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前期教学的继续、深化和检验。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设计(论文)思想和严肃负责的工作作风,使学生获得专门人才所必需的基本训练,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实现所学知识向能力转化,完成从学校走向工作岗位的过渡。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二条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目的第三条通过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了解本专业生产与管理过程或科学研究中的技术经济政策,培养学生具备理解和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
第四条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设计思想,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和严肃负责的工作作风;培养和提高学生发现问题的调研能力,分析归纳、综合比较的逻辑分析能力,处理问题、独立完成任务的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勇于改革和大胆创新的开拓能力。
第五条进一步加深对基础理论的理解,扩大专业知识面,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力求在收集资料、查阅文献、调查研究、方案制定、理论计算、设计绘图、实验探索、模拟测试、计算机处理、撰文论证、口述表达等方面加强训练,实现所学知识向能力转化。
第三章要求第六条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各专业要在毕业设计(论文)前切实做好毕业实习,专业课程设计、大型综合实验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
第七条在毕业设计(论文)中要注意因材施教的原则,拓展学生的知识面,重视开发学生的创造力,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安排提前参加教师的科研活动,鼓励学生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
第八条实行进入毕业实践环节资格审核制。
凡在进入毕业实践( 毕业实习、设计或论文) 前,累计未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学分总数(含已修读但未取得学分),若达到或超过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的1/10 者,取消进入毕业实践环节的资格,擅自进入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厦门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厦门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进行科学研究的教育过程,也是客观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各教学单位务必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组织领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系部、教研室分级落实完成。
教务处负责制定工作管理条例,并对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落实、总结;系部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该项工作的组织、检查、评审和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教研室主任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时间安排1.本科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在第四学年(专科为第三学年)。
各系工作领导小组于第七学期(专科为第五学期)第十周提出工作计划,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拟定题目并汇总,初审后报系领导小组审定。
2.系部于第七学期第十六周公布审定后的题目与指导教师,并组织学生选题、落实指导教师。
毕业设计(论文)人员安排、选题工作于第七学期(专科为第五学期)期末前结束。
3.指导撰写论文(设计)的时间不得少于六周,原则上此工作于第八学期(专科为第六学期)的5月30日前完成。
三、命题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及教学计划拟定,题目在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的基础上,要有研究价值和应用价值,符合学生实际水平和学校现有条件,尽可能与生产、科研的实际相结合,难度与份量适中。
2.贯彻因材施教原则,使各类学生在原有水平上有较大提高,鼓励优秀学生有所创新。
题目需经教研室、系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各系部审定题目后,公布题目及指导教师,并组织学生选题。
学生选定题目后原则上不予更换,确需要更换的应经指导教师同意,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并报系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各系部确定题目、学生选题及指导教师后,应填写《厦门理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汇总表》,送教务处备案。
4.如确有需要,经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生可选做校外与专业基本对口的课题,可聘请校外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技、工程、管理人员做指导教师(应事先制定指导计划,核定工作量,报教务处审批)。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一、基本要求(一)综合素质1.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责任意识、协作精神。
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理念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强化工程意识和经济意识。
3.在对学生智力因素培养的同时,要注意对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如自我控制能力、自我认识能力、自我激励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
(二)业务能力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工程实际问题的独立工作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和创新能力,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提高学生获取信息能力,观察能力,表达能力等。
2.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应综合运用学过的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给定的任务。
通过学习、实践与研究,使得理论知识深化,知识领域扩展,专业技能延伸。
3.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项给定的任务,编写符合要求的设计说明或撰写一份毕业论文。
4.学生应学会依据课题任务,进行资料收集、加工与整理和正确使用工具书,培养学生掌握工程设计的程序、方法与技术规范,提高工程设计计算、图纸绘制、编写技术文件的能力;培养学生掌握实验、测试、数据处理等科学研究与应用的基本方法。
5.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应注意强化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提高。
(三)工作量为了保证综合训练,所有学生在毕业设计期间应完成以下工作:1.查阅文献资料不少于15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篇。
根据查阅的文献资料情况,写出文献综述,字数不少于3000字;翻译外文文献一篇,译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2.应安排一定量的计算机应用,使学生掌握现代研究手段,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3.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篇幅一般为2万字左右。
各院(系)应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本院(系)专业特点,制定出能反映本院(系)办学水平、经过学生努力可以完成的具体工作量。
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深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改革,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工作条例包括总则、组织与管理、选题、对指导教师的要求、答辩与评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保存、附则共七章二十七条。
第三条我校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及全体师生均应模范遵守本条例,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各学院应结合本学院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
具备条件的专业可安排全部或部分学生提前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第五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统一领导,实行校、院、学科管理部分级管理。
第六条教务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1.起草、制定相关管理文件,宏观协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组织检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汇编。
4.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组织专家抽样分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组织对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评估,做好工作总结。
