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常见问题
深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介绍
深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介绍一、概述深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以下简称“约定购回”)是指投资者与券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券商向投资者出售一定数量的证券,并在约定时间后回购这些证券,回购价格包括出售价与利息。
这种交易方式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证券交易方式,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融资和投资工具。
二、业务特点1. 灵活性: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购买数量、回购期限等来满足自己的投资需求。
2. 融资功能:投资者可以通过约定购回获得短期融资支持,满足投资需求。
3. 高度安全:约定购回的交易对方是证券公司,具备一定的实力与信誉,投资者的资金和证券都有较高的安全性。
4. 直观透明:约定购回的交易没有复杂的交易策略,容易理解和操作。
三、操作流程1. 投资者选择参与约定购回交易,并与券商签订协议,约定购回的数量、回购期限和利率等。
2. 券商向投资者以约定的价格出售证券。
3. 投资者支付购买证券的资金,券商将证券过户给投资者。
4. 在约定的回购期限到期后,券商将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证券,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5. 投资者收回证券和利息后,约定购回交易结束。
四、风险提示1. 市场风险:因为约定购回交易是以证券为基础的,所以收益和损失都与证券的价格波动密切相关,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投资决策。
2. 违约风险:如果券商无法按照约定的价格回购证券,那么投资者可能会遭受损失,因此选择可信赖的券商非常重要。
3. 财务风险:投资者需要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确定是否适合参与约定购回交易,避免因为还款能力不足造成损失。
4. 流动性风险:在约定购回期间,投资者可能需要回购的资金,所以需要在购买前考虑资金的流动性问题。
五、发展前景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约定购回交易将会越来越重要。
这种交易方式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灵活的融资和投资工具,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加有效地利用资金进行投资。
同时,约定购回交易也可以帮助证券公司提高资金利用率和资金运作能力,为其业务增加多样性。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课件
• 客户签署《客户协议 书》及《风险揭示书》
• 证券公司审核及报备
• 购回交易申报(提前购 回、延期购回、到期 购回、违约、自行终 止交易)
客户授信:量化的资质评分 在客户与公司签订《客户协议》前,根据标准化客户资质测评表对客户进行资质评分
机构客户资质测评因子
个人客户资质测评因子
信用记录 25%
基本情况 39%
融资成本低
●融资成本为年 化9-10%左右, 相比典当、信托
融资更低
借贷期灵活
●上交所规定交 易期限最长不超 过365天,客户 可随时选择提前 购回或延期购回
标的券安全
●标的券存放在 专用证券账户, 由交易所和中登 公司监管,证券 公司不得动用标 的证券,高度透
明
最具竞争力的融资方式
实业投资,满 足企业或个人 中短期资金需
两个月左右
一个月左右
30-70% 贷款利率上浮 未计入隐性成本
一个月左右
一个月左右
目录
业务模式概述 业务特点及优势 业务适用客户 交易流程与履约流程 标的证券 购回利率
客户选择
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流通A股、基金和债券的机构客户。
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流通A股(解除限售存量股份除外)、 基金和债券的个人客户
购回利率=资金成本率+年化的交易税费率+风险溢价率+附加成本率
*注:业务开展之初采用上述购回利率,具体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客户实际承担的成本
含客户自行支付的大宗交易税费、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谢谢聆听 欢迎交流
进行履约保障交易
基于股东或持有人身份的权利
公司在标的证券发行人发出涉及股东或持有人身份行使权利的公告时,向客户发出 通知,进行提示
股票约定式回购交易实施方案(融资融券总部)
股票约定式回购交易实施⽅案(融资融券总部)约定购回式交易业务⽅案(拟)⼀、概述股票约定购回式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证券公司卖出特定股票,并约定在未来某⼀⽇期按照另⼀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的交易⾏为。
股票约定购回式交易业务的开展,可以使投资者利⽤股权来获得短期融资,⽽不必在当前市况不佳的情况下直接卖出股票,⼀⽅⾯能够暂缓⼩⾮的解禁抛售压⼒,另⼀⽅⾯能够为股市提供新的增量资⾦,同时券商还能⼩幅提升资本收益率。
此项业务对券商业绩的贡献度⽬前任然微不⾜道,但在券商⾃营和经纪两⼤业务江河⽇下的恶劣环境中,显然会备受重视。
2011年初,中信、海通、招商、国信、银河、国泰君安等多家券商就股票约定购回式交易向监管机构上报了各⾃的⽅案。
10⽉20⽇,上交所公布了中信、海通以及银河3家证券公司作为试点券商开始此项业务。
约定购回式交易初期仅限出借券商⾃有资⾦(海通证券⽤于该项业务资⾦额度为10亿元)。
股票约定购回式交易的客户初期将有较多限定,审查条件包括开户时间、资产规模、信⽤状况、风险承受能⼒等。
⽬前该业务投资者仅限于机构客户,个⼈投资者暂时不得参与。
(海通证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资产1000万以上,开户时间最少在6个⽉及以上的普通机构户,持股数量在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等⾼级管理⼈员不能参与)。
股票约定购回式交易的抵押标的券必须是流通股,且是符合交易所若⼲规定的个股。
符合交易所规定的个股约400只,包括上证50、上证180、中证500、沪深300中的沪市股票等,⽽ST类个股以及试点券商的股票被排除在可质押品种之外。
