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复习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招标方式
1.《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指招标人通过公众媒体、报刊、电视或信息网络等公共传媒体介绍、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信息,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所进行的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建筑领域里有一种使用较多的采购方法,被称为“议标”,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因而不属于招投标法所称的招标投标采购方式。
2.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优缺点
3.邀请招标的邀请对象的数目以[5~7家]为宜,但不应少于[3家].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和便于招标人选择综合能力最强的投标人中标,在邀请招标时,仍要求在投标书内报送表明投标人资质能力的有关证明材料,通常称为[资格后审].
1.6.
2.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
1.5.7.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1.6.1.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方式
建造师教程2006-05-21 17:35 阅读134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第六篇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
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主要方式
1 建设工程招标
(1)建设工程招标的概念
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率先提出工程的条件和要求,发布招标广告吸引或直接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中标人的行为,如勘察招标、设计招标、工程监理招标、施工招标等。招标投标工作可以分为招标、投标、定标和签约四个步骤,基本程序如
下:
(2)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
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招标工作开始前还应履行报建手续。
(3)建设工程招标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亦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应采用公开招
标方式,优点是范围广、竞争激烈,宜选择到可靠的中标人并取得和实施具有竞争性的报价,缺点是招标时间长,须设立资格预审程序,费用高。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亦称有限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优点是时间短、费用低,缺点是有局限性。“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
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招标文件的编制
1)招标文件的内容:
◇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
◇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另外需要资格预审的还应包括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合格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还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
3)招标时限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5)招标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的出售
1)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
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收费应当合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
3)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6)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的要求
●资格预审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预审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