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市场及上市规则简介-Sli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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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安排
新安排
程序
两个步骤:在创业板除 牌,然后在主板新上市
一个步骤:新的主板 上市方法 — 「由创业 板转板上市」
费用
创业板转板申请人的 主板的标准首次上市费 首次上市费获减50%
保荐人或财务顾问 需要
招股章程
需要
• 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
不需要 招股章程以公告取代
•
基本上市程序
• 决定进行 • 上市申请
下表显示创业板在上市要求方面现行安排与新安排的主要差别:
现行安排
新安排
财务凭证 有实质业务及具潜力
最近两个完整财政年度的营 运现金流入合计> 2,000万 港元
பைடு நூலகம்
营运业绩 24个月活跃业务纪录(可 及管理层 缩短至12个月)
• 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2008年5月2日)
最近两个财政年度,期间的 管理层成员须大致维持不变
•
•为什么选择去香港上市?
•香港 •上市
•国际化市场 –
有利于实施国际化战略;便于国际 买家了解公司;提高品牌知名度
•再融资便利 – 发行人一般可于上市后六个月后引
用“一般性授权”发行及配售股票
•主板及 •创业板
– 为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融资平台
•文化相同 •地理接近
–
便于与投资者及监管机构沟通
•提升企业 – 法制严明、监管规范,市场透明度 •管治水平 高,有助企业提升管治水平
•香港证券市场成交金额按投资者类别分布
•(2006年10月- 2007年9月)
• 资料来源: 香港交易所现货市场交易研究调查 2006/2007
•
内地企业占香港市场的份额
•单位:亿港 元
•上市企业总数 (2008年5月底)
•市值 (2008年5月底)
•香港市场总和
1,248 183,787
•平均每日股本成交量 (2008年1-5月) •新上市家数(2008年1-5月) •上市时集资额 (2008年1-5月) •上市后融资额 (2008年1-5月) •总集资额 (1993年-2008年5月底)
• 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
650 12
384 552 33,648
•
•内地企业
444 35% 105,211 57%
459 71% 6 50%
277 72% 176 31% 19,039 56%
2007年内地新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房地产
住宅物业、商业地产、酒店经营
金融
银行
科网公司
(B2B)电子商务网站、网络游戏
其它
航运、基建建设、有色金属
制造业
动力电池、铝电解电容器
卫生纸制品
玉米淀粉、生化产品制造
农产品加工
西药和中成药
羽绒服、运动服饰
汽车、无线电信覆盖系统设备
果汁
•
香港上市内地企业部分行业平均市盈率
• 地产建筑 业:
• 20.6 倍
• 公用事业: • 16.4 倍
• 金融业: • 16.7 倍
• 综合企业: • 12.5 倍
香港证券市场及上市规 则简介-Slide1
2020年8月1日星期六
企业融资路线图
•融 资
•股权融资
•债权融资
•上市
•私募
•贷款
•境内
•境外 •战略投资者 •财务投资者 •债券
•H股/红筹
•信托
•融资租赁
•
选择上市地点时应考虑的因素
切合公司发展战略 交易活跃,再融资容易 监管是否规范,同时具备弹性 贴近投资者及客户 筹备上市及上市后的营运成本 语言文化/时差
•
•创业板规则修订前后比较
市值
现行安排
实际 > 4,600万港元 (只具有12个月活跃业务 纪录的公司:> 5亿港元)
新安排 > 1亿港元*
主营业务 需要
不需要
审批机构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 主板市值要求为 > 2亿港元。
• 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
上市科
•
•创业板转主板的安排
创业板转往主板的安排的主要变动:
•
主要上市条件
主板 – 符合其中一项财务标准便可
• 市值 / 收入 /
• 盈利测试
• (i) 3 年盈利 ≥ 5,000万港 元
• (ii) 预计上市 时市值≥ 2亿
• 市值 / 收入测试
• (i) 市值 ≥ 40亿 港元
• (ii) 最近1年收入 ≥ 5亿港元
• 现金流量测 试
• (i) 市值 ≥ 20 亿港元
•15.•51%3%
•19.5% •28%
•14.4%
•15%
•市值少于5亿的企业占市场29% •少于30亿的企业占市场72%
• 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 (截止2008年3月) •
提供两个板块以满足公司不同的需要
• 主板
•目标为较大型,基础较佳 •又符合盈利或其它财务标准 •要求的公司
• 创业板
•新修订的创业板,将其定 位为第二板市场,成为中小 型企业的融资平台及转主板 的踏脚石
• (ii) 最近1年 收入 ≥ 5亿港 元
港元
• (iii) 前3年累
计现金流 ≥
• 没有资产和注册资本的要求1亿港元
•
主要上市条件 (续)
• 营业纪录
• 主板 3年 (如符合市值/收入测试,可短于3年) 在基本上相同的管理层下运营 最近一年须在基本上相同的拥有权及控制权之下运营
•
•创业板规则修订前后比较
• •
上市科审核 上市申请
•
联络香港交易所
上市推广科 地址: 香港中环港景街1号国际金融中心一期10楼 电话: (852) 2840 3780 传真: (852) 2530 2858 电邮: imd@hkex.com.hk 香港交易所网址:www.hkex.com.hk
• 消费品制
• 能源业:
造业:
• 16.3 倍
• 资•料来1源4.:4 香倍港交易所 (截止2008年4月)
•资讯服务业 :
•19.9 倍•
• 工业制 品业:
• 21.0倍
内地民营企业大部分为中小型企业
•民营上市企业市值规模
•6.9% •8.0%
•23.6%
•12.1%
•12%
•16%
•7% •8%
•
香港证券市场的增长
•市值 (2003-07) (十亿港元)
•平均每日成交额(整体市场) (十亿港元)
•首次公开招股及上市后集资额 (2003-07) (十亿港元)
•平均每日成交额(衍生权证) ( 十亿港元)
• 资料来源:香港交易所
•
•活跃的海外投资者,提供国际资金
•成交额的 43.1% 源自海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占64.5%成交额
• 委任保荐人 •及
• 其它专业顾问
• 重组企业架构, • 进行尽职调查, • 编制财务报告, • 草拟招股书等 • 前期准备工作
• 如是H股, • 向中证监提出申请;
• 向香港交易所 • 上市科
• 提出上市申请
• 成功上市
•
• 进行路演
•
推介企业股份 •批准
•
上市委员会 • 进行 上市聆讯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