抵押股票的数量也有上限规定,不能超过该个股总股本的⼀定⽐例,此举是为了保持该只个股的市场流动性。
券商在对质押标的被风险评估后,还会对这些流通股折价来确定贷款数额。
当股票市场⾏情变化导致标的证券价格波动时,券商需要借款⽅增加质押物或是补充资本⾦。
如果股票价格继续下跌,证券公司为了安全性考虑将提前强制平仓,以保证本⾦以及回购利息的归还。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相关问题解答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是指债券发行人回购其所发行的债券的一种操作。
以下是对与该业务相关问题的解答:1. 债券购回的动机是什么?债券购回通常是出于债券发行人的利益考虑。
通过购回债券,发行人可以提前偿还债务或降低负债水平,从而优化资本结构,减轻财务负担,并提升公司形象和信誉。
2. 购回价格是如何确定的?购回价格一般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并在债券发行时约定了相应的购回价格规定。
购回价格可以是债券面值的一定比例,也可以是基于市场价格的溢价或折价。
3. 债券发行人购回债券的方式有哪些?债券发行人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或与持有人进行双边协商来购回债券。
公开市场交易是指发行人通过证券交易所或其它市场参与购买自己发行的债券。
双边协商是指发行人与持有人协商达成购回协议,直接购回债券。
4. 债券购回是否需要披露?是的,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债券购回须进行信息披露。
债券发行人需及时向证券交易所和投资者披露购回计划、购回价格、购回规模等相关信息,确保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5. 购回的资金来源如何?购回债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几种:发行人自有资金、发行人发行其他债券融资、发行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等。
资金来源和融资方式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资金需求来决定。
总之,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人债券购回业务是一种常见的债务管理方式,旨在优化资本结构和降低财务负担。
购回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和债券发行时的约定来确定,购回方式可以是公开市场交易或双边协商。
债券发行人需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购回资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
具体的操作细节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具体操作和解答。
C15075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答案(100分)
C15075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答案(100分)一、单项选择题1.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可延期,延期后总的购回期限一般不超过()。
A. 180天B. 181天C. 182天D. 365天您的答案:C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2. 不可作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标的证券有()。
A. 上交所上市的封闭式基金B. 上交所上市的股票C. 上交所上市的债券D. 个人持有的解禁限售股票您的答案:D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3. 以下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说法正确的是()。
A. 初始交易中,客户买入标的证券B. 初始交易中,客户卖出标的证券C. 购回交易中,证券公司买入标的证券D. 购回交易中,客户卖出标的证券您的答案:B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二、多项选择题4. 如果客户的交易保障比例不足,客户可选择的操作是()。
A. 提前购回B. 延期购回C. 履约保障交易D. 场外结算您的答案:A,C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5. 下列属于客户违约处置原则的是()。
A. 全部处置B. 部分处置C. 多退少补D. 全部退回您的答案:C,A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6. 深圳证券交易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A. 9:15至11:30B. 13:00至15:00C. 13:00至15:30D. 9:30至11:30您的答案:A,C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三、判断题7. 自然人和法人客户持有的非流通股,可以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您的答案:错误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8. 证券公司应当要求客户在其营业场所书面签署《风险揭示书》,并与其书面签署《客户协议》。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9. 初始交易日期与购回交易日期之间间隔的自然日,由客户与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最长不超过一年。
()您的答案:正确题目分数:10此题得分:10.010. 证券公司与客户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应当基于客户的真实委托进行交易申报。
证券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研究
写 主 司哭域 ’
盘
‘
析 很 ‘
1 3 2・
u s e s s
三 、主 要 问题 及 发 展 方 向
约定购 回式证券交易及嵌入市值管理的可交易型约定 购回证券交易 是券商开展股权质押融资类 资本 中介业务的重要创新方 向。然而相较 于 股权质押信托 ,这两种业务模式都存在两个关键 的问题制 约进 一步的发
展:
可 以看到 ,约定 式购回有其 自 身 的特点和优势。其 位券商打开 了连 接直接融资业务的一个途径 , 借助券商 自身的证券业务优势 ,有相 当的 发展空 间。 二 、业务模式 .
