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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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常州分院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书

受检单位(盖章):

区(镇):街道:联系部门:

单位地址:设备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固定):

(移动):

报检须知(反面)已阅读知晓,并对受检设备确认无误。签名:日期:

在用特种设备报检须知

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规定:未经定期检验或检

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单位”)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二、在检验前,“受检单位”负责做好以下安全检验准备工作:

1、受检单位应在约检之日前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受检设

备的现场准备工作和资料准备工作(若有不明确之处,报检

时可在服务大厅免费索要“服务指南”),若因受检单位主观

原因造成无法实施检验的,其后果由受检单位负责(根据有

关文件规定,在重新约检时,检验单位可收取误工费,误工

费每次按检验项目的50%收取)。

2、按上级有关要求,受检单位在约检之日前准备以下资料:受

检单位关于特种设备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特种

设备操作工证,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3、受检单位务必核对所报检设备的数量、规格及使用状态,当

场无法核对时,应重新核对正确后再予以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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