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房屋出租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房屋出租行为,保障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出租人管理1. 出租人须具备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合法证明,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2. 出租人须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签订责任保证书。
3. 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 出租人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出租人应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及时更新承租人信息。
6. 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7. 出租人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8. 出租人应遵守国家关于房屋出租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
三、承租人管理1. 承租人须具备合法有效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
2. 承租人应如实向出租人提供个人基本信息。
3. 承租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卖淫嫖宿、窝赃等。
4.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不得擅自拆改住房和室内设备。
5. 承租人应爱护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合理使用水电等资源。
6. 承租人应遵守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
7. 承租人应自觉维护出租房屋的安全和卫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出租人。
四、安全管理1.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共同维护出租房屋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2. 出租人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用电安全等。
3. 出租人应督促承租人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4. 出租人和承租人应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不得阻挠。
五、违约责任1. 出租人和承租人违反本制度,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出租人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3. 承租人未按规定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2024年物业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2024年物业出租房屋管理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出租房屋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为了加强物业出租房屋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物业出租房屋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的管理。
1.3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整洁、有序。
二、出租房屋的登记和管理2.1 出租房屋的出租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向物业管理企业办理出租房屋登记手续。
2.2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建立出租房屋信息档案,并定期更新。
2.3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整洁、有序。
2.4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对出租房屋进行治安管理,及时报告出租房屋的治安情况。
三、承租人的管理3.1 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签订租赁合同。
3.2 承租人应当遵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制度,服从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
3.3 承租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3.4 承租人应当及时向物业管理企业报告出租房屋的使用情况,并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安全管理。
四、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4.1 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遵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制度,并有权对承租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4.2 出租人应当承担出租房屋的安全责任,及时维修出租房屋,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整洁、有序。
4.3 承租人有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并有权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4.4 承租人应当承担承租房屋的使用责任,遵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五、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处理5.1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2024)
引言概述: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租房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保障城市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
本文将详细阐述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着重从五个大点进行阐述,包括租房人员安全教育、租房合同管理、房屋消防设施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监督管理等。
正文内容:一、租房人员安全教育1.1为何需要租房人员安全教育1.2租房人员安全教育的目标和意义1.3租房人员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1.4安全教育的实施方式和频率1.5租房人员安全教育的效果评估方法二、租房合同管理2.1租房合同的法律地位和约定内容2.2出租房屋条件与租房合同2.3租金支付和违约责任的约定2.4维修维护和设备改造的约定2.5租房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三、房屋消防设施管理3.1房屋消防设施的建设和安装规范3.2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测和维护3.3灭火器和灭火器的配置和使用规定3.4灭火和疏散演练的组织和实施3.5消防设施管理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1定义突发事件及其分类4.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调整4.3应急预案的组织和人员配备4.4应急演练和案例分析4.5应急预案的评估和改进五、监督管理5.1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和主体5.2监督管理的内容和责任划分5.3监督机构和部门的职责和权限5.4监督管理的检查和处罚制度5.5监督管理的评估和改进机制总结: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对于保障租房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租房人员安全教育、租房合同管理、房屋消防设施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监督管理等五个大点对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阐述。
通过租房人员安全教育,加强租房合同管理,规范房屋消防设施管理,制定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监督管理,可有效地保障租房人员的权益和安全,促进城市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引言: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租客的安全和维护房屋秩序而设立的一套规章制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出租房屋数量不断增加,出租房屋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社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房屋的装修与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权益保障、房屋租赁期间的日常管理等。
第三条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公平公正;2. 保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3. 维护社会治安和社区环境;4. 保障房屋安全,预防安全事故。
