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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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ppt课件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ppt课件

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 的药品。
按照国际公约宗旨, 推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合法生产和使用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具有重要的医疗价值, 被广泛应用于临床 药物本身存在一些特殊毒性,即药物依赖 性,如使用或管理不当,则会带来严重的 滥用问题,构成社会公害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具有双重特性,使用 得当为药品,使用不当为毒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双重性 双刃剑
镇痛、药效
医疗目的 麻醉、精神药品 非医疗目的
双重性
药物滥用、毒品
我国麻醉药品监管历史(1)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 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肃清烟毒的斗争 1950年2月周总理签署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 严禁吸食、贩卖、种植和私存鸦片、吗啡、海洛因等 各种毒品,违者严处;从1950年春起禁绝种植,从根本上铲 除了烟毒来源 1950年11月卫生部公布《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及实 施细则:指定专门药厂生产;指定中国医药公司负责供 应;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种植、制造、运输或销 售麻醉药品,违者依法论处

第七十三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 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 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 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 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 执业证书。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 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 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 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毒麻药品管理相关知识PPT

毒麻药品管理相关知识PPT
加强执法力度
建立应急队伍
建立专业的应急队伍,配备先进的应急设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预案
制定毒麻药品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部门。
加强应急演练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实战能力和应急反应速度。
毒麻药品的法律法规
药品管理法
该法对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定,毒麻药品作为特殊药品,在该法中也有专门章节进行规定。
毒麻药品的危害
01
身体依赖性
长期使用毒麻药品可能导致身体依赖性,使患者在使用过程中难以停药。
02
健康损害
毒麻药品可能对个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如肝脏、肾脏等器官功能下降,甚至诱发癌症。
03
精神依赖性
长期使用毒麻药品可能导致精神依赖性,使患者难以摆脱对药物的渴求。
家庭关系紧张
01
使用毒麻药品可能导致家庭关系紧张,使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
THANKS
长期使用毒麻药品可能给社会带来经济损失,如劳动力丧失、生产力的下降等。
03
对社会的危害
02
01
毒麻药品的管理制度
高度严谨、规范
毒麻药品的采购和库存需要遵循严格的法规和规定,必须经由专人负责,并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在采购过程中,需保留完整的凭证记录,包括购进、验收、入库等,以备查验。库存的毒麻药品应定期清点和盘存,确保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总结词
详细描述
严格执行药品的验收和发放
高度规范、记录完备
总结词
毒麻药品的验收和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规定。验收时,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发放毒麻药品时,需确保药品去向明确、记录完整,严防药品流失或被非法使用。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PPT课件

医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PPT课件

2024/10/16
17
内容
相关概念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常见品种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处方管理办法》 不合理处方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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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14日发布并实施
2024/10/16
3. 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 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4. 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 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 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 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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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 神药品的安全管理
7. 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 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 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 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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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第五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安全管理
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丢失或被盗、被抢的
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 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27
第四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调配和使用
8. 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
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由医
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 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 入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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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管理规定》
共5章33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 第四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 第五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ppt课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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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对麻醉药 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
行特殊管理
2001.1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除正当诊断治 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
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19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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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格式
为保证处方书写的规范,医师必须熟悉麻醉药 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格式处方书写内容和 规则,并严格遵守
为保证正确行使检查处方合法性和规范性职责, 药师必须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 格式注意有关处方纸张的颜色、特别标记的要 求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格式
处方标准(包括内容、颜色、特别标记) 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 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 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 “精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规范化管理
药剂科 邢月荣
*
麻醉、精神药品概念
麻醉药品
• 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 能成瘾的药品
身体依赖性是指机体对该药产生依赖,一但断药就 会产生异常反应,即戒断症状;精神烦躁不安、失 眠、疼痛加剧、肌肉震颤、呕吐、腹泻、散瞳、流 涕、流泪、出汗等
• 麻醉药品与麻醉药(剂)的区别
(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培 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资格的执业医师