用途上都要根据交易期限有所筛选限制。 由于 目 前约定式购 回交易占用券商 的 自 有资金 ,故对约定式购 回交 易要进行净 资本风险管理 ,严格控制业务规模质量 ,计提风 险准备 ,确 保净 资本达到监管要求。 标 的证券可 以为二级市场可流通 的股票 、基金 、债券及非解禁 限售 股。标 的证券 的波动率 、成交量、换手率都应达到一些基本条件 。一般 的规定 为波动率近 6个月波动率低于 同期基准指数波动率 的 2 倍 ;成 交 量、 换 手率高 于市场平均水平的 4 0 % ,以满足变现时 的流动性要求。标 的证券停牌 、s T 处理时购 回交易均 不受影 响 , 但 在购 回 日前应 对履 约 保障比例重新模拟计算 ,并可要求融资方补充标的物。 券商对标的证券风险 管理 的重点 是监测 履约保 障 比例 ,一 般地 以 1 5 O %为警戒线 ,1 3 0 %为最低线 ,履约保 障比例为待 回购期间标 的证券 市值与初始交易金额的比值 。达到最低线时 ,券商应敦促 融资方进行一 系列补充交易 。
其 自 誊 身 逐 利 益昱 监 嬖 叁 答 宴 鲁 篇 , 盖 文 桂 林 . 我 国 券 商 创 新 融 资 工 具 浅 析 . 时 代 金 融 , : o , , 在合同到期时 ,融资方需按合 同要求 回购标 的证 券 ,溢价 L J 旰往朴‘哉 吲乔 同 研懈 m J . 黄巩 L J J . 叫’ 雀 ’ ”’
约定购回式交易标的证券的权益处理
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由公司持有并存放于专用证券账户,但公司不能通过交易或非交易方式转让标的证券。
股东权利处理
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相关股东权利,由登记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将公司专用证券账户中生成的相应权利划转至客户账户,其中需要支付对价的股东权利由投资者自行行使。
由于客户相关股东权利划转而导致标的股票履约保障比例大幅下降,公司将及时警示风险,提醒客户及早采取履约保障措施。
待购回期间如公司专用证券账户被冻结,影响股东权利的划转。
则相关股东权利留存在公司专用证券账户,由公司和投资者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投票权处理:待购回期间,公司不能主动行使标的证券表决权,若客户要求证券公司行使表决权,应当及时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约定方式处理。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定义及详细介绍
方正证券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
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该股票回购计划可使投资者利用持股来获得短期融资,而不必在当前市况不佳的情况下直接卖出股票。
一方面能够缓解大小非的解禁压力,另一方面能够为股市提供新的增量资金,同时券商也能够提升资本收益率。
目前全球不确定性已经给中国市场造成冲击,而中国的小企业在从大型国有银行获得融资方面正面临挑战。
产品描述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按照约定的初始交易金额向证券公司卖出股票等特定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购回交易金额将同等数量的标的证券购回,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金额+融资利息,与期末股价无关。
待购回期间,中信证券监控标的价格变化,标的市值须维持在一定规模以上,否则投资者需按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品。
适用对象在证券公司开户时间已满6个月的机构客户和个人客户,持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标的流通股、基金和债券,且客户所持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5%。
产品功能投资者在不必放弃股权的前提下可以获得短期资金融通,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需求。
怎么用股票抵押投资者将特定数量股票等证券按照约定价格卖给证券公司,并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将同等数量标的证券购回。
投资者通过回购交易获取资金融通。
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平台,由中登公司进行结算。
交易时间:交易日9:30 – 11:30 13:00 – 15:00时段内成交。
交易期限:既融资期限是指初始交易与购回交易的时间间隔,反映客户融资期限,产品不固定期限,最长不超过182天。
标的证券:客户持有的用于融资的证券,必须为在上交所上市的股票、基金和债券。
折扣率:是指融资金额占初始证券市值的比率,所融资金占标的证券市值的比例,折扣率越高,反映市值利用率越高,一般确定为40%-60%,平均在50%水平。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介绍
融资成本低:
融资利率目前原则上不低 于9%(一单一议),此利 率低于股票质押等品种利 率水平
交易效率高:
T日达成交易;
T+1日清算后资金可用; T+2日资金可取
交易灵活:
最长时间可以达到182天(今后 可达1年),在规定最长期限内 可提前或延期购回证券
投资范围广:
所融资金投资范围不受限 制,且可以缓解其他资金 不足
跟踪
标的证券市场风险
跟踪 标的证券和相关权益
跟踪
客户履约资质
公司对客户的资质进行定期跟踪调查,并根据 资质变化进行评级调整,若资质等级出现调整,对 应地调整客户交易额度。对于客户恶意违约、客户 破坏等事件,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取缔客户业务 资质,终止与客户的所有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客户信用级别
AAA级 AA级 A级 BBB级 BB级 BB级以下
最大交易额度系数
0.7 0.65 0.60 0.55 0.50 不能开展业务
客户最大交易额度=客户在公司内净资产总值×最大交易额度系数。
其中,单一客户尚未到期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总初始交易成交金额,不能超过其交易额度限制。
名称 伞形信托 股权质押融资 融资融券 约定购回业务
优点: 1、操作及还款灵活、便 捷 2、资金使用范围无限制 3、融资利率具有一定市 场竞争力
优点: 1、利率较低 2、可投资证券范围广 3、融资杠杆较高
优 缺 点
优点: 1、能有效缓解长期资 优点: 金流动性不足 1、操作及归还灵活 2、可投资范围广泛 2、具有卖空功能 3、担保品种可包括尚 3、利率低 未解禁流通股
1.2 功能
1、可用融入资金进行各种证券投资
融资融券业务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但融入资金只可用于投资标的证券;
股票约定回购式细则
客户资格审核:1.客户资金账户内资产250万元以上2.在本证券公司的开户时间不少于6个月(含6个月)3.无重大违约记录4.不存在其他严重影响客户偿债能力的情况客户评级:公司根据不同的资质评分结果设定不同的资质等级,对不同资质等级的客户设定不同的最大交易额度系数具体等级划分如下:信用评分信用等级信用特征最大交易额度系数95分-100分AAA 非常优秀0.790分-94分AA 优秀0.785分-89分 A 很好0.780分-84分BBB 好0.675分-79分BB 较好0.670分—74分 B 次好0.665分—69分CCC 一般0.564分及以下CC 接受0.5定期评级:个人客户可每两年重新进行资质调查及资质评级。