第二章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第四条房屋租赁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押金及退还方式、房屋使用规则、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2. 出租人应当提供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3. 租赁双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租赁合同,并签字或盖章确认;4.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房屋的装修与维护第五条出租房屋的装修与维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出租人应当按照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进行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2. 出租人应当保证房屋的安全、卫生和整洁,及时修复房屋的损坏;3. 租赁双方应当共同维护房屋的设施设备,避免损坏;4. 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确保房屋符合安全标准。
第四章房屋租赁双方的权益保障第六条出租人权益保障:1. 出租人有权要求租户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2. 出租人有权要求租户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3. 出租人有权要求租户保持房屋的整洁、卫生,不得损害房屋设施设备;4. 出租人有权要求租户在租赁期满后,将房屋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户权益保障:1. 租户有权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2. 租户有权要求出租人提供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明;3. 租户有权要求出租人保证房屋的安全、卫生和整洁;4. 租户有权要求出租人及时修复房屋的损坏。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一、总则为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保障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守则。
二、出租人职责1. 出租房屋前,出租人应确保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要求,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员。
2. 出租房屋时,出租人应向租户明确告知房屋的消防安全设施、安全出口等位置,并指导租户正确使用。
3. 出租人应定期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房屋安全。
4. 出租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5. 出租人应建立健全房屋租赁登记制度,对租户信息进行登记备案。
三、租户职责1. 租户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2. 租户应爱护房屋及配套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损坏公共设施。
3. 租户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房屋内使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租户应配合出租人进行房屋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 租户应按规定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不得私留他人住宿。
四、安全管理制度1. 消防安全管理:出租房屋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租户应熟悉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2. 治安管理:出租房屋应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确保租户生命财产安全。
3. 交通安全管理:出租房屋周边应设置明显的交通警示标志,确保车辆和行人通行安全。
4. 防盗安全管理:出租房屋应安装防盗门、窗等设施,加强防盗措施。
5. 食品安全管理:出租房屋内的餐饮服务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租户饮食安全。
五、奖励与处罚1. 对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案件的出租人和租户,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守则,造成安全事故的出租人和租户,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守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守则由公安机关负责解释。
3. 各级政府、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 管理目标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出租房的安全性,保障租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加强出租房的规范管理。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管理责任3.1 出租房屋所有者有责任保证出租房的安全性,并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3.2 出租房屋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部门或人员。
3.3 出租房屋管理人员应负责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
4. 出租房屋安全要求4.1 出租房屋的电气安全:应定期检查电线电器设备,确保电气线路安全可靠。
4.2 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4.3 出租房屋的防盗安全:应配备可靠的门锁、窗锁,并加装防盗网等安全设施。
4.4 出租房屋的人员管理:应在入住前核对租房人员身份,并留存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 安全事故报告与处理5.1 出租房屋管理人员发现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5.2 安全事故处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及时报案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6. 安全检查与评估6.1 出租房屋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2 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进行相应的改进和提升。
7. 安全培训与教育7.1 出租房屋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7.2 租房人员应被告知出租房屋的安全规定,并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
8. 安全管理记录与档案8.1 出租房屋管理人员应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记载和档案,记录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情况。
8.2 安全管理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和管理。
以上是一个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出租房的安全管理,保障租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范文(5篇)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范文一、认真检查,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一)出租房屋手续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规定,危房、防范设施不健全、存在治安隐患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出租房屋须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责任区民警检查符合安全标准的还必须履行下列手续:1、公民出租房屋,须:(1)、出示房屋所有权或其他合法证明、《居民户口簿》或房主的居民____,房主是暂住人口的应出示暂住证或《暂住户口簿》;(2)、填写《租凭房屋申请表》;(3)、提交与承租人签订的租凭合同2、承租人转租、转借的房屋的,须:(1)出示本人现住地的户口证件,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治安责任和无____保证书、与原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同意转租、转借证明。
(2)提交与再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3)填写《租赁房屋申请表》。
(二)承租房屋手续公民承租房屋的,应出示本人和同居一室的他人《居民____》或其他有效证件,夫妻承租的还须凭婚姻关系证明。
(三)、审批上述手续,经责任区民警____符合规定要求的,批准租赁的房屋,出租人应与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方可实施房屋租赁。
二、经常监督检查房屋出租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主要是:(一)、认真履行治安(无____)责任保证书责任,自觉接受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的管理。
(二)、对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或排除隐患,保障安全。
(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工作,发现有违法犯罪活动(____有关的)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
(四)、承租人是暂住人口的,应积极协助公安派出所对暂住人口进行管理。
(五)、承租人发生变动,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三、经常检查教育房屋承租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主要是:(一)、认真履行责任,积极做好安全,清理____工作,一经发现及时告知出租人或报告责任区民警和公安派出所。
