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资产信托契约实用版
财产信托合同范本8篇
财产信托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财产信托于乙方进行管理和运用,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为其提供财产信托服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信托财产甲方将其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不动产等)信托给乙方管理和运用。
具体财产范围、种类、价值等详见附件《信托财产清单》。
甲方承诺所交付的信托财产为其合法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或任何形式的法律瑕疵。
第二条信托目的本信托旨在通过乙方的专业管理和运用,实现信托财产的增值,为甲方创造收益。
同时,乙方将按照甲方的意愿,为特定目的或用途运用信托财产。
第三条信托期限本信托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年。
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信托管理1. 乙方有权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运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买卖证券、购置不动产等。
乙方应遵循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为甲方的最大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季度报告、年度报告等。
甲方有权查阅相关报告和文件。
3. 乙方在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费用约定》。
第五条信托收益及分配1. 本信托的收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的运用收益。
基金证券交易协议书(通用3篇)
基金证券交易协议书(通用3篇)基金证券交易篇1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的规定,为方便乙方采用电话自助交易方式对甲方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进行申(认)购,赎回等交易,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必须是在甲方直销中心开立了基金交易账户的投资者。
二、本电话交易包括认购、申购、赎回、撤单,设置分红方式、交易查询、密码修改、转托管、传真对账单。
三、本电话交易通过客服电话语音系统实现,电话号码为_________。
有关办理电话交易的具体程序参照甲方电话交易说明执行。
四、乙方通过电话下达的交易指令,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乙方对其进行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申请开立电话交易时,须设立密码。
甲方根据乙方输入的交易账号和密码作为判认电话交易的依据。
六、乙方务必注意电话交易密码的使用和保密,定期更换密码。
凡使用密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之有效交易,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电话交易申请于每基金开放日_以前的为当日交易申请,以后的电话交易申请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
八、乙方认购,申购申请,应在足额资金汇入甲方基金销售专户后提出。
否则,该申请将被挂存,以五日内资金实际到账日为申请日,若五日内资金仍未到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九、乙方赎回申请,应在交易账户内有足够基金余额时提出,否则电话交易系统无法接收该申请,该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十、甲方因不可预期的线路拥塞、传输不良、通讯中断、断电、电脑或电话系统故障、天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收到或延迟接收乙方申请,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但应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尽可能地降低意外事件的影响。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乙方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时终止。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传真号: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基金证券交易协议书篇2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利用证券公司在因特网(INTERNET)上的网上证券交易站点(网站地址为:_____)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委托证券公司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业务时,就甲乙双方应注意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有关资产信托合同范本6篇
有关资产信托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金融、信托业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特定资产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信托目的甲方基于对乙方的信任,自愿将其特定资产委托给乙方,希望通过乙方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信托资产1. 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产为甲方拥有的以下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请详细列明资产种类、数量、价值等)。
2. 甲方应保证其拥有上述资产的合法权利,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无瑕疵。
三、信托期限1. 本合同的信托期限为______年/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 信托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对信托资产进行清算,并将剩余资产返还给甲方。
四、信托管理1. 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对信托资产进行管理。
2. 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应积极实现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管理情况。
3. 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应遵循风险收益匹配原则,充分考虑甲方的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
五、收益分配1. 信托收益按照实际收益情况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2. 信托收益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应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六、风险揭示与承担1. 甲方应充分了解并承担其委托资产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
2. 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应遵循谨慎原则,但由于市场因素等不可预见原因导致资产损失时,乙方不承担损失责任。
七、费用与税收1. 乙方在信托管理过程中可收取合理的信托管理费,具体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2. 本合同项下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依法代扣代缴。
八、合同变更与终止1. 本合同的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资金信托合同范本(2024版)
资金信托合同范本(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信托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信托资金的来源、金额、期限及用途1.1 甲方同意将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信托资金,委托乙方进行管理和运用。
1.2 甲方应保证信托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不得将任何非法资金注入信托。
1.3 信托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信托资金交付乙方之日起计算。
1.4 信托资金主要用于__________(具体投资方向或用途),甲乙双方可根据市场状况和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调整投资方向或用途。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 乙方作为受托人,应当恪尽职守,谨慎管理信托资金,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和运用。
2.2 乙方应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努力实现甲方的信托目的。
2.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投资损失、信托财产的保管情况等。
2.4 乙方不得利用信托资金进行违法活动,不得侵占、挪用信托资金。
2.5 乙方在管理信托资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用、交易费用、保管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具体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交付信托资金。
3.2 甲方应对乙方在信托管理过程中提供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报告和本合同的约定,及时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情况。
3.4 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管理活动,不得要求乙方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投资。
3.5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乙方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费用。
契约型基金合同模板
契约型基金合同模板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投资于乙方管理的契约型基金,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提供基金管理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契约型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定义1.1 “基金”指由乙方管理,甲方投资的契约型基金。
1.2 “基金资产”指基金所拥有的全部资产。
1.3 “投资收益”指基金投资所产生的净收益。
1.4 “基金管理费”指乙方为管理基金资产而收取的费用。
1.5 “基金托管费”指基金托管人因托管基金资产而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基金的设立2.1 基金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基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
