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
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6〕84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油气输送管道企业申请相关安全生产许可问题,我局已函询国务院法制办。在得到国务院法制办回复前,油气输送管道企业暂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二、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应依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
三、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加气站等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