机构客户可每年7月30日前按当年年检结果重新进行资质调查及资质评级,已按本年度年检结果资质评级的除外。
授予最大交易额度:客户最大交易额度=授信日客户所有标的证券的市值*最大交易额度系数=∑(授信日客户标的证券市值(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最大交易额度系数。
客户最大交易额度不超过净资本的2%。
账户需要:专用证券账户和证券处置账户购回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约定购回式交易的,应确保购回交易期不低于6个月)融资成本:佣金按0.8‰、印花税按1‰计算;过户费按成交面额的0.75‰支付,封顶500元交易期限资金利息成本交易佣金印花税总成本(不包含过户费)30天0.75% 0.16% 0.10% 1.01%90天 2.25% 0.16% 0.10% 2.51%182天 4.55% 0.16% 0.10% 4.81%客户违约处理:证券公司进行违约处置并全额收回客户应付金额后的剩余证券,由证券公司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划回客户证券账户。
处置结算金额=成交净额(扣除交易费用)-应付金额其中,应付金额=购回交易成交金额+延期利息+违约金额股票约定购回式交易优缺点:优点:1.融资资金到账快,T日完成交易,T+2日就可到账2.资金用途不受限制,可投入企业生产经营,也可进行证券投资3.既可以使用股票融资的同时,并不实际出售股票,保存了股票长期持有的价值4.标的证券存放在专用证券账户,由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监管,公司不得动用标的证券,高度透明缺点:1.融资期限最长只有1年2.特定投资者(5%以上股东)回购期限必须大于6个月,利率锁死3.股票在待回购期内无法交易,无法通过短期的股票涨幅获利4.无法在股票持续下跌的行情中规避风险,对于市场变化反应变慢回购交易初始金额受到授信额度,股票折算率影响较大,证券公司出借资金与客户目标资金容易产生不匹配的情况5.。
约定购回式交易细则、合同、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保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及规定,制定本细则。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未规定的,适用深交所和中国结算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第二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托管其证券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证券公司根据与客户签署的协议将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相关孳息返还给客户的交易。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风险控制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确定业务规模。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和与客户的协议约定向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协议平台”)进行申报,由协议平台予以确认。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提供证券登记和资金划付服务。
第五条证券公司与客户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应当基于客户的真实委托进行交易申报。
未经客户委托进行交易申报的,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客户造成的损失。
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纠纷,不影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成交结果已经办理或正在办理的证券登记和资金划付等业务。
第二章交易权限管理第六条深交所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实行交易权限管理。
第七条证券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开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业务申请书;(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业务方案的无异议函;(三)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四)《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客户协议》(以下简称“《客户协议》”)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样本(《客户协议》、《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附后);(五)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说明;(六)负责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七)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会计实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税务处理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税务处理
问:我公司为非金融企业,现与证券公司发生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实质为短期融资。
请问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特定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购回的交易行为。
交易目的是实现投资者的短期资金融通,交易形式是两次证券买卖,包括初始交易和购回交易。
因此,贵公司与证券公司发生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应区分为出售特定证券和购入特定证券两笔交易。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条例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xx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管理办法》及《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在向投资者提供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服务的过程中,以了解客户、了解向客户提供的约定购回服务为基础,引导客户正确认识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知识和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向适当的客户提供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第三条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普通投资者的适当性管理第四条客户分类:公司把全部普通投资者按风险承受能力分为五类,从高到低分别为:激进型、积极型、稳健型、谨慎型、保守型。