2.3 基金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4 基金规模:初始规模为人民币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获取投资收益。
3.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投资款项。
3.3 甲方有权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3.4 甲方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投资金额或期限。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
4.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4.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基金的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4.4 乙方应保证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五条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5.1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______%计算,每季度支付一次。
5.2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______%计算,每季度支付一次。
第六条投资收益的分配6.1 投资收益按年度结算,甲方按投资比例享有收益。
6.2 投资收益的分配应扣除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后进行。
金融合同委托理财协议5篇
金融合同委托理财协议5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金融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备理财需求,乙方具备专业的金融知识和理财经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理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理财,通过合理配置资产,实现资产的增值。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及投资偏好等因素为甲方提供专业的理财服务。
二、委托事项1. 甲方将其自有资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委托给乙方进行理财。
2. 乙方根据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为甲方提供理财建议,制定理财方案。
3. 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理财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投资股票、债券等。
4. 理财期限为______年/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投资收益与风险1. 甲方委托乙方理财的收益按照实际投资收益结算,具体收益分配比例由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
2. 乙方在进行理财操作时,应充分考虑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 甲方应充分了解理财产品的风险性,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
4. 双方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投资策略。
四、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理财操作情况,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理财进展。
2. 乙方有权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理财操作,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
3.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4.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制定适合甲方的理财方案。
金融合同委托(信托)持股协议5篇
金融合同委托(信托)持股协议5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通过乙方进行金融投资活动,并委托乙方持有相关金融股权或其他资产,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金融合同委托(信托)持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金融投资活动,并持有相关金融股权或其他资产,以增值保值,共同实现金融资产的合理增值。
二、委托内容1. 甲方委托乙方持有之金融股权或其他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数量、价值等,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
2.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有权以自身名义对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和运营。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了解标的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情况;(2)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约定的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3)甲方应保证委托资金的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尽职尽责管理和运营标的资产,以实现资产增值;(2)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标的资产的管理和运营情况;(3)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不得擅自处分标的资产。
四、投资管理和收益分配1. 乙方应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和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制定投资策略和方案。
2. 双方应按照约定比例分配投资收益,具体比例应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3. 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标的资产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五、风险揭示与承担1. 甲方应充分了解金融投资存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2. 乙方在管理和运营标的资产过程中,应尽力降低风险,但不对可能的投资风险承担连带责任。
六、协议期限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应根据具体情况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2. 双方有权在协议期限内提出终止协议,但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3. 协议到期或终止时,乙方应将标的资产按照约定方式转移回甲方或相关方。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一、前言本基金资产信托契约(以下简称“本契约”)由以下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委托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受托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鉴于委托人愿意将其合法拥有的基金资产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管理和运作,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契约的规定对基金资产进行管理和运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二、定义和解释在本契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基金资产”:指委托人按照本契约的规定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以及因管理、运用和处分该资金而形成的资产。
2、“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而取得的基金资产以及因管理、运用和处分该基金资产而形成的财产。
3、“信托期限”:指本契约规定的信托存续期间。
4、“受益人”:指在本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
5、“信托收益”:指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收益。
三、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基金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运作,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按照本契约的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
四、信托财产的构成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2、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而取得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实物资产等。
3、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而产生的收益。
五、信托期限本信托的期限为_____年,自本契约生效之日起计算。
信托期限届满,受托人应按照本契约的规定将信托财产及信托收益分配给受益人。
六、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1、受托人应按照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2、受托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策略,将信托财产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工具、房地产等领域,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
3、受托人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信托财产的投资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和控制。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一、前言在当今的金融市场中,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资产配置选择。
而基金资产信托契约则是规范基金运作、保障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本契约旨在明确基金管理人与信托受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透明和有效运作。
