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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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与底线
陈小红
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都有两条平行线,上线叫红线,下线叫底线。
红线有电,而且是高压,要是触碰到,容易死人;底线有毒,时常触碰,等于慢性自杀。
红线是危险的,每个人的红线等级各不相同。触碰了红线,可能失去在某个环境中停驻或肆意游走的资格,可能因触犯法律深陷囹圄,可能因狂妄自大身首异处——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红线是一个大大的红叉,如万丈悬崖,如滚滚沸动的岩浆池,如黑暗无涯的地狱。碰到了,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底线比崇高更重要。一个人,可以不崇高,但绝不能没有底线。我们每个人都有七情六欲,不能强求每个人都那么崇高,都那么无私无己,但一个人应有的品质和是非观念,也就是做人的底线,必须坚守。就像偶尔横穿马路,必须知道这是不对的,而不是习惯性横穿大行其道,不穿马路的反而成了异类一样。
这,关乎人的生命和价值。
通俗地说,没有底线的人,与畜生相类,等于非人;没有红线的人,畜生不如,因为连畜生也怕死。所以,底线更多的是关乎道德,弄不好也会触犯法律;红线更多的是关乎规则,弄不好就会彻底消失,失去生存的资格。
工作生活如此,安全生产亦然。
2013年6月,吉林省德惠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在国外访问的习总书记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红线”的观点,要求立即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之后的2013年7月、11月、2014年1月,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形成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观点、新要求,其中最核心、最鲜明、最重要的立场和观念,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翻开习总书记《“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传读本,第二讲的“树立和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这样界定“红线”概念和内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是“带电的高压线”,是“命悬一线的生命线”。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触碰,更不能肆意践踏,一旦触碰和践踏红线,就会付出生命和鲜血的代价,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就会遭受惨痛损失。因此对“红线”一定要有戒惧之心,时时敬畏红线,始终远离红线。不论是谁,触碰和践踏安全生产红线,就要承担责任,就一定要依法受到追究和惩处。
可见,安全生产“红线”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和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的极端重要性。因为,“生命红线”是第一位的,没有了生命,什么都谈不上了。所以,公司安委会主任、总经理李谦把安全生产提升到职业道德层面。他反复强调,如果不敬畏生命,漠视重大安全隐患,发生了安全
事故不是钱的事儿,而是我们的道德缺失,发生了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是我们职业道德的集体沦丧。
如此,只有严守管理底线,才能远离生命红线,只有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管控双重预防工作,才能从根本上守住管理底线。但是不是只要远离生命红线就行了,就可以不要管理底线了呢?当然不是,管理底线虽然可以靠近和触底,但绝不可以逾越。因为一旦逾越,就变成了生命红线。就像安全生产重要领域、重要部位、重要环节的各类安全检查“强制性条文”一样,是绝不能逾越的管理底线。一旦逾越,就会面临着从重处罚与管理问责。
为此,做好“生命红线”与“管理底线”两篇大文章是我们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