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89c3532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08.png)
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6.09.08•【字号】云南省财政厅公告第11号•【施行日期】2006.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预算、决算正文云南省财政厅公告(第11号)《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8月15日云南省财政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云南省财政厅二○○六年九月八日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项目支出类型分为上年延续项目、当年新增项目和结转备选项目。
上年延续项目,是指以前年度批准、并按规定需在本年度预算中继续安排的项目;当年新增项目,是指本年度申请列入预算的新增项目;结转备选项目,是指项目库中以前年度预算未安排的项目。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一)规范管理、科学排序的原则。
省级各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省财政厅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排序后视省级当年财力状况择优安排。
(二)综合预算,统筹兼顾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省财政厅根据部门申请的项目支出预算,综合部门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来源情况,结合省级财力统筹安排。
(三)细化编制、滚动安排的原则。
省级各部门申报的项目支出按照项目申报的要求细化到项目名称、项目实施时间、项目类型、项目支出的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等方面。
省财政厅对部门申报的项目设立项目库,统一平衡,滚动管理。
(四)全程管理、绩效评价的原则。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湖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湖](https://img.taocdn.com/s3/m/a9dc3b757e21af45b307a8bd.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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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文 件 严肃追责 问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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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和 完 整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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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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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心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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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加 强 督 促检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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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 门 要根据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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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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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省财政厅关于 印发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2021〕28号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2021〕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f3e8ad2f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1c7083b.png)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2021〕28号省级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工作任务完成,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2021年10月13日附件浙江省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分类第三章项目库第四章项目前期谋划和储备第五章项目编报第六章项目审核第七章项目核定与组织实施第八章政府投资预算第九章项目清理与滚动管理第十章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第十一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和加强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工作任务完成,促进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门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项目支出是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不包括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中的公用经费项目以及特定目标类项目中的转移支付项目。
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
![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cfbc44d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7c64d78.png)
四川省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1997年6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公布2023年2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6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加强省级财政预算管理,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省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以及决算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凡与省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以下统称省级各部门),应当遵守本办法。
- 1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第三条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省财政部门在省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省级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公开;督促省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依法征缴预算收入;依法对省级各部门落实重大财税政策、预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进行监督;定期向省政府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省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决算管理、财务会计管理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依法公开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决算;定期向省财政部门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资金安全负主体责任。
省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省级预算收入,及时足额将预算收入缴入省级国库或者财政专户,按照省财政部门规定的期限报送有关预算收入征收情况。
第五条省级财政预算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确保主要财政政策相对稳定。
- 2 -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省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预测未来三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主要经济指标和重大财政收支情况,研究确定财政收支政策,拟定中期财政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ec5aee1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4365846.png)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9.02.25•【文号】财基字[1999]30号•【施行日期】1999.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1月30日实施日期:2003年1月30日)废止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年2月25日财基字[1999]30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成都、广州市财政局:为了加强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体系,强化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管理与监督职能,针对近年来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结合各部门、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将执行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函告我部。
附件: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体系,强化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管理与监督职能,加强宏观调控,提高财政基本建设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是各级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其管理的职权、收支范围、预算编制程序、预算的审查和批准、预算的执行、预算的调整、决算、监督及法律责任,必须依照《预算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中央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以下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中央对地方补助的基本建设投资。
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8fc6a7cff7ec4afe04a1df80.png)
湖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政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由省直各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本办法所称“省直部门”,是指与省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直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细化预算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当年预算安排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并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细化到末级科目。
(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核,按照轻重缓急合理排序,视财力状— 1 —况择优安排。
(三)绩效考评、追踪问效的原则。
省财政厅和省直部门对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过程实施追踪问效,并对项目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章项目库管理第六条项目库是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数据库,是部门预算管理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直部门所有项目支出预算均纳入项目库管理。