第七条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1.制定学科管理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2,完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体系,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程监控,重点进行选题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答辩过程检查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检查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以学院或学科管理部为单位,至少开展2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专题讲座,组织对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及学生进行培训。
4.对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并向学校推荐。
5.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第三章选题第八条选题原则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学实践的学习和锻炼。
01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
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工作作风、独立工作能力和创造性思维。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目的和要求1.培养学生调查、收集、加工各种信息的能力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加强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3.培养学生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能力,培养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能力。
4.培养学生创新意识、严肃认真的治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5.鼓励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允许或推荐部分优秀学生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6.各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并按教学基本要求开展教学工作。
二、组织领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在分管教学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协调与管理,各学院具体组织落实。
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副院长)应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具体任务为:1.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院长(副院长)担任,成员一般由各教研室负责人等组成。
2.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小组成员制定本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细则。
3.组织与落实本学院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1)负责为本学院学生提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小组成员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组织学生选题。
(2)审核指导教师资格。
(3)审核批准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申请,并同外单位及学生签订联合指导协议及安全协议。
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模板】
**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和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申请学士学位的前提和依据,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培养优良的思想品质和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提高综合素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大学本科各专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的校、院两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学校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教学资源的配置,评价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研究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直接领导和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所办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系(教研室)在学院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第五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般在第七学期中期(五年制本科专业在第八学期或第九学期)启动。
学院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担任,系(教研室)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系(教研室)主任担任。
第六条学院在开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之前,应按《**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要求,审查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第七条学院应尽早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明确教学要求,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的学期末检查选题落实及课题准备情况,医学类学生可在进入临床后开始选题。
学校鼓励优秀学生提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八条各学院要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分三个阶段进行教学检查,前期主要检查开题情况,包括指导教师是否到岗、课题条件是否具备、学生是否有困难等;中期主要检查课题进展情况,包括课题进展是否符合计划要求、教师指导是否到位、学风是否正常等;后期则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包括课题任务是否完成、完成部分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毕业答辩准备工作进展情况等。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统称为毕业设计)是综合性、探索性和实践性很强的一种教学活动,是完成专业基本训练、实现培养目标、全面提高人才素质的重要过程。
为了切实做好我院的毕业设计工作,努力提高毕业设计质量,规范毕业设计工作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毕业设计的基本教学要求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系统、全面地对学生进行设计方法、实验方法和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不同专业可以有所侧重),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2.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思想方法,培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社会调查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语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查阅文献资料和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4.毕业设计环节分为选题、开题报告、设计或科学研究(撰写论文)和答辩四个阶段,原则上集中于最后一个学期进行。
学生集中用于毕业设计的时间不得少于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周数。
第二条毕业设计的选题1.选题应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的教学基本要求。
2.选题应特别注意有利于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并能保证各专业所应当具有的基本技能的训练。
具体要求是:(1) 指导教师提出的毕业设计课题或院外合作单位提出的课题(须陈述理由和所具备的条件,来自实际任务的选题须出具科研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经教研室、系(部)讨论,系主任审查批准后确定,报教务处备案。
(2) 一般情况下,工科学生应以工程设计为主,参加设计的学生数应占60%以上;理、文科的学生以论文为主,尽可能较多地选择与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的实际应用题目,不能简单地把文献综述、资料索引或收集处理实验数据作为论文任务布置给学生。
(3) 要考虑到完成设计所需要的经费和其他客观条件,充分发挥专业实验室和图书资料的作用,利用现有条件,重视培养学生实验研究、工程实践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郑州轻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一、前言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论文写作的重要环节,是考核本科生毕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准。
本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时限。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1.负责对本科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帮助学生确定课题、制定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进行核对。
2.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批改意见表述,并对学生提供必要的修改意见。
3.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审,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定结果报学院教务处备案。
