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招聘、调动、离职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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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德昌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人员招聘、调动、离职管理流程

1.目的:对人员的招聘、调动、离职规范化,使人员的招聘、调动、离职按程序办理。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员的招聘、调动、离职。

3.内容:

3.1人员招聘:

3.1.1招聘申请:各部门需要招聘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注明“招

聘原因、岗位人数、岗位要求、希望到职日期”等,《人员需求申请表》上交行政部。

3.1.2招聘申请审批程序:

3.1.2.1编制以内的人员补充与计件岗位人员的增补:部门申请(填写《人员需求

申请表》)——行政部审核——部门经理审批。

3.1.2.2编制以外的人员增补:部门申请(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行政部初

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办审批。

3.1.2.3《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最终审批后交行政部。

3.1.3招聘实施:招聘申请经审批后,由行政部负责实施招聘工作,招聘途征包括厂外广

告、招聘会、人才市场、人才网站、媒体广告、内部介绍等,行政部收集应聘人员

资料、与主管面试人员安排面试事宜、跟踪面试结果。

3.1.4面试流程:

3.1.

4.1经行政部查验证件与初步面试后,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申请表》,

由该岗位的直接上司与部门主管进行面试,从个人性格、能力、素质、工作

经验、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然后经

部门经理审批,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由总经办核准。

A.生产一线普工:行政部初试——岗位直接上司与部门主管考核——生产经

理审批。

B.文职类:行政部初试——岗位直接上司与部门主管考核——部门经理审核

——总经办审批。

C.工程技术人员:行政部初试——岗位直接上司与部门主管考核——部门经

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D.管理人员:行政部初试——岗位直接上司考核——部门经理审核——总经

办审批。

3.2岗位调动:公司可根据生产、经营及工作需要,结合员工工作表现与个人专长,调整员工

工作岗位。岗位调动申请审批程序如下:

3.2.1部门内部岗位变动:经原工作岗位和新工作岗位的直接上司同意后,由部门负责人

批准并书面上报行政部备案。

3.2.2跨部门岗位调动:

接收部门主管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接收部门经理签字——接收部门直属领

导(总经理或董事会)签批——《员工异动申请表》交行政部——行政部与调出部

门主管及经理协商——同意并签字后,行政部发出调动通知。

3.2.3《员工异动申请表》经最终审批后交行政部存档。

3.3离职管理:

3.3.1员工本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应提前3天,试用期后应提前1个月递

交书面申请《员工离职单》。

3.3.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随时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或屡次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2000元以上);

4)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岗位工作或者不能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

5)伪造、虚报学历、学位,技术技能、职称证书,杜撰工作经历、资历,经查证属实的;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进入公司的;

6)隐瞒疾病,身体健康状况不能从事本岗工作;

7)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非法集会、策划、挑动、组织或参与罢工,影响公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者;

8)品行不端正,职业道德不规范的;

9)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10)连续旷工3天,按自离处理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

1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2)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相关情况。

3.3.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者;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如公司提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由所属部门主管填写《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

同通知书》与《员工离职单》,列明事实原因,并按“离职审批权限”逐级报批。

3.3.5无论何种情形的离职,均按以下权限与程序进行审批:

1)一线员工与文职人员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复核:

《员工离职单》——部门主管——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

2)管理岗位及重要岗位人员经过上述审批手续后,最后由总经理复核,副董事长批准:《员工离职单》——部门主管——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副董事

长。

3)行政部、财务部人员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部门经理审核,行政部复核,副董事长批准:

《员工离职单》——部门主管——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副董事长。

4)技术岗位人员经过上述审批手续后,最后由董事长核准:

《员工离职单》——部门主管——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董事长。

5)《员工离职单》经最终审批后,要及时上交行政部,以便准备招聘工作。

3.3.6离职手续办理:

1)向直接上司或工作接受人移交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移交相关工具和所用设备并有接收人签名。

2)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部门范围内工作交接、工具/设备/图纸/资料交接并在《员工离职单》上签字确认。

3)向仓库移交工具、物品并有接收人签名。

4)办公、管理人员向其直属上司或工作接收人移交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电子文档、客户资料等,行政部负责监督移交工作并有接收人签名。

5)向行政部移交宿舍钥匙、办公钥匙、工卡等并有接收人签名。

6)到财务部办理借支清算。

7)离职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确认书》上签名并按指模,由行政部人事专员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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