二、信托当事人(一)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是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具备基金管理资格的专业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基金的投资管理、资产配置、风险控制等,以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二)信托受托人信托受托人通常是具有良好信誉和专业能力的金融机构,负责保管基金资产、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对基金运作进行监督。
(三)投资者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方,通过购买基金份额成为基金的受益人,享有基金资产带来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基金的设立与规模(一)基金的设立本基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设立,经审批后正式运作。
(二)基金规模基金的初始规模为_____元,后续可根据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情况进行调整。
四、基金资产的构成与管理(一)基金资产的构成基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票、债券、基金份额、银行存款等各类金融资产。
(二)投资目标与策略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并在信托契约中明确。
(三)投资限制为控制风险,基金投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限制,如投资比例限制、禁止投资领域等。
五、基金资产的保管(一)信托受托人应设立专门的账户,对基金资产进行独立保管,确保资产的安全。
(二)信托受托人应按照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进行资金划拨和资产交易,确保操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三)定期对基金资产进行核算和估值,向基金管理人及投资者披露资产状况。
六、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一)申购投资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基金管理人申购基金份额,申购价格按照基金净值计算。
(二)赎回投资者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赎回基金份额,赎回金额根据基金净值和赎回份额计算。
(三)申购与赎回的费用基金管理人可以收取一定的申购费和赎回费,费用标准应在信托契约中明确。
契约型基金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契约型基金合同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一节前言1、订立本合同的依据、目的和原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合同各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兹信守。
(2)本基金合同订立的目的是明确投资者、管理人和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及职责,规范基金的运作,确保委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3)本基金合同订立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投资者自签订基金合同之日起成为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且自其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退出基金或被转让给其他合格投资者之日起,投资者不再是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接受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合同是规定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本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本基金合同为准。
4、若因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导致本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冲突,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各方当事人应及时对本基金合同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
第二节释义在本合同项下,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基金、本基金、本私募基金:指私募基金。
2、本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本合同:指投资者、管理人及托管人签署的《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其附件及对该合同及附件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契约型基金合同协议书
契约型基金合同协议书甲方(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拟发起设立契约型基金,并委托乙方作为基金托管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契约型基金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一条基金名称及类型1.1 本基金的名称为:【基金名称】。
1.2 本基金的类型为契约型基金,即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之间通过本协议建立信托关系,共同投资于本协议约定的资产组合。
第二条基金的募集与设立2.1 甲方负责基金的募集工作,并确保募集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基金募集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募集资金的总额及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条基金的投资目标与策略3.1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具体投资目标】。
3.2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为:【具体投资策略】。
第四条基金的运作方式4.1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配置、投资组合管理、收益分配等,具体运作方式由甲方制定并执行。
4.2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基金的运作情况。
第五条基金托管人的职责5.1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并执行甲方的投资指令。
5.2 乙方应确保基金财产的独立性,不得将基金财产与乙方的固有财产混合。
第六条基金的收益分配6.1 基金的收益分配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
6.2 甲方应根据基金的收益情况,合理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并报乙方备案。
第七条信息披露与报告7.1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披露基金的运作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
7.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向监管机构报送基金的运作报告。
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协议书5篇
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协议书5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对股权投资信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双方1. 甲方(委托人):为投资本信托的投资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投资本信托产品的资金实力及风险承受能力。
篇2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信托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参与乙方推出的股权投资信托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前言鉴于甲方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意识,愿意委托乙方进行股权投资;乙方具备从事股权投资信托的资格和能力,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二、信托基本信息1. 信托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信托计划。
2. 信托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 信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满______年止。
4. 投资方向:主要用于优质企业的股权投资。
三、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约定提供投资资金;(2)监督乙方的投资行为,确保其合法合规;(3)享有投资收益权,承担投资风险。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协议约定管理信托财产;(2)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确保投资风险可控;(3)定期向甲方报告投资管理和收益情况;(4)在信托终止时,按照约定向甲方分配信托财产。
四、信托投资管理和运作1. 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策略,制定投资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2. 乙方在投资过程中应遵循勤勉尽责、审慎投资的原则,确保投资安全。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投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投资收益等。
2024年投资理财协议范本7篇
2024年投资理财协议范本7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金融机构/理财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投资理财需求,乙方具备专业的投资理财能力,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投资理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同意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进行专业的投资理财操作,以期望获得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1. 投资金额: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投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投资方式及范围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投资资金进行专业管理和运作。
2. 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外汇等金融市场产品。
四、收益分配1. 投资回报:根据投资实际情况,乙方按照投资收益与风险共担的原则,向甲方分配投资回报。
2. 投资收益超出约定比例的,超出部分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分配。