4.及时提醒学生遵守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规定和要求,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完成。
三、学生的职责1.尽早确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与指导教师保持沟通,完成进度计划。
2.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初稿,对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按时完成修改、撰写论文的最终版本。
3.严格遵守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规定和要求。
4.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安排,做出合理的安排,不得擅自延期。
五、教务处的职责1.建立毕业设计(论文)评定工作的管理机制,明确各工作环节的职责和分工。
2.监督、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确保情况的顺利进行,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
3.及时组织评审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制定评审标准和评定结果,及时发布评审结果。
4.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定结果及时调整学生的毕业资格。
五、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时间表1.设计(论文)选题学生在大三下学期指导教师的帮助下尽早选定设计(论文)课题,并提交选题意见书。
选题意见书必须有指导教师、学生签字,并经系(院)同意后,将提交到教务处备案。
2.设计(论文)的研究学生在大四上期按进度表进行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内容包括有关文献查阅、调查研究和资料整理等。
要按照进度表和指导教师的安排逐步完成指定的任务和计划。
3.设计(论文)的撰写和修改学生按照进度表和指导教师的要求,拟定设计(论文)的整体构思、分章节撰写和修改,最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版本并提交评审。
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下称“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仅有助于学生巩固已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而且是培养学生科学思维、学术规范和科研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第二条凡学校本科毕业生都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且评定的等级为合格及以上,否则不予毕业。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组织和领导第三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教学校长统一领导,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教务处职责:1、制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及其相关文件;2、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日常检查、督促及评估工作;3、完成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抽样分析论文(设计)质量,组织经验交流,编辑《汉口学院优秀学士论文(设计)摘要》。
第五条学院职责:1、制订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要求及评分标准;2、审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布臵工作任务;3、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及时处理有关问题;4、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审查、答辩及成绩评定;5、评选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向学校推荐;6、完成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第三章工作环节和时间安排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确定选题、完成开题报告、查询资料、实验或调查研究、论文撰写、论文(设计)答辩等6个环节。
第七条各学院应于第六学期末向学生提供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选题,第七学期完成确定选题和指导教师、开题报告和查询资料等项工作,第八学期专门安排实验或调查研究、论文撰写的时间,一般不少于6周,论文答辩(设计)工作要求在第八学期的5月底完成。
第四章工作规范要求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切合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业务要求,应尽可能与学科发展的前沿和社会实际相结合。
其中科研和联系实际课题的比例应达到80%以上,近两年课题重复率≤10%。
2、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应由本专业负责人主持拟定,并应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师科研立项情况每年修订一次。
广东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广 东 药 学 院 文 件广药〔2006〕43号广东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应注重以下方面能力的培养: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综合分析、总结提高、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科技论文的能力;外语、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第二条 学院、二级院系、教研室(研究所)、指导教师均应重视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各司其职,共同作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一) 教务处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院级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①制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及要求;②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主要问题;③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随机检查;④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⑤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⑥负责全院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分配与管理等工作。
(二) 二级院系的主要职责是:①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规格(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字数、图纸量、中外文资料阅读量等)、 质量(难度)及进度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②拟定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④确定指导教师;⑤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进行审核;⑥组织学生选题;⑦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⑧组建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及各专业答辩小组,组织院(系)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选二级院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⑨负责本院系毕业论文经费管理和成绩管理;⑩建立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档案,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等。
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江南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完成教学计划、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它不仅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论证的重要依据,而且是衡量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根据。
为适应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新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做出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与本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科学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进一步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设计和计算、试验研究、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绘图、拟定科学文件、口头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
二、选题原则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原则上一人一题,确需两人以上合做一个课题时,要有明确的分工,分别列出不同要求,每个学生按要求独立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并应了解整个课题情况。
课题要有足够的工作量,学生经努力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确定后申报,经系主任审定后提前下达,以便学生选择和准备;学生选题方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课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选题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动时,必须在课题更改前两周由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系主任及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组织领导成立校、院两级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
