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十三五规划.doc-南昌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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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寄生虫(血吸虫)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寄生虫(血吸虫)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寄生虫(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防疫检疫
【发文字号】洪卫血地字[2016]1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2.22
【实施日期】2016.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寄生虫(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
工作要点》的通知
(洪卫血地字〔2016〕1号)
各县(区)卫计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疾控中心:
现将《2016年南昌市寄生虫(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22日附件
2016年南昌市寄生虫(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寄生虫(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要认真贯彻全省疾病控制和血地防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认真做好寄生虫(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血吸虫病防治
(一)按照国家、省要求并根。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卫医字〔2017〕25号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卫医字〔2017〕25号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卫医字〔2017〕25号各县(区)卫计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市管各医院:现将《2017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遵照执行,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17年2月15日2017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2017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全省医疗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着力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强化医疗机构监管、改进卫生行业作风,为健康南昌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1、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市区两级二级以上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全面启动综合改革,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同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结合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出台全市分级诊疗方案,积极推动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建设,初步构建急慢分治、上下分开、分工合理的医疗服务体系。

3、巩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

继续巩固四县(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措施,开展改革成效阶段性调查评估工作。

4、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程。

统筹落实《南昌市医疗卫生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年)》和《<江西省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责任分解》,全力落实各项医疗卫生精准扶贫措施,切实解决扶贫对象看病就医方面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贡献。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29•【字号】洪府厅发〔2018〕75号•【施行日期】201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艾滋病防控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2018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9日南昌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74号)和《“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控制艾滋病传播,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一)总体要求。

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法定防治职责,巩固当前防治成果,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方法,进一步提高防治成效,不断降低艾滋病疫情流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奋力推进健康南昌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二、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简称感染者和病人),有效控制性传播,持续减少注射吸毒传播、输血传播和母婴传播,进一步降低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不断减少社会歧视,将我市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一)宣传教育方面。

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实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实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业病防治【发文字号】洪府厅发[2018]76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5.29【实施日期】2018.05.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8〕7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南昌市“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8年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9日南昌市“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52号)和《“健康江西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能力、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服务体系建设,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进健康南昌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治,落实法定防治职责,坚持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管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引导用人单位开展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改善工作场所条件,从源头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坚持综合施策,注重部门协调,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个体防护意识,形成防治合力。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

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救治救助和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职业病源头治理力度进一步加大,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工作场所作业环境有效改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有序开展,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慢性职业性化学中毒、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05•【字号】赣府厅发〔2017〕19号•【施行日期】2017.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5日目录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发展现状“十二五”时期,尤其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以来,全省卫生与健康事业获得长足发展,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高,计划生育政策进一步完善,为推进健康江西建设,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问题和形势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规划目标第三章主要任务第一节加强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第二节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第三节改进卫生与健康环境第四节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第五节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和服务管理第六节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与科技创新第七节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与技术利用第八节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一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第二节强化卫生计生法治与监管机制建设第三节建立政府主导的多渠道投入机制第四节加强规划的组织与实施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健康中国建设和健康江西建设的起步阶段。

为推进健康江西建设,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赣府发〔2016〕14号)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推进“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相关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重点传染病防控和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重点传染病防控和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重点传染病防控和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4.04.10•【字号】洪卫疾控字[2014]15号•【施行日期】2014.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免疫规划正文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重点传染病防控和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综合督查的通知(洪卫疾控字〔2014〕15号)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加强我市手足口病、霍乱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和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落实重点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我局决定开展以手足口病防控为重点的传染病监测、疫情报告管理等综合督查,同时对医疗机构“创文保卫”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医疗窗口行业进行专项检查。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对象(一)所有驻昌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和传染病专科医疗机构。

(二)各县区卫生局、疾控中心,县区级综合性医院(或手足口病定点医院)、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和幼托机构各1家;各县区(除南昌县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及幼托机构均为现场随机抽查。

二、督查内容1.手足口病防控督查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手足口病防治组织管理、宣传教育、人员培训以及措施落实情况;各级疾控中心手足口防控组织管理、疫情监测、督导培训、防控知识宣传和病原学监测情况;定点医院手足口病组织管理、硬件条件、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及院内感染控制工作情况;乡镇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治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发热或皮疹病例排查与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院内感染控制工作情况;村卫生室的人员培训、发热或皮疹病例管理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幼托机构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软硬件设施以及宣传教育等情况。

2.霍乱防制督查内容:各级疾控中心霍乱防制工作情况、组织管理情况以及防病物资储备情况;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实验室采样设备试剂储备情况。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