第七条项目库管理应遵循“统一、规范”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统一制定项目申报文本,统一设计项目库管理系统。
第八条项目库分为省直部门项目库和省财政厅项目库,省直部门和省财政厅对各自设立的项目库进行管理。
省直部门项目库,是由省直各部门按照申报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特点和年度工作任务,对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经严格评审、论证及合理排序后设立。
省财政厅项目库,由省财政厅根据项目支出预算的要求和财力状况,对省直各部门通过项目库申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后设立。
安徽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安徽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1390e72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cd.png)
安徽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各部门(含单位,下同)对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管理.第三条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支出和定额公用支出两部分。
第四条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预算编制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国家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二)综合预算原则。
部门的各项基本支出应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预算内外资金要统筹安排。
(三)真实准确原则.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是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要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四)优先保障原则。
预算安排首先要保障部门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五)分类分档管理原则。
根据省级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和事业单位的经费自给能力及业务特点,将行政事业单位分为若干类型,在编制定额公用支出预算时实行分类分档管理。
(六)定员定额管理原则。
公用支出预算编制原则上实行定员定额管理,主要根据部门的人员配置,统一按支出定额标准核定,不同类档的单位适用不同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逐步完善实物费用定额体系。
第二章人员支出的构成和核定第五条人员支出包括在职人员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三部分。
(一)在职人员支出包括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属于在职人员支出内容的支出。
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补助、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97b3c09a31614791711cc7931b765ce05087a31.png)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7.11.26•【字号】湘财预[2007]178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预〔2007〕178号)省直各部门: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湖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湖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与相关财政支出政策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由省直各部门的基本支出预算组成。
本办法所称“省直部门”,是指与省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省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省直部门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行政运行经费和事业单位的事业运行(或机构运行等)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预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直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第五条省直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六条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对省直部门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财政拨款(补助)和非税收入统筹考虑、合理安排。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
既要结合财力可能,又要充分考虑部门合理需要和实际开支水平。
(二)优先保障的原则。
预算安排首先应当保障省直部门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保证其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
![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d30a8624b73f242336c5f92.png)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强化省级预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预算由省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第三条省财政厅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省级预算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级预算的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保证政府公共支出的合理需要,又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并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高效的要求。
第五条省级预算实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对政府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实行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第六条省级预算收入应当统筹安排使用,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不得硬性规定用途,也不得擅自设立专项资金。
确需设立专项资金的,必须经省财政厅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省级部门预算的编制,应当遵守《安徽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八条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化因素,认真测算各项收入,合理编制收入预算。
第九条省级支出预算采用零基预算、绩效预算等方法编制,各项预算支出按照下列方法核定:(一)基本支出预算。
人员支出预算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定的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和预算供给政策据实编制。
公用支出预算按照定员定额的办法核定,省财政厅逐步建立健全定员定额与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
(二)项目支出预算。
实行评审论证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采取项目库管理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优化结构、讲求效益的原则,一年一定,滚动编制。
第十条对拟在预算年度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符合省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项目,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第十一条省级预算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即具法律效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第十二条省财政厅应当在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级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省直各部门预算。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9〕28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9〕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ba0d1706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37.png)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直各部门、单位:为加快推进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2019年8月5日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预算支出标准管理,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充分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预算支出标准管理的全过程,主要包括计划、编制、标准制定、发布实施、复审修订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算支出标准,是指为满足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项目的资产配置量、资产消耗量、专项业务工作内容为主要对象确定的预算支出标准。
第四条预算支出标准分为财政标准和部门标准。
财政标准是指由省财政厅编制发布或省业务主管部门牵头编制经省财政厅审核后发布的支出标准;部门标准是指由省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内部管理需要对财政标准进一步细化的支出标准,或根据财政部门统一规划自行编制发布的具有特定适用范围的支出标准。
第五条预算支出标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规划,整体设计。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发《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发《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8fc4852e418964bcf84b9d528ea81c758f52e6c.png)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发《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0.08.23•【字号】赣财预[2010]173号•【施行日期】2010.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发《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预[2010]173号)省直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部门预算的管理,强化省级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江西省财政厅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附件:江西省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部门预算的管理,强化省级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省级部门预算由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第四条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由省财政厅、省直部门及所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省财政厅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算,批复部门预算,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
省直部门负责编报本部门预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执行,定期向省财政厅报送预算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信息。
所属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等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预算执行情况。
第二章部门预算编制第五条部门预算编制原则:(一)合法性原则。
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省有关方针政策。
(二)真实性原则。
