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供应商协议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鱼缸团团购合作协议书

甲方:鱼缸团tuan.yugang.in鸥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丰台万丰基业大厦A座503

电话:400-64-33313

代表人:林志远

支付宝帐号:鸥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支付宝账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以鱼缸团购网(tuan.yugang.in)为平台组织消费者团购乙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1产品:指由乙方制造或经销,具有国家有关质量部门认可合格的商品。

1.2区域:指以________为中心,辐射________区域。

1.3团购会员:经甲方确认的,自愿参加各种团购活动的消费者。甲方确认消费者身份的方式有:短信、证明、团购卡等形式。

第二条作为团购供货商应具备的条件

2.1 具有工商行政部门认可的经销某类产品的资质。

2.2 有熟悉经销产品的业务员及产品技术员。

2.3保证正常供应产品,能向团购会员提供常用配件适量库存。

第三条委托及法律关系

3.1 在本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团购产品只能由甲方进行组织团购活动,不得再委托其他个人或机构组织团购。

3.2乙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如有虚假、诓骗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由乙方负责,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购买乙方产品后,由所购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4 甲方组织的团购工作,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如实通过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乙方提供的产品信息。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

4.1 甲方应不断扩大影响力、完善网络机制、平等对待每一位团购会员,加大产品的信息发布力度,以利产品在区域的业务顺利开展和扩大。

4.2 甲方不定期组织或委托团购会员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收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将评定结果和意见及时反馈给乙方,作为乙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依据。

4.3甲方不得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发布不利于乙方的言论,对鱼缸团购网论坛上出现的不利于乙方的言论,应及时反馈给乙方。

4.4甲方保证其组织团购的每一同类产品,不超过5个品牌。

4.5甲方保证其组织团购的量,达到双方约定量以上。

4.5如果甲方不能尽到其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团购活动,但必须保证已报名并交付订金的消费者按团购价购买产品,并结清与甲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及其图片、样本、价目表及其他有关产品技术参数等辅助资料。

5.2 乙方提供给甲方团购会员的产品团购价格应是同类产品中的市场最低价,同时保证产品团购价格低于产品零售价格,保证产品团购价格和产品批发价格基本相同,并尽可能保持稳定或稳中有降。今后如乙方向团购会员或其他消费者销售产品价格低于团购价或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保证其他的团购会员享受到更低的价格或更有利的条件。如有证据证明团购价并非市场最低价,乙方应即时调整团购价,使之符合本款规定,否刚,视为违约。

5.3乙方提供产品的服务与质量按照国家《消费者保护条例》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参与团购的会员给予普通客户同等权利的质量保证和商品维修、退换等售后服务。

5.4乙方承诺:甲方为乙方在区域内唯一团购商。

5.5如果乙方不能尽到其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团购乙方产品,乙方必须即时结清与甲方之间的债权债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双方均应按各条款阐明的内容履行职责和义务,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因未履行职责和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或部分无法执行,而又未得到对方的谅解,均视为违约。

6.2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额以实际的经济损失为限。

6.3 一旦发生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6.4附录:

一、服务费用及结算

服务费用:

1、正常情况年费为1000元,第一年可以优惠。

2、另外甲方收取5个百分点的服务费。

结算:

客户提交订单以后,乙方即安排发货(或生产),团购结束后甲方将全款打入乙方支付宝帐户(或乙方指定的其它帐户)。

二、团购价格表

资质证件和价格表发到邮箱:

甲方:鱼缸团tuan.yugang.in(

代表人:林志远

乙方:(签章)

代表人:

2013年5 月6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