第五条产品定级:公司把全部产品和服务分为五个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高、中高、中、中低、低风险等级。
公司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定义为中高风险类业务。
第六条投资者、产品适配:营业部在为客户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时,应当履行以下适当性匹配要求:(一)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风险等级相匹配。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属中高风险类业务,适配于激进型和积极型投资者,不适配于稳健型、谨慎型、保守型投资者。
对适配的激进型和积极型投资者,营业部应在客户签署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确认已充分理解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风险后,才可受理其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申请。
对不适配的稳健型、谨慎型投资者,营业部应进行特别的告知警示,客户签署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不适当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以客户开立普通资金账户时签署的为准,不再重复签署),确认已充分理解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风险后,才可受理其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申请。
约定购回业务介绍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介绍一、基本概念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或托管其证券)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或公司根据与客户签署的协议将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相关孳息返还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二、客户基本条件:1、普通账户银川新华东街证券营业部开户,开户资料规范齐备,账户状态正常,交易结算资金已实现第三方存管;2、A股账户资产(含信用账户内客户的自有资产)达到公司规定标准(目前为50万);3、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证券资产来源合法合规,且未设立任何抵押或担保;4、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5、风险承受能力符合业务要求;6、具有合法的证券投资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禁止或限制进入证券市场的情形;7、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债务纠纷和违约记录;8、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购回交易的期限不得低于6个月,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有关短线交易和信息披露的规定。
如果提前购回使得期限低于6个月的,公司与客户应通过现金进行了结;三、标的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必须为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基金和债券,其中不得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1、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2、ST股票、*ST股票;3、总市值过小的股票(10亿元以下);4、B股;5、股票发行公司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6、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及持有该存量股的账户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该品种流通股;7、公司经营出现显著风险的标的股票或债券;8、信用评级低于AA-级的公司债或企业债;9、分级基金中激进类份额(一般为B类份额);10、存在其它重大潜在风险的证券。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常见问题.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常见问题1、什么是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购回期限目前为不超过182天。
2、客户若要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需具备什么样的资格?已在我公司开立证券A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普通账户资产总值不少于人民币250万元。
限制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客户暂时还须遵守以下限制条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超过5%(含)的客户不得将该只标的证券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此外非流通、限售流通股和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票等证券,客户不得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3、客户申请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个人客户:(1)有效居民身份证;(2)普通A股证券账户卡;(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材料;(4)若个人客户授权他人办理的,客户本人和授权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证明文件临柜签署专项授权委托书或出具经公证的专项授权委托书,专项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仅限于授权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其中,以上(1)-(3)为客户向公司申请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资格时必须提供材料;(4)项为可选提供材料。