部门预算收支数据要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收入和虚列支出。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4d64b46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84.png)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11.30•【字号】冀财预〔2016〕153号•【施行日期】201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直各部门: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12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2016年11月30日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结构第三章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第四章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第五章绩效评价与监督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12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冀政〔2014〕76号)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省级预算管理的所有部门及单位。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或单位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要求,为完成特定的行政管理工作任务或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及部门其他收入等安排的项目支出。
各部门、各单位应将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省本级收入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纳入预算管理。
云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公告第10号
![云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公告第10号](https://img.taocdn.com/s3/m/3eb2020e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e9.png)
云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云南省财政厅公告(第10号)《云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8月15日云南省财政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云南省财政厅二○○六年九月八日云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进一步深化省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和管理。
第三条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本部门和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第四条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
(一)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
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要统筹考虑、综合平衡、合理安排。
将省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首先用于保障其基本支出需要,在此基础上,编制财政预算支出计划,保证省级各部门履行职能、实现事业计划的各项基本支出需要。
(二)优先保障的原则。
省级财政的财力,首先保障省级各部门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三)分类管理的原则。
根据省级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和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业务特点和经费管理体制,将行政事业单位分为若干类型,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实行分类管理。
(四)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
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根据科学合理的人员配置和科学规范的分类、分档方法,测算并编制基本支出预算,逐步建立实物定额标准。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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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0〕15号)省各委、办、厅、局,本厅各处室、单位:为贯彻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更好更快地落实各项财政政策措施,我厅研究制定了《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二○一○年六月十日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省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更好更快地落实各项财政政策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财政支出预算(以下简称“支出预算”)是指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人大”)审查和批准的一般预算支出的年度调整预算,包括年初预算(即当年财力安排的支出预算),以及中央专款补助、上年结余结转、超收财力、地方政府债券和调入资金安排等。
经省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支出预算执行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按预算办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二)按程序办理,不得越权执行预算。
(三)按进度拨款,不得超期拨付资金。
在实际支出过程中,省级各部门、单位和省财政厅负责支出预算管理的各相关处室(以下简称“厅相关处室”)必须厉行节约、讲求效率,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海南省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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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省直各预算部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我厅对《海南省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琼财预〔2011〕1606号)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将修改后的《海南省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2016年8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海南省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和规范省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本级各部门(含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包括年初预算安排项目和年度执行中追加项目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或跨年度支出计划。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细化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各种资金性质、各项预算来源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并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解、细化到使用单位和具体用途。
(二)分类管理,统一命名。
根据不同项目属性及特征,将项目区分为专项资金项目、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建立相应的项目预算管理机制,按照统一项目命名规则进行编码和命名。
(三)科学论证,合理排序。
申报的项目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充分的必要性说明、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分轻重缓急合理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安排。
(四)追踪问效,全程监督。
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对财政预算资金安排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绩效和监督管理,严格项目预算执行,追踪问效。
第二章项目分类第五条为满足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对项目按项目属性、稳定程度、轻重缓急、实施周期、支出用途、设立时间、政策目标和项目使用范围等进行分类。
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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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1.05•【字号】鲁政办发[2002]55号•【施行日期】2002.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预算、决算正文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鲁政办发[2002]55号2002年11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行政工作任务完成和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政府财政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为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项目分为专项公用类项目、专项补助类项目、专项投资类项目和专项计划类项目。
专项公用类项目,指日常公用类以外的其他公用支出项目,主要包括会议费(一、二类会议)、大型维修费、专项购置费(专用材料、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图书资料购置)等。
专项补助类项目,指对部分单位的特殊支出安排的专项补助,包括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精减下放人员补助、武警等单位基层生活补助及岗位津贴等。
专项投资类项目,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安排的用于基本建设方面的投资类项目。
专项计划类项目,指国家及省批准设立的有关事业发展的专项计划、基金项目及其他有固定用途的项目,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等。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综合预算原则。
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原则。
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按轻重缓急排序后,视当年财力状况合理安排;(三)追踪问效原则。
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实施过程及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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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6(000)021
【摘要】鄂财预规[2016]1号省直各预算单位: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和加强省直各预算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保证省直各预算单位正常运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湖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7页(P29-3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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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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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效率,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省级财政有经常性资金领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
第三条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第四条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
预算编制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基本支出政策依据充分。
(二)优先保障原则。
预算支出安排应首先保障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需要,保证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三)综合预算原则。