毒麻药品管理和使用ppt课件

毒麻药品管理和使用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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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 红色,处方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 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 二”
–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 样式统一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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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日常 用量;其他制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释制剂处方 不得超过7日用量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第一类) 的管理和使用
主要内容
1 基本概念及政策法规 2 医院麻、精药品管理制度 3 处方开具注意事项 4 麻、精药品临床使用原则
2
基本概念及政策法规
3
基本概念
• 国际禁毒公约划分活性精神物质:
– 麻醉药品 – 精神药品 – 易制毒药品、试剂 – 其他依赖性药物
4
基本概念
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 立相应的病例,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 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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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或者有 医疗机构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 五、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制剂和第 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
– 急诊也必须开具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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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方书写注意事项
– 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 – 处方必须有签名,所有内容均需同一医生手写
• 例:存在实习医生开具精神处方,署名又为有 精神药品开具资格的医师(这样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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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麻醉药品非注射制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 医疗机构外使用,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 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
• 1. 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 2. 患者户籍薄、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 3. 带班人员身份证明。

毒麻药品的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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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疗机构 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
❖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 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 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 量。
❖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 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 五、医疗机构应当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 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 六、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 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 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
❖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 (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 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 一、患者所拥有的权利:
▪ (一)有在医师、药师指导下获得药品的权利;
▪ (二)有从医师、药师、护师处获得麻醉和精神药品正确、 安全、有效使用和保存常识的权利;
▪ (三)有委托亲属或者监护人代领麻醉药品的权利;
▪ (四)权利受侵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
▪ 受理投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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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复印件。
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 (一)前记:医疗机构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
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 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 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 (二)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 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 (三)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 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 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 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精麻药品管理和使用 ppt课件

精麻药品管理和使用  ppt课件
颤、幻觉、抽搐、肌阵挛和癫痫发作,它对肾脏也具有毒 性作用;(3)哌替啶的给药方式可以迅速导致医源性的 精神依赖;(4)哌替啶固有的不良反应可以导致头晕、 出汗、口干、恶心以及心动过速等虚脱现象,严重的可以 导致猝死;(5)反复注射给药常发生肌炎。长期使用二 氢埃托菲可导致明显的精神依赖及躯体依赖,不能用于癌 痛的常规治疗。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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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 你怎么称呼老师?
•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是否会认为老师的教学方法需要改进?
• 你所经历的课堂,是讲座式还是讨论式? • 教师的教鞭
• “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 笨,没有学问无颜见爹娘 ……”
•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
➢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8 号
➢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2011年1月30日公布,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卫医发〔2002〕24号)同时废止
➢ 《处方管理办法》 2007年2月14日发布,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 止《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卫医发〔2004〕269号)和《麻醉药品、精神 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36号)
成瘾问题。在应用阿片类药物时出现生理依赖和耐受性是正 常的药理学现象,不应影响药物的继续使用。
规范用药会使绝大多数病人摆脱癌痛 有些
病人认为,打针止痛都没用,你让我吃几片药就 能起作用吗?那种认为口服药止痛效果差,止痛 不及时的观念是不对的。研究表明,按照三阶梯 给药原则,有90%以上的癌症病人疼痛缓解,而 不规范用药不仅止痛效果不好,而且不良反应发 生的比例也高。因此凡可以通过口服给药治疗的 尽量口服用药。对于其他经过规范用药后尚无法 有效解除疼痛的病人,可以用其他方法。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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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原 则
• 规范的疼痛处理,减少疼痛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 的并发症
我院麻醉药品及第一、二类精神药品
• 麻醉药品: 阿桔片、磷酸可待因片,复方樟 脑酊,硫酸吗啡片,硫酸吗啡缓释片,盐酸 吗啡注射液,枸橼酸舒芬太尼,枸橼酸芬太 尼注射。芬太尼透皮贴,盐酸哌替啶注射液, 盐酸布桂嗪注射液,盐酸羟考酮控释片,盐 酸二氢埃托啡片,盐酸氯胺酮注射液,麻黄 碱注射液第一类精神药品(红色处方):氯胺酮
毒麻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 理制度
• 使用管理制度:1、各科室做出固定基数规定并 备案,当基数发生改变时应经院领导及主管科室 核准;2、由有麻醉处方权的医师用专用处方开 具符合规定剂量药品,不得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 3、调配人、核对人发现处方不合格的拒绝发药, 发药后应分别签名盖章,再次调配时应将原批号 空安瓶交回,并做好收回空安瓶或废贴数量,并 做好登记;4、科室做好麻醉剂第一精神药品使 用登记本,保存期为3年;
毒麻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 理制度
• 使用管理制度:9、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 醉药品:二氢挨托啡处方为1次常用量,仅限于 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内病人;盐酸哌替啶处方为 1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用,
毒麻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 理制度
• 安全管理制度:1、对该类药品处方统一编 号、计数管理,建立保管、领取、使用、 退回、销毁管理制度;2、该类药品的购入、 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 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和追回;3、在储存、 保管、使用过程中药品丢失、被盗、被抢、 骗取或冒领时应当及时向本院管理机构报 告,由本院管理机构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公安机关、药监部门报告。
弱阿片类
• 可待因,羟替考,曲马多等
抗抑郁药