如遇亏损,先由乙方承担风险,确保甲方投资本金安全。
五、风险控制1. 乙方应严格遵守投资纪律,遵循风险可控原则进行投资操作。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投资情况,及时揭示投资风险。
3. 乙方在投资过程中如遇到重大风险,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降低风险。
六、信息披露与透明度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投资信息。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交投资报告,详细阐述投资情况、收益状况及风险状况。
3.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投资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
财产信托合同补充条款8篇
财产信托合同补充条款8篇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信托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经签订了财产信托合同,现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合同未尽事宜达成以下补充条款:一、信托财产范围及交付方式1.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票、债券、房地产等)委托给乙方进行信托管理,具体财产范围详见附件一《信托财产清单》。
2.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完成相关权属变更手续。
交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股权变更等。
二、信托期限及收益分配1. 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期限为______年,自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信托财产之日起计算。
2. 信托期限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努力实现信托财产的增值。
3. 信托收益分配方式如下:(请根据实际情况描述收益分配方式)。
三、风险揭示与承担1. 甲方应充分了解并理解信托投资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
2. 乙方在信托期间将尽力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但不保证信托财产的最低收益。
3. 如因乙方过错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信托管理费用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信托管理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为每年信托财产的______%。
2. 信托管理费用支付方式及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信息披露与报告义务1.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情况,以及收益情况。
2. 乙方应在每年度结束后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年度信托财产审计报告。
3. 若发生影响信托财产的重大事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相关信息。
契约型基金完整解析
契约型基⾦完整解析契约型基⾦的基本概念专门的投资机构(银⾏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契约型基⾦⼜称为单位信托基⾦(Unit trust fund),指专门的投资机构建⼀家基⾦管理公司,基⾦管理公司作为委托⼈通过与受托⼈签定「信托契约」的形式发⾏受益凭证——「基⾦单位持有证」来募集社会上的闲散资⾦。
契约型基⾦由基⾦投资者、基⾦管理⼈、基⾦托管⼈之间所签署的基⾦合同⽽设⽴,基⾦投资者的权利主要体现在基⾦合同的条款上,⽽基⾦合同条款的主要⽅⾯通常由基⾦法律所规范。
契约基⾦与信托⼀样具有⽐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基础,主要受《证券投资基⾦法》、《私募投资基⾦监督管理暂⾏办法》和《私募投资基⾦管理⼈登记和基⾦备案办法》约束。
其产品构架其产品构架和信托⼀样施⾏委托⼈、受托⼈、托管⼈三⽅分离。
基⾦管理⼈:(基⾦管理公司),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所管理基⾦的资产,根据基⾦管理⼈:法律、法规及基⾦章程或基⾦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持有⼈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基⾦托管⼈:⼜称基⾦保管⼈,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运作中承担资产保基⾦托管⼈: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
基⾦托管⼈是基⾦持有⼈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的商业银⾏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
基⾦托管⼈与基⾦管理⼈签订托管协议。
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的职责并收取⼀定的报酬。
契约性基⾦基本架构契约型基⾦的发展历程私募证券基⾦⼀开始是以信托加投顾模式的「阳光私募」出现,历经约 10 年的发展,直⾄2013 年 6 ⽉ 1 ⽇《证券投资基⾦法》修订之后,才⾸次赋予契约型私募基⾦的法律基础。
从监管政策发展沿⾰来看,主要有以下四个发展阶段:《证券投资基⾦法》修订前,私募基⾦必须借信托、券商「阳光化」,多以「公司型」、「有限合伙型」的形式设⽴。
2013 年 6 ⽉ 1 ⽇实施新《证券投资基⾦法》:将⾮公开募集基⾦纳⼊监管范畴;明确了私募基⾦的三种组织形式:契约型、公司型和合伙型,为契约型私募基⾦奠定了法律基础。
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一、基本概念也称为信托型基金,它是由基金经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与代表受益人权益的信托人(托管人)之间订立信托契约而发行受益单位,由经理人依照信托契约从事对信托资产的管理,由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
契约型基金通过发行受益单位,使投资者购买后成为基金受益人,分享基金经营成果。
契约型基金的设立法律性文件是信托契约,而没有基金章程。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投资人三方当事人的行为通过信托契约来规范。
其中: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
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
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契约型基金依据其具体经营方式又可划分为两种类型:(1)单位型。
它的设定是以某一特定资本总额为限筹集资金组成单独的基金,筹资额满,不再筹集资金,它往往有一固定期限,到期停止,信托契约也就解除,退回本金与收益。
信托契约期限未满,不得解约或退回本金,也不得追加投资。
如香港的单位信托基金就属于此类。
(2)基金型。
这类基金的规模和期限都不固定。
在期限上,这类基金是无限期的;在资本规模上,可以有资本总额限制,也可以没有这种限制。
基金单位价格由单位基金资产净值、管理费及手续费等构成,原投资者可以以买价把受益凭证卖给代理投资机构,以解除信托契约抽回资金,也可以以卖价从代理投资机构那里买入基金单位进行投资,建立信托契约。
二、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契约型基金的发展基础是要有完善的信用制度和成熟发达的信托市场,但国内在这方面的发展是不足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YF-ED-J487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实用版
提示:该契约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
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将募集的
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
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
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
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
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当事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
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
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证券登*公司。
15.交易日
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16.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17.估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18.估值日
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19.首次发行费
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20.经理年费
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三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1.资产净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
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22.信托年费
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3.核数师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24.一般决议
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5.特别决议
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
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6.会计结算日
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27.待分配收益帐户
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28.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议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过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29.基金管理规定
指《蓝天*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
部分。
30.基金管理规定
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31.计价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
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
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信托人(签章):_________经理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