费。
市社会福利中心与市众仁慈善服务中心所属养老机构承担2/3。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30号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内民政发〔2019〕30号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是落实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79号)的实际举措。
2018年,各盟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了全覆盖。
为实施好今年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筹措资金2018年10月13日,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为老年人免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自治区已于2018年底将年度部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下拨各盟市。
各盟市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所属旗县(区)财力、老年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资金筹措及补助方案,确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资金足额到位。
二、规范采购程序各盟市在操作过程中,要按照资金来源进行分级采购。
自治区层面已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并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各盟市要按照资金来源,将盟市和所属旗县筹集资金统筹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并按政策规定和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2024年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方案(2篇)
2024年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方案____年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一、背景在保障民众医疗需求方面,意外伤害是一种常见的事件。
意外伤害不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身体和经济上的负担,也对社会稳定和发展造成一定压力。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安全,政府决定在____年推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解决意外伤害带来的医疗费用问题。
二、目标该保险方案的目标是为意外伤害患者提供合理的医疗费用报销和医疗救助,减轻其经济负担,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对象范围该保险适用于全体居民,不论其年龄、性别和职业等因素,只要其在境内发生意外伤害,均可享受相关保险待遇。
四、保险费缴纳1. 该保险为强制性保险,保费由居民按月缴纳。
2. 保费的金额根据居民的年收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意外伤害发生率等因素确定。
3. 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保费标准,确保保险费用的公平合理。
五、保险待遇1.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意外伤害患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包括医疗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化验费等,将由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报销的比例根据居民缴纳的保费金额和医疗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80%。
2.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对于轻微的意外伤害患者,其门诊医疗费用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报销。
具体的报销比例由政府决定,以满足患者的实际需求。
3. 康复治疗费用报销:对于需要康复治疗的意外伤害患者,其康复治疗费用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报销。
具体的报销标准由政府制定,以满足患者的实际需求。
4. 医疗救助:对于特殊贫困人群和严重伤残人群,政府将提供额外的医疗救助措施,确保其在意外伤害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六、保险机制1. 保险公司选择:政府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承担该保险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2. 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政府将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定期对其进行审计和评估。
3. 索赔处理:意外伤害患者在需要报销医疗费用时,需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费用明细,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索赔。
老年人意外伤害培训计划
老年人意外伤害培训计划
背景
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平衡能力减弱等因素,更容易发生意外伤害。
为了
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意外伤害发生率,制定了老年人意外伤害培训计划。
目的
该培训计划的目的是提高老年人的安全意识,教育他们如何预防和应对意外伤害,提升他们的应急处理能力,为老年人的健康和安全保驾护航。
计划内容
1. 理论知识培训
•介绍老年人常见意外伤害类型及发生原因
•解释老年人应如何预防意外伤害
•推广常见的急救知识和技巧
2. 实践操作演练
•模拟老年人常见意外伤害场景,引导老年人学习如何正确处理
•组织老年人参与急救演练,提升其实际操作能力
•演示老年人如何正确使用急救工具和设备
3. 交流互动环节
•组织老年人分享自身经历,共同探讨如何避免意外伤害
•设立问答环节,巩固培训知识,解决老年人疑问
时间安排
•每周定时举办老年人意外伤害培训课程,每次培训约1-2小时
•持续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每周不重复内容
效果评估
•每期培训结束后进行满意度调查,收集老年人的反馈意见
•定期跟进培训参与者的安全状况,评估培训效果
结语
老年人意外伤害培训计划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意识和急救能力,为老年人的健康和安全保驾护航。
希望通过不懈的努力,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的发生,为社会营造更加安全的环境。
《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摘录)
《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摘录)
《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摘录);
【期刊名称】《老友》
【年(卷),期】2016(000)008
【摘要】最近,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现摘录如下:
【总页数】1页(P.25-25)
【关键词】保险工作;意外伤害;老年人;摘录;中国保监会;民政部;财政部;老龄【作者】;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F842
【相关文献】
1.江西省老龄办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保监局关于转发全国老龄办等四部门有关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J],
2.解读《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相关负责人答本刊记者问 [J], 马丽萍
3.西安市出台《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J],
4.通力合作提高应对风险保障能力——解读《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J], 张一鸣
5.全国老龄办、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J],。
助老健康御险活动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助老健康御险活动方案助老健康御险活动方案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加,为满足农村老年人的防风险、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和谐安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深入贯彻落实《老年法》,提高广大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保护老年人身心健康,打造美丽、和谐。
根据全市召开的“助老健康御险”会议要求,坚持以“好事办好,实事做实,办出特色、办出成效”为宗旨,把我县“助老健康御险”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好。
二、工作意义属农业大县,农村人口占全县人口总数的90%,全县共有50岁以上老年人6.2万多人,约占人口总数的16%。
这一老年群体,在防风险、抗风险能力方面明显处于弱势,他们的生活安定,直接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在全县迅速扩大参保范围十分必要。
三、任务目标根据经济现状,农村家庭老年人每人每年交纳30元保费,可享受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额6000元,老年人一旦出险,最高能赔付21000元,基本能为老年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四、工作措施及服务承诺为确保加快我县助老健康御险活动有效推进,县政府决定成立县助第 2 页共 4 页老健康御险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民政、人寿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各乡(镇)、工业区要利用宣传车、宣传单、各村大喇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老年人参保认识,让他们体会到是党和政府对老年弱势群体的一项优惠政策;同时,要发挥各乡(镇)、工业区主抓民政领导、民政助理、各村干部等的作用,全面做好宣传督促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服务承诺:(1)对参保老人全方位服务;(2)保证收费低、理赔金额高;(3)手续简便明了;(4)遇险报案后勘察及时、理赔迅速,快速到位。
第 3 页共 4 页THANKS谢谢您的阅览仅供参考第 4 页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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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X〕32号)、《X省老龄办、民政厅、财政厅、保监局转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X老委办发〔X〕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目的意义
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决策,是关系涉老民生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抵抗意外风险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
通过运用市场化手段,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减轻政府和个人负担、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抵抗风险能力、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重要意义,紧密协作,积极配合,切实把这一为老服务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切实加强目标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承办、市场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老龄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一抓到底、常抓不懈。
X年在全县范围全面启动并达到50%以上、X年以后持续达到90%以上。
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九九重阳节、敬老月等节日活动的开展,围绕年度目标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严格落实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扎实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宣传发动、组织投保等相关工作。
同时,基层社区及老年协会要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组织与推动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全面确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并落到实处。
(二)落实相关举措。
一是各乡镇各部门以及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积极筹措资金,为符合条件的本单位退休老职工统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作为每年九九重阳节、敬老月活动内容之一。
二是对我县城乡特困供养人员、高龄老人、重点优抚对象(老复员军人、带病退伍、伤残民兵)中适龄范围的人员由县民政局按每人每年投保标准50元予以“兜底”。
三是各类社会组织和各界爱心人士向老年人赠“保单”,子女、亲友为老年人敬孝送“保单”,老人为解后顾之忧自己购“保单”等形式,全力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扎实开展。
(三)注重沟通协作。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惠及人群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沟通,切实制定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畅通办理渠道,积极探索,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对推动过程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
县民政局负责牵头揽总、组织召开动员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做好特困供养人员、高龄老人、重点优抚对象等“兜底”对象的统保工作;
县老龄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具体事宜协调;县目督办负责考核督查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政策宣传和先进典型报道;县金融办、县法制办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涉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协商沟通、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绩效考核。
县老龄办将此项工作纳入老龄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每季度一次检查和通报,年终作为扣分目标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以此确保工作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