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3.07.11•【字号】洪卫疾控字[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性病防治正文南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南昌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洪卫疾控字〔2013〕30号)各县(区)卫生局和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商业贸易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局、文化新闻出版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15个厅委局联合印发的《江西省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市卫生局等15部门联合制定了《南昌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2013年7月11日南昌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简称"慢性病")是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缺乏明确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或病因尚未完全确认的疾病的概括性总称。

以心脑血管病、癌症、糖尿病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为代表的慢性病已成为迄今世界上最主要的公共卫生问题。

据有关资料数据统计,我市18岁及以上成年人中,已超过50万高血压患者,30万肥胖患者,25万糖尿病患者;慢性病相关危险因素在人群中普遍存在,有超过150万人吸烟,遭受被动吸烟危害的人数超过300万, 95%的居民家庭人均每日烹调用油大于25g,大多数的居民家庭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大于6g,成年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不到15%;我市居民慢性病死亡已占全部死亡的80%以上,居民前5位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和伤害。

江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㊀㊀㊀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科技厅文件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赣卫血地字 2017 14号关于印发 十三五江西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的通知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㊁发展改革委㊁教育局㊁科技局㊁财政局㊁水利(水务)局㊁农业局㊁食品药品监管局㊁扶贫和移民办:为进一步控制重点寄生虫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进健康江西建设,特制定« 十三五 江西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㊁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保证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江西省卫生和改革委员会㊀㊀㊀江西省教育厅计划生育委员会㊀㊀㊀江西省发展和江西省科技厅㊀㊀㊀江西省财政厅㊀㊀㊀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农业厅㊀㊀㊀江西省食品药品和移民办公室监督管理局㊀㊀㊀江西省扶贫2017年8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十三五 江西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一、背景重点寄生虫病是流行范围广㊁感染人数多的寄生虫病,在我省主要包括土源性线虫病㊁肝吸虫病等.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2006年,原卫生部等14个部门印发了«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并在我省贵溪市组织实施了寄生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项目,有效推动了全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的开展.2015年江西省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全省人群肠道寄生虫平均感染率为9 64%,以蛔虫㊁钩虫和鞭虫为代表的土源性线虫感染率为6 30%,与2004年全省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结果相比,人群蛔虫㊁鞭虫感染率下降明显,钩虫感染率仍较高,肝吸虫病在部分地区流行.尽管我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2015年我省人群土源性线虫平均感染率未达到«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目标的要求.二是以肝吸虫为主的食源性寄生虫人群感染率呈上升趋势,局部地区群众生食或半生食鱼肉的行为难以改变,全省肝吸虫病和其他食源性寄生虫病监测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三是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经费投入和机构能力建设难以满足防治需求,基层疾控机构没有专门从事寄生虫病防治的技术人员,基本装备缺乏,能开展的寄生虫病防治的虫种不多,影响了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开展,对可能引起突发疫情的寄生虫病防控能力不足.为进一步做好我省 十三五 期间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省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国卫疾控发 2016 58号),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二㊁指导思想围绕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建立健全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㊁防治结合的方针,因地制宜㊁分类指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土源性线虫病㊁肝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与传播.三㊁目标(一)总目标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重点寄生虫病监测体系,实现基本控制土源性线虫病流行,有效降低肝吸虫感染率,无本地感染的包虫病病例发生.(二)具体目标和主要工作指标具体目标:到2020年,土源性线虫和肝吸虫感染率在2015年的基础上均下降30%以上,并分别控制其流行和减轻危害.具体工作指标:基本建立重点寄生虫病省㊁市㊁县三级监测网络.各设区市在高流行县(市㊁区)建立1-2个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试点,流行区中小学生土源性线虫㊁肝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核心知识知晓率㊁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㊁农村饮水安全集中工程供水率达到92%,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5%.土源性线虫病高流行区和有生食或半生食鱼类习惯的肝吸虫病流行区粪检阳性人群药物驱虫覆盖率达到80%.四、策略与措施(一)积极开展土源性线虫病和其他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工作采取 以健康教育为先导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 的综合防治策略,实施改水㊁改厕㊁改善环境,改善行为和药物驱虫等综合措施.在潜在流行区开展人群肝吸虫病等其他寄生虫病调查,查明人群感染现状.在高流行区,对有生食鱼类㊁肉类㊁螺类和有赤足下田耕作等习惯的人群进行群体驱虫,其他地区引导群众自愿进行查治.大力推进农村改水㊁改厕㊁环境卫生整治和安全养殖工作,加强人㊁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喂鱼和施肥.在高流行县(市㊁区)建立肝吸虫病等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试点,因地制宜开展防治工作,形成可推广的防控模式与方法.(二)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公众防病意识充分利用广播㊁电视㊁互联网㊁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开展内容丰富㊁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刊播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和工作信息,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载体,普及土源性线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病意识.在肝吸虫病㊁钩虫病流行区,重点宣传和引导群众逐步养成不生食或半生食淡水鱼㊁螺类和肉类的饮食习惯,不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喂鱼㊁施肥,避免赤足下水下田,在生产生活中加强防护,逐步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三)健全监测网络,掌握疾病流行态势加强重点寄生虫病疫情报告管理,进一步完善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系统.建立肝吸虫病㊁钩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监测点,逐步扩大监测点的覆盖范围.开展人群疫情及宿主㊁媒介等流行因素监测,掌握疫情的动态和流行因素变化.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依托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罕见和输入性寄生虫病,防止继发传播.