(二)、自觉接受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管理,遇有责任区民警或公安派出所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单位出租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出租屋的管理,保障租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出租屋的管理。
第三条出租屋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文明、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出租屋的登记与管理第四条出租屋的出租人应向本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提供以下材料:1. 出租人的身份证件;2. 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明;3. 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出租人应确保出租屋符合以下条件:1. 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安全标准;2. 水电设施齐全,符合安全使用要求;3. 房屋结构稳定,无安全隐患;4. 无违法建设、违法租赁等情况。
第六条出租屋的租赁合同应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租金、租期、押金、维修责任等。
第七条出租人应定期对出租屋进行检查,确保房屋安全、卫生、整洁。
第三章租户的管理第八条租户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活动。
第九条租户应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损坏、擅自改动房屋结构。
第十条租户应合理使用水电设施,不得浪费、损坏。
第十一条租户应保持出租屋内外的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
第十二条租户应按时缴纳租金,不得拖欠。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出租屋应安装必要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四条出租人应定期对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五条出租人应告知租户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租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出租人应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报告可疑情况。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出租人违反本制度,造成租户利益受损或安全隐患的,本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八条租户违反本制度,造成他人利益受损或安全隐患的,本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九条出租人或租户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本单位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物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024年出租房管理制度5篇
2024年出租房管理制度5篇目录第1篇出租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2篇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文本第3篇学院出租房管理制度第4篇出租房屋管理制度第5篇物业辖区出租房及租住人员管理程序制度出租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我队和住户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请各住户务必遵守执行。
1、单位设专人负责安全用电管理,每月检查住户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清除,各住户不得阻挠、干涉,应全力配合。
2、各住户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3、严禁各住户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私拉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造成损失由住户自行承担。
4、各住户不得擅自更改、加装、拆卸供电设施。
5、住房内无人时要保证一切用电设备处于断电状态,以免发生火灾。
6、当室内供电设施发生故障,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7、当天打草当天领取汽油,严禁将打草用汽油存放在住房内,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住户自行承担。
8、住户如果使用液化气,请远离火源并及时检查阀门是否漏气,皮管是否老化,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9、住户对房屋只有使用权,不得对房屋进行改建,由住户对房屋进行改建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住户承担。
10、不得在房屋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住户承担。
11、冬天生炉子要做到人走炉灭,晚上睡觉前务必把炉子熄灭,以免发生火灾或煤气中毒。
12、根据园林处的相关规定,只允许住户住到九月三十号,从十月一号开始各住户需陆续搬离,因此从十月一号到住户搬离前这段时间各住户发生的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均由住户自己承担。
物业辖区出租房及租住人员管理程序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程序文件--物业辖区出租房及租住人员管理程序1.目的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管理,维护管理服务区域的安全,防止因出租屋居住人员造成的各种安全隐患,制止商铺违章事件。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模版(3篇)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模版一、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如居民____、户口本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责任保证书。
二、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三、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人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四、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五、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备案。
九、发现出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十、出租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____、有毒等危险物品。
十一、____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房屋使用者应经常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特别加强对墙体和屋顶的检查,发现下沉、塌陷、开裂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以便及时维修;十三、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十四、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屋面、墙面、地面及室内设施,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寿命;十五、出租房屋内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公安机关、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学院规章制度办理暂住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从业资格证等;十六、凡因未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所造成的伤害事故,将严厉追究相关的管理部门、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处以50以上罚款。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模版(2)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秩序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5篇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5篇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1一、本规定所称的出租房,指产权属于小区,出租或出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各类房屋。
二、房管所对出租房实行安全管理,即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制度。
三、院内的住房原则上不得对外出租,特殊情况需要出租的,必须征得中心领导的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办理有关手续。
四、院内商房出租,应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向治保大队登记备案。
五、房屋出租应本着“谁出租,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出租房屋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防发生违法事件。
