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评价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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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确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并在这种经济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以继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出现了一些失误和偏差。主要是“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一九五六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 出现这些问题,有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不够谨慎,工作方法上过于简单的因素,同时,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也有认识上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在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单一,追求纯粹的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选择和理解上过于简单化,只注意到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基本形式,而对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公有制经济可以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缺乏认识。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曾对这些问题有所觉察,对某些问题也做过纠正,但毕竟认识不深。更重要的是,当时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问题还没有来得及形成科学的理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还没有完全搞清楚,致使一些遗留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
但是,不能因为出现这些失误而否定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意义。列宁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上,有两个事实是世界历史上各种革命大变动中罕见的:一是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反而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二是这样的变革没有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反而极大地加强了人民的团结,并且是在人民基本普遍拥护的情况下完成的。这些情况说明,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的确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它的胜利完成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创造了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逐步过渡的形式,用和平的方法改造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同时把经济制度的改造和对人的改造相结合,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关于对资产阶级和平赎买的设想。这是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史上的伟大创举,以新的经验和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第二,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把农民和个体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转归合作社集体所有,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生产资料转归国营企业所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所构成的经济成分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占据了绝对优势。
尽管在改造后期存在的缺点,长期遗留下一些问题,但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的事实,表明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政治制度已经在我国建立起来,中国已经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一次深刻、伟大的社会变革,也是一个世纪以来中国人民在前进道路上的第二次历史性巨变。它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使全国人民逐步过上富裕的生活,为中国今后的发展和进步奠定了重要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