机构客户(1)已完成本年度年检的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普通A 股证券账户卡;(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4)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专项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仅限于授权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5)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常见问题1、什么是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购回期限目前为不超过182天。
2、客户若要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需具备什么样的资格?已在我公司开立证券A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普通账户资产总值不少于人民币250万元。
限制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客户暂时还须遵守以下限制条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超过5%(含)的客户不得将该只标的证券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此外非流通、限售流通股和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票等证券,客户不得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3、客户申请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个人客户:(1) 有效居民身份证;(2) 普通A股证券账户卡;(3)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材料;(4) 若个人客户授权他人办理的,客户本人和授权代理人须持有效身份证证明文件临柜签署专项授权委托书或出具经公证的专项授权委托书,专项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仅限于授权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其中,以上(1)-(3)为客户向公司申请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资格时必须提供材料;(4)项为可选提供材料。
机构客户(1) 已完成本年度年检的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 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普通A股证券账户卡;(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4) 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专项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仅限于授权办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5)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财务报表(报表出具日期离申请日不超过16个月)。
有经审计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则提供该公司出具财务报表,需加盖公章;(7) 股东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提供的同意该机构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决议,并提供证明其为决策机构有效文件;(8)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材料。
其中,以上(1)-(7)为客户向公司申请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资格时必选提供材料;(8)项为可选提供材料。
4、客户的授信额度如何确定?公司对客户的资产规模、信用记录、风险承受能力、资金用途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和资质评级,根据评级授予客户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最大额度。
客户的授信额度应满足:(1) 单个客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4%(2) 单个客户不超过客户申请的授信额度(3) 单个客户的授信额度不超过其普通账户资产总值与客户信用系数的乘积,其中信用系数与客户信用评级对应对应关系表信用评级信用系数AA级0.50A级0.48B级0.47C级0.46D级-5、公司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如何规定?公司建立数量模型,对标的证券进行全方位、多维度评估,从上交所上市的债券、基金和股票中筛选适合的证券参与业务,并确定折算率,有效降低业务风险。
目前根据公司规定,可以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标的证券有864只,其中股票854只,折算率主要在0.3-0.5之间;基金3只,折算率在0.55-0.6之间;债券7只,折算率在0.55-0.6之间。
6、公司对初始交易和补充交易的交易金额等有没有限制?初始交易根据公司规定,目前客户从事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单笔交易初始交易金额应大于等于100万元。
补充交易:新开补充交易的初始交易金额设定为1000元,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
7、客户如何进行初始和购回交易?客户申请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须于T-1日,即初始交易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普通A股证券账户卡临柜申请。
经交易运行总部在约定的初始交易日9:30-11:30、13:00-15:00内进行初始交易委托申报。
客户经此笔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所得资金于T+2日可用。
正常购回交易客户无须临柜申请,但须提前准备购回资金,并在购回交易日前14:30前划入普通资金账户中。
交易协议到期日前5个交易日,营业部约定购回专岗需通知客户准备购回资金,包括购回价格和交易费用(佣金、证管费、过户费、经手费等)。
8、客户单笔交易能融得的资金(初始交易金额)有多少?初始交易金额=标的证券前20日收盘价均价×折算率×标的证券数量9、客户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得的资金,在资金用途上有何限制?客户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得的资金,可以转出证券账户投资实体经济,用于生产经营,补充短期资金缺口,也可以用于投资证券市场,不受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限制。
但单笔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得的资金不得用于在二级市场上买入该只标的证券。
