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医学的教学目标、内容与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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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培训方式有:
1、医院轮转:一般首先安排,为2年左右 2、社区医疗:一般在医院实习后安排(亦可
与医院轮转有所重叠),1-2年
3、长期穿插性社区学习:一种贯彻毕业后教
育始终的学习,通常每周1-2个半天。保证每 周至少一个半天在社区诊所的集中学习
全科医师培训的实施
1) 定位: 毕业后教育 2) 方法: 强调针对性、 适宜性
全科医师培训
-- 以毕业后教育为主
GP住院医师与导师
(mentor / preceptor)
录象监督 / 面授机宜
三、全科医学教学目标(五个方面):
1〕与疾病相关的目标
- 各种医学知识技能
wk.baidu.com
2〕与病人相关的目标 - 考虑病人情境、遵医性、成本效益等 3〕与服务体系相关的目标
- 服务体系利用、医疗/社区管理、团队合作等
4〕与职业价值观和性质相关的目标
- 态度、价值观、责任等
5〕与业务发展相关的目标
- 自学、评估/质量保证、教学/研究、信息评价等
从服务模式/任务出发,制定全方 位教学目标并贯彻于各门课程中
- 负责式管理的态度 - 健康问题管理
即刻、长期、生物心理-社会、预防导向…
GP
- 病人/环境/管理 - 自我发展
培训过程
申请受训的学员有3种培训方式供选择: 1. 标准的3年期职业培训方式 2. 自己安排的计划 3. 前两者的混合
受训学员须达到:
# 在经认定的培训场所完成不少于36个月的全职培 训,或相当于此时间的兼职培训(2年医院轮转,1 年社区全科医生诊所学习) # 完成了至少12个月的全科医生诊所培训,还应通 过终末考试
立了全科医学系或教研室。加拿大约有1/2的医学院校
毕业生进入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据 1994 年统计, 美国有90%的医学院建立了全科医学系或教研室。在拉 丁美洲,只有古巴、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建立了全 科医师毕业后教育制度。 • 欧洲:英国、爱尔兰、丹麦、荷兰、挪威、瑞典、葡 萄牙、西班牙等国发展较早,制度较完备。南欧国家 稍差,而东欧国家刚刚起步,正处在探索阶段。
* 以下各科培训中任意2科时间不 < 6个月, 也不 > 12个月: • 全科医学、老年病学、儿科学、精神病学 • 急诊科、普通外科、急诊科加普通外科、急 诊科加骨科(选择其中任意一科) • 产科、妇科、妇产科(选择其中任意一科)
同等资历— 未完成标准培训的医生,则可以同等资历
申请证书。但需提供培训情况的细节,培训时间/内容 须与标准培训相当 兼职培训— 培训还可以兼职方式进行;但时间不能少 于总工作时间的60%
全科医学的教学目标、 内容与课程设计
全科医生定位
临床二级学科(与内、外、儿、妇等学科同级) 主治医师以上层次(训练合格能独立工作的医生) 个人/家庭一体化服务提供者/健康代理人 社区人群健康保护人、资源协调人
社区卫生服务团队学术骨干/管理者
基本医疗保险“守门人”
不是赤脚医生! 不是本科专业!
适宜技术、高情感;突出体 现了医学的人文/艺术特性
• 非洲与中东:南非、尼日利亚、埃及正积极发展,
中东的以色列、阿拉伯、科威特、阿曼、约旦等国主 要采取岗位培训的方法培养全科医师。
二、国外全科医学教育共同点
• 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 • 全科医师主要通过毕业后教育培养 • 全科医学定位于医学的二级学科
• 继续医学教育与执业再注册紧密联系
• 三统一:统一培训标准、统一考试内容、 统一颁发证书 • 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经费由国家提供
分类
尤其是建立了全科医师毕业后教育制度,目
前大约有56个国家和地区;
• 第一类:已建立了规范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
• 第二类:正在建立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大约
有10多个个国家; 甚至没有引进全科医学概念。
• 第三类:没有建立全科医师毕业后教育制度,
各地区情况
• 北美与拉丁美洲:北美发展较早,配套政策完善,大 部分国家建立了毕业后教育制度,大部分医学院校成
相应的法规
- 英国议院的法规条例规定了全科医学职业培
训的时限和内容“国家卫生服务系统全科医学
职业培训条例1979”
- 该条例由“全科医学毕业后培训联合委员会
”(JCPTGP)负责实施
- 新的“国家卫生服务系统全科医学职业培训
条例1997”出台后于1998年1月30日生效
英国医学会“全科医疗服务 委员会”(General Medical Services Committee) 全科医学毕业后培训联 (1976) 主管机构 --
一、全科医师培养的全球概况
培养方式:
• 毕业后教育(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严格、规范,符合医学教育规律,培训质量高。 绝大部分欧洲和北美洲国家 • 无培训或短暂培训 医学生毕业后直接到全科医疗的岗位上工作,没 有接受毕业后教育,这些医师在医学院校期间也 很少接受全科医学知识教育和系统的全科医学技 能培训,此类医师难以适应全科医疗岗位需要。 全科医师的比例:如英国约50%,德国54%,比利 时53%,丹麦50%,美国34%,加拿大47%。(1994 年)
医院各科 - 社区学习相结合 以“经线式”讨论为轴线贯穿始 终 优点: 解决问题及时 随时交流成为可能 可有针对性地学习/更新知识 社 区 环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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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中 心
终末考试包括4个单元 - 多选题考试(MCQ)
- 应诊技巧的评估,使用录像带 - 关于临床工作的书面报告 - 导师的报告
英国皇家全科医学院 ( Royal College of General Practice)
合委员会(JCPTGP)
英国全科医学毕业 后培训顾问大会
课程组织者协会
大学全科医学系协会
顾问医生委员会
英国医学毕业后教育教务长大会
全国临床导师协会 委员会设名誉主席1名(通常由RCGP和GMSC代表轮 流担任),名誉秘书2名。秘书处在伦敦RCGP总部内
• 澳大利亚、新西兰:因受英国的影响,两国全科医
疗服务体系和全科医学教育制度规范、完善。 • 亚洲: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及我国的香 港、台湾等地已经开展了全科医学教育工作,制度也 比较完善。特别是韩国,自1979年引入全科医疗与全 科医学的概念和制度后,发展迅速,到1994年,已有 18的所医学院校(共35所)建立了全科医学系,并建 立了规范的全科医师毕业后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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