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将重点寄生虫病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流行县(市㊁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成立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开展防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㊁部门合作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治工作.发展改革部门:结合相关专项,支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相关设施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财政部门: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予以支持和经费补助.教育部门:在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结合相关课程和教育活动,对流行区中小学生开展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教育.科技部门:加强重点寄生虫病科学研究,将其列入科研计划指南.水利部门: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实施和运行管理,提升农民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农业部门:推进畜㊁禽㊁鱼㊁蔬㊁果等产品安全养殖和种植,加强畜粪的无害化处理,减少食源性寄生虫病传播.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研究提出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针㊁政策㊁规划和措施,指导人群查病治病㊁疫情监测㊁防治技术和健康教育工作,根据疫情控制需要组织开展疫情或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和通报疫情信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高防治水平.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罕见和境外输入性寄生虫病诊疗物质储备.做好无害化卫生厕所在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的推广使用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品生产经营机构的食品质量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源性寄生虫病传播.扶贫部门:将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内容,对贫困寄生虫病患者家庭给予重点帮扶.宣传㊁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增加公众对重点寄生虫病的防治知识,提升群众防病意识.(二)经费保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防治工作需要,将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必须的防治经费.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重点地区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予以支持和经费补助,并对肝吸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给予倾斜.各级财政应加强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三)技术保障加强重点寄生虫病科学研究,将其列入重点科研计划指南,组织多部门㊁跨学科的联合攻关;推进我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研究我省不同流行地区重点寄生虫病传播控制的策略和措施.开展国际㊁国内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广适用的科技成果.(四)机构和人员保障加强疾控机构队伍建设,安排与当地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任务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当地主要寄生虫病开展检验检测和防治项目,积极主动做好防治服务工作.加强重点寄生虫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加大对各级医院卫生人员的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和检测技能的培训,提高防治水平.六、监督与考核(一)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㊁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根据 科学㊁定量㊁随机 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和抽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予以通报.(二)执行评估江西省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于2018年和2020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和终期评估,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中期考评情况对2020年的目标进行调整优化.抄送: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8月29日印发。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卫中医字[2017]1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4.12【实施日期】2017.04.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卫中医字〔2017〕10号)各县(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高新开发区组织部、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部、红谷滩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为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33号),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中医字[2017]2号),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南昌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昌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年4月12日南昌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33号),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中医字[2017]2号),在总结“十二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2015年南昌市寄生虫病防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2015年南昌市寄生虫病防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2015年南昌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血地防办[2013]18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10.29【实施日期】2013.10.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2015年南昌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洪血地防办[2013]18号)各县(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为加快我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进程,有效预防和控制寄生虫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落实《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目标任务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要求,根据省卫生厅印发的《2013-2015年江西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赣卫血地字[201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办组织制定了《2013-2015年南昌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3-2015年南昌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2013年10月29日附件:2013-2015年南昌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为加快我市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进程,有效预防和控制寄生虫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落实《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目标任务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要求,根据省卫生厅印发的《2013-2015年江西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赣卫血地字[201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全市9个县(区)。

二、目标和指标(一)防治目标在2004年的基础上,土源性线虫感染率到2013年底、2014年底、2015年底分别下降60%、70%、80%以上。

(二)工作指标1.人群规范药物驱虫覆盖率(简称人群驱虫覆盖率)到2015年底,以县为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方案的要求,人群驱虫覆盖率达到80%以上。