六、房屋出租的安全责任: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合同要有安全方面的内容。
同时要求承租人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手续。
3.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疑要及时报告派出所。
4.停止租赁,须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承租人的安全责任:1.承租人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分证和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政府的证明,单位承租的需持有单位法人代表的委托证明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2.房屋承租后,承租人应在10日内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手续。
3.严禁在承租房内进行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4.房屋内严禁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5.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6.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租转借。
八、违反本规定的处罚:1.出租人违反规定擅自出租房屋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收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按房租月租金五倍以下的违约金。
2.承租人不履行安全责任,收取月租金十倍以下违约金。
3.违反本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处理。
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精选篇21.为了确保居住环境的安全,我出租房实行实名制入住,凡入住前,必须向房东提交身份证,提前进行信息核对,但房东对身份证信息进行保密,房内不管住几人,都必须逐个登记。
2.租户入住前必须支付当月租金和押金。
住后不满月退房的将不退还当月房租,如需退房请提前通知房东,退房时将水电费结清后,屋内设施没损坏方可退还押金。
2024年物业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2024年物业出租房屋管理制度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的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保护业主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出租房屋的定义本管理制度所称出租房屋,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房屋。
二、出租房屋的登记管理1. 业主出租房屋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并提供承租人的身份信息。
2. 物业管理处应当对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建立出租房屋信息档案,并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
3. 物业管理处应当将出租房屋信息档案报公安机关备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对出租房屋进行管理。
三、出租房屋的使用管理1. 承租人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规定,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违法活动。
2. 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屋内饲养宠物,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得在公共区域进行商业活动。
3. 承租人应当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不得拖欠。
四、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1. 业主应当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房屋的安全性能。
2. 承租人应当遵守消防、治安等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出租房屋内使用危险物品,不得在出租房屋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 物业管理处应当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业主和承租人进行整改。
五、出租房屋的合同管理1. 业主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租赁合同应当报物业管理处备案,物业管理处应当对租赁合同进行登记。
3. 物业管理处应当对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约行为及时通知业主和承租人进行处理。
六、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处理1. 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物业管理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报告公安机关。
2.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业主和承租人,可以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措施。
3.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业主和承租人,可以将其列入物业管理黑名单,限制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出租房屋租赁资格。
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保障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出租房屋的业主、租户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三、安全责任1. 业主责任(1)业主应确保出租房屋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
(2)业主应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业主应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2. 租户责任(1)租户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出租房屋的安全。
(2)租户应合理使用房屋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动或损坏。
(3)租户应配合业主和政府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管理人员责任(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制度。
(2)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租户的安全教育,提高租户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检查(1)业主和租户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政府部门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2. 消防安全(1)业主应确保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租户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房屋内使用明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业主和租户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门窗安全(1)业主应确保出租房屋的门窗完好,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租户应妥善保管门窗钥匙,不得随意借给他人。
4. 用电安全(1)业主应确保出租房屋的电线、插座、开关等用电设施符合国家规定。
(2)租户应合理使用用电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5. 防盗安全(1)业主应加强出租房屋的防盗设施建设,确保租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单位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出租房屋的管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出租房屋的管理活动,包括出租房屋的申请、审批、租赁、使用、维护和终止等环节。
第三条出租房屋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安全、文明的原则。
第二章出租房屋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单位出租房屋,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房屋出租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关于房屋出租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 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明;2. 房屋租赁意向书;3.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出租房屋申请经单位房屋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出租。