(一)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长、教务处处长、各学院教学院长等组成,并负责:1.组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2.组织开展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校级评估;3.进行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组织经验交流;4.组织开展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7、毕业论文(设计)由各院系教务员依据规定归档.各院系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提纲形成书面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
学校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费划拨到各院系,由各院系根据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分配给指导教师,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项支出。各院系要坚持毕业论文(设计)经费专款专用,足额到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载留挪用。
(五)对于纯软件类课题,软件文档要齐全,包括有效程序软盘和源程序清单、软件设计说明书、软件使用说明书、软件测试分析报告、项目开发总结等内容。
二、毕业论文(设计)打印格式
(一)毕业论文(设计)尽量按规定格式用计算机打印,纸张大小一律使用A4复印纸。
(二)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
资料袋统一使用学校提供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填写袋面时,各项内容要齐全,不得漏项。
4、指导教师组织学生作开题报告或开题综述(文字的宣讲应包含文献综述,方案论证,进程计划等).各院系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随机抽查.
5、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中期检查,要求每个学生都进行口头汇报,解答问题,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指导;对优秀学生予以重点培养。各院系将检查日程通知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查。
(二)对以上内容的要求
1、封面:封面由学校统一制定,内容包括:学号、论文(设计)题目、专业、班级、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姓名;
2、任务书:内容包括论文(设计)题目、学生所在院系、所学专业、班级、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研究方向、论文(设计)的主要任务及目标、主要内容、基本要求、主要参考文献、进度安排等;
荆楚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
荆楚理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完成一项毕业设计工作或撰写一篇毕业论文,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为切实做好我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全校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学院分级落实完成。
1、教务处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校级主管部门,负责全校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主要工作有:(1)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通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其进行宏观指导。
(2)汇总各学院毕业设计课题和指导教师安排,检查执行情况,协调有关问题。
(3)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对未达到各阶段进度、质量要求或违反有关规定的学院及个人提出整改要求。
(4)毕业设计工作结束后,抽样分析设计(论文)质量,做好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汇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
2、学院职责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管理,贯彻执行学校毕业设计工作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工作。
主要工作有:(1)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定期检查各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包括做好对开题、中期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2)组织审查毕业设计课题和任务书,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组织双向选题工作。
(3)审批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成人员。
(4)组织学院公开答辩工作,抽查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情况。
(5)评选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向学校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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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育〔2009〕260 号xx 学院关于印发《xx 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通知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现将《xx 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00九年^一月十六日主题词:教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XX学院党政办公室2009 年11月16日印发xx 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它是考核和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接受继续教育和适应社会创新需要打下良好科学思维基础的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质量、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控,是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保证。
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者,当年不能毕业。
第三条为了使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更加规范化,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 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校、院、系(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体制,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
在学校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以主管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长为副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指导与协调。
第五条教务处在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具体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总结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处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大问题,管理和监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经费的使用,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和总结,评选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展经验交流、推广等活动。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以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系(教研室)主任和专家教授为成员的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学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大纲、工作基本要求和管理与实施细则;布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进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审核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审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估;定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组织本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及时将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整理交教务处存档等。
第七条各系(专业教研室)根据学校、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选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并报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组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及时研究处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指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人;负责本系(教研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撰写本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并及时将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整理交二级学院办公室存档等。
