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队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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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队伍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1、目的

正确选择、评定、使用和管理工程施工队伍,降低施工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满足业主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承揽工程施工队伍的评价和控制。

3、职责

3.1 工程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对施工队伍的资格、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评价,报公

司总经理审批。

3.2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内部招标的管理、施工合同的起草。

3.3 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合同的签订,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3.4 项目部负责对施工队伍的管理。

4、工作程序及要求

4.1 施工队伍的评价和选择

4.1.1 对施工队伍评价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能力、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装

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等。主要符合下列条件:

a、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其现场管理者具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即具备对整体工程

施工工序的安排和计划协调及现场管理能力。

b、施工队伍应具有电气安装和工业及民用管道安装的实际施工及调试经验。

c、施工队伍人员组成必须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即水、电专业各配备总人数10%以

上具有现场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不能少于总人数20%、焊工不能少于总人数10%、管工不能少于总人数20%。上述仅是基本配置,可根据工程的大小进行调整。如果总人数不足10,则各种专业不能少于1-2人。

d、施工队伍所拥有机具能力必须能满足工程要求。

4.1.2 工程管理部每年负责对施工队伍的资格、信誉及履约能力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

包括:施工组织能力、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等,并填写《施工队伍年度表现评价审核表》(见附表一).评价结果(含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报工程管理部主管领导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施工队伍列入《合格施工队伍名单》(见附表四),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将从该名单中剔除.

4.2.1 工程管理部负责与施工队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4.2.2 施工队伍一经选定,即施工工作纳入项目部管理,项目经理应对所有施工人员

进行安全、治安、防火等教育,并严格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中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部消防和防火工作管理制度、项目治安保卫管理制度执行。

4.2.3 项目部建立施工队伍的管理台帐,并收集、归档有关资料。

4.2.4 施工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遵守公司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遵守公司质量体系要求,同时执行相应程序文件。

4.2.5 项目部对施工队伍的专业工种进行持证上岗的核查,审验合格后方可上岗,

并将资质证的原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在施工期间交由项目部统一保管;项目部不定期对施工队伍人员的资质进行核查。

4.2.6 项目部对施工队伍进场的机具进行核查,并进行登记。

4.2.7 施工队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注重公司形象,统一工作着装。

4.2.8 项目经理书面向施工队伍进行工程总体交底、各阶段施工前专业施工管理人

员书面对施工队伍进行技术交底,并根据施工任务情况下达技术、质量、安

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

4.2.9 施工队伍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经理审批。

项目部做好施工队伍的信誉评价、考核和检查工作。

4.3 施工队伍的控制

4.3.1 工程质量控制

4.3.1.1项目部对施工队伍进场的所有施工材料必须按照公司ISO9000质量体系进货

检验的要求,严格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4.3.1.2施工队伍根据施工图、技术交底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报项目部审

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标准、规范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3.1.3项目部各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队伍的施工质量应随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通知施工队现场负责人处理解决,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4.3.1.4施工队伍的质量记录应作为项目部质量记录的一部分,施工队伍必须按公司

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记录,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队伍的质量记录进行指导和检查,并负责收集保存。

4.3.2 施工队伍的施工安排应满足施工合同所规定的工期要求,并结合现场实际施

工的特点,提出合理、便捷的施工计划,经项目部协商同意后实施;项目经理应随时掌握施工队伍的施工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控制施工进度,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

4.3.3 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对施工队伍的施工安全、防火和文明生产等进行检查,及

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3.4 项目部每月对施工队伍进行月度考核评价,并填写《施工队伍月度评价表》见

(附表二),每

月25日前随月报报至工程管理部.

4.3.5 工程管理部不定期到各工地对施工队伍的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

行汇总,做好记录。

4.3.6 单项工程结束后,由项目部对施工队伍就施工质量、安全、工期、协作、信

誉和文明等六个方面进行评定,填写《施工队伍施工能力综合评价表》(见附表三),并将评定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反馈工程管理部。

4.3.7 工程管理部每年将各项目部反馈回的评定结果和平时的现场检查记录对各施

工队伍进行综合评价,并更新合格施工队伍名单,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4.4 不合格施工队伍的处置

4.4.1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队伍存在着如下问题者,需及时以书面的形式

报工程管理部并做出处理意见。

1)施工能力不能满足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

2)不具备施工的技术能力,出现质量事故或多次出现质量事故;

3)出现较严重违法用工现象;

4)不服从统一管理,不落实项目部提出的需要改进的问题。

4.4.2 工程管理部接到处理意见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做出处理意

见,上报主管领导,经批准后办理清退手续。

5、施工队伍的责任与权利

5.1 施工队伍的内部管理由其自身进行,施工队伍作为项目部的一分子必须派主管

人员参加工程例会。

5.2 施工队伍有责任和权利对项目部不合理安排予以指明,有责任和权利提出优化

的施工方案,对于确有经济效益的建议,公司另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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