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定方法)合同法基本知识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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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制定方法)合同法基
本知识精编
合同法基本知识
(基本方面)
我国现行的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于1999年3月15日于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上通过的,且于1999年10月1日起实行。于此之前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壹、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合同共分23种不同的类型,具体有买卖合同、供用水电气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仑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等等。
三、订立合同的壹般规定:
1、订立合同是为了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壹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壹方。
3、双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4、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依法签订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要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
解除;同时依法签订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四、订立合同的内容及注意方面:
1、当事人订立合同,双方均应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主体;当事人依法能够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
2、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可是法律、行政法规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就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是当事人双方约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3、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
4、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壹般包括以下八项主要条款:
第1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第2项:标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第3项:数量;
第4项:质量要求(对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履行;
第5项:单价、金额,结算方式;
第6项:履行期限、供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第7项:违约责任;
第8项:解决争议的方式,壹般均是双方间协商解决,如果双方间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
另外就是其他约定事项。
总之,当事人能够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5、当事人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合同专用章、公章)后合同即便成立且生效。
6、当事人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或者合同上已明确注明壹方所于地为合同签订地的。
7、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于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壹方己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表示能够接受的,该合同也算成立。
8、当事人于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壹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1: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的;
第2: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第3:故意隐瞒和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9、当事人于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否则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五、合同的效力: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2、当事人双方能够对合同的生效时间附加其他有关条件,有附加条件的,自附加条件成熟时生效。
3、当事人能够对合同效力约定期限,附约定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终止期限届满时失效。
4、经发现有下列情况之壹的,合同无效:
第1:壹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所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第2: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第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第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范的强制性规定;
第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无效的合同自始至终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六、合同的履行:
1、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质量、价格、地点、期限、费用等。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保密等义务。
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要求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能够签订补充协议;不能签订补充协议的,只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1对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区企业标准履行;没有之上标准的则按照通常标准或者附有合同标的地的特定标准履行;
3.2对价格不明确的,按照合同签订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3.3对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于接受货款的壹方所于地履行(也就是于供方所于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于不动产所于地履行;其他标的,于履行意气风发壹方所于地履行。
3.4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均能够随时要求履行,可是必须给对方壹定的准备时间,这个时间能够双方约定。
3.5对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如运费、包装费),由履行义务的壹方(也就是供方)来承担。
3.6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2、有确切证据能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壹的能够中止履行:
第1:对方运营情况严重恶化(对方面临破产、倒闭、息业);
第2:对方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第3:丧失商业信誉;
第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况;
第5:当事人没有明确证据而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要求对合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对方能提供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中止履行的壹方能够解除合同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当事人双方协商壹致后认为需要变更的则能够变更合同;
2、当事人对合同的变更内容如约定不明确的,则推定为未变更。
3、债权人能够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
4、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的,应当经债权人的同意。
5、但有下列情况之壹的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