2.重点寄生虫病监测完成率按照有关技术方案的要求,全市开展重点寄生虫病监测的县级数每年不少于辖区内的10%。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3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3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3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法规类别】牧业管理【发文字号】洪府厅发[2013]5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6.17【实施日期】2013.06.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3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昌市2013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6月17日南昌市2013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为有效控制夏季城乡蚊子、苍蝇、蟑螂的密度,预防虫媒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这次活动,城区和各县城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范围内,农村地区蚊、蝇、蟑螂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二、实施范围本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活动重点区域是:城市建成区范围,以及南昌县、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县城。

农村地区由各县政府参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方案,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本次活动分宣传发动、环境整治、完善防蝇设施、药物分发、施药和总结评估等6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7日-6月18日)1、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灭蚊、蝇、蟑螂的卫生知识和本次活动的意义、内容和方法,使该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市、区(县)爱卫会要印制蚊、蝇、蟑螂防制入户宣传资料,保障灭蚊、蝇、蟑螂活动蓬勃开展。

2、各区(县)、各部门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指挥协调,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环境整治阶段(6月19日-6月20日)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分别组织所辖街办(乡镇)、居委会(村委会)和单位开展以扫垃圾、整沟渠、除积水、清蟑迹为重点的环境整治活动,特别是要组织职工和社区群众广泛开展大街小巷和房前屋后的翻盆倒罐工作,彻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卫疾控字[2016]4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2.22【实施日期】2016.02.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卫疾控字〔2016〕4号)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16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以及委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22日附件2016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2016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思路是,全面落实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的要求,认真编制全市“十三五”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等专项防治规划,扎实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重点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持续提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促进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医防结合”工作(一)明确工作职责。

进一步推进医防整合与协同,强化防治结合,进一步明确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防治体系中的职责。

(二)加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疾控工作能力。

2016年底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考核合格率达到70%以上。

组织开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三)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工作考核机制。

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将其日常考核情况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结果和经费拨付挂钩。

(四)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疾控工作的培训、考核、评估及督查工作,逐步提高民营机构疾控工作能力。

二、急性传染病防控工作(五)提高传染病报告和监测水平。

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综合率达95%以上。

加强霍乱、手足口病、禽流感等重点急性传染病监测,监测完成率达100%。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监督【发文字号】洪卫监督字[2016]6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3.09【实施日期】2016.03.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卫监督字〔2016〕6号)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16年南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3月9日2016年南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关键之年。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以全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强化“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理念,着力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四转”活动深入开展,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机制试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不断提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保障全市人民健康权益。

一、推进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能力建设大力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卫监督发〔2015〕91号),依据省卫生计生委贯彻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卫生计生执法资源整合,全力推进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尚未完成的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加强监督机构快检设备等执法装备配置。

加强监督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卫生监督”新模式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广移动执法终端项目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远程视频监管项目,全面推进协管网络信息化等装备建设,逐步实现监督协管信息化全覆盖。

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工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工

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卫疾控字[2011]14号【发布部门】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1.04.14【实施日期】2011.04.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洪卫疾控字〔2011〕14号)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新区)社发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11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1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附件:2011年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主线,认真推进健康城市和新一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绩效考核管理和重大传染病防控,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基础性工作,切实转变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模式,促进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绩效管理水平(一)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体系建设。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南昌市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成立公共卫生管理科,6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防保站(组)或公共卫生管理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所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管理率达50%,要进一步完善以疾控专业机构为龙头,以城乡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二)强化疾控机构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各级疾控机构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合格率达90%以上,检验人员进修率达30%以上,县级疾控机构负责人职业化(专业化)培训率达30%以上,市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规范化建设率达50%以上,确保向社会提供公正、科学、准确的技术服务。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5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5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5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府厅发[2015]76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13
【实施日期】2015.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5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洪府厅发〔2015〕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南昌市2015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7月13日南昌市2015年全市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31号),巩固文明和卫生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城乡蚊、蝇、蟑螂的密度,预防虫媒传染病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和《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活动,城区和各县城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范围内,农村地区蚊、蝇、蟑螂密度得到有效控制。

二、实施范围
本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活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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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南昌市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
一、背景
重点寄生虫病是在我市流行范围广、感染人数多的寄生虫病。

主要包括土源性线虫病和肠道原虫等等疾病。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2014年南昌市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结果显示:全市人群肠道寄生虫平均感染率为9.49%,其中土源性线虫感染率为8.70%,蛔虫、钩虫和鞭虫感染率分别为0.04%、0.91%和7.83%,3-6岁儿童蛲虫感染率为22.97%,肠道原虫平均感染率为0.21%。