第三章租赁合同第七条出租房屋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出租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装修等情况;2. 租赁期限;3. 租金及支付方式;4. 租赁用途;5.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6. 违约责任;7. 争议解决方式;8.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租赁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持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
第十一条承租人应当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保持房屋整洁,不得损坏房屋和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承租人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第十三条出租房屋出现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出租人应当及时维修。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出租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出租房屋或者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承租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或者损坏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支付租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六章终止与解除第十七条租赁期满或者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应当办理房屋退还手续。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范文房屋出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房屋出租管理行为,维护出租屋主人和租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出租房源1. 出租房源必须符合国家建筑安全标准,并具备正当的产权证明。
2. 出租房源应当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和基本设施完善,确保住户的基本生活需要。
3. 出租房源必须经过房屋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
三、房屋出租合同1. 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签订房屋出租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 房屋出租合同必须包括租金、租赁期限、租赁房屋的位置和面积等基本信息。
3. 出租方应当向承租方提供真实、完整的房屋信息,确保租赁双方的知情权。
四、租金支付1. 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不得拖欠。
2. 承租方对租金支付的异议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出租方提出,并提供相应证据,确保双方依法合规。
五、房屋维修与保养1. 出租方负责承担房屋的定期维护和维修费用,以确保房屋的正常使用。
2. 承租方应按照合约约定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日常的保洁和维护,并确保不损坏房屋及相关设施。
六、房屋使用限制1. 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或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如有需要,应提前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
2. 承租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干扰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
3. 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使用行为进行合理监督,但不得侵犯承租方的隐私权。
七、租赁期限和续租1. 租赁期限根据双方的约定确定,到期后如需续租,双方应及早协商,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 续租的租金、房屋维修责任等条款应在新合同中明确,避免纠纷的发生。
八、租赁争议解决1. 出租方和承租方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并受理调解结果,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九、违约责任1. 如出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房屋或隐瞒房屋状况,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金和押金。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出租房屋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与要求,旨在维护租房市场秩序,保护租户权益,规范房屋出租行为,提升出租管理效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1. 出租房屋的登记与备案:房东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包括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2. 房屋整体要求:规定房屋的基本条件,如房屋的结构安全,采光通风等。
还包括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要求。
3. 租金管理:规定出租房屋的租金支付方式和周期,租金的调整方式,以及对逾期未付租金的处理办法。
4. 服务设施:对出租房屋中提供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进行规定,如提供的供暖、供水、供电等服务。
5. 维修与保养:规定房东的维修责任和租户报修维修的程序与要求,以及维修费用的支付方式。
6. 租赁合同: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和格式,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同时规定租赁期限、违约责任等。
7. 房屋安全与防火:规定房屋的安全要求,包括防火措施、电路安全等,以保障租户的人身安全。
8. 租赁纠纷处理:明确房东和租户之间的纠纷处理方式与程序,如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以上仅为常见的出租房屋管理制度范围,实际的管理制度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房屋管理部门的要求来制定。
对外出租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外出租单位的管理,规范出租行为,保障出租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出租房屋的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对外出租房屋的所有业务活动。
三、出租房屋的基本要求1. 出租房屋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要求,不得出租危险、违法建筑。
2. 出租房屋的房屋结构、设施设备、装修等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3. 出租房屋的房屋面积、户型、楼层、朝向等应符合租赁双方的需求。
四、出租流程1. 出租人应向租赁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出租人应要求租赁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进行核实。
3. 出租人应与租赁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押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4. 出租人应将租赁合同、租赁人信息、房屋信息等报公安机关备案。
五、出租房屋的维护与管理1. 出租人应定期对出租房屋进行检查,确保房屋安全、卫生、整洁。
2. 出租人应督促租赁人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 出租人应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工作。
4. 出租人应定期与租赁人沟通,了解租赁人的需求,及时解决租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租赁合同解除与终止1. 出租人与租赁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 出租人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解除租赁合同:(1)租赁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损害出租人合法权益;(2)租赁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3)租赁人未按时支付租金或物业管理费。
3. 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人应将房屋恢复原状,租赁人应将房屋退还出租人。
七、违约责任1. 出租人未按约定提供房屋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房屋,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租赁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或物业管理费,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出租人与租赁人协商一致,可以约定违约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出租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5篇
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5篇出租房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