第三章指导教师选派与职责第八条指导教师由教研室选派,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1.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工作一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的专业课教师或具有工程(工作)实践经验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担任专业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和有两篇学术论文在公开期刊发表的助教、可以在副教授以上的导师带领下指导毕业论文(设计)。
指导教师由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查。
2. 特殊专业学生需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时,可聘请或委托该单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必须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与协调工作,了解和掌握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情况及质量,并协助解决课题进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按校内同等要求检查和督促,并报教务处备案。
3.讲师以上职称的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2 人;如果指导教师不足,可以给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配备1-3 个符合本条第1 款条件的助教,助教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 人。
第九条指导教师职责1. 指导教师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参考题目并附题目的主要内容、目的、要求和现有条件等,报系(教研室)和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提供给学生选择。
2. 学生选题确定后,根据选题及时拟订本科论文(设计)任务书,经教研室、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下达给学生,并向学生讲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帮助学生尽早熟悉题目,根据学生的能力和条件,尽量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指导学生查阅文献、进行调查研究、阅读有关资料、使用工具书、起草开题报告。
3. 指导学生做好开题工作,严格要求学生,加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指导和审查学生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工作质量,随时掌握学生工作进度,及时辅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和答疑;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对学生的设计或实验方案、设计方法、理论分析、数据处理与结论等要认真检查,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并做好指导记录。
4. 指导教师必须认真填写《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手册》, 对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应用价值等,进行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填写指导教师评语。
客观公正评定成绩。
5. 答辩前,指导教师对学生应讲明答辩的意义、要求和方法,使他们通过答辩得到进一步的锻炼和提高,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
6.指导教师不能担任本人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在答辩小组提出要求时可介绍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
7.外聘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指导工作。
各二级学院相关领导和教师应通过不同方式与学生联系,了解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完成情况。
第四章对学生的要求第十条学生要重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努力创新,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第十一条尊敬师长,团结协作,遵守纪律,在教师指导下,要根据选题的要求,拟定工作进度计划,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做好深入的调查研究,要认真查阅文献,搜集资料,掌握理论知识,仔细研读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及有关资料,做好开题报告;并按学校要求按时向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二稿(或三稿)、正稿必须符合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要求。
第十二条学生必须经常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
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一经通过,不得擅自更换指导教师和论文题目。
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改,应向所在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十三条学生应独立、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不请人代笔。
否则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及有关单位的规章制度。
学生在做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因违反安全规程造成的不良后果应承担自己的责任。
第五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第十五条各二级学院在第七学期第10 周前制定本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分别召开指导教师会、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
必要时,各二级学院应请专家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培训,详细讲解撰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意义、各环节的要求等。
第十六条选题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由指导老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生产实际、科研现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提出(也可由学生自选课题)。
论文(设计)题目提出后,经专业教研室组织专家研究、审查,集体讨论确定,报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供学生选题。
2.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性质和要求,每个专业只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创作(作品)三种形式中的其中一种。
鼓励学生选择与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实际工程项目,鼓励学生与自己实习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作选择课题。
3. 选题应大小适中,符合学生自己的驾驭能力。
4. 选题尽可能做到一人一题。
如果两人以上合做一个课题,每个学生除要参加总体方案的制订或总体设计外,必须独立完成其所承担的部分工作,并独立撰写论文(设计)。
5. 经过审查后的题目应向学生公布,实行“双向选择”。
学生在选择题目过程中可以向题目设计教师咨询,进一步了解题目具体情况。
学生选定题目后不得随意更改,但可以随研究的进行,在争取指导教师同意后,可作适当的调整。
各二级学院汇总学生选题后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第十七条下达任务书1. 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及时亲笔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
任务书必须明确具体任务和目标,工作量要量化,要有明确的进度安排,要给学生提供相关参考资料和信息。
2. 任务书应及时下达给学生,一经下达,不得随意改动,便于学生按要求做好开题准备。
第十八条开题1. 开题工作是学生接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之后,为了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研究,收集和了解相关信息,拟订研究工作计划,撰写论文提纲,形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思路以及进度安排所做的准备工作。
2. 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进行实习与调研,了解现实问题,积累第一手资料,理论联系实际,完成调研报告。
3. 结合选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检索和查阅,了解选题的研究背景、学术界已有成果和达到的水平,以及当前研究动态等,并查阅一定量的外文资料。
4. 指导教师认真阅读学生开题报告,对学生所拟方案或提纲进行分析,确定其是否有能力完成课题任务,并写出详细意见。
如果获得通过,指导教师必须签字认可。
第十九条过程监控1. 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各二级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系(专业教研室)负责对指导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检查,实行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学生管理责任制,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记录,确保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效时间(与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