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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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育〔2009〕260 号
xx 学院
关于印发《xx 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现将《xx 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XX学院党政办公室2009 年11月16日印发
xx 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考核和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接受继续教育和适应社会创新需要打下良好科学思维基础的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质量、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控,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保证。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当年不能毕业。
第三条为了使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更加规范化,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 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系(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主管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长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指导与协调。
第五条教务处在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总结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处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大问题,管理和监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使用,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和总结,评选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经验交流、推广等活动。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以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系(教研室)主任和专家教授为成员的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教学大纲、工作基本要求和管理与实施细则;布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审核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审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组织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及时将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整理交教务处存档等。
第七条各系(专业教研室)根据学校、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选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报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及时研究处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指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负责本系(教研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撰写本专业本科毕
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并及时将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整理交二级学院办公室存档等。
第三章指导教师选派与职责
第八条指导教师由教研室选派,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1.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工作一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业课教师或具有工程(工作)实践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担任专业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和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公开期刊发表的助教、可以在副教授以上的导师带领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查。
2. 特殊专业学生需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时,可聘请或委托该单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与协调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情况及质量,并协助解决课题进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按校内同等要求检查和督促,并报教务处备案。
3.讲师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 人;如果指导教师不足,可以给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配备1-3 个符合本条第1 款条件的助教,助教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 人。
第九条指导教师职责
1. 指导教师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参考题目并附题目的主要内容、目的、要求和现有条件等,报系(教研室)和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供给学生选择。
2. 学生选题确定后,根据选题及时拟订本科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教研室、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讲清本科
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帮助学生尽早熟悉题目,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尽量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进行调查研究、阅读有关资料、使用工具书、起草开题报告。
3. 指导学生做好开题工作,严格要求学生,加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指导和审查学生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随时掌握学生工作进度,及时辅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答疑;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对学生的设计或实验方案、设计方法、理论分析、数据处理与结论等要认真检查,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并做好指导记录。
4. 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填写《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对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应用价值等,进行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客观公正评定成绩。
5. 答辩前,指导教师对学生应讲明答辩的意义、要求和方法,使他们通过答辩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和提高,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
6.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在答辩小组提出要求时可介绍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
7.外聘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指导工作。各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和教师应通过不同方式与学生联系,了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完成情况。
第四章对学生的要求
第十条学生要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努力创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第十一条尊敬师长,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在教师指导下,要根据选题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