毒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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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麻醉精神药品的申请后应于销毁麻醉精神药品的申请后应于5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人到场监督医疗机构的销毁行作日内安排专人到场监督医疗机构的销毁行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可根据管理需要在医疗机构可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精神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精神药品 周转库(柜)的,均应配备保险柜。门诊、急诊、 住院等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 精神药品均应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麻醉、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指定专人负责, 明确责任,交接班应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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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对麻醉、精神药品的购入、 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 追踪。必要时应能及时查找或追回。
盐酸二氢埃托啡片只限于二级(县级)以上 医疗机构使用,只能用于住院患者,不得发给门 诊患者使用;禁止凭《麻醉药品专用卡》调配盐 酸二氢埃托啡片;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盐 酸二氢埃托啡片说明书》中适应症和注意事项等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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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麻醉、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 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二级(县级)以 上医疗机构和有条件的一级(乡镇级)医疗机构 麻醉、精神药品库应安装报警装置。
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 后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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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为方便中、重度慢性疼痛 患者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根据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联合下发的《癌症患 者申办麻醉药品专用卡的规定》(国药监 安〔2002〕199号),中、重度慢性疼痛患 者可以申请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

麻醉药品管理ppt课件

麻醉药品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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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药品与破损药品处理
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医疗机构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 药品无偿交回医疗机构(药房),药房登记病人无偿退回 麻醉药品登记表报药剂科储存。 见附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明细表
麻药销毁:对回收、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进行销毁时,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 况进行登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销毁申请后,应 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疗机构销毁行为。见附件表8-销毁 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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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记: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 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 门诊除痛病历号、代办人姓名、身 份证名编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 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 专科要求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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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 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 用量。
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 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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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和考核内容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 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二级以上医院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 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 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 际情况作出规定
41
培训单位为二级以上医院时,医院应当 将授课内容、授课时间、授课教师、学 员名单等报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 政部门,将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名单报设区的市 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抄送同级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
病区病人医嘱\处方\使用登记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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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门诊药房重点管理的内容
制度 基数管理 窗口标志 长期用药管理专册登记、 药品、空安瓶回收手续 处方编号管理

毒麻药品管理相关知识护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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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与禁忌症
适应症
毒麻药品具有严格的适应症,仅在病情严重且其他药物无法控制的情况下才考 虑使用。常见的适应症包括严重疼痛、癫痫持续状态、某些重症感染等。
禁忌症
对于某些特定人群,如儿童、孕妇、老年人及肝肾功能不全者,使用毒麻药品 需特别谨慎,并避免使用。
用药剂量与给药方式
用药剂量
毒麻药品的剂量应严格控制,根据患 者的病情和体重计算,避免过量或不 足。
法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医护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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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 培训应包括毒麻药品的基本知识、管理规定、使 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 道德。
考核标准 医护人员在完成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毒麻药品管理 的继续教育,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安全意识。
毒麻药品滥用还会影响个人的职业发 展,如无法正常工作、学习能力下降 等,对个人前途造成严重影响。
长期滥用毒麻药品还会导致社会问题, 如犯罪率上升、家庭破裂、失业等, 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极大的负面影响。
毒麻药品的法律法规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毒麻 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如《中华人民共和 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
05
CATALOGUE
毒麻药品的监管与培训
监管部门的职责与要求
制定毒麻药品管理制度
01
监管部门应制定和完善毒麻药品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和操
作规范。
定期检查与评估
02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毒麻药品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确
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处罚违规行为
03
对于违反毒麻药品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或个人,监管部门应依
留。
患者的防护措施