10、客户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进行融资的成本如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交易定价,即客户融资成本,由购回价格和交易费用组成。
融资成本=购回价格+交易费用购回价格购回价格取决于购回利率和期限,我公司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分为30天、90天和182天三个品种,购回利率分别为:1-30天9.20%、31-90天9.40%、91-182天9.60%。
天数购回利率30天以下9.20%31-90天9.40%91-182天9.60%(1) 正常购回下的购回价格正常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金额×(1+购回利率/360×购回期限)购回利率取对应的购回期限所适用的购回利率。
(2) 提前购回下的购回价格若客户主动申请提前购回的,公司将收取一定费用,弥补公司成本。
提前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金额×(1+购回利率/360×购回期限)+初始交易金额×0.25%购回利率取客户实际购回期限所适用的购回利率。
上述公式中,若非客户主动申请的提前购回,则公司不收取初始交易金额×0.25%的费用。
(3) 延期购回下的购回价格延期后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金额×[1+购回利率/360×延期后总购回期限]购回利率取延期后总购回期限所适用的购回利率档次,延期后总购回期限不得超过182天。
上述购回期限采用初始交易日至购回交易日之间的自然日天数确定,并采用“算头不算尾”方式计息。
交易费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中,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客户代为收取印花税、经手费、证管费及过户费,佣金由营业部按规定与客户协商确定收取标准。
目前,上海市场经手费暂免,上海A股过户费按面值收取,超过500元的部分暂免,印花税正常收取。
11、何种情况会影响客户初始交易的成交?(1) 在公司业务授权的基础上,对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规模进行系统前端控制,在每笔业务交易前,根据系统中设置的业务总规模,一旦申报委托超限,系统自动拒绝该指令。
(2) 单一客户交易规模不超过其授信额度。
(3) 客户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证券账户应为公司已报备提交证券交易所的账户。
(4) 公司审核证券是否可用于交易,不属于标的证券范围的拒绝交易。
交易的标的证券为符合条件的股票、基金和债券。
目前,非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和个人持有的解除限售存量股票等证券不得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5) 初始交易金额、购回交易金额必须大于等于0。
(6) 初始交易未完成交收前,不得进行购回交易。
(7) 系统进行前端控制,确保购回交易的标的证券、数量等与初始交易的申报要素相同。
每一笔购回交易申报的初始交易成交编号、初始交易日、客户证券账号及其指定交易单元号、公司专用证券账号、标的证券代码、标的证券数量等要素应与初始交易一致。
(8) 公司实现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所持有单一证券的市值与其总市值的比例的前端控制,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所持有单一权益类证券与自营持仓中的同一权益类证券汇总数量占该股票总股本的比例达到一定比例(目前为5%)时,系统自动拒绝该笔交易。
12、若客户持有的标的证券停牌,可否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若标的证券停牌,则当日无法进行初始交易。
客户签订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协议书后,若初始交易日标的证券停牌一天,则初始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若初始交易日标的证券停牌超过一天,则该次填写《交易协议书》作废,公司和客户须重新签署《交易协议书》;若购回交易日为非交易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进行购回交易。
13、在单笔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带购回期间,公司如何进行盯市管理?公司将交易履约保障比例按正常、预警、风险、违约四种状态进行区分管理。
交易履约保障比例=标的证券市值/初始交易金额若存在关联的补充交易,原交易与补充交易的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合并计算。
交易履约保障比例=[标的证券市值(原交易)+∑标的证券市值(补充交易)]/ [初始交易金额(原交易)+∑初始交易金额(补充交易)]状态指标措施正常160%≤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客户正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预警130%≤交易履约保障比例<160%客户仍可正常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但公司三级监控人员会重点关注,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客户需做好采取履约保障措施的准备。
风险交易履约保障比例<130%三级监控人员会重点关注,并通知客户提前购回,或进行补充交易使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不低于160%。
违约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低于130%,客户在T+1日没有完成提前购回,且T+2日开市前,交易履约保障比例未能高于160%的情况禁止客户进行除补充交易之外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新开仓。
交易进入违约处理流程。
注:预警履约保障比例为160%,最低履约保障比例为130%。
14、待购回期间,当交易履约保障比例触及风险状态时,客户该如何处理?根据公司规定,待购回期间,当交易履约保障比例触及风险状态时,客户可申请提前购回或向公司申请新开补充交易。
客户新开补充交易的,标的证券必须是公司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中的证券。
新开补充交易的申报要点有:(1) 初始交易金额设定为1000元,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2) 须确保补充交易和原交易合并计算的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不得低于预警线(160%);(3) 补充交易购回日期与原交易购回日期相同;(4) 在原交易购回之前,补充交易不得提前购回,除非任一笔交易提前购回后,合并管理的所有剩余交易合并计算的交易履约保障比例不得低于预警线(160%);原交易违约,则与其关联的所有补充交易违约。
15、在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中,在待购回期间,标的券权益如何处理?待购回期间,中国结算将涉及标的证券分红、送股、债券兑息、转增股份、配股、配售债券、增发等权益划回客户普通证券账户,对于投票权,公司在征求客户意见后进行分类汇总后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