与2004年全市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结果相比,人群蛔虫、鞭虫感染率下降明显,钩虫感染率和儿童蛲虫感染率仍较高。

尽管我市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主要表现在:一是土源性线虫人群感染率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于《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目标。

二是重点寄生虫病工作投入和技术力量难以满足防治需求,基层疾控机构没有专门从事寄生虫防治的技术人员,基本装备缺乏,能开展的寄生虫病防治的虫种不多,影响了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可持续开展,对可能引起突发疫情的寄生虫病防控能力不足。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十三五”期间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根据
《江西省人体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赣卫血地字[2017]14号),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
围绕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建立健全重点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土源性线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流行与传播。

三、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重点寄生虫病监测体系,实现基本控制土源性线虫病流行。

(二)具体目标和主要工作指标
具体目标:到2020年,土源性线虫感染率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降20%以上,并控制其流行和减轻危害程度。

具体工作指标:基本建立重点寄生虫病市、县、乡三级监测网络。

在高流行县建立1个寄生虫防治工作试点,流行区中小学生土源性线虫等重点寄生虫病核心知识知晓率、专业人员技能合格率、农村饮水安全集中工程供水率达到92%,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85%。

土源性线虫病高流行区粪检阳性人群药物驱虫覆盖率达到80%。

四、策略与措施
(一)积极开展土源性线虫病等其他寄生虫病综合防治工作
采取“以健康教育为先导、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实施改水、改厕、改善环境、改善行为和药物驱虫等综合措施。

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环境卫生整治和安全养殖工作,加强人、畜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施肥。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病意识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刊播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和工作信息,创新健康方式和载体,普及土源性线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病意识。

在钩虫病流行区,重点宣传和引导群众逐步养成不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粪便施肥,避免赤足下水下田,在生产生活中加强防护,逐步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

(三)健全监测网络,掌握疾病流行态势
加强重点寄生虫病疫情报告管理,进一步完善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系统。

建立健全钩虫病等重点寄生虫病监测点,逐步扩大监测点的覆盖范围。

开展人群疫情及宿主、媒介等流行因素监测,掌握疫情的动态和流行因素变化。

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依托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罕见和输入性寄生虫病,防止继发传播。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将重点寄生虫病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结合,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

流行县(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成立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开展防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治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结合相关专项,支持重点生虫病防治相关设施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财政部门: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予以支持和经费补助。

教育部门:在卫生计生部门的指导下,结合相关课程和教育活动,对流行区中小学生开展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知识教育。

科技部门:加强重点寄生虫病科学研究,将其列入科技计划指南。

水务部门: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实施和运行管理,提升农民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

农业部门:推进畜、禽、鱼、蔬、果等产品安全养殖和种植,加强畜粪的无害化处理,减少食源性寄生虫病传播。

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研究提出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指导人群查病治病、疫情监测、防治技术和健康教育工作,根据疫情控制需要组织开展疫情或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布和通报疫情信息。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罕见和境外输入性寄生虫病
诊疗物质储备。

爱卫部门:做好无害化卫生厕所在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的推广使用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生产、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减少食源性寄生虫病传播。

扶贫部门:将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内容,对贫困寄生虫病患者家庭给予重点帮扶。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增加公众对重点寄生虫病的防治知识,提升群众防病意识。

(二)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防治工作需要,将重点寄生虫病防治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必须的防治经费。

广泛动员和争取社会各方力量提供资金和物资,支持重点地区的寄生虫病防治工作。

各级财政应加强资金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三)技术保障
加强重点寄生虫病科学研究,将其列入重点科研计划指南,组织多部门、跨学科的联合攻关;推进我市重点寄生虫病防治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研究我市不同流行地区重点寄生虫病传播的策略和措施。

开展国际、国内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广适用的科技成果。

(四)机构和人员保障
加强疾控机构队伍建设,安排与当地重点寄生虫病防治任务相适应的机构和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当地主要寄生虫病开展检验检测和防治项目,积极主动做好防治服务工作。

加强重点寄生虫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

加大对各级医院卫生人员的寄生防治知识和检测技能的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六、监督与考核
(一)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计划和方案。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根据“科学、定量、随机”的原则,制订详细的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自查和抽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予以通报。

(二)执行评估
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别于2018年和2020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和终期评估,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中期考评情况对2020年的目标进行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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