手术室毒麻药品管理ppt医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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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管理
专人管理:麻醉护士 专用帐册
专柜加锁:保险箱,双人双锁。
专用处方: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3年;第二类
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2年。
专册登记(保存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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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健全管理制度 责任落实到人
建立科室麻精药品管理小组,由科主任任组长,对科室用
药安全和管理总负责。
提高了麻醉工作效率,由于药品专管人员提前做好了准备,每次麻醉时, 领取后就可使用,术中不会发生离岗取药现象。 术后便于交接和核对,“小药箱 ”品种、基数统一,一目了然,查对非 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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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秀的麻醉药品专管员是优质管理工作的关键
确定认真负责的麻醉药品专管人员十分重要,麻醉药品
管理工作繁琐、枯燥,每天需要重复面对“药箱”发放、收 回、领药、造表、补充、签字及统 计表格 内容与实际消耗及 存药数的核对,药品摆放不能出现丝毫差错,还要协助做好 麻醉处方书写规范的检查、把关。因此必须挑选责任心强、
工作细致的人员来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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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精麻药品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是优质 管理的基础
要开展经常性的药品安全使用教育,提高全员责任意识
和法律意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每一个麻醉医师既是使用
者,也是保管者, 要做到合理使用,准确无误,防止麻醉
药品丢失,随时接受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做到麻醉“小药箱” 随身携带,随时上锁,保证药品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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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实施过程管理,及时通报整改
小组成员必须明确责任和要求,麻醉药品保险箱由 1 名麻醉医
师与1名麻醉护士共同负责。管理小组如发现缺药、少药、处方不 规范、签名不规范等,应及时查找原因、 及时纠正,并在第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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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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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销毁麻醉、精神药品, 应当在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 监督下进行,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医疗机构 销毁麻醉、精神药品的申请后,应于5个工 作日内安排专人到场监督医疗机构的销毁行 为。
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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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麻醉、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 用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 需要按有关规定购进麻醉、精神药品,保 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 转帐方式。
第九条 麻醉、精神药品公路运输必须 有专人负责押运,并应当缩短在途时间, 防止丢失、被盗。
精品课件
6
第十条 麻醉、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 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 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 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 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 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 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精品课件
2
第二章 麻醉、精神药品的 管理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建立由主管院长负责, 医务、药剂、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 神药品管理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加 强医疗机构内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日常工作 由药剂部门承担。
医疗机构要把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 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使 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做好检 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七条 执业医师经设区的市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麻 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 具麻醉药品处方。
精品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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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开具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 方(纸质)。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 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 证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 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 后不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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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为方便中、重度慢性疼痛 患者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根据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卫生部联合下发的《癌症患 者申办麻醉药品专用卡的规定》(国药监 安〔2002〕199号),中、重度慢性疼痛患 者可以申请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
患者可委托其亲属或监护人持取药人 身份证及《麻醉药品专用卡》到指定医疗 机构开方取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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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供药医疗机构应对凭 《麻醉药品专用卡》使用麻醉、精神药品 注射剂的患者建立随诊制度,并建立随诊 记录。发药部门应在《麻醉药品专用卡》 上按要求填写发药记录。
门诊不宜为持有《麻醉药品专用卡》 的患者开具盐酸哌替啶注射剂处方。
凭《麻醉药品专用卡》开具的处方不 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可根据管理需要在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精神 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 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每天结算。
第十五条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 药窗口麻醉、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 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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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门诊药房应固定发药窗口, 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精神药 品调配。
处方一次不超过十五日用量。
第二十条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
核对麻醉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
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
对人员应当拒绝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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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医疗单位对使用的麻醉药 品专用处方应当专册登记。专册登记内容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 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 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 复核人,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时还需 填写卡号、取药人姓名、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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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配备工作责任心
强、业务熟悉的药学、医护人员负责麻醉、
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
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涉及麻醉、
精神药品工作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
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
的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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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储 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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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建立并严格执行 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 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 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 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第五条 医疗机构分管麻醉、精神药品 的负责人应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 法规和政策,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 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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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对麻醉、精神 药品按日做消耗统计,处方单独存放,按 月汇总,至少保存2年。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精 神药品只限于在本单位临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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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应积极推行规范化癌痛和慢性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 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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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以下简称麻醉、精神药品),保证医疗的安 全使用,根据《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 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医疗机构麻醉、 精神药品购销、保管监督管理工作。卫生主管部 门负责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和医师麻醉药品处 方权资格认定工作,并负责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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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 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 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第十二条 储存麻醉、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 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 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记录内 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 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 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 号相符。
医师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时,应 在病历中记录。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 定的处方或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精神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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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麻醉药品注射剂处方一次不超过
三日用量,麻醉药品控(缓)释制剂处方一次郴
超过十五日用量,其它剂型的麻醉药品处方一次
不超过七日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一
次不超过七日用量,其它搅型的第一类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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