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实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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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

联合体各成员组建联合体承接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任务,为了加强统一指挥和管理,更好地发挥双方的优势,明确各自的职责,搞好协作配合,依据投标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经充分商议,特签订本联合体实施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合同价格:人民币元,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

4、承包范围及内容:本工程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根据投标时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为保障本项目工作快速推进,经双方商议: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工程施工,以上工作量约占本工程造价的% ;联合体成员承担本工程施工,工作量约占本工程造价的% 。双方的最终施工范围及工作量的确定:双方根据全部现有图纸及合同工程量清单共同确定划分桩号,明确施工界面,待全部正式图纸出具并明确合同工程量清单收入后,若双方之前共同确定的桩号划分的实际工作量与合同上述约定的工作量比例误差超

过% (含% ),则对超出% 外部份进行调整并按照超出% 以外部份重新划分桩号,若双方共同确定的桩号划分的实际工作量与合同上述约定的工作量比例误差在% (不含%)之内,则划分桩号及工作量再也不调整。

1、联合体各成员就各自承担的施工份额和施工范围向业主承担在投标活动中及总包合同内相应的承诺和义务,且就联合体的连带责任共同向业主或者地方政府承担责任。

2 、联合体各成员按各自承担的施工份额和施工范围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承担项目一切风险,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质量、合同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迎检、标化建设、缺陷责任,以及外部合同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处理。

3、如因联合体某一成员责任给其他成员造成损失的,按本协议违约条款执

行。

1、为更好地以联合体形式履行本项目合同内容,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组成xx-xx 单位xx 标联合体项目部(以下简称联合体项目部),由联合体牵头人打印成立联合体项目部文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公章后提交业主。联合体项目部除面向业主、监理和地方政府外,不承担具体的生产实施管理工作。联合体项目部的主要责、权、利为:

(1)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监督和协调工作,督导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指导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好内、外部以及成员之间等各方关系并做好服务工作。

(2)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工区分部做好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迎检、标化建设以及缺陷修复等工作。

(3)负责对接监理、业主及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收发和处理外部单位的往来函件。

(4 )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监督、协调及指导联合体各方采集、整理、归档相关工程建设及竣工资料,协助业主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协助业主办理当地政府要求的各类证照、手续。

(5)负责合同实施过程中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计量、调差、变更、索赔、结算,以及工程预付款、计量(结算)款等的支付申请手续等合同造价工作所需上报相关资料的汇总上报。

(6)组织以联合体项目部名义对外的各类例会、专题会、专家会以及内部协调管理会等会议,印发会议记要并监督落实。

(7)协助各工区分部办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所需的各种证照、手续。

(8)负责对各工区分部编制的本项目工程进度等报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计划书等汇总、上报监理及业主审批。

(9)监督各工区分部做好劳务用工“实名制”,并监督各工区分部按要求设立农民工专用账户,按一定比例缴纳保证金和专用资金支付通道,满足国家对农民工工资保障要求。

(10)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对总包合同收入进行分劈、确认。

(11)其余招标文件及总包合同约定应由联合体承担的职责。

2、为有效监督、协调联合体各成员并高效运行联合体项目部,由联合体项

目部下文成立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部门包括:工程部、安全部、质检部、合约部、综合部,各部门的管理职责、人员任免根据联合体项目部管理职责及总包合同要求具体细化。其他部门及岗位根据需求设置,双方另行商议。

3、岗位设置:联合体各成员同时委派具备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任职联合体项目部参预本工程管理。其中,根据招标文件约定,联合体项目部设置专职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下文委派。联合体成员下文委派副经理、常务副总工,上述人员组成联合体领导班子具有签字决策权。联合体项目部各部门岗位,其中部门正职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人负责担任,副职由联合体成员派人负责担任,其余管理岗位根据需要设置,可由联合体各成员派人兼任。

4、联合体项目部工区分部

(1)为满足招标文件和总包合同相关要求,同时根据联合体管理需要,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各自上级单位的规章制度单独组建并下文成立联合体项目部工区分部(以下简称工区分部),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分别在本项目履行合同,承担具体的生产实施和管理工作,接受联合体项目部的监督和检查,执行联合体项目部的相关制度,并对联合体各成员上级单位负责。

(2)各工区分部按本协议第一条第 4 款规定范围承担各自所属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及组织管理,对各自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合同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迎检、标化建设、缺陷责任等进行全方位履约,就实施结果对联合体项目部、各自上级单位负责,并对由于自身原因引起的违约行为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各工区分部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等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其所承担的工程质量向联合体项目部负责。

(4)投入满足施工所需的人、财、物,并纳入联合体项目部统一监督。

(5)各工区分部自行解决施工工程范围内使用的生产、生活暂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关于联合体项目部与监理、业主及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往来函件,对于对方单位来函、会议记要等要及时按照像关要求予以回复并提交联合体项目部盖章后回函相关单位,同时整改或者解决落实相关问题;对于各工区分部去函相关单位需解决的问题或者沟通的事务要及时提出并提交联合体项目部盖章后去函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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