第三条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第四条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第六条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第七条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一)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二)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三)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四)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五)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七)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房屋承租人的治安责任;(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二)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三)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四)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五)承租的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六)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十篇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十篇房屋租赁管理制度十篇房屋租赁管理制度篇1为完善房屋租赁手续,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努力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租赁工作环境,特制定所属单位房屋租赁管理制度,请地块责任人及协管员认真执行。
一、合同签约1、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危险品以及污染环境的生产企业和个人,禁止出租给高危人群等集中租赁。
2、房屋出租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3、房屋出租应按租赁合同范本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房屋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管理协议》,承租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出租。
4、《房屋租赁合同》一式四份,承租方执一份,我方三份中,报创元集团一份,财务中心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二、交接手续1、合同签订或终止后,要认真做好房屋交接手续,对房租交付、房屋使用状况、房屋内固定资产情况等进行认真查验清点,有缺损的应取证,通知对方,并得到确认,后按协议规定办。
2、对水、电、煤气等需要计量的,双方要应做好表的读数确定。
3、出租房的钥匙,租赁双方各持一套,因故更换后应及时给对方一套,中途不得随意配制钥匙,合同终止时收回全部钥匙。
4、在无误的情况下可通知财务返还承租户押金。
三、安全管理1、对承租户进行涉及房屋结构改造或装修的项目,首先将改造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在得到确认同意之后要督促承租户报请市有关部门审批,不得私自乱搭乱建违章建筑。
不得私自拉接临时电源线路,确需使用的要经物业管理专职电工检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2、承租户的生产机械设备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安全操作规程要上墙,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
3、生产车间和库房内不得作为宿舍住人过夜,具备住宿条件而确需住人的必须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4、牢固竖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经常开展对承租户进行安全检查,要指导、督促承租户安全生产,杜绝违章操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发书面整改通知,告知对方,进行有效整改。
5、建立规范的安全台帐,帮助、指导安全重点承租单位做好相应安全台帐。
个人房屋出租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房屋出租行为,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租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人房屋出租活动,包括房屋的租赁、转租、续租等行为。
第三条个人房屋出租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出租人义务第四条出租人应当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依法取得出租资格。
第五条出租人应当如实向承租人提供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结构、面积、设施设备、租赁期限、租金等。
第六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房屋符合国家安全、消防、卫生等标准,并负责房屋的日常维护和修缮。
第七条出租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身份证件或者来历不明的人。
第八条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承租人义务第九条承租人应当具备合法的身份证件,并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第十条承租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用途。
第十一条承租人应当爱护房屋及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
第十二条承租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四章租赁合同第十三条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基本信息;(二)房屋的基本情况;(三)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四)房屋使用及维修责任;(五)租赁期满后的处理;(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租赁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章租赁期满与续租第十五条租赁期满,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
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出租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出租人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七条出租人违约,应当承担以下责任:(一)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二)擅自提高租金的,应当退还多收的租金;(三)损坏房屋的,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第十八条承租人违约,应当承担以下责任:(一)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应当支付滞纳金;(二)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用途的,应当恢复原状;(三)损坏房屋的,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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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管理制度
一、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责任保证书。
二、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三、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人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四、出租人应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五、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六、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七、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备案。
九、发现出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十、出租房屋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十一、集体承租或者单位承租房屋的,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房屋使用者应经常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特别加强对墙体和屋顶的检查,发现下沉、塌陷、开裂等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主管部门,以便及时维修;
十三、不得私自改接用电线路,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十四、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屋面、墙面、地面及室内设施,确保房屋安全和使用寿命;
十五、出租房屋内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公安机关、卫生防疫部门以及学院规章制度办理暂住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健康证、从业资格证等;
十六、凡因未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所造成的伤害事故,将严厉追究相关的管理部门、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并处以50以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