统筹考虑预算单位各项收入情况,合理安排基本支出预算。
(四)零基预算原则。
采取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打破上年基数,每年重新核定基本支出预算。
(五)分类分档和定员定额管理原则。
定额公用支出预算实行分类分档和定员定额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性质和职能,将其划分为若干类档,针对各类档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工作量,分别制定不同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
第二章基本支出分类第五条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第六条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中:(一)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滚动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员奖励、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人员医疗费、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丧葬补助费、遗属生活补助、非编制人员补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第七条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定额公用支出、离退休公用支出和职工住房取暖费。
其中:(一)定额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办公水费、办公电费、电梯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专用房屋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一般维修费、专用房屋维修费、电梯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留机动经费和空编奖励经费等。
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
![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e44e504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1b.png)
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11.05•【字号】鲁政办发[2002]55号•【施行日期】2002.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鲁政办发[2002]55号2002年11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山东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省财政提供基本支出预算经费的省级政党组织、权力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下统称省级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基本支出预算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第四条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
(一)综合预算原则。
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二)优先保障原则。
预算资金的安排,首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其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三)定额定项管理原则。
基本支出以定额为标准确定,在此基础上,对特定单位的相关基本支出再核定定项经费。
第二章确定定额定项经费的原则、内容和方法第五条确定定额、定项经费的原则。
(一)以全面统一为标准,将基本支出项目纳入定额之中,统一执行规定的定额;(二)以公平合理为前提,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定额和定项经费。
在同等程度上,满足不同单位的基本支出资金需要;(三)以财力可能为基础,兼顾单位的实际需要,量力而行,切合实际;(四)以科学规范为目标,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第六条定额、定项经费的内容。
(一)定额。
基本支出管理办法
![基本支出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e90d6c1312b3169a451a4e0.png)
第四章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与监督
预算执行 基本支出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 确需调整基本支出预算的,按预算管理有关程序进行调整。 各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基本支出预算控制各项 支出,并对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活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和管理。
第三章 基本支出预算的申报和核定
具体编制中注意事项
3、资产情况表。 根据单位实际资产情况填列该表。该信息将与后续基本支出有所关联。 4、选择科目及支付方式情况 请在预算编制的对应设置中,根据单位职能选择好对应的功能类科目。确保资金的用途与科 目的匹配和准确。功能类科目如:
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 反映为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 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 中反映。 事业运行: 反映除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共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 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外的其他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第二章 基本支出预算定额的管理
基本支出 预算定额
人员经 费定额
公用经 费定额
根据区编 办的核定
会同有关部门 分类分档核定
实物费 用定额
根据资产 配置标准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 费、离退休经费、抚恤 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 人员经费等。
基本公用经费定额、补 充公用经费定额、车辆 经费、物业管理费、工 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 工作餐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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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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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基本支出预算管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财政部关于完善和推进地方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财预〔2006〕406号),参照《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07〕3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直部门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行政运行经费和事业单位的事业运行(或机构运行等)经费等基本支出的预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省直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第四条? 省直部门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五条? 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
(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应将所有的资金来源,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二)优先保障的原则。
为贯彻中央关于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政权机关正常运转的有关文件精神,凡是纳入部门预算的资金来源,应首先用于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
(三)定额管理的原则。
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
以后根据管理需要,将结合部门资产占有情况,通过建立实物费用定额标准,逐步实现资产管理与定额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定额标准的制定
第六条? 定员、定额是测算和编制省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
定员,是指以下三种情况:1、省编制主管部门下达给各部门的人员编制;2、编制内的实有在职人数;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实际离退休人数。
定额,是指省财政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根据省直部门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合理需要,结合财力的可能,报经省政府同意的、对基本支出的各项内容所规定的指标额度。
第七条? 制定定额标准的原则
(一)制定定额标准应遵循合法性原则,各项定额标准应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制定定额标准要以公平为前提,兼顾单位的实际支出水平。
(三)制定定额标准要量力而行,以财力可能为基础,具有可行性。
第八条? 制定定额标准的方法
(一)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财力状况、社会物价水平及单位的业务性质、工作量、人员、资产等数据资料制定定额标准。
(二)根据基本支出的特点,对政府收支分类中的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进行合理调整、归并,形成若干基本支出定额项目。
(三)基本支出定额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涵盖的范围包括政府收支分类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涵盖的范围包括政府收支分类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
(四)各单项定额标准的总和构成单位基本支出的综合定额。
第九条? 定额标准的调整
定额标准的执行期限与预算年度一致。
定额标准一经下达,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作调整;因国家和省出台重大政策、确需对定额标准进行调整时,应按预算调整的有关程序办理。
第三章? 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和审批
第十条? 省直部门根据省财政厅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收集、整理与编制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相关的基础数据和资料,按照规定格式报送省财政厅。
第十一条? 省财政厅对省直部门报送的基础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按照定额标准及有关依据,测算并下达基本支出预算财政补助控制数。
第十二条? 省直部门在省财政厅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财政补助控制数额内,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省有关政策、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之间,自主调整编制本部门的基本支出预算,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财政厅。
第十三条? 省财政厅依法将审核汇总后的省直部门预算上报省政府审定,并经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直部门批复。
第十四条? 为推动省直事业单位改革、鼓励单位变养人为养事,对试行以钱养事的事业单位,可将财政部门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财政补助控制数调整用于项目支出,并在执行中按照项目支出预算进行管理。
第四章? 基本支出预算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五条? 基本支出预算按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分别核算管理。
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安排和执行。
第十六条? 基本支出预算中按照规定属于政府采购的支出,应当同时编入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省直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批准的基本支出预算。
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调增当年的基本支出预算。
第十八条? 基本支出结余应按照省财政厅有关结余资金管理规定使用,省直部门应加强对基本支出结余资金的管理,将年度预算安排与基本支出结余统筹考虑。
第十九条? 省财政厅对省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